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证券简称:升达林业公告编号:2025-05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号)《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9008267股,每股发行价为6.99元/股,募集资金合计761967786.3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636353.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31433.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6日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
信验(2016)27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募集资金文件,本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全部投资于“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该项目报批总投资为77997.81万元,建设内容为:
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装置1套;30000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存储调峰储罐1座;
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方正证券为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2016年 6月 3日,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本公司、方正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广发银行成都分行作为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银行。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700651301000002810007.18已冻结
成都东大街支行
2、与前期募投项目资金的置换
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16)219号);方正证券出具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56913162.70元置换上述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于2016年6月17日完成。
3、被司法扣划金额
由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违规以公司名义向原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或向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后因升达集团资金链断裂难以偿还相关债务,公司被迫代为清偿债务,导致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的资金以及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债权人直接扣划或者通过法院强行扣划,截至2025年12月28日,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60693.83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8年以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涉及诉讼纠纷陆续被人民法院申请资金冻结,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被全部冻结,导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受限;同时受市
2场环境等实际因素影响,公司亦未能继续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由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协议收购方式回购,土地处置价款及收回的履约保证金共计3660万元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为提高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10007.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拓展需求,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四、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作出的合理决策,剩余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可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战略布局的长远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适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10007.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3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28日,升达林业募集资金多次被强制扣划,违反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升达林业被违规占用募集资金共计60693.83万元,本保荐机构已提请升达林业尽快筹措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基于上市公司目前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冻结,对于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募集资金,保荐机构无法判断募集资金账户何时解除冻结,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及可实现性无法做出判断。
本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地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或安排亦应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以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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