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8证券简称:电科网安公告编号:2025-019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6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鑫先生。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45名,代
表股份数为287863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94%。(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名,代表股份数为
279151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09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37名,代表股份数为
8712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2%。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431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9%;反对3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6%;弃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433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4%;反对3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371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9%;反对3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4%;弃权1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429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0%;反对3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9%;弃权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274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52%;反对5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8%;弃权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153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62%;反对5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13%;弃
权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魏洪宽、周俊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434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27%;反对3208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4%;弃权14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450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1%;反对3204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3%;弃权1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83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044%;反对1142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388%;弃权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512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319%;反对1142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07%;
弃权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74%。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423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2%;反对3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3%;弃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303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96%;反对3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2%;弃
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7427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4%;反对3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弃权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铃、毕昶旭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