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八届独立董
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务。任职期间,我积极出席各类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伯煌,196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讲师,浙江农林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法政学院副教授。现任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授、执业律师,同时担任杭州临安厚得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法定代表人。2019年9月及2022年9月,本人分别获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9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完成换届选举;同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汤颖梅女士、周建荣先生、严治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本人自同日起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与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与上述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在与其他董事充分讨论后,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
1无反对或弃权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独立董事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姓名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事会会议会次数周伯煌32100否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2025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薪酬委员会召开情况
姓名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薪酬考核委员会周伯煌1100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召开情况
姓名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周伯煌1100成员
3.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情况
时间会议届次涉及事项意见
第八届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5.4.2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赞成
第四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2025.8.22披露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赞成
会第二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就公司具体事项开展审计、咨询或核查工作,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亦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故未发表独立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
2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信息,并凭借自身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工作外,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公开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关注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与诉求。针对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关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疑问,本人均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予以回复,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透明度,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在定期报告披露后、重大事项发生时等关键节点,本人也会主动了解市场反馈,关注中小股东的关切点,并将其合理意见与建议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努力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2025年4月、5月、6月赴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开展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长8日。期间,本人走访了公司主要生产厂区、研发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与一线生产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及基层员工深入交流,实地察看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运行状况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对公司核心业务的实际运营有了更直观、全面的认识。同时,本人重点查阅公司生产经营台账、财务凭证、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细致核查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及重大投资项目进展,确保所获信息真实准确,为独立判断与履行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本人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各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及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状况。本人认真阅读了上述报告,并重点关注关键审计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已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3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与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可靠,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与要求,也与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契合,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并控制经营风险,且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效果良好。
公司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拥有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牵头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拟定与发放情况开展了审慎监督。经核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遵循《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办法》
所明确的薪酬构成、计算依据与支付方式执行,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紧密关联,充分体现了薪酬的激励性与约束性。其中,董事薪酬综合考量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勤勉程度,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予以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则结合其分管领域的经营指
标完成情况、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考核发放。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程序合规、决策过程透明、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不合理薪酬的情形,此举有利于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
4创造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提名换届董事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我们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过程、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相关禁入措施尚未解除,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认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背景、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任职期间,我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充分沟通,致力于推动公司发展与规范运作。同时,本人凭借专业知识,始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9月15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此,衷心感谢各位股东及公司管理人员对我的信任与支持,祝愿公司未来发展蒸蒸日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换届离任):周伯煌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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