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证券简称:华明装备公告编号:〔2025〕071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38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18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9月10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号)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号)。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4.60元/股调整为24.38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7月9日(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号)。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
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号)。
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情况公司2025年8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896225431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246209股后的895979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2.00元(含税),共派发人民币179195844.40元,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79195844.40元÷896225431股=0.1999450元/股(计算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7位,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1999450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4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号)。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股票回购价格的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4.38元/股调整为24.1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4.38元/股-0.1999450元/股≈24.18元/股(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10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含),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18元/股(含),
按回购金额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2034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9%;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339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均无变化。
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