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1证券简称:拓维信息公告编号:2026-023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二楼会议
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李新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54323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2729%。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595794股,占公司总股本2.1108%(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2288365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162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2659579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10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4459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1%;反对6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1%;
弃权3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622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19%;反对6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3%;弃权3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68%。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54485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93%;反对6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
弃权3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648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97%;反对6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16%;弃权3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8%。。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4453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8%;反对6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1%;
弃权3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616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97%;反对6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06%;弃权3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7%。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480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3%;反对7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4%;
弃权2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643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209%;反对7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0%;弃权2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2%。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885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4%;反对1203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12%;弃权3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4%。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048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36%;反对1203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6%;弃权3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8%。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392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29%;反对708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4%;
弃权3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555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97%;反对708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3%;弃权3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61%。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477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0%;反对6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9%;
弃权3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640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085%;反对6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21%;弃权3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94%。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611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85%;反对6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8%;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弃权20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774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27%;反对6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6%;弃权20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353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77%;反对7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1%;
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516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37%;反对7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9%;弃权3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4%。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353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75%;反对7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1%;
弃权3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5516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18%;反对7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49%;弃权3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33%。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熊林、李赞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及
提案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