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9证券简称:美邦服饰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20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成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6人,代表股份数量证券代码:002269证券简称:美邦服饰公告编号:2026-027878782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92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5125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54587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497041300股),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数量867783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52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23人,代表股份数
量10999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5%。
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23人,代表股份数量10999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4251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844%;反对4309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904%;弃权2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5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4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8.8059%;反对4309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9.1812%;
弃权2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证券代码:002269证券简称:美邦服饰公告编号:2026-027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012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4184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768%;反对4375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979%;弃权2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5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40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8.2013%;反对4375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9.7840%;
弃权2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014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4202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788%;反对4345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945%;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6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4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8.3622%;反对4345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9.5067%;
弃权2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131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7.8640%;反对4481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0.7405%;弃权1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3956%。证券代码:002269证券简称:美邦服饰公告编号:2026-027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3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7.8640%;反对4481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0.7405%;
弃权15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3956%。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胡佳佳女士、游君源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9.3371%;反对4323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9.2372%;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425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5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9.2632%;反对4323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9.3085%;
弃权1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428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胡佳佳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3914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461%;反对4540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5167%;弃权3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7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1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5.7438%;反对4540375股,占出席证券代码:002269证券简称:美邦服饰公告编号:2026-027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1.2796%;
弃权32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9766%。
7、审议通过《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3992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549%;反对4531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5157%;弃权2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2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6.4475%;反对4531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1.2005%;
弃权2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352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4205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4792%;反对4420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5030%;弃权1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7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4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8.3885%;反对4420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0.1886%;
弃权15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4228%。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备案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4285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证券代码:002269证券简称:美邦服饰公告编号:2026-027(含网络投票)的99.4883%;反对4309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904%;弃权18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1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5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9.1159%;反对4309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9.1812%;
弃权18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70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含)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选举周成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70695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07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912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6.4751%
10.02《选举游君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8003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73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9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9985%
10.03《选举孙立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7907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6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1265%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选举袁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证券代码:002269证券简称:美邦服饰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870835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0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051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7.7470%
11.02《选举王春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7994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7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9238%
11.03《选举陆敬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6804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77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5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33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委派的徐雄、陈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证券代码:002269证券简称:美邦服饰公告编号:2026-027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