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证券简称:兆新股份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2026年2月6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召集人对本次会议的通知向与会董事作出了说明,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公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
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包括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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