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证券简称:东方雨虹公告编号:2026-04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和5%
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
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538.35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7386%。
2、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李卫国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66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77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886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卫国先生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卫国先生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64.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386%。
3、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股比例由20.7386%减少至20.000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和5%的整数倍。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李兴国
李卫国:长沙市雨花区小林子冲********住所
李兴国: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双阳南区**********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李卫国先生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64.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38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74%;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58.3500万权益变动过程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012%)。减持原因主要用于履行员工持股计划兜底承诺和偿还质押借款。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股比例由20.7386%减少至
20.0000%。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股票简称东方雨虹股票代码002271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股东姓名变动方式股数(万股)变动比例(%)B股等)
李卫国 A股 减持 1764.3500 0.7386
合计-1764.35000.7386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不适用
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姓名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8447.415020.281946683.065019.5433
李卫国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447.415020.281946683.065019.543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090.93550.45671090.93550.4567
李兴国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90.93550.45671090.93550.456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49538.350520.738647774.000520.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9538.350520.738647774.00052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李卫国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以大宗交
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7166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其中
诺、意向、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77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886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减持原因主要用于履行员工持股计划兜底承诺和偿还质押借款。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上表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李卫国先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
2、李卫国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