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1证券简称:拓维信息公告编号:2026-018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2年5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2年6月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2年6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及《关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相关意见。
7、2024年7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相关意见。
8、2024年10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发表相关意见。
9、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相关意见。
10、2025年7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相关意见。
1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发表相关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当期权益不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得行使,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万股。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4.00万股。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合同到期、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不存在个人责任或文化价值观问题的情形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其他情形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因此,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94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回购数量(4.00万股)×回购价格,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59968174股减少至125992817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数量比例股权激励回数量比例购注销
(股)(%)(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
1138626939.04-400001138226939.03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14610548190.960114610548190.97
流通股
三、总股本1259968174100.00-400001259928174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