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清云,女,法学硕士,中国国籍。曾任司法部助理调研员、中兆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等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副编审、监事,版权事务与法律服务部副主任、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人。现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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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应参加董事现场出席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委托出席董事缺席董事会是否连续两次未会次数会次数董事会次数会次数次数亲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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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3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就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原则,全程参与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审议与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障选人用人程序合规、决策科学。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期内,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2025年度共出席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交易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评估内部控制结果,推动公司内控体系完善。此外,本人与公司财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地沟通,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与安排,重点关注审计进展情况、经营管理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为履行职责开展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8天。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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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条件和大力支持,建立了良好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该项关联交易相关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等,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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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详尽披露了重要事项,为投资者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在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公司于
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慎评估,本人认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对外购买资产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收购成都汉博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成都兴仁科技有限公司两个标的,本人认真勤勉尽责,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他董事等进行了沟通,深入了解相关标的的实际情况,并积极关注和跟踪事项的进展阶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营起到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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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选举新任独立董事,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王清云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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