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激清)
本人作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现场检查、考察等形式,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汪激清,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沙洲职业工学院财会教研室主任、张家港市大成纺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商贸城总经理、张家港长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张家港勤业财经培训
学校校长、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张家港锦泰金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807)独立董事,上海德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300563)独立董事,2024年5月16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出席会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通讯方式出席委托出席董事会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会次数董事会次数次数
63300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应参加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2200审计委员会5500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定期报告制作期间,
依托公司审计部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审计。审计委员会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召开会议,
1审议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按规范要求,审阅了定期
报告财务报表,进行了年报工作的沟通,出具了审阅意见;对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提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等。
2、作为提名委员会会委员,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参与了专门委员会会议
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本年度就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重点关注了内部审计方案,定期报告审计计划及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关注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实地调研等方式,
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认为公司保持了较好的规范运作水平。本人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17天,公司为配合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1、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定价的依据和原则公平、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
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人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董事变更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勤勉尽责原则,始终坚持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并按此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联系方式:zjgwjq@163.com。
独立董事:汪激清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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