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证券简称:大洋电机公告编号:2026-01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2717150.84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83834374.9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97479697.26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244981116.29元。
3.为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在符合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股利481797924.10元(该金额暂以截至2026年3月20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
2458152674股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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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于2025年10月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6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243125098.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如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724923022.30元。
5.2025年1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已回购股份13350998股的注销手续,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69615043.53元(不含交易费用)。
6.2025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080700股,回购金额
为129775379元(不含交易费用)。
7.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预计为794538065.83元,占公
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3.38%。
(二)权益分派调整原则
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分析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24923022.30459934413.66500982875.83
回购注销总额(元)69615043.53039228053.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82717150.84887549113.20630263736.6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244981116.2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97479697.26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6858403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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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108843097.2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66843333.553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1794683409.06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5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以及2025年度拟派发的现金
红利之和,数据来源于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同。
注2: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4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以及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之和。
注3: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3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以及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之和。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1794683409.0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兼顾了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本次分派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正常运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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