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265证券简称:建设工业公告编号:2025-044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1号建设工业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鲜志刚先生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0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10805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87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06370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5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3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4%)。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0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00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6%。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刘革律师、白猗歆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同意反对弃权提案表决提案名称
编码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结果审议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0779734799.628929337000.3618749000.0092
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审议
2.0080786724799.637628596000.3527791000.0098议案》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审议
3.0080786584799.637428599000.3527802000.0099案》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审议
4.0080786494799.637328592000.3526818000.0101议案》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审议
5.0080786114799.636828578000.3525870000.0107议案》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审议
6.0080785924799.636628611000.3529856000.0106议案》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审议
7.0081046404799.95782585000.0319834000.0103法>的议案》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提案同意反对弃权提案名称
编码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2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49168633.1465293370065.1892749001.6643
2.0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6158634.6997285960063.5426791001.7577
3.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6018634.6686285990063.5493802001.7821
4.00《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155928634.6486285920063.5337818001.8177
5.0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155548634.5642285780063.5026870001.9332
6.00《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55358634.5219286110063.5760856001.902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7.00415838692.40272585005.7441834001.8532案》本次股东会第1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革、白猗歆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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