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8股票简称:利尔化学公告编号:2025-02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14:4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绵阳园艺山办公区会议室(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园艺街16号久远创新产业园1号楼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英遂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7人,代表股份341925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1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27713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3人,代表股份14211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4人,代表股份14211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3人,代表股份14211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5%。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候选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5021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08%;反对733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4%;弃权6170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39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07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210%;反对733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77%;弃权6170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39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13%。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提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尹英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7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54495股。
根据表决结果,尹英遂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2.02选举李书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82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68892股。
根据表决结果,李书箱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宋小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5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52277股。
根据表决结果,宋小沛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李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5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52271股。
根据表决结果,李建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郝敏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47762股。
根据表决结果,郝敏宏女士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3.01选举卫德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75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62379股。
根据表决结果,卫德佳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3.02选举孟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5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52148股。
根据表决结果,孟琴女士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3.03选举李双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37860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146955股。
根据表决结果,李双海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757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38%;反对91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3%;弃权62502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51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4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663%;反对91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47%;弃权62502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51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79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