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1证券简称:拓维信息公告编号:2026-025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以上事项经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及子公司审计报告,且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盈余公积金65597621.50元和资本公积金-资本(股本)溢价1032890201.95元,两项合计1098487823.45元,用于弥补其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1098487823.45元,本次弥补亏损后,公司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增加至0元;
子公司湖南米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使用盈余公积金1500000.00元和资
本公积金-资本(股本)溢价404072430.94元用于弥补其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405572430.94元,本次弥补亏损后,米诺信息2025年末未
分配利润增加至0元;
子公司山东长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使用盈余公积金20260584.81元和
资本公积金-资本(股本)溢价68953972.34元用于弥补其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89214557.15元,本次弥补亏损后,长征教育2025年末未分
配利润增加至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母公司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子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子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子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子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2、申报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
3、邮政编码:410205
4、联系部门:证券部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联系电话:0731-88668270
6、电子邮箱:securities@talkweb.com.cn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