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1证券简称:步步高公告编号:2026-01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
2026年5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上午
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会议室。
1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填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207人,代表股份数
49864989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8.546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28768029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69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03人,代表股份2109695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846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775778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157%;反对997580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06%;弃权9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3646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254%;反对997580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99%;弃权9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
2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779218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226%;反对1000260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059%;弃权8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70869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459%;反对1000260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58%;弃权85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76563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953%;反对102128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481%;弃权7806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数的0.15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3507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651%;反对1021286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08%;弃权7806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64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763323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907%;反对1016471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384%;弃权8519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1192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4514%;反对10164717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22%;弃权8519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参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4%。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会议做了2025年度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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