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6-05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4.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公司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鲁楚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9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03148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62802421股的36.6716%(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47479962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19972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公司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2462802421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72060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62802421股的31.348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1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31087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62802421股的5.3227%。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6年9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4)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董事会邀请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股)
关于2026年 总表决情况 899574017 99.6043% 3340400 0.3699% 233706 0.0259%半年度权益
1.00 其中,中小 通过
分派预案的 股东的表决 59551852 94.3381% 3340400 5.2916% 233706 0.3702%
议案 情况
关于变更部 总表决情况 900029523 99.6547% 2857800 0.3164% 260800 0.0289%
2.00 分回购股份 其中,中小 通过
用途并注销 股东的表决 60007358 95.0597% 2857800 4.5271% 260800 0.4131%
的议案 情况
关于变更公 总表决情况 897948417 99.4243% 3700600 0.4097% 1499106 0.1660%司注册资本3.00 及修订《公 其中,中小 通过司章程》的 股东的表决 57926252 91.7630% 3700600 5.8622% 1499106 2.3748%
议案 情况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提案 2.00、3.0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委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宋夏瀛洁律师、马冬雨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
载在2026年9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9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