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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达林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游鑫泉)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5 00:00 查看全文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游鑫泉)二〇二五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

12月31日)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1.任职信息游鑫泉,39岁,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目前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23日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

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2.独立性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履职期间未受公司或关联方影响,独立发表意见。

二、2025年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5年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9月23日担任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列席公司股东会,本

人实际参加2次,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3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该委员会4次、应参加并实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认为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

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沟通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审阅审

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自任职以来均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等诸多事项,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汇报,及时

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听取审计工作专题汇报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2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要求。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于签署《债务展期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公司此次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债务展期协议》有利于公司债务处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现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借款1.5亿元并提供质押担保。

2018年8月7日,因未按时偿付本息,长城资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8月17日,华宝信托代表长城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长城资产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收购长城资产持有的对公司全部债权。后公司与华宝信托签订和解协议,华宝信托将原债权金额减免至1.5亿元,后进行债务展期。2025年度,公司与华宝信托签订《债务展期协议》,将该笔借款剩余本金展期至2030年12月

31日,按年利率8%计息,每年底付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测试及整改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与评价。

(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相关情况

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并就公司业务和会计处理专业进行探讨。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金额、对象及审批程序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新增被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也申请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本人在履职期间也积极督促管理层对原大股东占用事项进行解决,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本人定期核查后未发现报告期内有新增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10007.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1.履行监督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定期报告的审核与监督职责。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编制进度,审阅相关财务信息,与审计机构及管理层保持沟通,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事项,全年度未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提高了公平信息披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意识,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支持,保证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四、2025年现场办公情况

1.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走访、电话及视频会议等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持高频次的交流、沟通。通过审阅财务和法律文书等资料、听取管理层经营分析等方式,重点跟踪和关注公司关键会计处理事项进行讨论,推动完善财务流程,切实提升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2.2025年度现场工作天数

独立董事姓名现场工作计天数游鑫泉10

5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发展贡献力量。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特此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游鑫泉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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