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证券简称:大洋电机公告编号:2026-04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及公司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以减
少注册资本事项,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增加
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361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632150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
7月4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止。
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690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1622628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7月4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
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305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624550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
7月4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止。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101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907136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5.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9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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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61728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
6.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97名,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031526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止。
7.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39名,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111640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5年10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
8.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23名,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484614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5年10月29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止。
9.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23名,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334638份,自主行权期限自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244012003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
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累计行权26867115股,公司总股本由2440120038股变更为
246698715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40120038元变更为2466987153元。
(二)因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价值持续增长、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049400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手续。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466987153股变更为245993775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66987153元变更为
2459937753元。
综上,公司上述股票期权行权和回购股份变更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440120038股变更为245993775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40120038元变更为
24599377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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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40120038元。2459937753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459937753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
2440120038股,每股面值壹元人民币,公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59937753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40120038股。
股。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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