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证券简称:新华都公告编号:2026-008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姓名职务任职状态
报酬总额(万元)
倪国涛董事长、总经理现任496.80
陈船筑董事现任3.60
郭建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95.80
田炜董事现任2.46
张会丽独立董事现任12.00
张斌独立董事现任12.00
张石保财务总监现任98.50
沈沉董事离任0.00
陈智敏监事会主席离任24.02
赵国南职工监事离任29.34
林波监事离任1.62二、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16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拟定了以下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指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0000元/年(税前)。按月支付。
2、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非独立董事津贴管理执行。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和非独立董事津贴确定。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在公司领取非
独立董事津贴36000元/年(税前)。按月支付。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专项奖励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每月固定发放的部分。
(2)绩效薪酬:由公司绩效薪酬和个人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二者各占百分之五十比例。其中:公司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评后确定。个人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季度或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确定。(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4)专项奖励: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为专门事项设
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4、其他事项
(1)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4)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