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16号文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16号文的规定进行调整。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
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33119513.52
递延所得税负债31920793.39
盈余公积75981.21
未分配利润1136897.93
少数股东权益-14159.01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3年度)
所得税费用464653.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939.32
少数股东损益-23714.00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
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697047337.3734993282.69732040620.06
递延所得税负债10532512.9133329909.2443862422.15
盈余公积543827204.8544907.49543872112.34
未分配利润14120949080.021608910.9714122557990.99
少数股东权益381302537.099554.99381312092.08合并利润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2年度)
所得税费用485551157.18-1042471.30484508685.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120297575.391056253.882121353829.27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2454377.40-13782.58-2468159.98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527575786.7041325135.39568900922.09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17044180.0640704233.2457748413.30
盈余公积392980880.6412627.77392993508.41
未分配利润12904011418.14584936.8112904596354.95
少数股东权益389266034.8723337.57389289372.44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受影响的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期初净资产--1663373.45
其中:留存收益--1653818.46
净利润-464653.321056253.88
期末净资产1198720.13--
其中:留存收益1212879.14--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