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3证券简称:大东南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鉴于母公司报告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62561.9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44385686.82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321766178.7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1766178.72元。
《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财务状况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462561.9618323397.3320681457.00
合并报表本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4385686.82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21766178.72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9155805.4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2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是□否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母公司2025年度末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若公司子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在保障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与持续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推动子公司向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不断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积极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努力兼顾公司短期财务状况与长期发展战略,以及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