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已于2026年5月26日实施完成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5786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由此前的11.15元/股调整为10.75元/股,董事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
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所履行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