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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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2025年5月20日任期届满离任,现将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奕华,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英国工程师议会认定特许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计量及控制学会(IstMC)会士,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理事长、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兼任广东工业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等多项职务。2019年5月至2025年5月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如下:
本人任期内是否连续两次本人任期内本人任期内亲自出席董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应出席董事未亲自出席董召开股东大出席股东大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事会会议会次数会次数
2200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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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和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的
审议与决策程序完备、有效。在出席的各次会议中,本人始终以勤勉尽责、诚信务实的态度,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在审阅会议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对市场形势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状况的客观分析,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无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4次会议,审议通过11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题意见类型
1.审计委员会与年审签字会计师沟通关于公司2024
2024年度初审沟年度的审计计划,包括总体审计目标的概述、计划的
2025-02-21-
通会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及人员总体安排、初步审计重要事项沟通等相关事项。
2025年第六届董1.审议《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内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02-21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
第一次会议2.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审计委员会与年审签字会计师沟通关于公司2024
2024年度审计沟
2025-04-18年度审计执行情况,包括审计结果、审计意见、对关-
通会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等事项。
1.审议《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六届董3.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04-184.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第二次会议5.审议《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2.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 1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题意见类型
2025年第六届1.审议《2024年度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发展战略》
2025-04-17同意
董事会战略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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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题意见类型
ESG委员会第 2.审议《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一次会议 3.审议《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任职期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此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营情况,通过其他途径积极履行监督和咨询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事项: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以确保审计
工作顺利开展和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两次年度审计沟通会,与年审签字注册会计师就总体审计目标、范围,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具体审计程序,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等关键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在此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同时,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持续关注审计项目执行进展,推动公司年度审计预期目标有效实现。
此外,本人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始终恪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全体投资者,尤其注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间,本人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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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致力于确保沟通机制的顺畅有效。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本人始终关注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尤其在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关键事项时,严格审查相关议案的合法性与公允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最新规定,通过学习更新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投身公司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的契机,深入了解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核心情况。在日常履职中,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财务资金运作、对外投资进展等重要动态;持续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留意各类媒体及网络平台对公司的重要报道,确保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做到及时了解与动态掌握。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共计十个工作日。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了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并推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公司治理优化与战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工作,认真组织各项会议,及时传递相关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保障,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地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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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法定披露标准,其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及交易定价等主要方面均不存在不规范之处,亦无任何违法违规情形。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未对公司资产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任职期间,公司已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与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了覆盖全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确保了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较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上述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亦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对前述定期报告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所获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现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2025年1月,公司完成13350998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金额为
69615043.53元(不含交易费用)。该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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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期期间,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致力于保障决策过程的科学与合理。在公司治理层面,本人主动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完善与有效运行,为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本人高度关注并持续学习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与政策动态,深入理解其内涵与要求,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强化合规意识,力求以专业能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人已于2025年5月20日因任期届满而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感谢公司及管理层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配合。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刘奕华
电子邮箱:lyhhh@qq.com
独立董事:刘奕华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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