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9证券简称:升达林业公告编号:2025-02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升达林业股票代码002259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杜雪鹏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
电话028-86619110
电子信箱 mail@shengdawood.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67305103.86262154940.327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066613.75-43402130.4913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4944296.2613060546.4490.99%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8898951.4125931588.9650.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87-0.0577132.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87-0.0577132.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8%-19.43%24.81%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09418462.51902917385.86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67948588.56254545412.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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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77000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数量股份状态数量华宝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华宝宝升宏
其他28.33%2131155250不适用0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陈本亭境外自然人1.93%145000000不适用0
诺安资产-工商银
行-诺安资管舜耕
其他1.90%143062320不适用0天禾2号资产管理计划
吴桂霞境内自然人1.42%107156010不适用0
张云瑶境内自然人1.38%104070000不适用0
余青麦境外自然人1.35%101398000不适用0
改宏业境内自然人1.11%83279520不适用0
赵毅明境内自然人1.10%83044130不适用0
王诚君境内自然人0.93%70205000不适用0
杨忠义境内自然人0.80%60083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说明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无(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况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和现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川华信专(2025)0370号)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向深圳交易所递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并获核准。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重大诉讼进展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情况。首批诉讼的103宗案件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2宗重审案件的原告在重审诉讼中撤诉,其余的101宗重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新增的268宗案件,其中1宗案件原告撤诉,195宗案件已二审审理终结,其余的72起案件已开庭审理,但法院尚未判决。截至半年报披露日,公司涉及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71宗,涉及诉讼金额总计1.79亿元。详见《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6)。
以上部分案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文书,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了会计处理。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在积极准备部分案件的诉讼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结果及相关公司公告,不构成本公司在相关诉讼及执行案件中对不利于本公司的事实情况的确认,也不构成本公司在相关案件中放弃权利或产生任何减损本公司权利主张的效果,案件相对方无权以公司的会计处理结果为由对抗本公司在诉讼执行案件中所提出的权利主张。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旭日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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