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上市保荐书保荐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盖甦、张稳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3-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目录
释义....................................................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10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址、
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13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14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15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转板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16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
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保荐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16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17
九、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18
十、保荐人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18
3-3-2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释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指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川润股份
本次发行 指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保荐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3-3-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1号
成立时间:1997年9月12日
上市时间:2008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48487.73万元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川润股份
股票代码: 002272.SZ
法定代表人:罗永忠
董事会秘书:饶红
联系电话:028-61777787
液压、润滑流体技术系统集成及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液压机械;液压润滑元件、冷热交换器、过滤装置、智能控制单元、
智能传感元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工业水泵、水工机械;工业
流体技术服务、设备成套配送、机电安装运营维护;综合智慧能
源系统集成;燃气冷热电三联产、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技术
的研发、装备生产、销售、服务及技术转让;综合能源管理、新
能源发电、集中供热、节能、环保工程的设计、开发、建设和运
经营范围:
营;电气传动及控制设备、能源智能控制软件、储能电源、电能
质量控制装置的研制、生产及销售;电站锅炉、余热锅炉、生物
质锅炉、燃气锅炉、电热锅炉、电站辅机、高中低压压力容器、
高效换热器、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房地产
开发、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
销售机电产品、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长期聚焦高端能源装备制造和工业服务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液压润滑冷却系统、余热锅炉及压力容器等清洁能源装备、液冷系统及产品、液压元件、储
能装备及系统集成等高端能源装备产品,并为客户提供流体工业技术服务、数字化供应链智造服务等工业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风电等新能源行业以及清洁能源、工程机械、数据中心及储能等领域。
在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与广泛落地的大背景下,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产业升级进程持续深化。报告期内,公司抢抓机遇,大力布局风电、储能、液冷等高端
3-3-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制造产业,逐渐形成“源网荷储”一体化产品生态,持续贯通“流体控制-液冷能效-算力能源-能源服务”全技术链条,推动算力能效与数字能源的智能化升级,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促进公司高质量创新发展。
在风电液压润滑冷却系统领域,通过多年的研发及生产实践,公司凭借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强大的创新研发实力、完善的市场营销服务、优异的产品质量、
高效的产品交付能力、先进的运营管理体系等优势成为了金风科技、远景能源、
明阳智能、上海电气、东方电气、中国海装、通用电气、西门子、苏司兰等国内
外主流风机制造商的稳定供应商,在该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资产总计346602.54329751.58327153.51
负债合计195019.44176110.88184696.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49002.25151411.42140231.81
少数股东权益2580.862229.282225.23
股东权益合计151583.10153640.70142457.0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75019.68159692.88166356.40
营业成本142897.53131379.82140750.59
营业利润-2697.86-10966.83-5933.96
利润总额-1874.21-11311.98-6813.24
净利润-2139.85-11212.22-6286.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91.42-11568.96-6359.7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18.11-13014.8388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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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27.18-2026.17-1466.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51.3019481.906420.2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25-20.8271.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566.014420.0913851.0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832.9427398.9522978.86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1.631.541.37
速动比率(倍)1.281.201.08
资产负债率(合并)56.27%53.41%56.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9.27%9.82%15.42%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531.481.61
存货周转率(次)3.112.962.9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14-0.270.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80.090.32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另有说明,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当期期末账面价值+应收账款上期期末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存货当期期末账面价值+存货上期期末账面价值)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应用的下游行业主要包括算力/数据中心、储能、海
上风电等领域,前述终端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等特点,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在全球经济波动、地缘冲突加剧等因素的影响下,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加大。宏观经济波动将对算力/数据中心、储能以及海上风电等终端项目投资者的融资安排、融资成本造成影响,从而影响终端市场的投资回报率,并最终影响公司液压润滑冷却系统、液冷等产品的终端需求。因此,宏观经济波
3-3-6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动将对公司下游行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2、行业及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算力/数据中心、储能以及海上风电等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行业,在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产业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主要国家,均先后出台相关补贴、支持政策,积极推动相关行业快速发展。行业发展前期,补贴、支持政策直接影响相关项目的投资收益率,进而影响市场需求;随着产业的迅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算力/数据中心、储能以及海上风电等项目的投资成本将逐步下降,并逐渐降低对政策的依赖。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推出“双碳”目标、鼓励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相关行业预计仍将保持快速发展。但是,未来若国内或主要海外市场的相关产业政策出现较大变动,将导致市场终端需求波动,进而对产业链各环节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和铜材等,上游行业为钢铁行业和有色金属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钢材、铜材的价格受国际政治局势、宏观经济波动等影响较大,存在显著的波动性特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主要产品成本价格产生较明显的影响。虽然目前公司拥有一定的定价能力,可根据钢材和铜材价格波动对产品出厂价格做适当调整,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毛利率和公司利润的影响,但如果钢材和铜材价格未来出现较大幅度的上升,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线和业务板块的不断丰富,公司在管理方面将面临较大的挑战与风险。在经营管理、科学决策、资源整合、内部控制、市场开拓等诸多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如不能有效地进行组织架构调整,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应变能力,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和制度,将对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经营效益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3-3-7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财务风险
(1)公司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23年至2025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5.39%、17.73%和18.35%,呈
现出一定的波动。公司毛利率主要受金属原材料价格、用工成本、产品销售价格、产品结构以及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若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而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或金属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则公司存在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收回风险
2023年末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3135.25万元、
112719.06万元和116160.59万元,呈增长趋势。公司已从应收账款源头以及内
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并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仍难以完全避免债务人因经营状况恶化而无法按期、足额归还欠款的情况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并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和经营业绩。
(3)资产减值风险
2023年至2025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15.17万元、-3893.31万元、-355.00万元,主要系受宏观经济、行业供需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虽公司已对相关资产足额计提了减值损失,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及行业持续下行,相关资产的减值将进一步增加,进而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4)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6359.71万元、-11568.96万元和-2491.42万元,近三年公司经营业绩连续亏损。
公司根据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合理配置自身优势领域的投入,最大程度地降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影响。若相关业务拓展、管理优化等降本增效措施实施不到位,仍然存在业绩持续亏损风险。
3-3-8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于液冷系统扩能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
目、储能电站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基于对算力/数据中心、储能以及海上风电等行业发展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公司的技术、成本优势和现有的客户群体优势,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研究,并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足准备。公司已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技术变化、客户需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性。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提升。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等原因削减订单,将对募投项目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6、募投项目部分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购置部分土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拟新增购置土地尚未完成土地出让程序,若未来因内外部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取得或按计划时间取得项目用地,则可能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7、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完成环评的风险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液冷系统扩能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中启东基地的环评手续仍在办理过程中,本次募投项目“储能电站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中的“100MW/200MWh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的环评手续
仍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将在依法完成相关环评手续的办理后,再启动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施工相关工作。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取得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将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进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8、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1)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有一定幅度的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建设期,不能立即产生效益,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如果建设期内公司净利润无法实现同
3-3-9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步增长,或者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达产后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将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2)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其他风险
(1)股市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股价不仅取决于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而且受到全球经济环境、国内外政治形势、宏观经济政策、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证券市场供求、投
资者心理预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投资公司的股票时,需要考虑公司股票未来价格的波动和可能涉及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诸如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
3-3-10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两项同时进行:
其中,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4546319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导致公司总
3-3-1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投入金额
1液冷系统扩能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39758.0039758.00
2储能电站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27062.3227062.32
3补充流动资金28179.6828179.68
合计95000.009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八)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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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盖甦、张稳担任本次川润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盖甦女士: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水星家纺首次公开发行、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川网传媒首
次公开发行、四川黄金首次公开发行、硅宝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川润股份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川化股份重整及股权划转、川化股份重大资产
重组、通威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天原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盖甦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稳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参与的项目有:天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川润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龙大美食非公开发行、龙大美食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川能动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四川路桥非公开发行等。
张稳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杨承斌,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杨承斌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信
3-3-1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参与的项目有:侨源气体首次公开发行、四川黄金首次公开发行、川润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天
原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审)等。杨承斌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任疆、玉鑫霖。
任疆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川网传媒首次公开发行、四川黄金首次公开发行、天润乳业配股、汉威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天原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审)等。任疆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玉鑫霖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参与的项目有:四川黄金首次公开发行、川润股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天原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审)等。玉鑫霖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四)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20层
邮编:610041
联系电话:028-68850835
传真:028-68850834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截至2026年6月15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下属自营、资管业务未
持有发行人股票,也不存在其他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保荐人已建立
了有效的信息隔离墙管理制度,保荐人通过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影响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3-3-1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
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3-3-15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自愿接受深交所的自律监管。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2026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6年7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
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保荐人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公司主要为能源生产及利用企业提供高端能源装备制造及相关工业服务业务,产品与服务广泛在风电等新能源行业以及清洁能源、工程机械、数据中心、储能、冶金冶炼、石油化工、建材等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95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液冷系统扩能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储能电站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人通过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发行人主营业务,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年本)》
3-3-16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以及发行人所处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安排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
(一)持续督导事项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定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的决策机制,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协助发行人执行相关制度;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
资源的制度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级管理人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部控制制度;
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根据实际情
况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做出相应的规定;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2、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回避的规定;
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
3、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告关联交易事
表意见项;
4、督导发行人采取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
提交的其他文件。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2、要求发行人定期通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3、因不可抗力致使募集资金运用出现异常或未能履行承诺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的,督导发行人及时进行公告;
等承诺事项4、对确因市场等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关注发行人变更的比例,并督导发行人及时公告。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发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重大担保行为与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保荐人进行事前沟通。
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和
业务状况、股权变动和管理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市场营销、核心竞争信息。
力以及财务状况
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时对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1、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可以要求发行人按照《证券发行上
3-3-17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事项安排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其他主要约定信息;
2、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
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
3、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可以列席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
4、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等。
1、督促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的相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关约定;
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
2、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在疑义的,督促中介机构做
的相关约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在保荐期间与发行人及时有效沟通,督导发行人更好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四)其他安排章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十、保荐人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人认为:川润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川润股份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3-3-18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杨承斌
保荐代表人签名:
盖甦张稳
内核负责人签名:
徐子桐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刘乃生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刘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