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春,男,经济学博士,中国国籍。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主任、副教授、教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教授、博导;
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导。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自2025年5月3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具体内容,全面获取议案相关资料及支撑文件,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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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全部议案逐一细致审阅,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应参加董事现场出席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委托出席董事缺席董事会是否连续两次未会次数会次数董事会次数会次数次数亲自出席
70700否
(2)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3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见解,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审计委员会的工作,2025年度共出席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就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交易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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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管理层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等予以重点关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等人员进行沟通,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时跟进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报资料及时披露,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为履行职责开展现场工作时间10天。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尊重独立董事提出
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为确保独立董事审慎、客观地履行职责,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向独立董事发送会议议案及所需的相关材料,方便独立董事及时、充分地了解相关信息,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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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该项关联交易相关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详尽披露了重要事项,为投资者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经审慎研究与评估,公司于2025年
12月3日、2025年12月2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
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对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对外购买资产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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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成都汉博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成都兴仁科技有限公司两个标的,本人认真勤勉尽责,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他董事等进行了沟通,深入了解相关标的的实际情况,并积极关注和跟踪事项的进展阶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承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应有贡献。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春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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