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6-024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4322.22万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亏损24421.71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亏损
23979.44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000回购注销总额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222249.92-72309522.09-171663330.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44217053.4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39794438.62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62398367.5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否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止到2025年期末,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9794438.62元,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