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
注册地址:
1999号15栋6层601号602-604单元(自编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6幢
主要经营场所地址:
2层210室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69 号 C 区 C3 楼 12
通讯地址:
楼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华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华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目录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6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情况................................................8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新华都股份权利限制情况..............................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10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一、备查文件...............................................13
二、查阅地点...............................................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8
3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本报告书指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指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阿里成都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指杭州瀚云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阿里成都、杭州瀚云的合称
新华都、上市公司指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及其下属子
阿里巴巴集团指公司,和根据上市地法律纳入其合并报表的实体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本次权益变动指变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华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总股本,根据新华都总股本指新华都公开披露信息为719859762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
1999号15栋6层601号602-604单元(自编号)
法定代表人:蔡啸天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98891211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网络数据处理,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0年1月28日至2040年1月27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阿里巴巴网络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
联系电话:0571-850220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6幢
2层21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灏云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77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28M8HY6B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经营期限:2017年2月27日至2032年2月26日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69 号 C 区 C3 楼 12楼
联系电话:0571-850220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阿里成都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
蔡啸天男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瀚云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职务国籍住地或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委中国香王远征男中国无派代表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阿里成都、杭州瀚云均为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新增股本、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增
股本、回购注销股份等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安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新华都于2017年9月2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7年9月26日,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阿里成都、杭州瀚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新华都34228194股股份转让给阿里成都,将其持有的新华都
34228194股股份转让给杭州瀚云。前述股份已于2018年1月17日完成过户。
于股份转让完成后,即本次权益变动前,阿里成都、杭州瀚云各自持有新华都34228194股股份,占新华都当时总股本(684563880股,下同)的5.00%;阿里成都、杭州瀚云合计持有新华都68456388股股份,占新华都当时总股本的
10.00%。
(一)被动变动情况
2018年7月17日至2024年9月9日,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新增股本、完成非公
开发行新增股本、回购注销股份等原因,新华都总股本由684563880股增加至
719859762股,阿里成都、杭州瀚云各自持有新华都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各
自持股比例由5.00%被动变动为4.755%,合计持股比例由10.00%被动变动为
9.51%。
(二)主动减持情况
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4月18日,阿里成都、杭州瀚云通过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新华都3246343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约占新华都总股本的4.51%。
综上,于上述被动变动及主动减持完成后,即本次权益变动后,阿里成都、杭州瀚云分别持有新华都23115394股、1287755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分别约占新华都总股本的3.211097%、1.788898%;阿里成都、杭州瀚云合计持有新
华都3599294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约占新华都总股本的4.999995%。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新华都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9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如下:
权益变动期减持股数交易价格区间股东名称权益变动方式权益下降比例间(股)(元/股)阿里成都2018年7月至
被动变动-0.4903%-杭州瀚云2024年9月杭州瀚云集中竞价减持2024年11月36691000.5097%6.20-6.41
杭州瀚云集中竞价减持2025年2月71979400.9999%6.12-6.42集中竞价和大
杭州瀚云2025年4月104835991.4563%6.33-6.49宗交易减持集中竞价和大
阿里成都2025年4月111128001.5437%6.33-6.47宗交易减持
合计324634395.00000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新华都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阿里成都、杭州瀚云合计持有新华都35992949股股份,约占新华都总股本的4.999995%,阿里成都、杭州瀚云所持新华都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为新华都于2017年9月2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次权益变动后,阿里成都、杭州瀚云各自持有新华都
3422819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合计持有新华都6845638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10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新华都股份的情况。
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2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蔡啸天
签署日期:年月日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王远征
签署日期:年月日
15(本页无正文,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蔡啸天
签署日期:年月日
16(本页无正文,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王远征
签署日期:年月日
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新华都科技股份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厦门市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华都股票代码002264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阿里巴巴(成都)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大道1999号15栋6层
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601号602-604单元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册地(自编号)杭州瀚云新领股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权投资基金合伙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企业(有限合伙)6幢2层210室
增加□减少√有√无□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人发有无一致行动人阿里成都与杭州瀚云互变化
生变化□为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赠与□其他√(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新增股本、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增股本、回购注销股份等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大宗交易)
1、阿里成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持股数量:34228194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占新华都当时总股本的5.00%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2、杭州瀚云
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4228194股
持股比例:占新华都当时总股本的5.00%
181、阿里成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1112800股
被动变动及主动减持合计比例:占新华都总股本的1.788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持股数量:23115394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持股比例:占新华都总股本的3.211097%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2、杭州瀚云
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1350639股
被动变动及主动减持合计比例:占新华都总股本的3.2111%
持股数量:12877555股
持股比例:占新华都总股本的1.788898%
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24年9月9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方式: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新增股本、完成非公开发行新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增股本、回购注销股份等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变动
及方式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4月18日
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未拟于未来12个月内
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继续增持
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新华都股份的情况。
股票
19(本页无正文,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蔡啸天
签署日期:年月日
20(本页无正文,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王远征
签署日期:年月日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