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有投资者向电科网安(002268)提问:公司三四季度重大合同不公布的原因是保密还是没达到必须公布的条件
2月4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签署日常交易相关合同披露的金额要求,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以上情况应当及时披露。公司2025年三、四季度新签合同的金额较2024年同期增加,公司2025年三、四季度新签合同的金额占全年新签合同的比重较2024年同期也有所增加。但单个合同金额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未达到规则中应当披露的标准。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