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自2025年9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类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建荣,1978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曾先后担任浙江经济职业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教师、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工商管理学
院院长、教务教辅党总支书记兼教务处处长,现任该校教务处处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2025年9月,本人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参与,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其他董事充分讨论后,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或弃权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独立董事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姓名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事会会议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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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荣21100否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
成员、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姓名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周建荣1100成员
2.提名委员会召开情况
姓名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周建荣提名委员会成员1100
3.专门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情况
时间会议届次涉及事项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
2025.9.15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赞成
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10.30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赞成
员会第一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因此未发表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通过定期查阅内部审计报告、与内部审计负责人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予以关注与监督。在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议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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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审计进场前参与了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还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共同确定审计工作计划,掌握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与进度。同时,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准确披露。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于每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与制度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升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合理意见和建议。
除上述通过审慎履职间接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的方式外,本人亦注重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建立直接或间接的沟通联系。一方面,积极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与诉求,对于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疑问,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予以回复,确保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性,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在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前后,若有中小股东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就议案内容或公司情况进行咨询,本人均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耐心解答疑问,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并将合理诉求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推动公司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促进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2025年9月、11月及12月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长7日。现场工作期间,重点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及财务核算规范性展开,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负责人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生产车间与业务流程,查阅财务报表、审计资料及重大合同文件,深入了解公司主营业务进展、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潜在风险因素。针对现场调研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及经营层提出改进建议,督促公司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升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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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研过程中,本人重点走访了公司位于诸暨、宁波鄞州、杭州临平的主要生产基地,深入车间一线,详细查看公司主导产品 BOPET 薄膜、BOPP 薄膜及 CPP薄膜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运行状况与质量控制体系。通过与生产部门负责人、一线技术人员交流,充分了解各产品线的产能利用率、原材料采购及库存管理情况,以及公司在节能降耗、工艺改进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与取得的成效。同时,实地考察公司研发中心,听取研发团队关于新产品研发项目进展、核心技术突破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汇报,关注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与创新能力。
此外,还与公司管理层就市场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进行深入探讨,重点关注公司在拓展新兴应用领域、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具体计划与实施路径。
通过上述现场工作与多渠道沟通,本人对公司实际运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及潜在风险有了更为全面深入的认识,为后续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
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已按时编制并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在审议该定期报告前,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股东信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说明等,并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针对报告中涉及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等内容,本人进行了审慎核查,特别关注了第三季度公司在市场拓展、成本控制以及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方面所采取的策略及实际效果,确保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与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可靠,真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同意聘任骆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周明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钟民均先生为
4大东南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已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任免董事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各方充分沟通,助力公司发展与规范运作。在此过程中,本人凭借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深化学习,运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
决策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建荣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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