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证券简称:大洋电机公告编号:2026-00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下午15: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8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2026年度预算基础,依据公司出口产品原材料需求和客户要求,202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拟对不超过22000吨铜期货与21500吨铝期货进行
套期保值,预计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800万元和人民币
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以上套期保值将以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2028年度业务时间从2028年1月至2028年12月,根据现货采购原材料需求量进行等值期货套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开展2028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载于2026年1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2027年1月起至2027年12月止为一个期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7年度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交易余额不超过39.8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载于2026年1月10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为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满足公司日常运作资金需求,
2026年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三)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
(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2亿元;
(五)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六)向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元2400万元。
综上,公司拟利用信用担保向上述银行申请三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36.7亿元、美元合计不超过2400万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上
2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述申请授信事宜尚需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签署相关合同,由于公司无法精准预计出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可提供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但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为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各金融机构拟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配,也可以新增其他金融机构。
若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拟授权董事长鲁楚平先生代表公司与上述授信贷款银行签署授信贷款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含)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徐海明先生、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6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6年1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含)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徐海明先生、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6人。
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6年1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含)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徐海明先生、刘自文女士、刘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投票董事人数为6人。
为保证“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头部狼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中介机构;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
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含)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载于2026年1月10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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