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证券简称:大洋电机公告编号:2026-04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8109170.78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33739834.1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5939506.25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157810261.88元。
3.为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在符合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19420857.65元(该金额暂以截至2026年8月21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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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5402895股为基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二)权益分派调整原则
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兼顾了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本次分派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正常运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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