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1证券简称:步步高公告编号:2025-05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填先生
1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926人,代表股份数
36241750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3.479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28768079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69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22人,代表股份747367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7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4326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92.2491%,反对26787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7.3913%;弃权13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35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292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3901%;反对26787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8393%;弃权
130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77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31100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91.9133%,反对277085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7.6455%;弃权1598900股(其
2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4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812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6706%;反对27708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3840%;弃权
15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94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31126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91.9141%,反对277160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7.6476%;弃权15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4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814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6721%;反对27716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3884%;弃权
158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93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30580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91.8990%,反对277487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7.6566%;弃权16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4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60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6398%;反对27748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78%;弃权
16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9524%。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30210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91.8888%,反对277522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7.6575%;弃权1644200股(其
3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45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723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2.6180%;反对277522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98%;弃权
16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9722%。
6、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38352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92.1134%,反对267960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7.3937%;弃权178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49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5375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0994%;反对26796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8444%;弃权
178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1.056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76362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98.6807%,反对297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8201%;弃权180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49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38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28%;反对297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574%;弃权
180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1.069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4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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