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
2023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是依据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方案。
(以下无正文)
1(本页无正文,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马毅李小平李双海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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