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证券简称:大洋电机公告编号:202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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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章程》、上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使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包括固定薪酬和会议津贴两部分,其中固定薪酬每人14.4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会议津贴按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实际情况发放: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享受会议津贴5000元/次(税前),现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享受会议津贴3000元/次(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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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年度经营绩效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结合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年度经营绩效奖励:公司可根据各事业部预算完成情况,对在超额完成公司
预定业绩目标的事业部中发挥关键领导作用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年度经营绩效奖励;
(四)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
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上述绩效薪酬、年度经营绩效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五、附加保险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责可能引发的诉讼风险,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责任义务,公司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每年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保险费用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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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任职时间
的长短(每年按12个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津贴。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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