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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蔡昭昀)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9 查看全文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蔡昭昀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尽责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蔡昭昀女士,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1988年至1994年任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助理工程师,1994年至2001年任中国京冶建设工程承包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年至2004年任北京京冶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2004年至2013年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院副总建筑师,2014年至2020年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院总建筑师、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兼任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工业建筑分

会常务理事、中国钢结构协会特邀常务理事、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多维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14次,具体出席董事

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席董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加董事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1413100否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没有列席。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的上述会议中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对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共审议19项议案,分别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查,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人同意该议案并对会议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该议案在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报告期,本人委托独立董事黄庆林先生就公司拟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2的议案》、《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五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除前述情形外,本人没有其他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共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发表意见类型均为同意。

序号时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12023年1月9日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意见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2023年4月1日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四、关于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六、关于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32023年4月12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七、关于提供对外担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的独立意见;八、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九、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十、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

任保险的独立意见;十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十二、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42023年4月25日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及其摘要;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

52023年6月6日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一、关于发行2023年度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独立

62023年6月19日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意见;二、关于拟注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72023年8月9日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二、关于公司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3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关于公司《第

82023年9月8日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四、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92023年11月13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102023年12月1日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112023年12月28日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2023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本人通过每年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的电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交流渠道,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通过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4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本人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12月28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专项意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属

于正常的业务范围,系完全的市场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货款不能收回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我们亦将对该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交易行为。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1日对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

5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外,2023年4月12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认真核查,公司2022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主要根据其职责分工、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来确定,该方案参照了公司当地企业和同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了“薪酬由绩效来考核”的分配原则,同时,又设定了一定幅度的激励空间,鼓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和股东做出更大贡献。我们认为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023年4月25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专项意见。2023年6月6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发表专项意见。2023年9月8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第三期限制性

6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专项意见。2023年12月1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发表专项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希望公司继续加强对行业发展情况、资本市场新政策、新动向等方面的研究和把握,继续发挥公司在行业的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运作能力,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是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成绩回报广大投资者。联系方式:stocks@yuhong.com.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昭昀

2024年4月18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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