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6-05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136658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9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219115903.42/2475642243×10=0.885087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885087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1.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9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2475642243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13665800股后的总股本 24619764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90000元(含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219115903.4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正处于自主行权期间,因本次权益分派需要,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2026年 10月 22日至 2026年 10月 29日)暂停行权。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2475642243剔除回购专户
持有 13665800股后的总股本 24619764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89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01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78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9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10月 29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 10月 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10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0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38 鲁楚平
2 01*****233 徐海明
3 00*****837 彭 惠
4 01*****686 鲁三平
5 08*****495 石河子市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10月 22日至登记日:2026年 10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219115903.42/2475642243×10=0.885087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885087元/股。
2.根据公司已存续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合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和增发等事项,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的数量或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的数量或行权价格。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已存续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将调整如下:
行权价格(元/股)股权激励计划批次
调整前 调整后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384 4.295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124 4.035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4.124 4.035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824 5.735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5.824 5.735
上表所列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为准。就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工具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大道 1号
咨询联系人:肖亮满
咨询电话:0760-88555306
咨询邮箱:ir@broad-ocean.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 10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