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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阿股份_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申报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8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002277.SZ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项目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蒋容、姜峰、肖胜安、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购买资产伙)、深圳青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7名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1-1-1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承诺:

1、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承诺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

易所必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和其他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副

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各文件的正本或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4、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承诺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承诺人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1-1-2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已出具声明,同意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及结论性意见,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2-1-1-3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1

交易对方声明................................................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3

目录....................................................4

释义...................................................11

一、普通术语...............................................11

二、专业术语...............................................15

重大事项提示...............................................18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18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21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3

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27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28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28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29

八、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31

九、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33

重大风险提示...............................................3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34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36

三、其他风险...............................................39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4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40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41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42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59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60

2-1-1-4六、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65

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65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76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76

二、上市公司历史沿革、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77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81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81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82

六、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84

七、最近十二个月规范运作情况.......................................85

第三章交易对方情况............................................86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86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263

三、其他事项说明............................................264

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275

一、基本情况..............................................275

二、历史沿革..............................................275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308

四、下属企业构成............................................311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313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316

七、尚阳通主营业务发展情况.......................................317

八、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340

九、交易标的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

批事项.................................................342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及员工安置情况...................................342

十一、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343

第五章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355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355

2-1-1-5二、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情况...............................361

三、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化...................................369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369

第六章交易标的评估情况.........................................370

一、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370

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416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

允性的意见...............................................420

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422

一、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422

二、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430

三、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436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436

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439

第八章交易的合规性分析.........................................444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444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448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448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449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452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453

七、本次交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情形...............................................453

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454

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454

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455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455

十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455

2-1-1-6十三、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456

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5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457

二、本次交易标的所处行业特点......................................461

三、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473

四、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分析........................................476

五、交易标的盈利能力分析........................................494

六、交易标的现金流量分析........................................506

七、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和应对措

施...................................................509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514

九、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520

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524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会计信息..................................524

二、最近两年一期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529

第十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534

一、同业竞争情况............................................534

二、关联交易情况............................................535

第十二章风险因素............................................541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541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544

三、其他风险..............................................547

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549

一、交易标的和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549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552

三、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552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553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

的说明.................................................553

2-1-1-7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555

七、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561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562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

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562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562

第十四章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564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564

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565

三、法律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566

第十五章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568

一、独立财务顾问............................................568

二、法律顾问..............................................568

三、标的资产审计机构..........................................568

四、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机构........................................569

五、资产评估机构............................................569

第十六章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570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70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572

法律顾问声明..............................................574

标的资产审计机构声明..........................................575

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机构声明........................................576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77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578

一、备查文件..............................................578

二、备查地点..............................................578

附件一:知识产权一览表.........................................580

一、专利................................................580

二、商标................................................586

2-1-1-8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588

附件二:交易对方股权穿透核查情况....................................592

一、子鼠咨询..............................................592

二、创维产投..............................................593

三、南海成长..............................................596

四、深圳鼎青..............................................606

五、领汇基石..............................................607

六、石溪产恒..............................................616

七、战新五期..............................................617

八、青鼠投资..............................................618

九、南京同创..............................................618

十、山东尚颀..............................................618

十一、嘉兴上汽.............................................619

十二、郑州同创.............................................619

十三、扬州同创.............................................623

十四、中车青岛.............................................624

十五、石溪二期.............................................625

十六、青岛融源.............................................627

十七、烟台山高.............................................628

十八、上海联新.............................................628

十九、重投战略.............................................632

二十、华虹虹芯.............................................632

二十一、战新八期............................................633

二十二、重投芯测............................................633

二十三、重仁聚力............................................634

二十四、战新六期............................................634

二十五、鸿山众芯............................................635

二十六、共青城国谦...........................................635

二十七、苏州聚合............................................635

2-1-1-9二十八、中小企业发展基金.................................639

二十九、芜湖鼎润............................................641

2-1-1-10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友阿股份、上市

公司、公司、本公指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

本次交易、本次

指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事项报告书、本报告《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指书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告》

交易标的、标的

公司、目标公司、指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阳通

标的资产、目标

股权、拟购买资指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产

子鼠咨询、南通华泓、蒋容、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肖

胜安、深圳鼎青、姜峰、领汇基石、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

青鼠投资、山东尚颀、叶桑、扬州同创、嘉兴上汽、上海联新、南

交易对方指京同创、石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郑州同创、烟台山高、华虹虹芯、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

芯测、马友杰、鸿山众芯、战新八期、重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和芜湖鼎润友阿控股指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聚富投资指湖南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子鼠咨询指平台

南通华泓指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股东深圳南山创维信息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标的公创维产投指司股东

南海成长指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华虹投资指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股东深圳鼎青指深圳鼎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领汇基石指股东

2-1-1-11合肥石溪产恒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

石溪产恒指的公司股东

战新五期指深圳创智战新五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青鼠投资指深圳青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山东尚颀山高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山东尚颀指公司股东

扬州同创指扬州同创同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嘉兴上汽指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上海联新指上海联新科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南京同创指南京同创合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深圳同创指深圳同创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南京同创曾用名称合肥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溪二期指标的公司股东中车(青岛)制造业转型升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中车青岛指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深圳市重投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重投战略指伙),标的公司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深圳基石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指金的公司股东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郑州同创指东

烟台山高指烟台山高弘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华虹虹芯指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苏州聚合指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共青城国谦乘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共青城国谦指股东

深圳市重投芯测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投芯测指标的公司股东

鸿山众芯指海南鸿山众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珠海横琴创智战新八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战新八期指东

重仁聚力指深圳市重仁聚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战新六期指深圳创智战新六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青岛融源指青岛融源轨道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芜湖鼎润指芜湖鼎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尚阳通有限指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前身南通尚阳通指南通尚阳通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鼎阳通指上海鼎阳通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尚阳通指尚阳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分公司指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富微电指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华虹集团指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子鼠技术指深圳市子鼠技术有限公司

2-1-1-12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威健指威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威健实业国际有限公司

英能达指深圳市英能达电子有限公司和联汇(香港)有限公司三恩利指深圳三恩利电子有限公司和瑞致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肖克利指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晔电子指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和新晔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豪拓电子指深圳市豪拓电子有限公司卓捷电子指江苏卓捷电子有限公司金信谷电子指深圳市金信谷电子有限公司上海颉生指上海颉生机电有限公司

德贵贸易指德贵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卓品科技指卓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豐樂元器件(香港)有限公司

Wolfspeed Inc.一家专注于碳化硅 (SiC)和 氮化镓(GaN)等宽

Wolfspeed 指禁带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研发和制造的企业。

南芯科技指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484)纳芯微指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052)捷捷微电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623)大唐电信指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98)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思瑞浦指

688536)

华虹宏力、华虹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和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指半导体司

华达微、南通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南通华达微电子集指达微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中电国基集团指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英飞凌、Infineon 指 Infineon Technologies AG,英飞凌科技公司安森美、OnSemi 指 ON Semiconductor Corp.,安森美半导体公司意法半导体、ST 指 STMicroelectronics N.V.,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富士电机指富士电机株式会社

东微半导指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261)新洁能指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5111)宏微科技指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711)斯达半导指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290)士兰微指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460)华微电子、ST华

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60)微、*ST华微英飞源指深圳英飞源技术有限公司晶丰明源指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优优绿能指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特来电指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集团内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94)富特科技指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1607)

2-1-1-13英搏尔指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681)

欣锐科技指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745)昱能科技指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348)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长城电源指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66)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指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63)麦格米特指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851)Omdia 指 原IHS Markit Ltd.,一家全球商业资讯服务的咨询公司终端客户 指 B to B的系统或部件厂家及非功率器件设计企业

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发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委

工信部、国家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业和信息化部独立财务顾问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所/法律顾问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企指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华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法》《重组审核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5年修指则》订)《注册管理办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法》《股票上市规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则》《上市公司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指

指引第7号》异常交易监管》《上市公司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指

指引第9号》组的监管要求》(2025年修订)

《公司章程》指《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在登记机关完成目标标的资产交割日指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之日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的期过渡期指间

2-1-1-14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常见的半导体材料有半导体指硅、碳化硅、氮化镓、砷化镓等。硅是各种半导体材料中,在商业应用上最具有影响力的一种。

指采用半导体制备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IC、集成电路 指

质基片上,而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半导体分立器件,与集成电路相对而言的,采用特殊的半导体制备工艺,实现特定单一功能的半导体器件,且该功能往往无法在集成电路分立器件指

中实现或在集成电路中实现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分立器件主要包括功率二极管、功率三极管、晶闸管、MOSFET、IGBT等。

又称电力电子功率器件,主要用于电力设备的电能变换和电路控制,半导体功率器件指是进行电能(功率)处理的核心器件,弱电控制和强电运行间的桥梁。半导体功率器件是半导体分立器件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经过半导体制备工艺加工后的晶圆片半成品,进一步通过封装测试可晶圆指以形成半导体器件产品。每片晶圆包含数百颗至数万颗数量不等的单芯片。

已经封装好的MOSFET、IGBT等产品。晶圆制作完成后,需要封装才可以使用,封装外壳可以给芯片提供支撑、保护、散热以及电气连功率器件成品指

接和隔离等作用,以便使器件与其他电容、电阻等无源器件和有源器件构成完整的电路系统。

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是一种典型半导体器件结构,目MOSFET、功率

指前已广泛使用在电力电子电路中,也可以单独作为分立器件使用以实MOSFET或MOS现特定功能。

Super Junction MOSFET,在传统的MOSFET中加入p-n柱相互耗尽来超级结MOSFET 指 提高耐压和降低导通电阻的器件结构,具有工作频率高、导通损耗小、开关损耗低、芯片体积小等特点。

屏蔽栅MOSFET,基于电荷平衡技术理论,在传统的MOSFET中加入SGT MOSFET、指额外的多晶硅场板进行电场调制从而提高耐压和降低导通电阻的器件

SGT结构,具有导通电阻低、开关损耗小、频率特性好等特点。

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同时具备MOSFET和双极性晶体管的优点,如IGBT 指 输入阻抗高、易于驱动、电流能力强、功率控制能力高、工作频率高等特点。

一种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禁带宽度大、临界磁场高、电子饱和迁

碳化硅、SiC 指

移速率较高、热导率极高等性质。

一种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禁带宽度大、临界磁场高、电子饱和迁

氮化镓、GaN 指

移速率较高、热导率极高等性质。

Schottky Barrier Diode,是以金属和半导体接触形成的势垒为基础的SBD 指 二极管芯片,具有反向恢复时间极短(可以小到几纳秒),正向导通压降更低(仅0.4V左右)的特点。

2-1-1-15Trench MOSFET、MOSFET栅极结构通过沟槽工艺制备,具有高原胞密度、低导通损耗沟槽型功率指等特点。

MOSFET

将分立器件或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按一定的电路拓扑封装在一起,形功率模块指成整体模块化产品。该类产品集成度高、功率密度高、功率控制能力强,往往应用于大功率或小体积的电力电子产品。

将晶圆分割成单个的芯片后,焊接在引线框架电极上,加以注塑固化封装指的过程。

测试指对功率半导体功能、电参数等进行测量,以检测产品的质量。

一种具有正向导通反向截止功能特性的半导体器件,如无特殊说明,二极管指本招股说明书所称二极管均指功率二极管。

原胞指原胞是构成芯片的最小重复单元,一个芯片由多个原胞并联而成。

简称步长,一个P型柱尺寸和毗邻的一个N型柱的尺寸之和(即沿着原胞尺寸、Pitch 指PN柱重复排列方向的一个单元的尺寸)。

FRD,是一种具有开关特性好、反向恢复时间短特点的半导体二极快恢复二极管指管,主要应用于开关电源、脉冲宽度调制器、变频器等电子电路中,作为高频整流二极管、续流二极管或阻尼二极管使用。

指垂直一体化模式,半导体行业中从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IDM 指到销售的垂直整合型公司。

半导体行业中流行的业务形态,指公司“没有制造业务、只专注于研Fabless 指 发设计”的一种运作模式,也用来指未拥有芯片制造工厂的IC或功率器件设计公司。

半导体行业中专门负责生产、制造芯片的厂家,其依据设计企业提供Foundry 指的方案,提供晶圆代工服务。

Outsourced Semiconductor Assembly and Testing的缩写,专业封装测OSAT 指试的企业

芯片设计企业将设计方案完成后,由芯片代工企业通过采购晶圆材晶圆代工指

料、光刻、刻蚀、离子注入等加工工艺制造出芯片。

Advanced Product Quality Planning的缩写,即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是APQP 指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确定和制定确保某产品使顾客满意所需步骤的结构化方法。

器件处于关断状态下所能承受的最高电压,击穿电压高低决定了功率击穿电压(V) 指 器件所能工作的电压范围。同样系统应用条件下击穿电压越大,在实际应用中系统的可靠性越高,失效率越低。

导通电阻Rdson(m 功率MOSFET完全开启时漏极和源极间的阻值。导通电阻数值越小,指

Ω) MOSFET工作时的导通损耗越小。

为导通(驱动)MOSFET而注入到栅极电极的电荷总量。总栅电荷值栅电荷Qg(nC) 指 较大,则导通MOSFET所需的驱动损耗更高,同时MOSFET在开关过程中的开关损耗也更小。

优值指标(FOM)

器件的优值因子,指导通电阻与栅电荷Qg的乘积。栅电荷Qg的大小Rdson*Qg(Ω 指可以表征器件的开关速度,栅电荷Qg越小,器件的开关速度越快。

*nC)

2-1-1-16因此,FOM值越低,表示器件在相同导通电阻时,其Qg更低,具有

更快的开关速度和更低的损耗

通常定义为,在器件的壳温为100度时,器件完全导通时,两端所能额定电流(A) 指 够承受的最大电流。这个值越大,器件所能够承受的电流越大,器件具有更高的输出功率。

饱和压降典型值

在额定电流情况下,IGBT完全导通时所产生正向压降的典型值。这Vcesat(单位: 指个值越小,IGBT导通时产生的导通损耗越低。

V)

Rsp即比导通电阻值,是指器件的导通电阻与芯片有源区面积的乘Rsp 指积。它代表了在单位面积下,器件导通时所呈现的电阻值。

关断损耗Eoff 在典型工作条件下,器件完成一个关断过程,所产生的损耗。损耗越指(mJ) 低,器件的开关速度越快。

On-Board Charger,固定安装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充电机,其功能是依据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将单相交流电(220V)或三相交流电车载充电机、OBC 指

(380V)转换为动力电池可以使用的直流电,从而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进行充电。

静止无功发生器(Static Var Generator),通过脉宽调制控制技术,SVG 指

使其发出无功功率,或者吸收无功功率。

Lighting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LED 指 件,利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材料,在半导体中通过载流子复合产生光子。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即电磁干扰,是干扰电缆信号并降低EMI 指信号完好性的电子噪音。

ORT 指 Ongoing Reliability Test,即可靠性验证试验与持续可靠性试验。

2-1-1-17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交易方案简介

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不含募

158000.00万元集配套资金金额)名称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易标的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其他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交易性质□是?否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否

本次交易中针对不同的交易对方涉及的差异化定价具体情况如下:截

至评估基准日,尚阳通100.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158000.00万元。本次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交易的差异化定价综合考虑不同交易对方初始投资成本、支付方式选

项择等因素,由交易各方自主协商确定,差异化定价系交易对方之间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商业化谈判的结果。本次交易尚阳通100%股权作价为158000.00万元,不超过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4年12月312-1-1-18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标的公司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371号),

分别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尚阳通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及交易作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交易标的评估方本次拟交易的基准日评估结果增值率交易价格名称法权益比例

尚阳通2024年12月31日市场法175682.1184.60%100.00%158000.00

根据评估报告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8000.00万元。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及差异化作价安排

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中的50632.52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的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拟转让权序号交易对方可转其方支付的总益比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债对他对价价

1子鼠咨询22.51%10389.8019295.34--29685.14

2南通华泓18.64%9700.6814973.54--24674.22

3蒋容8.58%5270.9214047.59--19318.52

4创维产投7.00%-6865.13--6865.13

5南海成长4.91%-4812.42--4812.42

6华虹投资4.24%1455.622703.30--4158.92

7肖胜安4.08%2128.624347.47--6476.10

8深圳鼎青3.45%1185.032200.78--3385.81

9姜峰3.23%7160.82---7160.82

10领汇基石2.57%4577.435100.56--9677.99

11石溪产恒2.43%832.961546.93--2379.89

12战新五期2.43%832.961546.93--2379.89

13洪炜2.18%746.671386.67--2133.33

14青鼠投资2.18%746.641386.62--2133.27

15山东尚颀1.38%-4200.00--4200.00

2-1-1-1916叶桑1.35%461.87857.76--1319.63

17扬州同创1.06%-3240.00--3240.00

18嘉兴上汽0.98%-3000.00--3000.00

19上海联新0.89%-2700.00--2700.00

20南京同创0.73%-719.97--719.97

21石溪二期0.69%1225.001365.00--2590.00

22中车青岛0.66%-2016.01--2016.01

23重投战略0.63%1120.001248.00--2368.00

中小企业发

240.59%1050.001170.00--2220.00

展基金

25郑州同创0.49%-1500.00--1500.00

26苏州聚合0.39%400.00960.00--1360.00

27烟台山高0.39%-1200.00--1200.00

28华虹虹芯0.39%700.00780.00--1480.00

29共青城国谦0.30%-900.00--900.00

30重投芯测0.20%350.00390.00--740.00

31马友杰0.13%-131.96--131.96

32鸿山众芯0.10%175.00195.00--370.00

33战新八期0.06%-180.00--180.00

34重仁聚力0.06%105.00117.00--222.00

35战新六期0.06%-180.00--180.00

36青岛融源0.03%-84.00--84.00

37芜湖鼎润0.01%17.5019.50--37.00

合计-100.00%50632.52107367.48--158000.00

注:根据《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80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采取差异化定价。差异化定价综合考虑不同交易对方初始投资成本、支付方式选择等因素,由交易各方自主协商确定,差异化定价系交易对方之间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商业化谈判的结果。本次交易尚阳通100%股权作价为158000.00万元,不超过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2-1-1-202.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市公司拟发行468853599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比例为25.17%。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发行数量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

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

□是?否格调整方案

蒋容、肖胜安、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姜峰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深圳鼎青、领汇基石、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山东尚颀、叶桑、

扬州同创、嘉兴上汽、上海联新、南京同创、石溪二期、中车青岛、

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郑州同创、烟台山高、华虹虹芯、苏

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马友杰、鸿山众芯、战新八期、重

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芜湖鼎润承诺: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

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及扬州同创的合伙人已分别、自愿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前述主体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所持前述主体的出资份额。

同时,蒋容个人还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后续本人受让谭凯归持有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份额,在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前述受让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发行对象发行股份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2-1-1-21使用金额占全部

拟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募集配套资金金金额(万元)额的比例募集配套资金用途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

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55000.00100.00%用

合计55000.00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种类每股面值1.00元

(A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股份发行期首日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发行数量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是否设置发

行价格调整□是?否方案

本次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锁定期安排

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

2-1-1-22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以百货零售为主要业务,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消费动能疲软的双重压力下,上市公司所处的传统百货零售行业面临系统结构性变革挑战,叠加线上零售平台的虹吸效应、即时消费模式的场景重构以及中高端客群消费行为变迁等多维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下滑趋势。标的公司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依托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各领域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战略转型,切入到功率半导体领域,打造

第二增长曲线,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94172800股,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数量合计468853599股(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63026399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序号股东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股)(股)

1友阿控股44644874032.02%44644874023.96%

2聚富投资100000.00%100000.00%

3子鼠咨询--842591414.52%

4南通华泓--653866503.51%

5蒋容--613432083.29%

6创维产投--299787131.61%

2-1-1-237领汇基石--222731861.20%

8南海成长--210149301.13%

9肖胜安--189845971.02%

10山东尚颀--183406150.98%

11扬州同创--141484750.76%

12嘉兴上汽--131004470.70%

13华虹投资--118047980.63%

14上海联新--117904040.63%

15深圳鼎青--96103720.52%

16中车青岛--88035220.47%

17石溪产恒--67551430.36%

18战新五期--67551430.36%

19郑州同创--65502100.35%

20洪炜--60553130.33%

21青鼠投资--60551190.33%

22石溪二期--59607080.32%

23重投战略--54497810.29%

24烟台山高--52401680.28%

中小企业发展

25--51091640.27%

基金

26苏州聚合--41921340.23%

27共青城国谦--39301260.21%

28叶桑--37456830.20%

29华虹虹芯--34061090.18%

30南京同创--31439850.17%

31重投芯测--17030540.09%

32鸿山众芯--8515270.05%

33战新八期--7860140.04%

34战新六期--7860140.04%

35马友杰--5762590.03%

36重仁聚力--5109090.03%

37青岛融源--3668240.02%

38芜湖鼎润--851540.00%

其他上市公司

3994771406067.98%94771406050.87%

股东

2-1-1-24合计1394172800100.00%1863026399100.00%2024年12月9日,友阿控股与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上市公司69848057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假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前,友阿股份此次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则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序号股东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股)(股)

1友阿控股37660068327.01%37660068320.21%

2聚富投资100000.00%100000.00%

上海勤学堂投

3资控股有限公698480575.01%698480573.75%

4子鼠咨询--842591414.52%

5南通华泓--653866503.51%

6蒋容--613432083.29%

7创维产投--299787131.61%

8领汇基石--222731861.20%

9南海成长--210149301.13%

10肖胜安--189845971.02%

11山东尚颀--183406150.98%

12扬州同创--141484750.76%

13嘉兴上汽--131004470.70%

14华虹投资--118047980.63%

15上海联新--117904040.63%

16深圳鼎青--96103720.52%

17中车青岛--88035220.47%

18石溪产恒--67551430.36%

19战新五期--67551430.36%

20郑州同创--65502100.35%

21洪炜--60553130.33%

22青鼠投资--60551190.33%

2-1-1-2523石溪二期--59607080.32%

24重投战略--54497810.29%

25烟台山高--52401680.28%

中小企业发展

26--51091640.27%

基金

27苏州聚合--41921340.23%

28共青城国谦--39301260.21%

29叶桑--37456830.20%

30华虹虹芯--34061090.18%

31南京同创--31439850.17%

32重投芯测--17030540.09%

33鸿山众芯--8515270.05%

34战新八期--7860140.04%

35战新六期--7860140.04%

36马友杰--5762590.03%

37重仁聚力--5109090.03%

38青岛融源--3668240.02%

39芜湖鼎润--851540.00%

其他上市公司

4094771406067.98%94771406050.87%

股东

合计1394172800100.00%1863026399100.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友阿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子敬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即使考虑协议转让的影响,友阿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子敬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的财务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02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382 号),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1-1-26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变动率变动率变动率

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

资产总额1482626.031671445.4312.74%1501237.391688757.9012.49%1490183.851679764.5112.72%

负债总额790974.94857802.008.45%809211.92876658.888.33%801645.43875480.319.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74330.21796322.5418.09%673598.56793672.1117.83%667995.46783741.2417.33%

者权益

营业收入51702.0085008.7164.42%128279.40188852.0647.22%132434.00199773.3650.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347.746398.9919.66%2801.136404.82128.65%4861.6212175.11150.43%

者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80.034-10.53%0.0200.03470.00%0.0350.06585.71%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80.034-10.53%0.0200.03470.00%0.0350.06585.71%

/股)净资产收益率

0.790.801.27%0.420.8192.86%0.731.55112.33%

(%)注:1、每股收益计算规则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所涉及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均相同;

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规模有较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益率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2023年度至2024年度,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所提升;2025年

1-6月,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小幅下降。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

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将从加快完成标的资产整合、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采取填补措施,具体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2-1-1-271、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或出具的声明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

虹投资承诺其已就参与本次交易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他交易对方均已取得了现阶段参与本次交易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审批和备案程序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

2024年12月9日,为缓解资金压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友阿控股与上海勤学

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上市公司6984805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1%)转让给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除上述事项外,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

2-1-1-28易方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会减持上市公

司的股份,亦暂无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自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重组预案公

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

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如下: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

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

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2-1-1-29(三)严格履行交易决策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多种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资产的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2-1-1-30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六)锁定期安排

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及“(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

八、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标的资产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因此在本次交易中未对交易对方设置业绩承诺和减值补偿承诺安排。但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蒋容、肖胜安、姜峰、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对标的公司重组完成

后的研发费用金额、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研发人员数量占比的实现情况出具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规性承诺

管理层股东确认及同意,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披露的任何债务、应付款项、或有负债,以及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行为、非经营行为导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被其他权利人

主张权利并最终导致损失的,或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环保、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等处罚,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相应款项的,由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2-1-1-31(二)研发费用金额承诺

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不低于16500万元(合并报表数据)。具体由上市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并以审计结果作为判断依据。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则管理层股东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与上述承诺研发费用金额的差额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三)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承诺

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每年度合计新增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不包括受让其他方的专利)申请不少于15件。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管理层股东按照每件100万元的标准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四)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承诺

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每年度研发人员数量(研发人员的认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占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总员工数量的比例不低于25%。当年度的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按每个月末的研发人员占比的平均值确定。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则管理层股东按研发人员实际比例与前述承诺比例的差额乘以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的标准向上市公司支

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管理层股东违反前述承诺中的约定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时,管理层股东各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以管理层股东各自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税后)总额为限。

2-1-1-32关于前述相关承诺的合理性,以及未设置业绩承诺或减值补偿承诺是否有

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否有利于本次重组交易目标实现相关内容,参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一章本次重组概述”之“三、本次交易方案”之

“(六)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

九、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本公司聘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二)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1-33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受到多方因素影响,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上市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难以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因此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

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交易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

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资

产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交易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具体请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

2-1-1-34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跨行业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是一家百货零售行业公司,经营业态包括百货商场、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便利店、专业店、网络购物平台。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形成了覆盖车规级、工业级和消费级等应用领域的多类型产品线。百货零售行业与半导体行业在运营模式、人才储备、客户资源、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在半导体领域尚未形成直接的人才储备、核心技术和业务积累。从短期来看,上市公司能否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发挥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长期来看,本次重组整合效果若未达预期,将对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发展的战略规划、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标的资产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因此在本次交易中未对交易对方设置业绩承诺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未来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标的公司经营出现重大战略失误等情况,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由于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补偿机制,上市公司需自行承担标的公司业绩不达预期的不利影响,交易对方没有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账面价值为95169.41万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增值率为84.60%。

2-1-1-35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

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六)募集配套资金不及预期及筹资风险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共计50632.52万元,主要来源于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以及能否顺利完成

发行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在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若募集资金不达预期,上市公司需于标的资产交割日(T日)起满六个月后开始分期支付现金对价,即于T+6个月、T+12个月、T+24个月、T+36个月分别支付38407.86万元、6400.52万元、2912.07万元和2912.07万元,届时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此外,上市公司目前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现金储备不足。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3.35%,负债总额达790974.9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526646.33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6.58%;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287354.3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7654.21万元,现金储备远低于短期债务金额。在前述债务约束下,上市公司可选择的融资方式较为有限,能否足额筹集资金支付现金对价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上述情况下,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者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将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偿债风险和资金压力,同时给本次交易带来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产品集中度较高风险

随着半导体下游终端应用场景不断拓展,相应市场需求变化较快。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超级结 MOSFET 占营业收入比例达 60%以上,尽管超级结MOSFET 目前在新能源充电桩、汽车电子、光伏储能、数据中心、服务器和通信

2-1-1-36电源、工控自动化和消费电子等领域中有较为广泛的应用,该产品长期来看仍具

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其他应用领域的市场拓展需求,且标的公司在 IGBT、SiC 功率器件、模组等品类已逐渐完善产品布局,但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维持并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以巩固目前的核心竞争优势,进而影响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智能电网、物联网、算力以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相关客户的导入及维护,则可能面临竞争对手替代或产品价格下降压力,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随着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维持并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以巩固目前的核心竞争优势,或市场进入者增长过快导致竞争加剧,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存在下降风险,对标的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业绩由于下游需求和市场竞争环境变化,存在一定的波动。预期标的公司产品需求将伴随着新能源、人工智能的下游产业的发展而持续增长,但如果未来宏观形势、行业情况等发生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实现业绩低于预期,将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供应链集中风险

标的公司是半导体专业化垂直分工企业,处于半导体分立器件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行业内,芯片设计企业基于供应商制造能力、工艺技术成熟度和领先性、技术迭代能力、研发投入、客户服务资源、产能空间以及与标的公司优势互补等

多方面考量,选择可以相互协同发展的晶圆代工企业和封测厂商进行合作。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能够稳定的获得产能供应,但如果标的公司主要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供应商未来出现产能严重紧张或者受到其它负面影响,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品无法及时、足量供应,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1-1-37(五)产品研发的风险

半导体功率器件尤其是高压超级结 MOSFET、大电流 IGBT、SiC 功率器件、

高性能 SGT MOSFET 产品、模组,其设计和工艺技术门槛高,专业研发人才稀缺,研发迭代具有持续性要求,研发所需资金投入强度大。在面临行业技术快速迭代情形下,标的公司只有在产品技术先进性、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完善产品系列、客户易使用性等多方面保持研发投入,才能持续提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当前第五代超级结 MOSFET 产品与第三代 IGBT 产品因晶圆代工厂工

艺窗口稳定性等问题导致量产进度滞后于原规划,预计量产时间延后6-12个月,对标的公司业绩的主要影响在于新产品所带来的收入增量及毛利贡献无法按计划实现。尽管标的公司持续投入优化良率与可靠性,但研发周期延长可能导致技术红利窗口收窄,若标的公司无法在关键窗口期内完成技术突破并量产,将面临产品竞争力稀释风险。如果标的公司未能保持产品研发投入,或大量的研发投入未能取得预期的成果,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89%、65.23%及65.75%,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已建立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如果未来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下降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功率半导体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及应用领域客户需求迭代速度相对较快。标的公司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识别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变化,以开发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近年来下游领域中新能源充电桩、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和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和技术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终端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如果标的公司未能准确把握终端客户需求变化,持续升级迭代现有产品并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竞争力,则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品被赶超或替代,进而难以保持市场地位。

2-1-1-38三、其他风险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及债务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份

40043024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9.69%,占公司总股本的28.72%;其中

39481500股已被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8.84%,占公司总股本的2.83%。

虽然公司控股股东的债务规模是考虑其自身资产状况、投资需求、市场状况等多

种因素后的综合安排,但整体债务压力较大。如若出现控股股东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恶化、市场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处置,从而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二)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公司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心理预期、金融政策调控等。本次交易经监管机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1-1-39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重组整合的政策,为资本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2015年8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指出通过简政放权、优化审核流程、鼓励兼并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式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兼并重组。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2024年9月

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支持运

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

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

通过本次并购重组,上市公司能够实现战略转型,切入到功率半导体领域,分享行业成长红利,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为股东和投资者带来更加稳定和可观的回报。

(二)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半导体功率器件产业的发展

集成电路及其配套产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

战略性产业,对国家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以推动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增强中国半导体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包括《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2-1-1-40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此外,我国也

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对产业发展提出顶层规划,自上而下地从研发项目支持、产业投资、人才补贴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扶持,促进集成电路产业的规模增长,进一步促进了半导体功率器件产业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

(三)上市公司当前业务市场竞争激烈,需进一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消费动能疲软的双重压力下,上市公司所处的传统百货零售行业面临系统结构性变革挑战,叠加线上零售平台的虹吸效应、即时消费模式的场景重构以及中高端客群消费行为变迁等多维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下滑趋势,需积极调整业务结构,推动战略转型,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研发的半导体功率器件产品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如新能源、汽车电子、数据中心、服务器和通信电源、工控自动化、消费电子等领域。根据 Omida的数据及预测,2023年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达到503亿美元,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到596亿美元。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功率半导体消费国,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良好。标的公司在市场端已经形成了成熟的销售模式和稳定的销售渠道,与诸多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推动上市公司战略转型,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区域性百货零售业务,经营业态包括百货商场、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便利店、专业店、网络购物平台等。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消费动能疲软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原有业务发展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业务将拓展至功率半导体器件领域,积极进行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的技术研究和前瞻布局,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有利于加快上市公司战略转型,分享半导体行业成长红利,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1-1-41(二)注入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标的公司凭借业内领先的半导体工艺及器件设计能力、优异的产品性能、完善的解决

方案和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在供应链安全愈发重要的市场环境下,为其细分领域客户提供了核心半导体功率器件的国产替代方案。依托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口碑,标的公司已在汽车电子、数据中心、服务器、通信和算力电源、新能源充电桩、工控自动化及消费电子等领域与英搏尔、欣锐科技、比亚迪、富特科技、

中兴通讯、客户 C、长城电源、麦格米特、英飞源、优优绿能、特来电等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交易将优质半导体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及持续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蒋容、姜峰、肖胜安、子鼠咨

询、青鼠投资、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深圳鼎青、领汇基

石、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山东尚颀、叶桑、扬州同创、嘉兴上汽、上海

联新、南京同创、石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郑州同

创、烟台山高、华虹虹芯、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马友杰、鸿山众

芯、战新八期、重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和芜湖鼎润3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

尚阳通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尚阳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2-1-1-42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

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

价格为158000.00万元。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及差异化作价安排

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中的50632.52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的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拟转让权序号交易对方可转方支付的总益比例其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债对他对价价

1子鼠咨询22.51%10389.8019295.34--29685.14

2南通华泓18.64%9700.6814973.54--24674.22

3蒋容8.58%5270.9214047.59--19318.52

4创维产投7.00%-6865.13--6865.13

2-1-1-435南海成长4.91%-4812.42--4812.42

6华虹投资4.24%1455.622703.30--4158.92

7肖胜安4.08%2128.624347.47--6476.10

8深圳鼎青3.45%1185.032200.78--3385.81

9姜峰3.23%7160.82---7160.82

10领汇基石2.57%4577.435100.56--9677.99

11石溪产恒2.43%832.961546.93--2379.89

12战新五期2.43%832.961546.93--2379.89

13洪炜2.18%746.671386.67--2133.33

14青鼠投资2.18%746.641386.62--2133.27

15山东尚颀1.38%-4200.00--4200.00

16叶桑1.35%461.87857.76--1319.63

17扬州同创1.06%-3240.00--3240.00

18嘉兴上汽0.98%-3000.00--3000.00

19上海联新0.89%-2700.00--2700.00

20南京同创0.73%-719.97--719.97

21石溪二期0.69%1225.001365.00--2590.00

22中车青岛0.66%-2016.01--2016.01

23重投战略0.63%1120.001248.00--2368.00

中小企业发

240.59%1050.001170.00--2220.00

展基金

25郑州同创0.49%-1500.00--1500.00

26苏州聚合0.39%400.00960.00--1360.00

27烟台山高0.39%-1200.00--1200.00

28华虹虹芯0.39%700.00780.00--1480.00

29共青城国谦0.30%-900.00--900.00

30重投芯测0.20%350.00390.00--740.00

31马友杰0.13%-131.96--131.96

32鸿山众芯0.10%175.00195.00--370.00

33战新八期0.06%-180.00--180.00

34重仁聚力0.06%105.00117.00--222.00

35战新六期0.06%-180.00--180.00

36青岛融源0.03%-84.00--84.00

37芜湖鼎润0.01%17.5019.50--37.00

2-1-1-44合计-100.00%50632.52107367.48--158000.00

注:根据《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80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采取差异化定价。差异化定价综合考虑不同交易对方初始投资成本、支付方式选择等因素,由交易各方自主协商确定,差异化定价系交易对方之间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商业化谈判的结果。本次交易尚阳通100%股权作价为158000.00万元,不超过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蒋容、肖胜安、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南通华泓、创维产投、领汇基石、南海成长、山

东尚颀、扬州同创、嘉兴上汽、华虹投资、上海联新、深圳鼎青、中车青岛、石

溪产恒、战新五期、郑州同创、洪炜、石溪二期、重投战略、烟台山高、中小企

业发展基金、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叶桑、华虹虹芯、南京同创、重投芯测、

鸿山众芯、战新八期、战新六期、马友杰、重仁聚力、青岛融源、芜湖鼎润共36名交易对方。

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1-1-45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及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

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3.432.74

前60个交易日3.032.42

前120个交易日2.862.29

注:“交易均价的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上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需相应调整:调整前发行价格2.29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05元/股,因 A 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按照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的计算结果仍为2.29元/股。因此,上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

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2-1-1-46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2.29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468853599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的25.17%。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股份对价(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子鼠咨询19295.3484259141

2南通华泓14973.5465386650

3蒋容14047.5961343208

4创维产投6865.1329978713

5领汇基石5100.5622273186

6南海成长4812.4221014930

7肖胜安4347.4718984597

8山东尚颀4200.0018340615

9扬州同创3240.0014148475

10嘉兴上汽3000.0013100447

11华虹投资2703.3011804798

12上海联新2700.0011790404

13深圳鼎青2200.789610372

14中车青岛2016.018803522

15石溪产恒1546.936755143

16战新五期1546.936755143

17郑州同创1500.006550210

18洪炜1386.676055313

19青鼠投资1386.626055119

20石溪二期1365.005960708

21重投战略1248.005449781

22烟台山高1200.005240168

23中小企业发展基金1170.005109164

24苏州聚合960.004192134

25共青城国谦900.003930126

26叶桑857.763745683

27华虹虹芯780.003406109

2-1-1-4728南京同创719.973143985

29重投芯测390.001703054

30鸿山众芯195.00851527

31战新八期180.00786014

32战新六期180.00786014

33马友杰131.96576259

34重仁聚力117.00510909

35青岛融源84.00366824

36芜湖鼎润19.5085154

合计107367.48468853599

注:根据《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8000.00万元。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5、锁定期安排

蒋容、肖胜安、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姜峰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深圳鼎青、领汇基石、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山东尚颀、叶桑、扬州同创、

嘉兴上汽、上海联新、南京同创、石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

展基金、郑州同创、烟台山高、华虹虹芯、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

马友杰、鸿山众芯、战新八期、重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芜湖鼎润承诺:

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

2-1-1-48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及扬州同创的合伙人已分别、自愿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前述主体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所持前述主体的出资份额。

同时,蒋容个人还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后续本人受让谭凯归持有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在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

份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前述受让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

6、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各交易对方根据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占交易对方合计向

上市公司转让的注册资本总数额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亏损,交易对方各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

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2-1-1-49(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3、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金额及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

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特定对象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股票的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股

份对价的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发行数量以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1-1-504、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

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序号配套资金用途额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

155000.00100.00%

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

合计55000.00100.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5、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1-1-51(六)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标的资产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因此在本次交易中未对交易对方设置业绩承诺和减值补偿承诺安排。但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蒋容、肖胜安、姜峰、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对标的公司重组完成后的研发费用金额、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研发人员数量

占比的实现情况出具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管理层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

(1)合规性承诺

管理层股东确认及同意,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披露的任何债务、应付款项、或有负债,以及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行为、非经营行为导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被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并最终导致损失的,或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环保、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

款、滞纳金等处罚,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相应款项的,由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2)研发费用金额承诺

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不低于16500万元(合并报表数据)。具体由上市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并以审计结果作为判断依据。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则管理层股东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与上述承诺研发费用金额的差额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3)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承诺

2-1-1-52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每年度合计新增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不包括受让其他方的专利)申请不少于15件。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管理层股东按照每件100万元的标准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4)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承诺

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每年度研发人员数量(研发人员的认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占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总员工数量的比例不低于25%。

当年度的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按每个月末的研发人员占比的平均值确定。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则管理层股东按研发人员实际比例与前述承诺比例的差额乘以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的标准向上市

公司支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管理层股东违反前述承诺中的约定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时,管理层股东各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以管理层股东各自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税后)总额为限。

2、研发费用金额、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研发人员数量占比相关承诺的合

理性

(1)报告期研发费用金额、发明专利申请情况、研发人员数量占比等与承诺内容的对比情况

标的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不低于16500万元(合并报表数据)。2023-

2024年度,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123.52万元和7149.54万元,近两年累

计金额为14273.06万元,与承诺金额相比差异较小;标的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每年度合计新增与主营

2-1-1-53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不包括受让其他方的专利)申请不少于15件。2023-

2024年度,标的公司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分别为29件和41件,高于

承诺件数;标的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每年度研发人员数量(研发人员的认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占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总员工数量的比例不低于25%。

2023-2024年度,标的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分别为40.28%和51.48%(按照月末研发人员占比平均值计算),研发人员占比高于承诺比例。

(2)在业绩下滑情况下维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改善标的资产业绩,相关承诺内容能够充分反映标的资产的研发成效以及管理层履职尽责情况

*维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保持标的公司发展核心动能,改善经营业绩A、研发投入为标的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虽然受宏观经济和行业等因素影响,最近两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但标的公司为研发和技术驱动型企业,下游应用领域快速发展,市场需求日新月异,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产品和技术更新较快,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标的公司需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并维持一定的研发投入强度,才能推动产品和技术快速迭代,维持产品和技术优势,满足市场和客户产品增值的需求,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保持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推动经营业绩改善。

B、维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改善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绩下滑主要为半导体行业进入下行周期,行业非理性竞争使得产品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下降导致。标的公司维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不断深挖下游市场需求,保持自身产品、技术的行业前瞻性与领先性,进一步推动塑料模块、碳化硅、氮化镓等新产品线的收入增长,逐步带动平均销售单价和综合毛利率提升,从而推动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改善。

*相关承诺内容能够充分反映标的资产的研发成效以及管理层履职尽责情况

A、研发费用承诺有利于确保研发投入,维持产品和技术竞争优势

2-1-1-54标的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行业具有研发投入大、资金密集、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对研发能力与技术积累要求较高。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处于较高水平,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企业,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东微半导6.86%7.55%8.74%

新洁能5.70%5.67%5.91%

宏微科技8.61%8.24%7.18%

斯达半导11.87%10.45%7.85%

士兰微7.55%9.22%9.25%

*ST华微 6.07% 6.07% 6.09%

行业平均7.78%7.87%7.50%

尚阳通10.12%11.80%10.58%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和产品引领的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构筑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过去两年,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这也是标的公司保持产品和技术先进性的关键。半导体行业作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投入大且持续性强,为继续保持行业竞争力与领先优势,不断适应下游市场的发展需求,标的公司后续仍然需要加大研发投入,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进行研发创新,增强技术储备,保持产品更新迭代,通过产品性能提升及品类的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市场份额。因此,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出具研发费用投入承诺,有利于确保上市公司在收购整合过程中保持稳定且持续的研发投入,以紧跟半导体行业升级迭代与变革创新的需要,确保在研项目的顺利开展,保持产品和技术领先优势,增强市场地位和持续经营能力。

B、发明专利新增申请数量承诺有利于确保研发投入成果

研发投入最直接的成果为新技术突破和产品迭代,而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新增申请数量能够较为直观的反映这一情况,因此,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对发明专利新增申请数量完成情况出具补偿承诺,能够倒逼管理层提高研发的投入产出效应,督促其尽职履责,充分重视研发投入成果,为公司核心技术护城河构建及创新能力持续输出提供坚实保障。

2-1-1-55C、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承诺有利于维持标的公司研发团队稳定

半导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技术研发能力上,而研发人才是这一能力的关键载体。因此,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对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出具补偿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在收购整合过程中维持标的公司研发团队稳定,确保研发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在收购整合过程中不受到损害,维持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从而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D、相关承诺安排有利于调动标的公司经营团队积极性

标的公司此前已通过持股平台子鼠咨询实施股权激励,将包括研发、市场骨干在内的核心员工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实现核心员工与企业共进退。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和子鼠咨询作为前述承诺的出具方之一,为避免触发补偿义务,标的公司将更加重视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相关安排能够充分调动标的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实现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

因此,研发投入为标的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业绩下滑情况下维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改善标的资产业绩,管理层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内容能够充分反映标的资产的研发成效以及管理层履职尽责情况。

3、未设置业绩承诺或减值补偿承诺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本次重组交易目标实现

(1)标的资产业绩变动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预期

虽然标的公司2023-2024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下滑状态,但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呈现企稳趋势,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3306.72万元(已经审计)和1792.65万元(已经审计),相对2024年同期分别增长27.88%和185.87%。随着标的公司新产品逐步推向市场,以及国家加大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力度,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有望企稳回升。

(2)本次交易安排及承诺具有合理性

2-1-1-56*本次交易相关安排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在方案上做了一系列安排来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以及确保上市公司战略转型成功,具体如下:

A、延长股份锁定期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蒋容、肖胜安,以及员工持股平台子鼠咨询、持股平台青鼠投资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核心管理层姜峰因本次交易取得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将锁定

3年。

B、核心管理层任职年限要求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蒋容、姜峰、肖胜安承诺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至少36个月内持续在标的公司任职。

C、延期、分期支付管理层股东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中,子鼠咨询和青鼠投资的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蒋容、肖胜安、姜峰等主要管理层股东各自的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分四期进行支付,即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时、1年后、2年后、3年后分别支付40%、20%、20%和20%。若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则子鼠咨询和青鼠投资现金对价及蒋容、肖胜安、姜峰首期对价支付时间相应推迟6个月。

*本次交易相关承诺安排合理

A、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对方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预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且标的资产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未采用收益法,最终参考市场法估值结果定价,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无需出具业绩承诺和减值补偿承诺。

2-1-1-57B、本次交易相关承诺安排符合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长远利益

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对未来三年研发费用金额、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研发

人员数量占比等作出承诺,符合标的公司业务特性和发展需要。标的公司作为研发和技术驱动型企业,只有保持一定强度的研发投入,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若设置业绩承诺,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管理层战略短视,将业务重心向净利润等短期业绩指标倾斜,倒逼标的公司放慢研发投入节奏,削减研发投入,不利于标的公司业务长远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构建,进而有损于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3)评估作价公允性本次交易评估作价公允。具体参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六章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之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对方已在评估定价上作出较大幅度的利益让渡。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最终交易作价为158000万元,相对评估值折价10.06%,折让幅度较大。

(4)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整合管控以及转型升级的可行性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管控,具体安排参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和应对措施”之“(二)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及其有效性”。

上市公司已制定一系列整合管控措施,并对可能面临的整合风险构建系统化的应对机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本次交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标的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高管人员委派、股份锁定期安排、核心管理层任职年

限要求等方面的一系列安排,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够实现对标的公司的全面整合和管控,进而实现战略转型升级的重组交易目标。

综上,研发投入为标的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业绩下滑情况下维

2-1-1-58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改善标的资产业绩,管理层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内容能

够充分反映标的资产的研发成效以及管理层履职尽责情况,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或减值补偿承诺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本次重组交易目标实现。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2024年经审计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计算指标(财务指标占财务指标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作价数据与交易作价比

孰高)

资产总额1501237.39111722.71158000.00158000.0010.52%

净资产额673598.5697855.49158000.00158000.0023.46%

营业收入129738.1760572.66-60572.6646.69%

注:表格中净资产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由于上市公司包含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上表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营业总收入口径。

根据目前评估结果,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蒋容及其控制的子鼠咨询、青

鼠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将超过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2-1-1-59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友阿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子敬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友阿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子敬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以百货零售为主要业务,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消费动能疲软的双重压力下,上市公司所处的传统百货零售行业面临系统结构性变革挑战,叠加线上零售平台的虹吸效应、即时消费模式的场景重构以及中高端客群消费行为变迁等多维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下滑趋势。标的公司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依托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各领域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战略转型,切入到功率半导体领域,打造

第二增长曲线,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94172800股,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数量合计468853599股(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63026399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序号股东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股)(股)

1友阿控股44644874032.02%44644874023.96%

2聚富投资100000.00%100000.00%

3子鼠咨询--842591414.52%

4南通华泓--653866503.51%

5蒋容--613432083.29%

2-1-1-606创维产投--299787131.61%

7领汇基石--222731861.20%

8南海成长--210149301.13%

9肖胜安--189845971.02%

10山东尚颀--183406150.98%

11扬州同创--141484750.76%

12嘉兴上汽--131004470.70%

13华虹投资--118047980.63%

14上海联新--117904040.63%

15深圳鼎青--96103720.52%

16中车青岛--88035220.47%

17石溪产恒--67551430.36%

18战新五期--67551430.36%

19郑州同创--65502100.35%

20洪炜--60553130.33%

21青鼠投资--60551190.33%

22石溪二期--59607080.32%

23重投战略--54497810.29%

24烟台山高--52401680.28%

中小企业发展

25--51091640.27%

基金

26苏州聚合--41921340.23%

27共青城国谦--39301260.21%

28叶桑--37456830.20%

29华虹虹芯--34061090.18%

30南京同创--31439850.17%

31重投芯测--17030540.09%

32鸿山众芯--8515270.05%

33战新八期--7860140.04%

34战新六期--7860140.04%

35马友杰--5762590.03%

36重仁聚力--5109090.03%

37青岛融源--3668240.02%

38芜湖鼎润--851540.00%

2-1-1-61其他上市公司

3994771406067.98%94771406050.87%

股东

合计1394172800100.00%1863026399100.00%2024年12月9日,友阿控股与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上市公司69848057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假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前,友阿股份此次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则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序号股东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股)(股)

1友阿控股37660068327.01%37660068320.21%

2聚富投资100000.00%100000.00%

上海勤学堂投

3资控股有限公698480575.01%698480573.75%

4子鼠咨询--842591414.52%

5南通华泓--653866503.51%

6蒋容--613432083.29%

7创维产投--299787131.61%

8领汇基石--222731861.20%

9南海成长--210149301.13%

10肖胜安--189845971.02%

11山东尚颀--183406150.98%

12扬州同创--141484750.76%

13嘉兴上汽--131004470.70%

14华虹投资--118047980.63%

15上海联新--117904040.63%

16深圳鼎青--96103720.52%

17中车青岛--88035220.47%

18石溪产恒--67551430.36%

19战新五期--67551430.36%

20郑州同创--65502100.35%

21洪炜--60553130.33%

2-1-1-6222青鼠投资--60551190.33%

23石溪二期--59607080.32%

24重投战略--54497810.29%

25烟台山高--52401680.28%

中小企业发展

26--51091640.27%

基金

27苏州聚合--41921340.23%

28共青城国谦--39301260.21%

29叶桑--37456830.20%

30华虹虹芯--34061090.18%

31南京同创--31439850.17%

32重投芯测--17030540.09%

33鸿山众芯--8515270.05%

34战新八期--7860140.04%

35战新六期--7860140.04%

36马友杰--5762590.03%

37重仁聚力--5109090.03%

38青岛融源--3668240.02%

39芜湖鼎润--851540.00%

其他上市公司

4094771406067.98%94771406050.87%

股东

合计1394172800100.00%1863026399100.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友阿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子敬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即使考虑协议转让的影响,友阿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子敬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的财务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02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382 号),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

2-1-1-63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变动率变动率变动率

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

资产总额1482626.031671445.4312.74%1501237.391688757.9012.49%1490183.851679764.5112.72%

负债总额790974.94857802.008.45%809211.92876658.888.33%801645.43875480.319.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74330.21796322.5418.09%673598.56793672.1117.83%667995.46783741.2417.33%

者权益

营业收入51702.0085008.7164.42%128279.40188852.0647.22%132434.00199773.3650.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347.746398.9919.66%2801.136404.82128.65%4861.6212175.11150.43%

者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80.034-10.53%0.0200.03470.00%0.0350.06585.71%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80.034-10.53%0.0200.03470.00%0.0350.06585.71%

/股)净资产收益率

0.790.801.27%0.420.8192.86%0.731.55112.33%

(%)注:1、每股收益计算规则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所涉及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均相同;

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规模有较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益率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2023年度至2024年度,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所提升;2025年

1-6月,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小幅下降。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

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将从加快完成标的资产整合、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采取填补措施,具体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2-1-1-64六、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1、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或出具的声明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

虹投资承诺其已就参与本次交易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他交易对方均已取得了现阶段参与本次交易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审批和备案程序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本承诺人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相关事项,承关于不存在不得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股票情形的承诺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1-1-65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

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1、本次交易中,自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

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上述股份包括本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

上市公司董事、关于股份减持计

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高级管理人员划的说明生股份。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

关于填补被摊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上市公司董事、

即期回报相关措6、如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高级管理人员施的承诺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

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本承诺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

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

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上市公司及其关于提供资料真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董事、高级管理实性、准确性和完

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承诺人对人员整性的承诺

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承诺人补充提供相关文件、信息时,本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

2-1-1-66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承诺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承诺人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因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关于守法及诚信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情况的承诺函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1、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关于不存在不得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参与上市公司重2、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大资产重组情形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的承诺3、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

组》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关于关联关系情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况的承诺函员与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2-1-1-67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本承诺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

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

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承诺人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承诺人补充提供相关文件、信息时,本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关于提供资料真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实性、准确性和完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整性的承诺转让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承诺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上市公司控股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股东友阿控股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承诺人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及其一致行动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人聚富投资、实5、如因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际控制人胡子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造成敬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关于不存在本次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重大资产重组相2、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关的内幕交易情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形的承诺函3、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在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关于避免同业竞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争的承诺函的企业,简称“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或合伙经营、持有其他公司企业的股权

2-1-1-68或投资人权益)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从事、直接

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在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

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获得

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将发

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承诺人应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应促成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本承诺

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4、本承诺函在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1、本承诺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地

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2、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关于规范和减少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关联交易的承诺

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依法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

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之间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具备独立性。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

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影响上

关于保证上市公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司独立性的承诺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函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带来不利影响。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将积极协助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4、本承诺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9日与

关于减持计划的

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转让合同》,约定向其承诺函转让69848057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1-695.01%),除此之外,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的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暂无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承诺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

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承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不

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承诺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关于填补被摊薄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

即期回报相关措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施的承诺函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3、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人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关联关系情

与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况的承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情形而受到行政

关于房地产业务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若上市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存情况的承诺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祁连山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控股股东友阿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控股及其一致关于不存在本次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行动人聚富投重大资产重组相

2、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

资的董事、监关的内幕交易情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事、高级管理人形的承诺函

3、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2-1-1-70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1、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承诺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

供本次交易所必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复印件或口头

证言和其他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各文件的正本或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蒋容、姜峰、肖胜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安、子鼠咨询、青关于提供资料4、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鼠投资、南通华真实性、准确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泓、创维产投、南性和完整性的5、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海成长、华虹投承诺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资、深圳鼎青、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汇基石、石溪产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恒、战新五期、洪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炜、山东尚颀、叶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承诺

桑、扬州同创、嘉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兴上汽、上海联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

新、南京同创、石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溪二期、中车青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岛、重投战略、中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小企业发展基金、形,本承诺人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郑州同创、烟台山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高、华虹虹芯、苏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州聚合、共青城国情况。

谦、重投芯测、马2、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友杰、鸿山众芯、

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战新八期、重仁聚仲裁的情形。

力、战新六期、青

关于诚信与合3、本承诺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岛融源和芜湖鼎

法合规的承诺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润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最近五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承诺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关于不存在不1、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得参与上市公员作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司重大资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截至组情形的承诺本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2-1-1-71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本承诺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承诺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承诺人真实持有拟转让给上市公司的目标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且已经依法对标的资产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情形。

2、本承诺人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

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关于所持目标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权属纠纷;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公司股权权属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的承诺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拍卖等情形。

3、本承诺人依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对

标的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标的资产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承诺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后60个月内,将依法

自主行使股东权利,不会通过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等方式谋求或关于不谋求上协助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市公司控制权

2、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的承诺函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承诺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

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协议约定进行的股份回购行为)。

如本承诺人参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协议中关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有其他安排的,本承诺人关于所持上市也应当遵守该等锁定安排。

蒋容、肖胜安、子

公司股份锁定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鼠咨询、青鼠投资

期的承诺函基于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3、本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1-1-72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取

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协议约定进行的股份回购行为)。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关于所持上市基于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姜峰公司股份锁定3、本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

期的承诺函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南通华泓、创维产

投、南海成长、华

虹投资、深圳鼎

青、领汇基石、石

溪产恒、战新五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

期、洪炜、山东尚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颀、叶桑、扬州同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创、嘉兴上汽、上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海联新、南京同

基于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创、石溪二期、中关于所持上市

3、本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

车青岛、重投战公司股份锁定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略、中小企业发展期的承诺函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基金、郑州同创、

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烟台山高、华虹虹

4、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

芯、苏州聚合、共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青城国谦、重投芯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测、马友杰、鸿山

众芯、战新八期、

重仁聚力、战新六

期、青岛融源和芜湖鼎润

子鼠咨询、青鼠投

在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扬州同创

资、战新五期、战关于股份锁定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

新八期、共青城国

期的承诺函不得转让持有的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谦及扬州同创的

国谦/扬州同创出资份额。

合伙人

如后续本人受让谭凯归持有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关于股份锁定合伙)出资份额,在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蒋容

期的承诺函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前述受让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

1、本承诺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身份谋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关于规范和减

蒋容、子鼠咨询、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少关联交易的

青鼠投资2、对于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承诺函易,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

2-1-1-73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依

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或其一致行动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三)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

2、本承诺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关于诚信与合法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尚阳通合规的承诺函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关于不存在不得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参与上市公司重2、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大资产重组情形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的承诺函3、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尚阳通及其董的情形。

事、监事、高级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管理人员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承诺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

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关于提供资料真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承诺人实性、准确性和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完整性的承诺函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承诺人补充提供相关文件、信息时,本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2-1-1-744、如因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1-1-75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nan Friendship&Apollo Commercial Co.Ltd.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002277.SZ证券简称友阿股份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友阿总部办公大楼注册资本1394172800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子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632582966

联系电话0731-82293541,0731-82295528

传真0731-82280300,0731-82243046

公司网站 www.your-mart.cn

电子邮箱 ya002277@126.com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游艺娱乐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箱包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钟表销售;茶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礼品

花卉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通讯设备经营范围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

鞋帽批发;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珠宝首饰零售;

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

零配件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商业

综合体管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道路货物运输

2-1-1-76站经营;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健身休闲活动;

游乐园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婚姻介绍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二、上市公司历史沿革、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主要历史沿革

1、2004年3月,家润多股份设立

友阿股份原名为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家润多股份,由友阿控股、香港燕麟莊有限公司、湖南其美投资有限公司、长沙西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凤凰古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以湘金证办字[2003]115号)、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4〕246号文)及相关文件共同发起成立。

2004年6月7日,家润多股份取得湖南省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股湘总

字第00117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1号,法定代表人胡子敬,注册资本14400万元,企业类型非上市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港资)(外资比例低于25%)。

2、2009 年 7 月,家润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2009年7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580号),家润多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

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完成后,家润多股份总股本变更为194000000股。同月,家润多股份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为“家润多”,股票代码为“002277”。

2-1-1-773、2010年,家润多股份更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0年4月21日,家润多股份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总股本194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55200000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后,家润多股份的股本总额变更为349200000股。

2010年5月,家润多股份完成本次更名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4、2012年,友阿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2年9月7日,友阿股份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总股本34920000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209520000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后,友阿股份的股本总额变更为558720000股。

5、2013年至2015年,友阿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2011年9月、10月,友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11年10月25日,友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1年

10月28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1440万份股票期权。

2012年10月12日,友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激励总数调整为2304万份。

2013年9月17日,友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可行权的议案》;2013年10月27日,友阿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5.86万份。

2-1-1-782013年10月30日,友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2014年10月27日,友阿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00.80万份。

2014年9月23日,友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2015年10月27日,友阿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3.60万份。

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后,友阿股份的股本总额变更为566122600股。

6、2016年,友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4月,友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5年10月、11月,友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5年12月,友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6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37号),友阿股份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14218.00万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0.46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友阿股份的股本总额变更为708302600股。

7、2017年,友阿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3月17日,友阿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总股本70830260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08302600股。

2-1-1-79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后,友阿股份的股本总额变更为1416605200股。

8、2019年,友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2018年2月,友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5.50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截至2019年2月27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友阿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43.24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后,友阿股份的股本总额变更为1394172800股。

(二)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股)持有比例

1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4644874032.02%

2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8522002.21%

3王景峰118790000.85%

4陕西景行大道投资有限公司82220000.59%

5洪文仪57000630.41%

6魏冉46673000.33%

7李拥军42390000.30%

8张远灵42075820.30%

9钟康鹏40376980.29%

10倪晖39600000.28%

合计52421358337.58%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友阿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胡子敬,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2-1-1-80(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上市公司是由湖南省商业龙头企业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

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百货零售企业。上市公司以百货零售为主营业务,经营业态包括百货商场、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便利店、专业店、网络购物平台,经营模式主要有:联销、经销及物业出租。上市公司积极实施线上线下融合的全渠道零售战略,线下拥有友谊商店 AB 馆、友谊商城、长沙友阿奥特莱斯、郴州友阿国际广场、常德友阿国际广场、邵阳友阿国际广场等实体门店,线上拥有“友阿海外购”“友阿微店”“友阿购”等购物平台。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

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日

资产总额1482626.031501237.391490183.851483018.92

负债总额790974.94809211.92801645.43795219.69

所有者权益合计691651.09692025.48688538.42687799.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74330.21673598.56667995.46663967.84

东的权益合计

收入利润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51702.00128279.40132434.00178882.10

营业利润4303.281255.342797.871745.68

利润总额4297.311358.592403.241737.12

净利润4241.71525.092240.6741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347.742801.134861.623305.86

东的净利润

2-1-1-81现金流量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612.1329810.5740532.7036304.62

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0220.516864.19275.8829975.68

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9912.27-51743.78-39168.65-79577.49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089.59-15076.011609.33-12894.27净增加额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日/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53.35%53.9053.8053.62

毛利率(%)67.91%62.1064.0750.57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0.020.040.02

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790.420.730.50益率(%)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友阿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胡子敬先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友阿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46448740股,友阿控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聚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0000股,

因此友阿控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46458740股,对应持股比例为

32.023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份

40043024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9.69%,占公司总股本的28.72%;其中

39481500股已被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8.84%,占公司总股本的2.83%。

友阿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子敬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4-09-24

2-1-1-82住所长沙市八一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183884039P

商业零售业、酒店业、休闲娱乐业、餐饮业投资、经营、管理,旧机动车交易(以上具体业务由分支机构凭本企业许可证经营);收

购、加工、销售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不含食品);投资房地产、经营范围

广告业;照像、扩印、儿童游乐、黄金饰品维修翻新、商品售后服务;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的商品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

聚富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子敬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08-15住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3205242925

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自有资产管理(上述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经营范围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会

计业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知识产权代理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子敬先生。胡子敬先生直接持有友阿控股14.375%的股份,并通过其68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友阿控股61.425%的表决权。最终通过友阿控股及其全资子公司聚富投资合计控制公司32.0232%的表决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1-1-8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胡子敬先生,1950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人民鞋店副经理、南门口百货大楼经理、长沙友谊华侨公司经理、湖南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长沙阿波罗商业城

总经理、友阿控股总裁、本公司总裁。现任友阿控股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湖南友阿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友阿云商网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常德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德友阿国际广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邵阳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友阿小北湖有机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聚富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南友阿奥莱城商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友阿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汨罗民泰恒生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汨罗友阿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八爪鱼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董事长。胡子敬先生2000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担任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十六、十七大代表和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六、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2-1-1-84七、最近十二个月规范运作情况

上市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同时还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最近十二个月,上市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执行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规范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未规范履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等违规情形。

2-1-1-85第三章“交易对方情况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子鼠咨询、南通华泓、蒋容等37名交易对方。

(一)子鼠咨询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QE1H47成立日期2017年9月13日

出资额632.3192万元人民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注册

技中心 2 栋 A 座 1702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办公地

技中心 2 栋 A 座 1702企业类型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蒋容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7年9月,子鼠咨询成立

2017年9月12日,蒋容与陆紫馨共同签署《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

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鼠咨询设立时出资额为10万元人民币。

2017年9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子鼠咨询核发了《营业执照》。

子鼠咨询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9.0090%

2-1-1-862陆紫馨1.0010%

合计10.0000100%

2)2019年10月,子鼠咨询第一次出资额变更

2019年10月28日,经子鼠咨询全体合伙人同意,子鼠咨询出资额变更为

220万元,由蒋容认缴全部新增出资额210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

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219.0099.55%

2陆紫馨1.000.45%

合计220.0000100%

3)2019年12月,子鼠咨询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19年12月3日,子鼠咨询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引进新合伙人肖胜

安、刘新峰、黎盛全、曾大杰、罗才卿、王彬、陈文君、刘勤、艾静、郑辉、程

卫红、葛先超,同意蒋容分别向肖胜安、黎盛全转让子鼠咨询29.6562万元认缴出资额;同意蒋容将子鼠咨询53.8559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刘新峰;同意蒋容

分别向曾大杰、罗才卿转让子鼠咨询18.1518万元认缴出资额;同意蒋容将子鼠

咨询6.0506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王彬;同意蒋容分别向陈文君、刘勤、艾静、

郑辉、程卫红转让子鼠咨询3.6304万元认缴出资额;同意蒋容将子鼠咨询2.4202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葛先超;同意陆紫馨将其持有子鼠咨询1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蒋容。

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43.905319.96%

2肖胜安29.656213.48%

3刘新峰53.855924.48%

4黎盛全29.656213.48%

5曾大杰18.15188.25%

6罗才卿18.15188.25%

2-1-1-877王彬6.05062.75%

8陈文君3.63041.65%

9刘勤3.63041.65%

10艾静3.63041.65%

11郑辉3.63041.65%

12程卫红3.63041.65%

13葛先超2.42021.10%

合计220.0000100.00%

4)2020年2月,子鼠咨询第二次出资额变更

2020年2月20日,经子鼠咨询合伙人同意,子鼠咨询出资额变更为252.7338万元,由蒋容、肖胜安分别认缴新增16.3669万元出资额。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60.272223.85%

2肖胜安46.023118.21%

3刘新峰53.855921.31%

4黎盛全29.656211.73%

5曾大杰18.15187.18%

6罗才卿18.15187.18%

7王彬6.05062.39%

8陈文君3.63041.44%

9刘勤3.63041.44%

10艾静3.63041.44%

11郑辉3.63041.44%

12程卫红3.63041.44%

13葛先超2.42020.96%

合计252.7338100.00%

5)2020年11月,子鼠咨询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20年11月27日,子鼠咨询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黎盛全将其持有

子鼠咨询18.3322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蒋容、6.8757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肖

胜安、4.4483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刘新峰;同意引进新的合伙人黄佳,同意蒋

2-1-1-88容将其持有的18.1518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黄佳。

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60.452623.92%

2肖胜安52.898820.93%

3刘新峰58.304223.07%

4曾大杰18.15187.18%

5罗才卿18.15187.18%

6黄佳18.15187.18%

7王彬6.05062.39%

8陈文君3.63041.44%

9刘勤3.63041.44%

10艾静3.63041.44%

11郑辉3.63041.44%

12程卫红3.63041.44%

13葛先超2.42020.96%

合计252.7338100.00%

6)2020年12月,子鼠咨询第三次出资额变更

2020年12月28日,经子鼠咨询合伙人同意,子鼠咨询出资额变更为403.6827万元,同时引进新合伙人王娟。其中,由蒋容认缴27.3547万元新增出资额;肖胜安认缴25.4772万元新增出资额;曾大杰认缴37.7373万元新增出资额;陈文

君、艾静分别认缴11.3211万元新增出资额;黄佳认缴9.4343万元新增出资额;

王彬认缴8.4909万元新增出资额;刘新峰认缴5.6607万元新增出资额;王娟认

缴3.7737万元新增出资额;刘勤、葛先超、郑辉分别认缴2.8304万元新增出资额;罗才卿认缴1.8869万元新增出资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87.807321.75%

2肖胜安78.376019.42%

2-1-1-893刘新峰63.964915.85%

4曾大杰55.889113.84%

5黄佳27.58616.83%

6罗才卿20.03874.96%

7王彬14.54153.60%

8陈文君14.95153.70%

9艾静14.95153.70%

10刘勤6.46071.60%

11郑辉6.46071.60%

12葛先超5.25061.30%

13王娟3.77370.93%

14程卫红3.63040.90%

合计403.6827100.00%

7)2021年2月,子鼠咨询第三次出资额转让

2021年2月24日,子鼠咨询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黄佳将其持有子鼠

咨询全部27.5861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蒋容。

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115.393428.59%

2肖胜安78.376019.42%

3刘新峰63.964915.85%

4曾大杰55.889113.84%

5罗才卿20.03874.96%

6王彬14.54153.60%

7陈文君14.95153.70%

8艾静14.95153.70%

9刘勤6.46071.60%

10郑辉6.46071.60%

11葛先超5.25061.30%

12王娟3.77370.93%

13程卫红3.63040.90%

2-1-1-90合计403.6827100.00%

8)2021年9月,子鼠咨询第四次出资额变更

2021年9月13日,经子鼠咨询合伙人同意,子鼠咨询出资额变更为482.3406万元;同时引进新合伙人刘洋、陶焘、张咪、高宗朋、干超、颜鑫敏、徐维、蒲

良员、莫晓晗、姜源、张丽、蒋越炜、陆紫馨、赖吉民、付驰骋、陈梓源。其中,蒋容认缴55.0055万元新增出资额;肖胜安认缴8.2508万元新增出资额;刘洋认

缴4.4004万元新增出资额;王彬认缴1.9802万元新增出资额;陈文君认缴1.6502

万元新增出资额;程卫红认缴0.7701万元新增出资额;王娟认缴0.6051万元新

增出资额;陶焘、张咪、高宗朋、干超、颜鑫敏、徐维、蒲良员、莫晓晗分别认

缴0.5501万元新增出资额;姜源、张丽、蒋越炜、陆紫馨分别认缴0.2750万元

新增出资额;赖吉民、付驰骋、陈梓源分别认缴0.1650万元新增出资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170.398835.33%

2肖胜安86.626817.96%

3刘新峰63.964913.26%

4曾大杰55.889111.59%

5罗才卿20.03874.15%

6王彬16.52173.43%

7陈文君16.60173.44%

8艾静14.95153.10%

9刘勤6.46071.34%

10郑辉6.46071.34%

11葛先超5.25061.09%

12程卫红4.40040.91%

13刘洋4.40040.91%

14王娟4.37880.91%

15陶焘0.55010.11%

16张咪0.55010.11%

17高宗朋0.55010.11%

2-1-1-9118干超0.55010.11%

19颜鑫敏0.55010.11%

20徐维0.55010.11%

21蒲良员0.55010.11%

22莫晓晗0.55010.11%

23姜源0.27500.06%

24张丽0.27500.06%

25蒋越炜0.27500.06%

26陆紫馨0.27500.06%

27赖吉民0.16500.03%

28付驰骋0.16500.03%

29陈梓源0.16500.03%

合计482.3406100.00%

9)2021年12月,子鼠咨询第五次出资额变更

2021年12月1日,经子鼠咨询合伙人同意,子鼠咨询出资额变更为541.5601万元;同时引进新合伙人王剑峰、谭凯归。其中,蒋容认缴21.2658万元新增出资额;王剑峰认缴35.7535万元新增出资额;谭凯归认缴2.2002万元新增出资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191.664635.39%

2肖胜安86.626816.00%

3刘新峰63.964911.81%

4曾大杰55.889110.32%

5王剑峰35.75356.60%

6罗才卿20.03873.70%

7王彬16.52173.05%

8陈文君16.60173.07%

9艾静14.95152.76%

10刘勤6.46071.19%

11郑辉6.46071.19%

2-1-1-9212葛先超5.25060.97%

13程卫红4.40040.81%

14刘洋4.40040.81%

15王娟4.37880.81%

16谭凯归2.20020.41%

17陶焘0.55010.10%

18张咪0.55010.10%

19高宗朋0.55010.10%

20干超0.55010.10%

21颜鑫敏0.55010.10%

22徐维0.55010.10%

23蒲良员0.55010.10%

24莫晓晗0.55010.10%

25姜源0.27500.05%

26张丽0.27500.05%

27蒋越炜0.27500.05%

28陆紫馨0.27500.05%

29赖吉民0.16500.03%

30付驰骋0.16500.03%

31陈梓源0.16500.03%

合计541.5601100.00%

10)2022年3月,子鼠咨询第四次出资额转让

2022年3月15日,子鼠咨询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张咪、徐维将其持

有子鼠咨询全部0.5501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蒋容。

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192.764835.59%

2肖胜安86.626816.00%

3刘新峰63.964911.81%

4曾大杰55.889110.32%

5王剑峰35.75356.60%

2-1-1-936罗才卿20.03873.70%

7王彬16.52173.05%

8陈文君16.60173.07%

9艾静14.95152.76%

10刘勤6.46071.19%

11郑辉6.46071.19%

12葛先超5.25060.97%

13程卫红4.40040.81%

14刘洋4.40040.81%

15王娟4.37880.81%

16谭凯归2.20020.41%

17陶焘0.55010.10%

18高宗朋0.55010.10%

19干超0.55010.10%

20颜鑫敏0.55010.10%

21蒲良员0.55010.10%

22莫晓晗0.55010.10%

23姜源0.27500.05%

24张丽0.27500.05%

25蒋越炜0.27500.05%

26陆紫馨0.27500.05%

27赖吉民0.16500.03%

28付驰骋0.16500.03%

29陈梓源0.16500.03%

合计541.5601100.00%

11)2022年6月子鼠咨询第六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五次出资额转让

2022年6月10日,经子鼠咨询合伙人同意,子鼠咨询出资额变更为632.3192万元;同时引进新合伙人姜峰,由姜峰认缴子鼠咨询本次全部新增90.7591万元出资额;同意刘洋将其持有子鼠咨询全部4.4004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蒋容;

同意付驰骋、陈梓源分别将其持有子鼠咨询全部0.165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蒋容。

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2-1-1-94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197.495231.23%

2姜峰90.759114.35%

3肖胜安86.626813.70%

4刘新峰63.964910.12%

5曾大杰55.88918.84%

6王剑峰35.75355.65%

7罗才卿20.03873.17%

8王彬16.52172.61%

9陈文君16.60172.63%

10艾静14.95152.36%

11刘勤6.46071.02%

12郑辉6.46071.02%

13葛先超5.25060.83%

14程卫红4.40040.70%

15王娟4.37880.69%

16谭凯归2.20020.35%

17陶焘0.55010.09%

18高宗朋0.55010.09%

19干超0.55010.09%

20颜鑫敏0.55010.09%

21蒲良员0.55010.09%

22莫晓晗0.55010.09%

23姜源0.27500.04%

24张丽0.27500.04%

25蒋越炜0.27500.04%

26陆紫馨0.27500.04%

27赖吉民0.16500.03%

合计632.3192100.00%

12)2024年6月,子鼠咨询第六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6月28日,子鼠咨询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颜鑫敏、蒲良员将

其持有子鼠咨询全部0.5501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蒋容;同意赖吉民将其持有

2-1-1-95子鼠咨询全部0.165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蒋容。

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198.760431.43%

2姜峰90.759114.35%

3肖胜安86.626813.70%

4刘新峰63.964910.12%

5曾大杰55.88918.84%

6王剑峰35.75355.65%

7罗才卿20.03873.17%

8王彬16.52172.61%

9陈文君16.60172.63%

10艾静14.95152.36%

11刘勤6.46071.02%

12郑辉6.46071.02%

13葛先超5.25060.83%

14程卫红4.40040.70%

15王娟4.37880.69%

16谭凯归2.20020.35%

17陶焘0.55010.09%

18高宗朋0.55010.09%

19干超0.55010.09%

20莫晓晗0.55010.09%

21姜源0.27500.04%

22张丽0.27500.04%

23蒋越炜0.27500.04%

24陆紫馨0.27500.04%

合计632.3192100.00%

13)2025年3月,子鼠咨询第七次出资额转让

2025年3月11日,子鼠咨询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王娟将其持有子鼠

咨询全部4.3788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蒋容。

2-1-1-96本次变更完成后,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203.139232.13%

2姜峰90.759114.35%

3肖胜安86.626813.70%

4刘新峰63.964910.12%

5曾大杰55.88918.84%

6王剑峰35.75355.65%

7罗才卿20.03873.17%

8王彬16.52172.61%

9陈文君16.60172.63%

10艾静14.95152.36%

11刘勤6.46071.02%

12郑辉6.46071.02%

13葛先超5.25060.83%

14程卫红4.40040.70%

15谭凯归2.20020.35%

16陶焘0.55010.09%

17高宗朋0.55010.09%

18干超0.55010.09%

19莫晓晗0.55010.09%

20姜源0.27500.04%

21张丽0.27500.04%

22蒋越炜0.27500.04%

23陆紫馨0.27500.04%

合计632.3192100.00%

注1:谭凯归与尚阳通的劳动关系已于2024年12月解除,但其不配合根据尚阳通激励股权授予协议的约定办理子鼠咨询份额的转让手续,目前蒋容已起诉谭凯归要求收购其持有子鼠咨询的全部出资份额;谭凯归已对标的公司、蒋容提起另一诉讼,要求赔偿因解除劳动合同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案件均未宣判。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子鼠咨询认缴出资额由541.5601万元增加至632.3192万元。

2-1-1-97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子鼠咨询主要业务为投资并持有标的公司,除此之外,子鼠咨询不存在从事其他业务的情形,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944.991052.06

负债总额564.832.00

所有者权益1380.161050.06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10-0.01

利润总额0.10-0.01

净利润0.10-0.01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564.82

非流动资产1380.17

资产总额1944.99

流动负债564.83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564.83

所有者权益1380.16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10

利润总额0.10

净利润0.1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子鼠咨询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2-1-1-98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203.139232.13%

2姜峰90.759114.35%

3肖胜安86.626813.70%

4刘新峰63.964910.12%

5曾大杰55.88918.84%

6王剑峰35.75355.65%

7罗才卿20.03873.17%

8王彬16.52172.61%

9陈文君16.60172.63%

10艾静14.95152.36%

11刘勤6.46071.02%

12郑辉6.46071.02%

13葛先超5.25060.83%

14程卫红4.40040.70%

15谭凯归2.20020.35%

16陶焘0.55010.09%

17高宗朋0.55010.09%

18干超0.55010.09%

19莫晓晗0.55010.09%

20姜源0.27500.04%

21张丽0.27500.04%

22蒋越炜0.27500.04%

23陆紫馨0.27500.04%

合计632.3192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子鼠咨询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蒋容其他22名自然人

GP32.13% 67.87%

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子鼠咨询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

2-1-1-99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子鼠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蒋容,蒋容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内容。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子鼠咨询除投资标的公司并持有标的公司22.51%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及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子鼠咨询不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需私募基金备案。

(二)南通华泓

1、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91MA1P582U91成立日期2017年6月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内3号楼3570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敏珊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类产品,不得发放贷款,不经营范围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7年6月,南通华泓设立

2017年6月6日,南通华达微签署《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章程》,拟出

2-1-1-100资设立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2017年6月7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南通华泓核发

了《营业执照》。

设立完成后,南通华泓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南通华达微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南通华泓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南通华泓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6407.5345362.84

负债总额37932.3636831.26

所有者权益8475.178531.58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56.41-635.16

利润总额-56.41-635.16

净利润-56.41-635.16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3363.04

非流动资产43044.49

资产总额46407.53

2-1-1-101流动负债37932.36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37932.36

所有者权益8475.17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56.41

利润总额-56.41

净利润-56.4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通华泓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南通华达微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注: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更名为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通华泓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其他27名自然人股石明达东

39.09%60.91%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通华泓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南通华达微持有南通华泓100%股权,系南通华泓控股股东。石明达持有南通华达微39.094%股权,并担任南通华达微董事长,系南通华泓实际控制人。石明达具体情况如下:

2-1-1-102姓名石明达

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6021945********住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通华泓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行业分类持股比例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1南通敏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5.00%

电子设备制造业

2南通智通达微电子物联网有限公司研究和试验发展65.00%

注:下属企业涵盖范围为其直接持股并控制的相关企业,下同。

(三)蒋容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蒋容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蒋容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201021972********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产权关系

2-1-1-1032014年6月-2022历任执行董事、董

1尚阳通有限是(注)

年12月事、董事长、总经理是,直接持有8.58%

2尚阳通2022年12月至今董事长、总经理

股权是,持有32.13%出资

3子鼠咨询2017年9月至今执行事务合伙人

4子鼠技术2015年7月至今执行董事、经理是,持有100%股权是,持有13.33%出资

5青鼠投资2021年1月至今执行事务合伙人

6南通尚阳通2021年12月至今执行董事否

7上海鼎阳通2021年12月至今执行董事否

8香港尚阳通2022年11月至今董事否注:2014年6月-2022年12月,蒋容持有尚阳通有限股权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的相关内容。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标的公司外,蒋容控制的其他企业及主要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出名称关联关系经营范围

号资额(万元)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持有32.13%出资额并项目);信息咨询(不含

1子鼠咨询632.3192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限制项目);商务信息咨询

持有13.33%出资额并

2青鼠投资1530.00创业投资业务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持有100%股权并担

3子鼠技术500.00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任执行董事、经理

(四)创维产投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南山创维信息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F63H56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出资额2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所22楼

2-1-1-10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经营范围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7年4月,创维产投成立

2017年3月30日,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创维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南山创维信息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创维产投成立时出资额为10250万元。

2017年4月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向创维产投核发了《营业执照》。

创维产投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97.56%

2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50.002.44%

合计10250.00100.00%

2)2017年4月,创维产投第一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17年4月6日,创维产投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增

加至25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引进新合伙人高炳义、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

业投资引导基金、裴振华、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完成后,创维产投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0.00%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000.0020.00%

2-1-1-105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0.00%

4高炳义2750.0011.00%

5裴振华2000.008.00%

6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50.001.00%

合计25000.00100.00%

3)2017年5月,创维产投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17年5月19日,创维产投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高炳义将其持有创

维产投75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新合伙人项丽君;同意高炳义分别将其持有创

维产投5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俞根伟、叶伍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创维产投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0.00%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000.0020.0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0.00%

4裴振华2000.008.00%

5高炳义1000.004.00%

6项丽君750.003.00%

7俞根伟500.002.00%

8叶伍元500.002.00%

9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50.001.00%

合计25000.00100.00%

4)2019年1月,创维产投第三次出资额转让

2019年1月30日,创维产投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叶伍元将其持有的

全部创维产投5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项丽君。

本次变更完成后,创维产投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0.00%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000.0020.0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0.00%

2-1-1-1064裴振华2000.008.00%

5高炳义1000.004.00%

6项丽君1250.005.00%

7俞根伟500.002.00%

8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50.001.00%

合计25000.00100.00%

5)2019年5月,创维产投第四次出资额转让

2019年5月30日,创维产投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裴振华将其持有的

创维产投75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孔健;同意高炳义将其持有创维产投500万

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朱雪莲、500万元转让给高志盛。

本次变更完成后,创维产投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0.00%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000.0020.0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0.00%

4裴振华1250.005.00%

5项丽君1250.005.00%

6孔健750.003.00%

7朱雪莲500.002.00%

8高志盛500.002.00%

9俞根伟500.002.00%

10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50.001.00%

合计25000.00100.00%

6)2020年1月,创维产投第五次出资额转让

2020年1月10日,创维产投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裴振华将其持有的

创维产投25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创维产投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0.00%

2-1-1-107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000.0020.0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0.00%

4项丽君1250.005.00%

5裴振华1000.004.00%

6孔健750.003.00%

7朱雪莲500.002.00%

8高志盛500.002.00%

9俞根伟500.002.00%

10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500.002.00%

合计25000.00100.00%

7)2021年5月,创维产投第六次出资额转让

2021年5月28日,创维产投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引进新合伙人福建

君成伟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项丽君、俞根伟分别将其持有创

维产投1250万元、5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福建君成伟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创维产投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0.00%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000.0020.0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0.00%

4福建君成伟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0.007.00%

5裴振华1000.004.00%

6孔健750.003.00%

7朱雪莲500.002.00%

8高志盛500.002.00%

9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500.002.00%

合计25000.00100.00%

8)2024年9月,创维产投第七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9月23日,创维产投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高志盛将其持有创

维产投5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高炳义。

2-1-1-108本次变更完成后,创维产投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0.00%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000.0020.0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0.00%

4宁波君成伟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0.007.00%

5裴振华1000.004.00%

6孔健750.003.00%

7朱雪莲500.002.00%

8高炳义500.002.00%

9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500.002.00%

合计25000.00100.00%

注:宁波君成伟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福建君成伟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名称后主体。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创维产投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创维产投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7647.2774153.05

负债总额787.00194.08

所有者权益56860.2673958.9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669.091515.95

利润总额2669.091515.75

净利润2669.091515.75

2-1-1-109(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8413.10

非流动资产49234.17

资产总额57647.27

流动负债787.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787.00

所有者权益56860.26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669.09

利润总额2669.09

净利润2669.0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维产投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0.00%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000.0020.0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0.00%

4宁波君成伟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0.007.00%

5裴振华1000.004.00%

6孔健750.003.00%

7朱雪莲500.002.00%

8高炳义500.002.00%

9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500.002.00%

合计25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维产投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2-1-1-110曹陈杜陈王赵马薛贾鄢侯

马张马天汶海占俊泉友立宏红志亭钊亭辰婷生伟生勇杰夏伟波龙

16.77%16.67%16.67%16.67%16.67%16.57%12.5%7.5%7.5%6.25%

珠海横琴君道创欣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85%

珠海横琴君道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GP40%盈富泰克国家新兴宁波君成伟志企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深圳创维投资管理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

55%产业创业投资引导业管理合伙企业

限公司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有限公司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40% GP2% 20% 20%

裴振华深圳南山创维信息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孔健基金(有限合伙)高炳义朱雪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维产投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26274108G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0日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2层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横琴君道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经营范围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创维产投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2-1-1-111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创维产投已于2017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T3318。创维产投管理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30250。

(五)姜峰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姜峰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姜峰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香港

来往内地通行证号 H00218****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是(中国香港)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权关系

2022年3月-2022

1尚阳通有限执行总裁是(注)

年12月董事、董事会

2022年12月至是,直接持有3.23%股

2尚阳通秘书、执行总

今权裁

南通智通达微电子2018年11月-

3董事、总经理否

物联网有限公司2022年7月

2015年9月-2022

4通富微电副总裁否

年2月深圳智通达微电子2018年6月-2023

5总经理否

物联网有限公司年1月注:姜峰持有尚阳通有限股权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的相关内容。

2-1-1-112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尚阳通股权及子鼠咨询出资额外,姜峰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或其他主要关联企业。

(六)南海成长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MNN75R成立日期2017年7月20日出资额320590万元人民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805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所室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经营范围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7年7月,南海成长成立

2017年7月20日,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同创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海成长成立时出资额为5000万元。

2017年7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向南海成长核发了《营业执照》。

南海成长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2-1-1-1131深圳同创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80.00%

2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020.00%

合计5000.00100.00%

2)2019年5月,南海成长第一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19年5月29日,南海成长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增

加至320590万元;同意深圳同创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南海成长4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

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南海成长新增20000万元出资额、安徽建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认缴南海成长新增10000万元出资额、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南海成长新增25000万元出资额、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南海成长新增8000万元出资额、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认缴南海成长新增2000万元出资额、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南

海成长新增10000万元出资额、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南海成长新增50000万元出资额、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南海成长新增75000万元出资额、深圳云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南海成长新

增5000万元出资额、深圳南海成长同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南海成长新增110590万元出资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海成长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序号出资人比例

元)

1深圳南海成长同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10590.0034.50%

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75000.0023.39%

3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15.60%

4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5000.007.80%

5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6.24%

6安徽建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0.003.12%

7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12%

8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2.50%

9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56%

10深圳云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56%

2-1-1-11411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62%

合计320590.00100%

3)2020年9月,南海成长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20年9月28日,南海成长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深圳南海成长同盛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将其持有南海成长81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

给重庆两江新区金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海成长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认缴出资额出资人比例号(万元)

1深圳南海成长同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7490.0030.41%

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75000.0023.39%

3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15.60%

4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5000.007.80%

5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6.24%

6安徽建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0.003.12%

7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12%

8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00.002.53%

9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2.50%

10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56%

11深圳云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56%

12重庆两江新区金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56%

13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62%

合计320590.00100%

4)2021年6月,南海成长第二次出资额变更

2021年6月23日,南海成长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工银(深圳)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南海成长5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变更为25000万元;同意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额3000万元;同

意青岛同创致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新增出资额22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海成长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2-1-1-115序认缴出资额

出资人比例号(万元)

1深圳南海成长同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7490.0030.41%

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75000.0023.39%

3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07.80%

4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5000.007.80%

5青岛同创致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2000.006.86%

6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6.24%

7安徽建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0.003.12%

8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12%

9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00.002.53%

10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2.50%

11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56%

12深圳云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56%

13重庆两江新区金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56%

14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94%

15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62%

合计320590.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南海成长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南海成长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31220.69715737.23

负债总额63074.1571598.60

所有者权益468146.54644138.6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2-1-1-116营业收入-96391.6635982.75

营业利润-89042.0926248.47

利润总额-89042.0926248.47

净利润-89042.0926248.47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3971.93

非流动资产527248.76

资产总额531220.69

流动负债6786.35

非流动负债56287.80

负债总额63074.15

所有者权益468146.54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96391.66

营业利润-89042.09

利润总额-89042.09

净利润-89042.0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海成长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认缴出资额出资人比例号(万元)

1深圳南海成长同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7490.0030.41%

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75000.0023.39%

3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07.80%

4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5000.007.80%

5青岛同创致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2000.006.86%

6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6.24%

7安徽建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0.003.12%

8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12%

9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00.002.53%

10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2.50%

2-1-1-11711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56%

12深圳云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56%

13重庆两江新区金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56%

14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94%

15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62%

合计320590.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海成长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郑伟鹤黄荔

45%55%

深圳市同创伟

15.02%业创业投资有14.94%

限公司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

工银中金启远海明深圳南青岛同(深融(厦晟(苏重庆两江深圳市深圳市海成长深圳同深圳市创致满圳)股前海股安徽建门)股州)股深圳云新区金智国任财北大方汇通金引导基同盛股创锦绣鲲鹏股私募股权创业投权投资权投资安投资权投资权投资能基金产保险正人寿控基金金投资权投资资产管权投资投资基金资中心基金合基金基金有基金合合伙企管理有股份有保险有投资有有限公基金理有限有限公合伙企业(有限伙企业(有限限公司伙企业业(有限公司限公司限公司限公司司(有限公司司(有限合合伙)(有限合伙)(有限限合合伙)伙)合伙)合伙)伙)

GP

6.24%6.86%7.80%7.80%23.39%30.41%3.12%3.12%2.53%2.50%1.56%1.56%0.94%0.63%

1.56%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海成长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南海成长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2343683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186号华强金融大厦705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1-1-118法定代表人郑伟鹤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经营范围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海成长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南海成长已于2017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Y1117。南海成长管理人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01165。

(七)肖胜安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肖胜安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肖胜安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5031965********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否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肖胜安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产权关系是,直接持有4.08%

1 尚阳通 2022 年 12 月至今 董事、CTO

股权

2 尚阳通有限 2015 年 5 月-2022 历任 CTO 和监事、董 是(注)

2-1-1-119年12月事是,系其投资的尚阳

3上海鼎阳通2016年6月至今经理

通下属子公司注:2014年6月-2022年12月,肖胜安持有尚阳通有限股权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的相关内容。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尚阳通股权及子鼠咨询出资额外,肖胜安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或其他主要关联企业。

(八)华虹投资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H3CXX3T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A 楼所666室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任重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集成电路经营范围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0年11月,华虹投资成立

2020年11月17日,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华虹投资成立时,注册资本为48000万元。

2020年11月25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向华虹投资核发了《营业执照》。

2-1-1-120华虹投资成立时,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28800.0060.00%

2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600.0020.00%

3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9600.0020.00%

合计48000.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华虹投资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华虹投资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0801.2588223.86

负债总额5020.399452.61

所有者权益65780.8678771.2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571.70571.70

营业利润-14194.0812048.03

利润总额-14194.0812048.03

净利润-10607.799058.53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6359.79

非流动资产64441.46

资产总额70801.25

流动负债250.00

非流动负债4770.39

负债总额5020.39

2-1-1-121所有者权益65780.86

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571.70

营业利润-14194.08

利润总额-14194.08

净利润-10607.7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虹投资各股东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28800.0060.00%

2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9600.0020.00%

3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9600.0020.00%

合计48000.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虹投资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1.48%

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20%60%20%

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虹投资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华虹投资60%股权,并通过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控制华虹投资20%股权,系华虹投资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华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2-1-1-122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虹投资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九)深圳鼎青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鼎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L6UN81成立日期2016年9月19日出资额20000万元人民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59号北科大厦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所

140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6年9月,深圳鼎青成立

2016年9月19日,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

同签署《深圳鼎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鼎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深圳鼎青成立时出资额为2000万元。

2016年9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鼎青核发了《营业执照》。

深圳鼎青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200.0010.00%

2北京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00.0090.00%

合计2000.00100.00%

2)2017年3月,深圳鼎青第一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17年3月3日,深圳鼎青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

2-1-1-123更为15000万元;同意北京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额1250万元;

同意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额3750万元;同意江苏维尔利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额2000万元;同意陈照仁认缴新增出资额

500万元;同意李婉晴认缴新增出资额3000万元;同意王强认缴新增出资额5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鼎青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750.0025.00%

2北京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50.0020.33%

3李婉晴3000.0020.00%

4江苏维尔利环境投资有限公司2000.0013.33%

5张绮丽2000.0013.33%

6王强500.003.33%

7陈照仁500.003.33%

8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200.001.33%

合计15000.00100.00%

3)2018年2月,深圳鼎青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18年2月2日,深圳鼎青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

更为20000万元;同意李婉晴将其持有深圳鼎青5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代颖;同意北京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深圳鼎青25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

给张绮琳;同意张绮琳认缴新增出资额750万元、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额1250万元、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认缴新增出资额3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鼎青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5.00%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23000.0015.00%(有限合伙)

3北京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00.0014.00%

2-1-1-1244李婉晴2500.0012.50%

5江苏维尔利环境投资有限公司2000.0010.00%

6张绮丽2000.0010.00%

7张绮琳1000.005.00%

8王强500.002.50%

9陈照仁500.002.50%

10代颖500.002.50%

11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200.001.00%

合计20000.00100.00%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深圳鼎青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深圳鼎青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0233.2429057.61

负债总额130.69312.29

所有者权益30102.5628745.3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357.23-1902.58

利润总额1357.23-1902.58

净利润1357.23-1902.58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30233.24

2-1-1-125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额30233.24

流动负债130.69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130.69

所有者权益30102.56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357.23

利润总额1357.23

净利润1357.2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鼎青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5000.0025.00%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23000.0015.00%(有限合伙)

3北京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00.0014.00%

4李婉晴2500.0012.50%

5江苏维尔利环境投资有限公司2000.0010.00%

6张绮丽2000.0010.00%

7张绮琳1000.005.00%

8王强500.002.50%

9陈照仁500.002.50%

10代颖500.002.50%

11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200.001.00%

合计20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鼎青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2-1-1-126张秉顺孙集平

40%60%

深圳市南山创业投北京鼎青投资管理

100%

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0%80%

深圳市国投创合江苏维汇通金国家新兴北京鼎深圳鼎尔利环产业创业青投资青投资控基金境投资投资引导李婉晴张绮丽张绮琳王强代颖陈照仁管理有有限公投资有基金(有有限公限公司司限公司限合伙)司

25% 15% 14% 12.5% 10% GP1% 10% 5% 2.5% 2.5% 2.5%深圳鼎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鼎青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深圳鼎青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65732129X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59号北科大厦1409所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集平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不含证券业务及其它法律、行政法经营范围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鼎青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2-1-1-127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深圳鼎青已于2017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S0290。深圳鼎青管理人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1381。

(十)领汇基石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6Q8R5R成立日期2018年6月25日出资额4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C 栋

所 C3-13F-A08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经营范围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8年6月,领汇基石成立2018年6月25日,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

签署《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领汇基石成立时出资额为500000万元。

2018年6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领汇基石核发了《营业执照》。

领汇基石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2-1-1-128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50000.0050.00%

2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5000.0049.00%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35000.001.00%业(有限合伙)

合计500000.00100.00%

2)2019年1月,领汇基石第一次出资额变更

2019年1月24日,领汇基石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

更为20000万元;同意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出本合伙协议;同

意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减少至

4000万元;同意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减少至16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领汇基石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80.00%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24000.0020.00%业(有限合伙)

合计20000.00100.00%

3)2019年3月,领汇基石第二次出资额变更

2019年3月8日,领汇基石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

更为400000万元;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新增出资额194300万元;同意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额

100000万元;同意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额36000万元;同意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新增出资额20000万元;同意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额20000万元;同意马鞍

山领皓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新增出资额97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领汇基石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号

1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4300.0048.58%

2-1-1-129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25.0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9.00%

4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5.00%

5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

6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4.00%

7马鞍山领皓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00.002.42%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84000.001.00%限合伙)

合计400000.00100.00%

4)2020年8月,领汇基石第三次出资额变更

2020年8月1日,领汇基石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

更为396500万元;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少其认缴出资额35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领汇基石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190800.0048.12%

合伙)

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25.22%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9.08%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420000.005.04%

伙)

5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4%

6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4.04%马鞍山领皓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9700.002.45%

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84000.001.01%业(有限合伙)

合计396500.00100.00%

5)2020年8月,领汇基石第四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一次份额转让

2020年8月12日,领汇基石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

更为400000万元;同意吸收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

公司、马鞍山领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

2-1-1-130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嘉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

的合伙人;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认缴的出资额78800万元转让给其他合伙人。

本次变更完成后,领汇基石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112000.0028.00%

合伙)

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25.00%马鞍山领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350000.0012.50%

合伙)

4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9.00%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20000.005.00%

伙)

6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

7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4.00%珠海横琴嘉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815800.003.95%限合伙)马鞍山领皓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99700.002.42%

合伙)

10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8000.002.00%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5000.001.25%

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124000.001.00%业(有限合伙)

13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3500.000.88%

合计400000.00100.00%

6)2020年12月,领汇基石第二次份额转让

2020年12月28日,领汇基石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认缴出资额

20000万元;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中国大地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领汇基石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2-1-1-1311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25.00%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82000.0020.50%

伙)马鞍山领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50000.0012.50%

伙)

4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9.00%

5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5.00%

6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

7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

8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4.00%珠海横琴嘉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915800.003.95%

合伙)

10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2.50%马鞍山领皓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9700.002.42%

伙)

12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8000.002.00%

13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25%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144000.001.00%(有限合伙)

15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3500.000.88%

合计400000.00100.00%

7)2021年7月,领汇基石第三次份额转让

2021年7月26日,领汇基石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长沙澄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转让认

缴出资额18158.18万元;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向长沙歌榕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认缴出资额15591.82万元;

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转让认缴出资额15000.00万元;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芜湖鸿宇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认缴出资额

14100.00万元;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北海航锦

睿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认缴出资额8000.00万元;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青岛陆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认缴

出资额5250.00万元;同意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江

2-1-1-132苏疌泉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转让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领汇基石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号

1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25.00%

2马鞍山领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12.5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9.00%

4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5.00%

5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

6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

7长沙澄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18158.184.54%

8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4.00%

9珠海横琴嘉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800.003.95%

10长沙歌榕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591.823.90%

11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3.75%

12芜湖鸿宇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100.003.53%

1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2.50%

14马鞍山领皓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00.002.42%

15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8000.002.00%

16北海航锦睿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000.002.00%

17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00.001.34%

18青岛陆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50.001.31%

19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25%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204000.001.00%

合伙)

21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3500.000.88%

22江苏疌泉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500.000.13%

合计400000.00100.00%

8)2025年6月,领汇基石第四次份额转让

2025年6月24日,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平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

司转让其持有的领汇基石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350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领汇基石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2-1-1-133序

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号

1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25.00%

2马鞍山领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12.5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9.00%

4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5.00%

5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

6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

7长沙澄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18158.184.54%

8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4.00%

9珠海横琴嘉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800.003.95%

10长沙歌榕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591.823.90%

11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3.75%

12芜湖鸿宇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100.003.53%

1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2.50%

14马鞍山领皓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00.002.42%

15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8000.002.00%

16北海航锦睿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000.002.00%

17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00.001.34%

18青岛陆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50.001.31%

19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25%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204000.001.00%

合伙)

21平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3500.000.88%

22江苏疌泉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500.000.13%

合计4000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领汇基石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领汇基石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2-1-1-134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08626.37590752.89

负债总额1938.27-

所有者权益406688.10590752.8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67491.8288249.55

营业利润-75164.7880920.44

利润总额-75164.7880920.44

净利润-75164.7880920.44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408405.12

非流动资产221.26

资产总额408626.37

流动负债1938.27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1938.27

所有者权益406688.10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67491.82

营业利润-75164.78

利润总额-75164.78

净利润-75164.7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领汇基石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2-1-1-135序

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号

1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25.00%

2马鞍山领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12.50%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9.00%

4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5.00%

5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

6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

7长沙澄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18158.184.54%

8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4.00%

9珠海横琴嘉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800.003.95%

10长沙歌榕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591.823.90%

11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3.75%

12芜湖鸿宇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100.003.53%

1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2.50%

14马鞍山领皓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00.002.42%

15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8000.002.00%

16北海航锦睿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000.002.00%

17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00.001.34%

18青岛陆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50.001.31%

19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25%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204000.001.00%限合伙)

21平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3500.000.88%

22江苏疌泉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500.000.13%

合计400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领汇基石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2-1-1-136张维

GP40.31%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23%

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

乌鲁木齐昆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GP1%马鞍珠海马鞍马鞍广东长沙芜湖江苏山领长沙横琴山领山信青岛江苏深圳粤财歌榕安徽鸿宇溧阳深圳市深圳泽基深圳澄岳西藏嘉享中国皓基北海和基陆源市汇上海产业私募省铁基石光控领信基平安疌泉市引石股市鲲私募天玑基石大地石股航锦石股股权通金建工投资股权路发股权招商股权石股权新兴财富导基权投鹏股股权基石股权财产权投睿盈权投投资投资基产业控基集团基金基金展基投资证券投资理财金投资合权投基金创业投资保险资合投资资合合伙金管理发展金投投资合伙合伙金股合伙投资合伙合伙企管理资有伙企资有企业投资合伙股份伙企发展伙企企业基金资有有限企业企业份有企业有限企业限公业限公(有有限企业有限业有限业(有业(有有限(有限公公司(有(有限公(有公司(有司(有司限合公司(有公司(有公司(有限合限合公司限合司限合限合司限合限合限合限合限合限合伙)伙)伙)伙)伙)伙)伙)伙)伙)伙)伙)伙)

25% 12.5% 9% 5% 5% 5% 4.54% 4% 3.95% 3.90% 3.75% 3.53% 2.5% 2.43% 2% 2% 1.34% 1.31% 1.25% GP1% 0.88% 0.13%

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领汇基石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领汇基石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P1KR5G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1日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668 号南山金融大厦 10 层 A、B所单元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乌鲁木齐昆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它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经营范围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1-1-137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领汇基石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领汇基石已于2019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GJ103。领汇基石的管理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7年1月23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1138。

(十一)石溪产恒

1、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石溪产恒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2U3KUJ5C成立日期2019年9月10日出资额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路368号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

所 限公司辅楼 2 层 F0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业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经营范围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9年9月,石溪产恒成立

2019年9月5日,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合肥通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石溪清流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

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合肥石溪产恒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肥石溪产恒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溪产恒成立时

2-1-1-138出资额为30000万元。

2019年9月10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石溪产恒核发了《营业执照》。

石溪产恒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合肥通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00.0025.33%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

26600.0022.00%

限公司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36500.0021.67%(有限合伙)

4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000.0016.67%

5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3000.0010.00%

6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0.003.33%

7北京石溪清流投资有限公司300.001.00%

合计30000.00100.00%

2)2024年12月,石溪产恒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12月25日,石溪产恒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肥经济技术开

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合伙企业66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石溪产恒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合肥通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00.0025.33%

2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600.0022.00%

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36500.0021.67%(有限合伙)

4合肥产投国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注1)5000.0016.67%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注

53000.0010.00%

2)

6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0.003.33%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

7300.001.00%

3)

合计30000.00100.00%

注1: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更名为合肥产投国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同。

注2: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更名为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

2-1-1-139司,下同。

注3:北京石溪清流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更名为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同。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石溪产恒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石溪产恒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4702.8337312.70

负债总额206.54370.60

所有者权益34496.2936942.1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4957.2940169.02

利润总额4957.0340169.02

净利润4957.0340169.02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34702.83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额34702.83

流动负债206.54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206.54

所有者权益34496.29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2-1-1-140营业利润4957.29

利润总额4957.03

净利润4957.0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石溪产恒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合肥通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00.0025.33%

2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600.0022.00%

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36500.0021.67%(有限合伙)

4合肥产投国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5000.0016.67%

5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3000.0010.00%

6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0.003.33%

7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0.001.00%

合计30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石溪产恒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合肥通盈富泰克盛美半北京石合肥产深圳市易股权合肥海国家新兴导体设溪清流投国正外滩科投资合恒控股产业创业备(上私募基股权投技开发伙企业集团有投资引导海)股金管理(有限限公司基金(有资有限有限公份有限有限公公司司合伙)限合伙)公司司

25.33% 22.00% 21.67% 16.67% 10.00% 3.33% 1%GP

合肥石溪产恒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石溪产恒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石溪产恒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2-1-1-141名称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24105U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1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1 号楼 17 层 A1709 房间所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正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经营范围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石溪产恒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石溪产恒已于2019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EE238。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6月 19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8420。

(十二)战新五期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创智战新五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3QACXD成立日期2020年3月23日出资额1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所计大厦东座211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

2-1-1-142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0年3月,战新五期成立

2020年3月18日,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张友良、刘冬梅、鲁佳、姚一灵、吴菁共同签署《深圳创智战新五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创智战新五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中,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

2020年3月2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向战新五期核发了《营业执照》。

设立时,战新五期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5.88%

2张友良853.333350.20%

3刘冬梅320.000018.82%

4鲁佳213.333312.55%

5姚一灵106.66676.27%

6吴菁106.66676.27%

合计1700.00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战新五期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战新五期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1-1-143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398.8112340.07

负债总额13.4913.85

所有者权益12384.9612326.2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58.74-0.91

利润总额58.74-0.91

净利润58.74-0.91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64.02

非流动资产12334.79

资产总额12398.81

流动负债13.49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13.49

所有者权益12384.96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58.74

利润总额58.74

净利润58.74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五期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5.88%

2张友良853.333350.20%

3刘冬梅320.000018.82%

4鲁佳213.333312.55%

2-1-1-1445姚一灵106.66676.27%

6吴菁106.66676.27%

合计1700.00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五期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曹陈杜陈王赵马薛贾鄢侯马张马天汶海占俊泉友立宏红志亭钊亭辰婷生伟生勇杰夏伟波龙

16.77%16.67%16.67%16.67%16.67%16.57%12.5%7.5%7.5%6.25%

珠海横琴君道创欣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85%

珠海横琴君道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GP40%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张友良刘冬梅鲁佳吴菁姚一灵

业(有限合伙

50.20%18.82%12.55%5.88%6.27%6.27%深圳创智战新五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五期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战新五期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三章交易对方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四)创维产投”之“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五期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战新五期已于2020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

2-1-1-145备案,备案编码为 SJY619。战新五期管理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30250。

(十三)青鼠投资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青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G3KDXE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3日出资额1530万元人民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注册地

技中心 2栋 A座 1702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办公地

技中心 2 栋 A 座 170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蒋容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0年11月,青鼠投资设立2020年11月9日,蒋容与刘燃共同签署《深圳青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青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鼠投资设立时出资额为10万元人民币。

2020年11月1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青鼠投资核发了《营业执照》。

青鼠投资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蒋容9.0090%

2刘燃1.0010%

合计10.00100.00%

2-1-1-1462)2021年1月,青鼠投资第一次出资额变更

2021年1月18日,青鼠投资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

更为1530万元;同意引进黄琦、朱锈杰、张敏、钭献月、赵燕莲、张海霞。其中,刘燃认缴509万元新增出资额;蒋容认缴195万元新增出资额;黄琦认缴

204万元新增出资额;朱锈杰认缴204万元新增出资额;张敏认缴102万元新增

出资额;钭献月认缴51万元新增出资额;赵燕莲认缴153万元新增出资额;张海霞认缴102万元新增出资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青鼠投资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刘燃510.0033.34%

2蒋容204.0013.33%

3黄琦204.0013.33%

4朱锈杰204.0013.33%

5张敏102.006.67%

6钭献月51.003.33%

7赵燕莲153.0010.00%

8张海霞102.006.67%

合计1530.00100.00%

3)2021年3月,青鼠投资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1年3月18日,青鼠投资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引进新的合伙人张震,同意赵燕莲将其持有青鼠投资全部153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张震。

本次变更完成后,青鼠投资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刘燃510.0033.34%

2蒋容204.0013.33%

3黄琦204.0013.33%

4朱锈杰204.0013.33%

5张敏102.006.67%

6钭献月51.003.33%

2-1-1-1477张震153.0010.00%

8张海霞102.006.67%

合计153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青鼠投资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青鼠投资主要业务为投资并持有标的公司,除此之外,青鼠投资不存在从事其他业务的情形,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29.791529.78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1529.791529.78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01-

利润总额-0.01-

净利润-0.01-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9.79

非流动资产1500.00

资产总额1529.79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

2-1-1-148所有者权益1529.79

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01

利润总额-0.01

净利润-0.0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鼠投资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刘燃510.0033.34%

2蒋容204.0013.33%

3黄琦204.0013.33%

4朱锈杰204.0013.33%

5张敏102.006.67%

6钭献月51.003.33%

7张震153.0010.00%

8张海霞102.006.67%

合计153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鼠投资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刘燃蒋容黄琦朱锈杰张震张海霞张敏钭献月

GP

33.33%13.33%13.33%10%6.67%6.67%3.33%

13.33%

深圳青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鼠投资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1-1-149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青鼠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蒋容,蒋容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相关内容。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鼠投资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青鼠投资不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需私募基金备案。

(十四)洪炜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洪炜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洪炜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1271975********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否或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

2022年12月至是,直接持有

1上海爻火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今1.19%股权

VDE Testing and Certifica- 2005 年 10 月至 首席专家、中国

2否

tion Institute 今 区技术经理

2-1-1-150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洪炜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或其他主要关联企业。

(十五)叶桑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叶桑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叶桑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7251976********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否或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浙江老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2018年4月至

1监事否

司今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叶桑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或其他主要关联企业。

(十六)南京同创

1、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同创合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3797027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2日出资额10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科创中心332室

2-1-1-15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经营范围业投资管理顾问;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注:南京同创合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深圳同创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4年10月,深圳同创成立2014年10月20日,张震、黄荔、管爱杰、丁宝玉、陈悦林、邓晶签署《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同创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同创设立时出资额为1000万元

2014年10月2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同创核发了《营业执照》。

深圳同创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丁宝玉900.0090.00%

2黄荔75.007.50%

3邓晶10.001.00%

4张震5.000.50%

5管爱杰5.000.50%

6陈悦林5.000.50%

合计1000.00100%

2)2017年5月,深圳同创第一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17年4月28日,深圳同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增

加至5000万元;同意吸收新合伙人张一巍、汪洋;同意邓晶将其持有深圳同创

1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陈悦林;同意管爱杰将其持有深圳同创5万元认缴出

资额转让给陈悦林。

2-1-1-152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同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黄荔2000.0040.00%

2张一巍1200.0024.00%

3丁宝玉900.0018.00%

4张震500.0010.00%

5汪洋300.006.00%

6陈悦林100.002.00%

合计5000.00100.00%

3)2017年11月,深圳同创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17年11月6日,深圳同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吸收新的合伙人深

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意丁宝玉将其持有合伙企业1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深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意丁宝玉将其持有合伙企业8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张震。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同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黄荔2000.0040.00%

2张震1300.0026.00%

3张一巍1200.0024.00%

4汪洋300.006.00%

5陈悦林100.002.00%

6深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002.00%

合计5000.00100.00%

4)2023年4月,深圳同创第三次出资额转让

2023年4月14日,深圳同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张震将其持有合伙

企业13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黄荔。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同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2-1-1-1531黄荔3300.0066.00%

2张一巍1200.0024.00%

3汪洋300.006.00%

4陈悦林100.002.00%

5深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002.00%

合计5000.00100.00%

5)2023年7月,深圳同创名称变更为南京同创

2023年7月12日,深圳同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变更名称为“南京同创合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2024年1月,南京同创第二次出资额变更

2024年1月5日,南京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增加至

10500万元。其中,黄荔认缴新增出资额3630万元;张一巍认缴新增出资额

1320万元;汪洋认缴新增出资额330万元;陈悦林、深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分别认缴新增出资额11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京同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黄荔6930.0066.00%

2张一巍2520.0024.00%

3汪洋630.006.00%

4陈悦林210.002.00%

5深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10.002.00%

合计10500.00100.00%

7)2024年10月,南京同创第四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10月25日,同意黄荔将其持有合伙企业693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

给陈悦林;同意汪洋将其持有合伙企业63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陈悦林。

本次变更完成后,南京同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陈悦林7770.0074.00%

2-1-1-1542张一巍2520.0024.00%

3深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10.002.00%

合计105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南京同创认缴出资额由5000万元增加至10500万元。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南京同创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029.203187.93

负债总额1825.203877.58

所有者权益1204.00-689.6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4450.58-2276.96

利润总额4450.58-2276.98

净利润4450.58-2276.98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43.81

非流动资产2985.40

资产总额3029.20

流动负债1825.2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1825.20

2-1-1-155所有者权益1204.00

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4450.58

利润总额4450.58

净利润4450.5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同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陈悦林7770.0074.00%

2张一巍2520.0024.00%

3深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10.002.00%

合计105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同创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丁宝玉张震

70%30%

深圳润大盛荣陈悦林张一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4%24%2%南京同创合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同创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南京同创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2-1-1-156名称深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R13K15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6号大百汇广场28层所280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宝玉投资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经营范围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同创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南京同创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

(十七)马友杰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友杰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马友杰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07221977********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否或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序是否与任职单位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号存在产权关系1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2017年4月至今合伙人是,间接持有

2-1-1-157伙)8%出资额

2深圳市金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至今监事否

凯鑫森(上海)功能性薄膜产业股2019年12月至

3董事否

份有限公司今上海申矽凌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42020年4月至今监事否

司南京米乐为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52012年5月至今监事否

6无锡硅动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至今监事是,持股0.10%

2020年10月至

7深圳新联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否

今是,直接持有

8珠海横琴君道创智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至今监事

7.5%出资额

2018年3月-是,直接持有

9尚阳通董事

2022年10月0.13%股权

10深圳市朗力半导体有限公司2022年5月至今监事是,持股0.07%

11浙江华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至今监事否

12珠海诺亚长天存储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3月至今董事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友杰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或其他主要关联企业。

(十八)山东尚颀

1、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尚颀山高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13MABQABTL1U成立日期2022年6月8日出资额80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大路 7 号祥隆中心 A 座 2302 室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经营范围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1-158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2年6月,山东尚颀成立

2022年6月7日,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颀速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山东尚颀山高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山东尚颀山高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尚颀设立时认缴出资额为80700万元。

2022年6月8日,烟台市莱山区向山东尚颀核发了《营业执照》。

山东尚颀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9900.0049.45%

2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19900.0024.66%

3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00.0024.66%

4上海颀速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99%

5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12%

6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2%

合计807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山东尚颀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更。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山东尚颀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2-1-1-159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4377.2782676.55

负债总额26.244.94

所有者权益84351.0382671.61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311.852801.17

利润总额1311.852801.17

净利润1311.852801.17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84377.27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额84377.27

流动负债26.24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26.24

所有者权益84351.03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311.85

利润总额1311.85

净利润1311.85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尚颀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9900.0049.45%

2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19900.0024.66%

3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00.0024.66%

2-1-1-1604上海颀速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99%

5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12%

6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2%

合计80700.00100.00%

注: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更名为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尚颀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冯戟朱恺怡江金乾

80%

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颀上海尚上海汽上海新上海越山东高速商务颀投资车集团动力汽亿安硕速投资咨询合管理合金控管车科技投资管控股有伙企业伙企业理有限股份有理有限限公司(有限(有限公司限公司公司合伙)合伙)

49.44%24.66%24.66%0.99%0.12%0.12%

山东尚颀山高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尚颀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山东尚颀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576436721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2日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上海市静安区长寿路 1111 号 27F02 室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2-1-1-161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尚颀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山东尚颀已于2022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VV988。山东尚颀管理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4年5月 20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02076。

(十九)嘉兴上汽

1、基本情况

名称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BRM3DB21成立日期2022年6月23日出资额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89

所室-9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恒旭创领投资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公司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经营范围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2年6月,嘉兴上汽成立

2022年5月31日,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嘉兴上汽,嘉兴上汽成立时出资额为300000万元人民币。

2022年6月23日,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向嘉兴上汽核发了《营业执

2-1-1-162照》。

嘉兴上汽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295000.0098.33%

2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800.001.60%

3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3%

4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3%

合计300000.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嘉兴上汽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嘉兴上汽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06460.06247831.15

负债总额3327.991523.05

所有者权益303132.07246308.1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6366.8923513.40

利润总额26366.8923513.40

净利润26366.8923513.40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2-1-1-163流动资产1054.32

非流动资产305405.73

资产总额306460.06

流动负债3327.99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3327.99

所有者权益303132.07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6366.89

利润总额26366.89

净利润26366.8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上汽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295000.0098.33%

2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800.001.60%

3上海恒旭创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3%

4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3%

合计300000.00100%

注: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恒旭创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上汽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2-1-1-164冯戟朱恺怡江金乾

80%

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GP

1%

上海尚上海汽上海恒颀投资车集团上海汽旭创领管理合金控管车创业投资管伙企业理有限投资有理有限

(有限公司限公司公司

合伙)

GP

98.33%1.6%0.03%

0.03%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上汽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嘉兴上汽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恒旭创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576436721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2日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上海市静安区长寿路 1111 号 27F02 室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经营范围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恒旭创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上海恒旭创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1-16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1GWE0H5U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999号1幢313室-1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陆永涛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创业投资。(依法须经经营范围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上汽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嘉兴上汽已于2022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VX310。嘉兴上汽管理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4年5月 20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02076。

(二十)郑州同创

1、基本情况

名称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9JXGA75L成立日期2021年7月7日出资额50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中道东路 6 号智慧岛大厦 7 层 A 区 A-704-所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经营范围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2-1-1-1661)2021年7月,郑州同创成立

2021年7月6日,山东财金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同创致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

2021年7月6日,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郑州同创核发了《营业执照》。

设立时,郑州同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山东财金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24500.0049.00%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同创致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224500.0049.00%限合伙)

3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1.00%

4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1.00%

合计50000.00100%

2)2022年8月,郑州同创第一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2年8月26日,郑州同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青岛同创致冠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同意引进新合伙人郑州航空港兴港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扬州瘦西湖金融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青城郎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嘉昱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云景智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凌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化生、李贝、海南中璟辰熙

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更为50500万元,并由合伙人认缴全部新增出资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郑州同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山东财金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24500.0048.51%企业(有限合伙)2-1-1-167郑州航空港兴港产业发展基金(有限

215000.0029.70%

合伙)扬州瘦西湖金融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33000.005.94%

司共青城郎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3000.005.94%

伙)

5广东嘉昱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98%珠海横琴云景智创投资合伙企业(有

61000.001.98%限合伙)

7深圳凌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99%

8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99%

9赵化生500.000.99%

10李贝500.000.99%海南中璟辰熙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

11500.000.99%限合伙)

12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99%

合计50500.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郑州同创认缴出资额由50000.00万元变更为50500万元。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郑州同创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4226.6852735.98

负债总额1538.542214.06

所有者权益42688.1450521.92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5533.783855.43

利润总额-5533.783855.43

2-1-1-168净利润-5533.783855.43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318.03

非流动资产42908.65

资产总额44226.68

流动负债1538.54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1538.54

所有者权益42688.14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5533.78

利润总额-5533.78

净利润-5533.7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州同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山东财金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24500.0048.51%企业(有限合伙)郑州航空港兴港产业发展基金(有限

215000.0029.70%

合伙)扬州瘦西湖金融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33000.005.94%

司共青城郎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3000.005.94%

伙)

5广东嘉昱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98%珠海横琴云景智创投资合伙企业(有

61000.001.98%限合伙)

7深圳凌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99%

8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99%

9赵化生500.000.99%

2-1-1-16910李贝500.000.99%海南中璟辰熙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

11500.000.99%限合伙)

12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000.99%

合计50500.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州同创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32793.NQ)

100%

山东财金科技郑州航扬州瘦珠海横海南中共青城深圳凌山东省深圳同创新股空港兴西湖金广东嘉琴云景璟辰熙郎静投壹投资财金创创锦绣权投资港产业融投资昱投资智创投私募基资合伙合伙企业投资赵化生李贝资产管基金合发展基管理有有限公资合伙金合伙

企业(有业(有限有限公理有限

伙企业金(有限限责任司企业(有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司公司

(有限合伙)公司限合伙)限合伙)合伙)

GP

48.51%29.70%5.94%5.94%1.98%1.98%0.99%0.99%0.99%0.99%0.99%

0.99%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州同创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郑州同创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2343683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186号华强金融大厦705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郑伟鹤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经营范围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1-1-170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州同创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郑州同创已于2021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SD406。郑州同创管理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10186。

(二十一)扬州同创

1、基本情况

名称扬州同创同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11MABW2GEW1C成立日期2022年7月26日出资额540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195号花都汇商务中心6所号楼58室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经营范围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2年7月,扬州同创成立2022年7月26日,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海波共同签署《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扬州同创同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同创设立时出资额为1000万元。

2022年7月26日,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扬州

同创核发了《营业执照》。

扬州同创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2-1-1-171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10%

2王海波999.0099.90%

合计1000.00100%

2)2023年2月,扬州同创第一次出资变更暨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3年2月9日,扬州同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增

加至5401万元;同意吸收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升增长启航壹

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璋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晓璇为新的合伙人;同意王海波将其持有扬州同创全部999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后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扬州同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37.03%

上海鼎璋智能科技合伙企业

21500.0027.77%(有限合伙)厦门国升增长启航壹号创业投

31000.0018.52%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朱晓璇500.009.26%

5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07.41%

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

61.000.02%

合计5401.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扬州同创认缴出资额由1000万元增加至5401.00万元。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扬州同创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2-1-1-172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476.285449.45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5476.285449.4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5.83-4.80

利润总额25.83-4.80

净利润25.83-4.80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76.28

非流动资产5400.00

资产总额5476.28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5476.28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5.83

利润总额25.83

净利润25.8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扬州同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37.03%

上海鼎璋智能科技合伙企业

21500.0027.77%(有限合伙)厦门国升增长启航壹号创业投

31000.0018.52%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1734朱晓璇500.009.26%

5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07.41%

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

61.000.02%

合计5401.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扬州同创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32793.NQ)厦门国上海鼎升增长江西省杭州同璋智能启航壹南通安金控投创伟业科技合号创业装集团资集团朱晓璇资产管伙企业投资合股份有有限公理有限

(有限伙企业限公司司公司合伙)(有限合伙)

GP

37.03%27.77%18.52%9.26%7.41%

0.02%扬州同创同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扬州同创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扬州同创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0821020509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上城区钱江路639号1915室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段瑶

经营范围受托企业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2-1-1-174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扬州同创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扬州同创已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XP466。扬州同创管理人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13706。

(二十二)中车青岛

1、基本情况中车(青岛)制造业转型升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名称

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3WME4PX6成立日期2021年4月15日出资额4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西端动车小镇科技馆106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经营范围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1年4月,中车青岛成立

2021年3月29日,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中车(青岛)制造业转型升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中车(青岛)制造业转型升级私募股权投资基

2-1-1-175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车青岛成立时出资额为400000万元。

2021年4月15日,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向中车青岛核发了《营业执照》。

中车青岛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5000.0038.75%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30.00%

3青岛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40000.0010.00%

4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000.0010.00%

5北京市丰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10.00%

6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25%

合计400000.00100%

2)2021年8月,中车青岛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1年8月26日,中车青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青岛市市级创业投

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将其持有中车青岛4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新合伙人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完成后,中车青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5000.0038.75%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30.00%

3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10.00%

4青岛动车小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000.0010.00%

5北京市丰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10.00%

6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25%

合计400000.00100%

3)2024年12月,中车青岛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12月10日,中车青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青岛动车小镇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中车青岛4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青岛北岸产业

2-1-1-176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完成后,中车青岛各出资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5000.0038.75%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30.00%

3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10.00%

4青岛北岸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0000.0010.00%

5北京市丰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10.00%

6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25%

合计400000.00100%

4)2024年12月,中车青岛第三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12月20日,中车青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青岛北岸产业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中车青岛2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山东动能嘉元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中车青岛各出资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5000.0038.75%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30.00%

3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10.00%

4北京市丰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10.00%

5青岛北岸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00.005.00%山东动能嘉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620000.005.00%限合伙)

7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25%

合计400000.00100%

5)2024年12月,中车青岛第四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12月30日,中车青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北京市丰台区发

展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中车青岛2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安徽省高端装

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177本次变更完成后,中车青岛各出资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5000.0038.75%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30.00%

3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10.00%

4北京市丰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5.00%

5青岛北岸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00.005.00%山东动能嘉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620000.005.00%限合伙)安徽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720000.005.00%(有限合伙)

8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25%

合计400000.00100%

6)2025年3月,中车青岛第五次出资额转让

2025年2月28日,中车青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北京市丰台区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20000万元调整为8000万元;同意北京远见接力二

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新的合伙人入伙,认缴出资额为12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中车青岛各出资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5000.0038.75%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30.00%

3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10.00%

4青岛北岸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00.005.00%山东动能嘉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520000.005.00%限合伙)安徽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620000.005.00%(有限合伙)北京远见接力二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712000.003.00%

伙)

8北京市丰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8000.002.00%

9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25%

合计400000.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2-1-1-178最近三年,中车青岛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中车青岛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99036.14294098.80

负债总额2899.481404.14

所有者权益396136.66292694.6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20874.5810336.44

营业利润15442.015403.32

利润总额15442.015403.32

净利润15442.015403.32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399036.14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额399036.14

流动负债2899.48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2899.48

所有者权益396136.66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20874.58

营业利润15442.01

利润总额15442.01

净利润15442.0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2-1-1-179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车青岛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5000.0038.75%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30.00%

3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10.00%

4青岛北岸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00.005.00%山东动能嘉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520000.005.00%限合伙)安徽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620000.005.00%(有限合伙)北京远见接力二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712000.003.00%

伙)

8北京市丰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8000.002.00%

9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1.25%

合计400000.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车青岛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赵晶 赵华燕 (601766.SH)

50%50%

100%

北京融合企业咨国家制造业转型中车资本管理有询中心(有限合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伙)限公司

26%49%25%

山东动安徽省北京远国家制能嘉元高端装中车(青岛市青岛北见接力北京市中车资造业转创业投备制造北京)引导基岸产业二期创丰台区本管理型升级资基金产业基转型升金投资投资控业投资发展投有限公基金股合伙企金合伙级基金有限公股有限中心(资有限司份有限业(有企业(管理有司公司有限合公司公司限合伙有限合限公司

伙)

)伙)

GP

38.75%30%10%5%5%5%3%2%

1.25%中车(青岛)制造业转型升级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车青岛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1-1-180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中车青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01XQQP9R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601所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云涛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股权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经营范围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车青岛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中车青岛已于2021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QM687。中车青岛管理人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2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71664。

(二十三)石溪二期

1、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18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8LKNQK1L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日出资额90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路368号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

所 限公司辅楼 2 层 F0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经营范围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1年6月,石溪二期成立

2021年5月20日,合肥溯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经济技

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三角协

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燕创姚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石溪清流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肥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溪二期成立时出资额为80100万元。

2021年6月1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石溪二期核发了《营业执照》。

石溪二期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合肥溯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700.0025.8427%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

220000.0024.9688%

限公司

3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6000.0019.975%

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10000.0012.4844%(有限合伙)宁波燕创姚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5000.006.2422%

伙)

2-1-1-1826华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4000.004.9938%

7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004.9938%

8北京石溪清流投资有限公司400.000.4994%

合计80100.00100.00%

2)2021年9月,石溪二期成立第一次出资额变更

2021年9月26日,石溪二期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增

加至90200万元;同意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认缴石溪二期5000万元出资额;同意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认缴石溪二期5000万元出资额;同意上海石湛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石溪二期100万元出资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石溪二期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合肥溯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700.0022.9490%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

220000.0022.1729%

限公司

3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6000.0017.7384%

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10000.0011.0865%(有限合伙)宁波燕创姚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5000.005.5432%

伙)

6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5000.005.5432%

7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5000.005.5432%

8华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4000.004.4346%

9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004.4346%

10北京石溪清流投资有限公司400.000.4435%

11上海石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0.1109%

合计902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石溪二期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石溪二期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

2-1-1-183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18948.57119033.17

负债总额3024.304082.63

所有者权益115924.27114950.5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831.3321455.83

营业利润1190.6616905.17

利润总额1190.6616905.17

净利润1190.6616905.17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6604.39

非流动资产112344.18

资产总额118948.57

流动负债906.93

非流动负债2117.37

负债总额3024.30

所有者权益115924.27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1831.33

营业利润1190.66

利润总额1190.66

净利润1190.6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石溪二期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2-1-1-184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合肥溯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700.0022.9490%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

220000.0022.1729%

限公司

3合肥产投国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6000.0017.7384%

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10000.0011.0865%(有限合伙)宁波燕创姚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55000.005.5432%

伙)

6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5000.005.5432%

7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5000.005.5432%

8华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4000.004.4346%

9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004.4346%

10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0.000.4435%

11上海石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0.1109%

合计90200.00100.00%

注1: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更名为合肥产投国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2:北京石溪清流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更名为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石溪二期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吕炜闫行孙坚朱正王京津

40%

71.43%28.57%

北京集益企业管上海石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朱正理中心(有限合限合伙)伙)

30.77%46.15%23.08%

长三角合肥经宁波燕合肥溯协同优华泽股北京石上海石济技术合肥产创姚商慈企业势产业招商证常州信权投资溪清流湛企业开发区投国正清华大创业投管理合股权投券投资辉创业基金管私募基管理中产业投股权投学教育资合伙伙企业资合伙有限公投资有理(天金管理心(有资引导资有限基金会企业((有限企业(司限公司津)有有限公限合伙基金有公司有限合合伙)有限合限公司司)限公司伙)

伙)

GP

22.95%22.17%17.74%11.09%5.54%5.54%5.54%4.43%4.43%0.11%

0.44%

合肥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石溪二期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1-1-185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石溪二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24105U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1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1 号楼 17 层 A1709 房间所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正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经营范围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石溪二期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石溪二期已于2021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QL939。石溪二期基金管理人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19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68420。

(二十四)青岛融源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融源轨道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4MA955AUC1P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1日出资额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春阳路西端动车小镇科技馆238

2-1-1-186所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华燕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经营范围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1年10月,青岛融源成立2021年10月21日,赵华燕、陆建洲、杨云涛、唐沛共同签署《青岛融源轨道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青岛融源轨道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青岛融源成立时出资额为600万元。

2021年10月21日,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向青岛融源核发了《营业执照》。

青岛融源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赵华燕150.0025.00%

2陆建洲150.0025.00%

3杨云涛150.0025.00%

4唐沛150.0025.00%

合计600.00100%

2)2022年3月,青岛融源第一次出资额变化

2022年3月20日,青岛融源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赵华燕认缴新增出

资额150万元;同意唐沛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青岛融源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2-1-1-1871赵华燕300.0050.00%

2陆建洲150.0025.00%

3杨云涛150.0025.00%

合计600.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青岛融源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青岛融源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994.663018.97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2994.663018.97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69-

利润总额0.69-

净利润0.69-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994.66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额2994.66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

2-1-1-188所有者权益2994.66

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69

利润总额0.69

净利润0.69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岛融源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赵华燕300.0050.00%

2陆建洲150.0025.00%

3杨云涛150.0025.00%

合计600.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岛融源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赵华燕陆建洲杨云涛

GP

50%青岛融源轨道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岛融源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青岛融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赵华燕,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赵华燕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2-1-1-189身份证号码370783198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无者地区的居留权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岛融源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青岛融源不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需私募基金备案。

(二十五)烟台山高

1、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山高弘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MA3C7LLN07成立日期2016年3月17日出资额180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综所合中心8楼818室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山高致远(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执行事务合伙人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文化体育、娱乐、经营范围公共管理、社会保障业(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16年3月,烟台山高成立

2016年3月16日,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城镇化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签署《烟台山高弘金

2-1-1-190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山高(烟台)地产

一号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山高(烟台)地产一号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时出资额为230100万元人民币。

2016年3月17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山高(烟台)地产一号投资基

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核发了《营业执照》。

山高(烟台)地产一号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山东高速城镇化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80000.0078.23%

2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21.73%

3山东高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4%

合计230100.00100%

2)2018年6月,山高(烟台)地产一号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第

一次出资额变更

2018年6月12日,山高(烟台)地产一号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更为180100万元;同意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山高(烟台)地产一号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山东高速城镇化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80000.0099.94%

2山东高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6%

合计180100.00100%

3)2019年5月,更名为烟台山高

2019年5月21日,山高(烟台)地产一号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名称变更为烟台山高弘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1914)2021年12月,烟台山高第一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一次出资额转让2021年12月23日,烟台山高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高速环渤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入伙;同意山东高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退伙;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更为

1802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烟台山高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山东高速城镇化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80000.0099.89%

2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6%

3山东高速环渤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6%

合计180200.00100%

注:山东高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022年8月,烟台山高第二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22年8月31日,烟台山高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山东高速城镇化基

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退伙;同意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柳冠青、李鹏

飞、李敬安入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烟台山高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78560.0099.09%

2柳冠青900.000.50%

3李敬安450.000.25%

4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6%

5山东高速环渤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6%

6李鹏飞90.000.05%

合计180200.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烟台山高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更。

2-1-1-192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烟台山高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0901.82129650.73

负债总额1813.821555.73

所有者权益149088.00128095.00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464.141467.72

利润总额1466.231446.65

净利润1466.231446.65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746.57

非流动资产150155.24

资产总额150901.82

流动负债1813.82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1813.82

所有者权益149088.00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464.14

利润总额1466.23

净利润1466.2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2-1-1-193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烟台山高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78560.0099.09%

2柳冠青900.000.50%

3李敬安450.000.25%

4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6%

5山高致远(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6%

6李鹏飞90.000.05%

合计180200.00100%

注1:山东高速北银(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更名为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2:山东高速环渤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更名为山高致远(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烟台山高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山东高速集团有陈群标王涛郭海群限公司控制

控股控制100%控股烟台六德永坤投烟台承树投资中烟台泛亚投资管资中心(有限合山东高速投资控浙江嘉图投资管杭州集钰贸易有心(有限合伙)理有限公司

伙)股有限公司理有限公司限公司

10%40%20%43%12%

山高致上海越山东高远(天亿安硕速投资津)私投资管李敬安柳冠青李鹏飞控股有募基金理有限限公司管理有公司限公司

GP

99.09%0.25%0.50%0.05%

0.06%烟台山高弘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烟台山高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烟台山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高致远

2-1-1-194(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46C4E成立日期2017年6月2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奉贤区奉金路559号2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马风理一般项目: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经营范围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山高致远(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山高致远(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5LJ0AXU成立日期2016年11月7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所 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 层-R8 房间(天津融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027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鹏飞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经营范围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烟台山高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烟台山高已于2016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

2-1-1-195备案,备案编码为 SK8530。烟台山高基金管理人山高致远(天津)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4月21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62481。

(二十六)上海联新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联新科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7HK86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2日

出资额304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999号1幢3层006室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经营范围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0年10月,上海联新成立

2020年10月22日,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上海联和

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上海联新科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联新科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联新设立时出资额为50500万元。

2022年10月2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联新核发了《营业执照》。

上海联新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99.01%

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

2500.000.99%(有限合伙)

合计50500.00100%

2-1-1-1962)2020年11月,上海联新第一次出资额转让暨第一次出资额变更

2020年11月5日,上海联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定,同意吸收新合伙人上海

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恒宇泽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昶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森普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合伙企业出资额至132600.00万元。其中,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额30000万元;苏州恒宇泽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新增出资额30000万元;上海昶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新增出资额10000万元;上海森普实业有限公司认缴新增出资额10000万元;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新增出资额1300万元;上海联新

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新增出资额8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联新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37.71%

2苏州恒宇泽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22.62%

3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22.62%

4上海昶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7.54%

5上海森普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7.54%

6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300.000.98%

7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300.000.98%

合计132600.00100.00%

3)2021年8月,上海联新第二次出资额转让暨第二次出资额变更

2021年8月25日,上海联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吸收新合伙人长三

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掠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科联动创新股

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合伙企业

出资额至211683.00万元;同意上海森普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上海联新10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上海泛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同意上海昶昇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持有上海联新1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上海华旭

2-1-1-197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联新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23.62%

2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000.0015.59%

3苏州恒宇泽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14.17%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20000.009.45%

合伙)

中科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

520000.009.45%(有限合伙)

6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7.09%

7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00.004.87%

8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72%

9上海泛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4.72%

10上海掠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2.36%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15000.002.36%限合伙)

12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300.000.61%

13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83.000.98%

合计211683.00100.00%

4)2022年6月,上海联新第三次出资额转让暨第三次出资额变更

2022年6月21日,上海联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吸收新合伙人上海

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交大菡源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联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合伙企业出资额至310100.00万元。同意苏州恒宇泽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上海联新3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

苏州恒宇泽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联新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16.12%

2-1-1-198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

240000.0012.90%业(有限合伙)

3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000.0010.64%

4苏州恒宇泽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9.67%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20000.006.45%

合伙)

中科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

620000.006.45%(有限合伙)

7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6.45%

8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4.84%

9上海联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4100.004.55%

10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00.003.32%

11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2%

12上海泛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3.22%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

1310000.003.22%

合伙)

14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2%

15上海掠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61%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65000.001.61%限合伙)

17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0.000.97%

18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700.000.87%

19上海交大菡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64%

合计310100.00100.00%

注: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出资额33000万元,其中30000万元系其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系代表契约型基金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出资,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下同。

5)2024年3月,上海联新第四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3月6日,上海联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上海泛叶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上海联新1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海南阳华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联新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16.12%

2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40000.0012.90%

2-1-1-199业(有限合伙)

3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000.0010.64%

4苏州恒宇泽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9.67%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20000.006.45%

合伙)

中科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

620000.006.45%(有限合伙)

7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6.45%

8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4.84%

9上海联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4100.004.55%

10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00.003.32%

11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2%

12海南阳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3.22%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

1310000.003.22%

合伙)

14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2%

15上海掠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61%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65000.001.61%限合伙)

17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0.000.97%

18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700.000.87%

19上海交大菡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64%

合计310100.00100.00%

6)2024年9月,上海联新第四次出资额变更

2024年9月29日,上海联新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中科联动创新股权

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上海联新2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减少至14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联新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16.44%

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

240000.0013.15%业(有限合伙)

3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000.0010.85%

2-1-1-2004苏州恒宇泽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9.87%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20000.006.58%

合伙)

6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6.58%

7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4.93%

8上海联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4100.004.64%

中科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

914000.004.60%(有限合伙)

10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00.003.39%

11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9%

12海南阳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3.29%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

1310000.003.29%

合伙)

14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9%

15上海掠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64%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65000.001.64%限合伙)

17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0.000.99%

18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700.000.89%

19上海交大菡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66%

合计3041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上海联新认缴出资额由211683.00万元变更至304100.00万元。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上海联新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63127.29352652.16

负债总额3534.987964.34

2-1-1-201所有者权益359592.31344687.82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26096.8022499.60

营业利润28934.3914697.33

利润总额28934.3914697.33

净利润28934.3914697.33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72399.46

非流动资产290727.83

资产总额363127.29

流动负债1943.41

非流动负债1591.57

负债总额3534.98

所有者权益359592.31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26096.80

营业利润28934.39

利润总额28934.39

净利润28934.3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联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16.44%

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

240000.0013.15%业(有限合伙)

3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000.0010.85%

4苏州恒宇泽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9.87%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20000.006.58%

合伙)

2-1-1-2026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00.006.58%

7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4.93%

8上海联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4100.004.64%

中科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

914000.004.60%(有限合伙)

10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00.003.39%

11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9%

12海南阳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3.29%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

1310000.003.29%

合伙)

14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3.29%

15上海掠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1.64%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65000.001.64%限合伙)

17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0.000.99%

18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700.000.89%

19上海交大菡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66%

合计3041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联新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曲列锋徐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7.69%32.31%

100%

上海联新创业投上海联和投资有资管理有限公司限公司

GP0.12% 100%上海联一企业管上海联和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理有限公司

伙)

80%20%

上海联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GP0.99%太保浙江大健苏州中科长三上海上海上海上海上海联动海南自贸上海康产恒宇角协中美上海国泰科创上海兴嘉创新赛高上海上海交大业私同优阳华君安区掠联新泽元联泰联勋诺企中心股权市信联榕菡源上海募投市信势产股权上海企业创新上海丰创二期腾华创业大都企业投资资基业股业发息投企业创业联和息投投资华旭管理股权机场业投私募企业金投资基金权投会人管理展合投资投资资股管理投资投资资股合伙(绍投资合伙投资资合管理(上合伙资合寿保中心兴)伙企母基基金份有中心合伙有限海)份有伙企企业有限企业金中有限伙企中心企业险有(有合伙业(合伙限公(有企业公司合伙限公业(有公司(有心公司业(企业(有企业(有(有限公限合企业有限(有(有司(限合(有司限合限合有限限合(有限合(有限合司伙)合伙限合限合注)伙)限合伙)限合伙)合伙伙)限合伙)伙))伙)伙)伙)伙)

伙))

GP

16.44%13.15%9.87%9.87%6.58%6.58%4.93%4.64%4.60%3.39%3.29%3.29%3.29%3.29%1.64%1.64%0.99%0.89%0.66%

0.99%上海联新科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1-203注: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出资额33000万元,其中30000万元系其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

元系代表契约型基金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出资,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联新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上海联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MA1GDN4H1Y成立日期2020年9月30日出资额10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 500 号 J5762 室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联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经营范围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联新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上海联新已于2020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ND827。上海联新管理人上海联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0771。

9、其他事项

上海联新的有限合伙人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上海联新

33000万元出资额中,有3000万元系代表契约型基金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出资。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系契约制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其已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备案,备案编码为170597,基金管理机

2-1-1-204构为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唯一出资人为上

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十七)重投战略

1、基本情况深圳市重投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名称

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9ENU00成立日期2022年4月7日出资额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

所 技中心 2 栋 A 座 380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经营范围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2年4月,重投战略成立

2022年4月7日,芯鑫融资租赁(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汇通金控

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嘉兴鸿鹄芯瑞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

同签署《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重投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投战略成立时出资额为50000万元。

2022年4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向重投战略核发了《营业执照》。

重投战略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2-1-1-2051芯鑫融资租赁(深圳)有限责任公司24000.0048.00%

2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30.00%

3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00.0010.00%

4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4500.009.00%

5嘉兴鸿鹄芯瑞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002.00%

6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00.001.00%

合计500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重投战略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更。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重投战略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8285.4529711.19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28285.4529711.1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34.82-230.51

利润总额-234.82-230.51

净利润-234.82-230.51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8667.83

非流动资产9617.62

2-1-1-206资产总额28285.45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28285.45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34.82

利润总额-234.82

净利润-234.82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投战略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芯鑫融资租赁(深圳)有限责任公司24000.0048.00%

2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15000.0030.00%

3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00.0010.00%

4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4500.009.00%

5嘉兴鸿鹄芯瑞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002.00%

6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00.001.00%

合计50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投战略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嘉兴鸿芯鑫融深圳市深圳市深圳市深圳市鹄芯瑞资租赁汇通金深超科重投资重大产股权投

(深圳控基金技投资本管理业投资资有限

)有限投资有有限公有限公集团有责任公责任公限公司司司限公司司司

GP

48%30%10%9%2%

1%

深圳市重投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20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投战略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

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重投战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26TN0Y成立日期2020年1月22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

所 技中心 2 栋 A 座 380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林鸿滨一般经营项目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顾问、商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受经营范围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投战略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重投战略已于2022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VM712。重投战略基金管理人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70943。

2-1-1-208(二十八)华虹虹芯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7BFAFX4J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3日出资额10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511 号 1906 室 G 区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虹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经营范围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1年10月,华虹虹芯成立

2021年10月21日,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富微电、上海虹方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虹虹芯成立时出资额为人民币81000万元。

2021年10月2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华虹虹芯核发了《营业执照》。

华虹虹芯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0000.0049.38%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30000.0037.04%

合伙)

3通富微电10000.0012.35%

4上海虹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1.23%

合计81000.00100.00%

2-1-1-2092)2021年12月,华虹虹芯第一次出资额变更

2021年12月22日,华虹虹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吸收上海静安产

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新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增加至人民币

101000万元;同意上海静安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认缴华虹虹芯新增

出资额20000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华虹虹芯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0000.0039.60%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30000.0029.70%

合伙)

3上海静安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0000.0019.80%

4通富微电10000.009.90%

5上海虹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99%

合计1010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华虹虹芯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华虹虹芯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14065.38109578.96

负债总额7413.775276.21

所有者权益106651.61104302.7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2729.8016861.77

2-1-1-210营业利润8646.0911944.81

利润总额8646.0911944.81

净利润8646.0911944.81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49546.61

非流动资产64518.78

资产总额114065.38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7413.77

负债总额7413.77

所有者权益106651.61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12729.80

营业利润8646.09

利润总额8646.09

净利润8646.0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虹虹芯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0000.0039.60%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30000.0029.70%

合伙)

3上海静安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0000.0019.80%

4通富微电10000.009.90%

5上海虹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99%

合计101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虹虹芯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2-1-1-211上海市国有孙忞王磊虞冰

100%资产监督管100%

理委员会

60%

上海国际上海爱建上海机场上海潼昕意

沈彬集团有限鲁伟鼎资本管理(集团)商务咨询有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限公司

GP

70.53%100%74.57%100%100%

0.09%

宁波梅山保中国万向上海爱建上海机场上海潼昕源上海国际集税港区锦程商务咨询合团资产管理控股有限资本管理投资有限沙洲股权投伙企业(有有限公司资有限公司公司有限公司公司限合伙)

20%

上海国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GP

1%

长三角协同优上海虹上海静上海华势产业方企业安产业通富微虹投资股权投管理合引导股电子股发展有资合伙伙企业权投资份有限限公司企业((有限基金有公司有限合合伙)限公司

伙)

GP

39.60%19.80%

0.99%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虹虹芯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华虹虹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虹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虹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MA7ALMBP8H成立日期2021年9月24日出资额2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511 号 1906 室 F 区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国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1-212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虹虹芯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华虹虹芯已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SZ628。华虹虹芯基金管理人上海国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5092。

(二十九)战新八期

1、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横琴创智战新八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BYKBX31M成立日期2022年9月30日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珠海市横琴新区艺文一道66号8楼文化工作室8255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经营范围

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2年9月,战新八期成立

2022年9月29日,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王俊生、党雅莉、欧文婷共同签署《珠海横琴创智战新八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珠海横琴创智战新八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中,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

2022年9月30日,横琴粤港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向战新八期核发了

2-1-1-213《营业执照》。

战新八期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王俊生1200.0080.00%

2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100.006.67%

3党雅莉100.006.67%

4欧文婷100.006.67%

合计1500.00100%

2)2024年1月,战新八期第一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1月11日,战新八期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变

更为2000万元;同意林成财、黎杰伟、范瑞武、范小健、李坚、鄢红波、施驰、

张恩利、吴伟、刘棠枝、林劲入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战新八期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施驰300.0015.00%

2王俊生280.0014.00%

3欧文婷200.0010.00%

4党雅莉150.007.50%

5范瑞武150.007.50%

6林成财100.005.00%

7黎杰伟100.005.00%

8范小健100.005.00%

9李坚100.005.00%

10鄢红波100.005.00%

11张恩利100.005.00%

12吴伟100.005.00%

13刘棠枝100.005.00%

14林劲100.005.00%

15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0.001.00%

合计2000.00100%

2-1-1-2143)2024年9月,战新八期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9月14日,战新八期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鄢红波将其持有的

10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顾铿;同意引进新的合伙人顾铿。

本次变更完成后,战新八期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施驰300.0015.00%

2王俊生280.0014.00%

3欧文婷200.0010.00%

4党雅莉150.007.50%

5范瑞武150.007.50%

6林成财100.005.00%

7黎杰伟100.005.00%

8范小健100.005.00%

9李坚100.005.00%

10顾铿100.005.00%

11张恩利100.005.00%

12吴伟100.005.00%

13刘棠枝100.005.00%

14林劲100.005.00%

15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0.001.00%

合计2000.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2024年1月,战新八期认缴出资额由1500万元增至2000万元。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战新八期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2-1-1-215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412.591402.58

负债总额35.301008.93

所有者权益1377.29393.65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0.94-2.89

利润总额0.94-2.89

净利润0.94-2.89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112.59

非流动资产300.00

资产总额1412.59

流动负债35.3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35.30

所有者权益1377.29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6.36

利润总额-16.36

净利润-16.3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八期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施驰300.0015.00%

2王俊生280.0014.00%

3欧文婷200.0010.00%

2-1-1-2164党雅莉150.007.50%

5范瑞武150.007.50%

6林成财100.005.00%

7黎杰伟100.005.00%

8范小健100.005.00%

9李坚100.005.00%

10顾铿100.005.00%

11张恩利100.005.00%

12吴伟100.005.00%

13刘棠枝100.005.00%

14林劲100.005.00%

15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0.001.00%

合计2000.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八期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曹陈杜陈王赵马薛贾鄢侯马张马天汶海占俊泉友立宏红志亭钊亭辰婷生伟生勇杰夏伟波龙

16.77%16.67%16.67%16.67%16.67%16.57%12.5%7.5%7.5%6.25%

珠海横琴君道创欣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85%

珠海横琴君道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GP40%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施驰王俊生欧文婷党雅莉范瑞武李坚林成财吴伟范小健林劲黎杰伟刘棠枝张恩利顾铿

业(有限合伙

GP

15%14%10%7.5%7.5%5%5%5%5%5%5%5%5%5%

1%

珠海横琴创智战新八期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八期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战新八期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三章交易对方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2-1-1-217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四)创维产投”之“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八期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战新八期已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 SXM447。战新八期管理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30250。

(三十)重投芯测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重投芯测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AXAD64成立日期2022年5月9日出资额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

所 技中心 2 栋 A 座 380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经营范围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2年5月,重投芯测成立

2022年5月6日,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芯源东方科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基国科(深圳)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重投芯测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溪二期成立时出资额为30000万元。

2-1-1-2182022年5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向重投芯测核发了《营业执照》。

重投芯测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中基国科(深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950.0046.50%

2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700.0039.00%

3深圳市芯源东方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50.0013.50%

4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01.00%

合计30000.00100.00%

2)2022年11月,重投芯测进行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2年11月25日,重投芯测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中基国科(深圳)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重投芯测1375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宜春豪荣

牧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重投芯测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宜春豪荣牧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750.0045.83%

2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700.0039.00%深圳市芯源东方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34050.0013.50%

伙)

4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01.00%

5中基国科(深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67%

合计300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重投芯测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重投芯测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2-1-1-219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678.0711891.23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10678.0711891.2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58.88-192.49

利润总额-58.88-110.82

净利润-58.88-110.82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109.35

非流动资产9568.72

资产总额10678.07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10678.07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58.88

利润总额-58.88

净利润-58.8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投芯测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2-1-1-2201宜春豪荣牧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750.0045.83%

2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700.0039.00%

3深圳市芯源东方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50.0013.50%

4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01.00%

5中基国科(深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67%

合计30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投芯测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中基国宜春豪芯源东深圳市科(深荣牧盛深圳市方科技重投资圳)控科技合重大产合伙企本管理股集团伙企业业投资

业(有有限公有限公(有限集团有限合伙司司

合伙)限公司

GP

45.83%39%13.5%0.67%

1%

深圳市重投芯测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投芯测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重投芯测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三章交易对方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二十七)重投战略”之“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投芯测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重投战略已于2022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

2-1-1-221案,备案编码为 SVR602。重投战略基金管理人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

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70943。

(三十一)重仁聚力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重仁聚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3MHW8H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日出资额1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

所 技中心 2 栋 A 座 380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陈聪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以自有资金经营范围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1年12月,重仁聚力成立

2021年11月25日,陈俊宇、李福保、李鑫、朱亚军、郑波、张小波共同签

署《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重仁聚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仁聚力成立时出资额为500万元。

2021年12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向重仁聚力核发了《营业执照》。

重仁聚力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朱亚军125.0025.00%

2郑波125.0025.00%

2-1-1-2223陈俊宇75.0015.00%

4李福保75.0015.00%

5李鑫50.0010.00%

6张小波50.0010.00%

合计500.00100.00%

2)2022年3月,重仁聚力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2年3月28日,重仁聚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张小波退伙,同意

张小波将其持有合伙企业25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至朱亚军、25万元转让至郑波。

本次变更完成后,重仁聚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朱亚军150.0030.00%

2郑波150.0030.00%

3陈俊宇75.0015.00%

4李福保75.0015.00%

5李鑫50.0010.00%

合计500.00100.00%

3)2022年5月,重仁聚力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22年5月23日,重仁聚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郑波退伙;同意郑

波将其持有合伙企业37.5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朱亚军、37.5万元转让给陈俊

宇、37.5万元转让给李福保、37.5万元转让至李鑫。

本次变更完成后,重仁聚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朱亚军187.5037.50%

2陈俊宇112.5022.50%

3李福保112.5022.50%

4李鑫87.5017.50%

合计500.00100.00%

2-1-1-2234)2022年7月,重仁聚力第一次出资额变更

2022年7月15日,重仁聚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由

500万元增加至650万元。同意吸收新合伙人陈聪、李月熙、汪洪飞。

本次变更完成后,重仁聚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朱亚军187.5028.85%

2陈俊宇112.5017.31%

3李福保112.5017.31%

4李鑫87.5013.46%

5陈聪50.007.69%

6李月熙50.007.69%

7汪洪飞50.007.69%

合计650.00100.00%

5)2022年11月,重仁聚力第二次出资额变更

2022年11月25日,重仁聚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重仁聚力出资额

由650万元增至1300万元;同意朱亚军认缴新增500万元出资额;同意李月熙认缴新增100万元出资额;同意陈聪认缴新增50万元出资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重仁聚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朱亚军687.5052.88%

2李月熙150.0011.54%

3陈俊宇112.508.65%

4李福保112.508.65%

5陈聪100.007.69%

6李鑫87.506.73%

7汪洪飞50.003.85%

合计1300.00100.00%

6)2023年4月,重仁聚力第三次出资额转让

2023年4月6日,重仁聚力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李福保将5.9995万

2-1-1-224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陈聪、50万元转让给刘钊、50万元转让给陈泊耳。

本次变更完成后,重仁聚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朱亚军687.5052.88%

2李月熙150.0011.54%

3陈俊宇112.508.65%

4陈聪106.008.15%

5李鑫87.506.73%

6汪洪飞50.003.85%

7刘钊50.003.85%

8陈泊耳50.003.85%

9李福保6.500.50%

合计13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2022年7月,重仁聚力认缴出资额由500万元增至650万元。2022年11月,重仁聚力认缴出资额由650万元增至1300万元。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重仁聚力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70.42637.98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670.42637.98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7.01-0.01

2-1-1-225利润总额7.01-0.01

净利润7.01-0.01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670.42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额670.42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670.42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7.01

利润总额7.01

净利润7.0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仁聚力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朱亚军687.5052.88%

2李月熙150.0011.54%

3陈俊宇112.508.65%

4陈聪106.008.15%

5李鑫87.506.73%

6汪洪飞50.003.85%

7刘钊50.003.85%

8陈泊耳50.003.85%

9李福保6.500.50%

合计1300.00100.00%

2-1-1-22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仁聚力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朱亚军李月熙陈俊宇陈聪李鑫汪洪飞陈泊耳刘钊李福保

GP

52.88%11.54%8.65%6.73%3.85%3.85%3.85%0.5%

8.15%深圳市重仁聚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仁聚力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重仁聚力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聪,陈聪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陈聪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206211991********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无或地区的居留权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仁聚力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重仁聚力不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需私募基金备案。

(三十二)战新六期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创智战新六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GMB16F

2-1-1-227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所计大厦东座211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创业投资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0年11月,战新六期成立

2020年11月20日,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张恩利、张知、宋勇立、王晓晖、何庚、李乐楷共同签署《深圳创智战新六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创智战新六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其中,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

2020年11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向战新六期核发了《营业执照》。

战新六期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300.0030.00%

2张恩利200.0020.00%

3张知100.0010.00%

4宋勇立100.0010.00%

5王晓晖100.0010.00%

6何庚100.0010.00%

7李乐楷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

2)2021年7月,战新六期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1年7月9日,战新六期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深圳创维投资管理

2-1-1-228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战新六期2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李晓丹。

本次变更完成后,战新六期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100.0010.00%

2李晓丹200.0020.00%

3张恩利200.0020.00%

4张知100.0010.00%

5宋勇立100.0010.00%

6王晓晖100.0010.00%

7何庚100.0010.00%

8李乐楷100.0010.00%

合计1000.00100%

3)2021年11月,战新六期第一次出资额变更

2021年11月23日,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战新六期出资额变更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认缴100万元新增出资额;

张恩利认缴200万元出资额;李晓丹认缴新增200万元出资额;宋勇立、王晓

晖、张知、何庚、李乐楷分别认缴新增100万元出资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战新六期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00.0010.00%

2李晓丹400.0020.00%

3张恩利400.0020.00%

4张知200.0010.00%

5宋勇立200.0010.00%

6王晓晖200.0010.00%

7何庚200.0010.00%

8李乐楷200.0010.00%

合计2000.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2-1-1-229最近三年,战新六期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战新六期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386.372601.04

负债总额14.4114.41

所有者权益2371.962586.6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14.67-738.77

利润总额-214.67-738.77

净利润-214.67-738.77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5.85

非流动资产2360.52

资产总额2386.37

流动负债14.41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14.41

所有者权益2371.96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214.67

利润总额-214.67

净利润-214.6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2-1-1-230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六期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200.0010.00%

2李晓丹400.0020.00%

3张恩利400.0020.00%

4张知200.0010.00%

5宋勇立200.0010.00%

6王晓晖200.0010.00%

7何庚200.0010.00%

8李乐楷200.0010.00%

合计2000.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六期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曹陈杜陈王赵马薛贾鄢侯马张马天汶海占俊泉友立宏红志亭钊亭辰婷生伟生勇杰夏伟波龙

16.77%16.67%16.67%16.67%16.67%16.57%12.5%7.5%7.5%6.25%

珠海横琴君道创欣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85%

珠海横琴君道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GP40%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李晓丹张恩利宋勇立张知王晓晖李乐楷何庚

业(有限合

伙)

GP

20%20%10%10%10%10%10%

10%深圳创智战新六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六期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战新六期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三章交易对方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2-1-1-231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四)创维产投”之“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战新六期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战新六期已于2020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NL822。战新六期管理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30250。

(三十三)鸿山众芯

1、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鸿山众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30MAA918211E成立日期2021年8月27日出资额3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所四楼700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鸿山众芯投资有限公司,张旭明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范围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1年8月,鸿山众芯成立2021年8月27日,海南鸿山众芯投资有限公司、陈俊共同签署《海南鸿山众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海南鸿山众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鸿山众芯设立时出资额为2000万元。

2-1-1-2322021年8月27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鸿山众芯核发了《营业执照》。

鸿山众芯设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陈俊1900.0095.00%

2海南鸿山众芯投资有限公司100.005.00%

合计2000.00100.00%

2)2021年12月,鸿山众芯第一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1年12月22日,鸿山众芯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

增加至3100万元;同意陈俊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张旭明;

同意张旭明认缴合伙企业新增1100万元出资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鸿山众芯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张旭明3000.0096.77%

2海南鸿山众芯投资有限公司100.003.23%

合计31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鸿山众芯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更。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鸿山众芯主要业务为股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100.221337.96

负债总额1.060.30

所有者权益1099.161337.66

2-1-1-23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47.35-3.54

利润总额47.17-3.54

净利润47.17-3.54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00.22

非流动资产1000.00

资产总额1100.22

流动负债1.06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1.06

所有者权益1099.16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47.35

利润总额47.17

净利润47.1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山众芯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张旭明3000.0096.77%

2海南鸿山众芯投资有限公司100.003.23%

合计31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山众芯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2-1-1-234张旭明陈俊

90%10%

海南鸿山众芯投资张旭明有限公司

GP

3.23%

96.77%

海南鸿山众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山众芯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鸿山众芯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海南鸿山众芯投资有限公司、张旭明,其基本情况如下:

(1)海南鸿山众芯投资有限公司名称海南鸿山众芯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A90WEA1N成立日期2021年8月20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所四楼70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旭明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经营范围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张旭明姓名张旭明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2-1-1-235身份证号310105196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否或地区的居留权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山众芯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鸿山众芯不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需私募基金备案。

(三十四)共青城国谦

1、基本情况

名称共青城国谦乘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C0786D3K成立日期2022年9月14日出资额152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玖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经营范围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2年9月,共青城国谦成立2022年9月14日,何志怀、北京国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共青城国谦乘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共青城国谦乘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国谦成立时出资额为

1017万元。

2-1-1-2362022年9月14日,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向共青城国谦核发了《营业执照》。

共青城国谦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何志怀1016.0099.90%

2北京国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0.10%

合计1017.00100.00%

2)2022年10月,共青城国谦第一次出资额变更

2022年10月8日,共青城国谦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

变更为1522万元;同意何志怀认缴合伙企业新增出资额505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共青城国谦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何志怀1521.0099.93%

2北京国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1.000.07%

合计1522.00100.00%

注:北京国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更名为北京国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024年1月,共青城国谦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1月17日,共青城国谦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北京国谦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1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天铖私募股权基

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后退伙;吸收天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新的普通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本次变更完成后,共青城国谦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何志怀1521.0099.93%

2天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000.07%

合计1522.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共青城国谦认缴出资额由1017万元变更为1522万元。

2-1-1-237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共青城国谦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15.621500.34

负债总额9.65-

所有者权益1505.971500.3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7.11-20.75

利润总额7.11-20.75

净利润7.11-20.75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515.62

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额1515.62

流动负债9.65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9.65

所有者权益1505.97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7.11

利润总额7.11

净利润7.1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2-1-1-238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青城国谦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何志怀1521.0099.93%

玖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1.000.07%

(注)

合计1522.00100.00%

注:2024年6月,天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玖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青城国谦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张璨张红

60%40%

玖钺私募股权基金

何志怀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GP

99.93%

0.07%

共青城国谦乘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青城国谦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共青城国谦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玖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玖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04BWBB81成立日期2021年6月2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289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1-1-239法定代表人张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经营范围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青城国谦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共青城国谦已于2022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XM543。共青城国谦管理人玖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1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73289。

(三十五)苏州聚合

1、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25C88E8R成立日期2021年3月9日出资额61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2-1-1-2401)2021年3月,苏州聚合成立2021年3月9日,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李旺签署《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聚合成立时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

2021年3月9日,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向苏州聚合核发了《营业执照》。

苏州聚合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10.00%

2李旺900.0090.00%

合计1000.00100%

2)2021年6月,苏州聚合第一次出资额变更

2021年6月8日,苏州聚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由

1000万元增加至32480万元;同意引进新的合伙人深圳市众瀚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周祥书、于海琦、龙溪娟、爱东、易芳、浦杰、任晓宇、车颖轩、朱锁华、

马志尔、秦铮、张备兰、付涛、田笛、陈向阳、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完成后,苏州聚合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李旺5000.0015.39%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

23330.0010.25%

伙)

3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009.24%

4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9.24%

5车颖轩2000.006.16%

6张备兰2000.006.16%

7易芳1050.003.23%

8深圳市众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3.08%

2-1-1-2419周祥书1000.003.08%

10于海琦1000.003.08%

11龙溪涓1000.003.08%

12爱东1000.003.08%

13浦杰1000.003.08%

14任晓宇1000.003.08%

15朱锁华1000.003.08%

16马志尔1000.003.08%

17秦铮1000.003.08%

18付涛1000.003.08%

19田笛1000.003.08%

20陈向阳1000.003.08%

21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31%

合计32480.00100%

3)2022年2月,苏州聚合第二次出资额变更

2022年2月9日,苏州聚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由

32480万元增加至60300万元;同意吸收彭锦洲、黄燕、向平、廖小莲、苏州高

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为新的合伙人。

本次变更完成后,苏州聚合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

110000.0016.58%

伙)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

29800.0016.25%基金(有限合伙)

3李旺6000.009.95%

4向平4000.006.63%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

53330.005.52%

伙)

6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004.98%

7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4.98%

8车颖轩2000.003.32%

2-1-1-2429张备兰2000.003.32%

10易芳1050.001.74%

11深圳市众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66%

12周祥书1000.001.66%

13于海琦1000.001.66%

14龙溪涓1000.001.66%

15爱东1000.001.66%

16浦杰1000.001.66%

17任晓宇1000.001.66%

18朱锁华1000.001.66%

19马志尔1000.001.66%

20秦铮1000.001.66%

21付涛1000.001.66%

22田笛1000.001.66%

23陈向阳1000.001.66%

24黄燕1000.001.66%

25廖小莲1000.001.66%

26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20.001.03%

27彭锦洲500.000.83%

合计60300.00100%

4)2022年5月,苏州聚合第三次出资额变更

2022年5月30日,苏州聚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由

60300万元增加至61300万元;同意吸收中投瑞石浦钰贰期壹号私募股权投资

母基金(珠海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投瑞石浦钰贰期贰号私募股权投

资母基金(珠海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的合伙人。

本次变更完成后,苏州聚合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6.31%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9800.0015.99%

3李旺6000.009.79%

2-1-1-2434向平4000.006.53%

5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3330.005.43%

6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004.89%

7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4.89%

8车颖轩2000.003.26%

9张备兰2000.003.26%

10易芳1050.001.71%

11深圳市众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63%

12周祥书1000.001.63%

13于海琦1000.001.63%

14龙溪涓1000.001.63%

15爱东1000.001.63%

16浦杰1000.001.63%

17任晓宇1000.001.63%

18朱锁华1000.001.63%

19马志尔1000.001.63%

20秦铮1000.001.63%

21付涛1000.001.63%

22田笛1000.001.63%

23陈向阳1000.001.63%

24黄燕1000.001.63%

25廖小莲1000.001.63%

26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20.001.01%中投瑞石浦钰贰期壹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

27626.301.02%

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彭锦洲500.000.82%中投瑞石浦钰贰期贰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

29373.700.61%

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61300.00100%

5)2022年8月,苏州聚合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2年8月16日,苏州聚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引进新的合伙人左

永红、深圳市聚合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晓红;同意车颖轩将

其持有合伙企业8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左永红、4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聚合

2-1-1-244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陈向阳将其持有合伙企业1000万元

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杨晓红。

本次变更完成后,苏州聚合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6.31%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9800.0015.99%

3李旺6000.009.79%

4向平4000.006.53%

5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3330.005.43%

6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004.89%

7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4.89%

8张备兰2000.003.26%

9易芳1050.001.71%

10深圳市众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63%

11周祥书1000.001.63%

12于海琦1000.001.63%

13龙溪涓1000.001.63%

14爱东1000.001.63%

15浦杰1000.001.63%

16任晓宇1000.001.63%

17朱锁华1000.001.63%

18马志尔1000.001.63%

19秦铮1000.001.63%

20付涛1000.001.63%

21田笛1000.001.63%

22杨晓红1000.001.63%

23黄燕1000.001.63%

24廖小莲1000.001.63%

25车颖轩800.001.31%

26左永红800.001.31%

27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20.001.01%28中投瑞石浦钰贰期壹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626.301.02%2-1-1-245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彭锦洲500.000.82%

30深圳市聚合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65%中投瑞石浦钰贰期贰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

31373.700.61%

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61300.00100%

6)2022年11月,苏州聚合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22年11月2日,苏州聚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引进新的合伙人龙伯军;同意秦铮将其持有合伙企业1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龙伯军。

本次变更完成后,苏州聚合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6.31%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9800.0015.99%

3李旺6000.009.79%

4向平4000.006.53%

5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3330.005.43%

6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004.89%

7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4.89%

8张备兰2000.003.26%

9易芳1050.001.71%

10深圳市众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63%

11周祥书1000.001.63%

12于海琦1000.001.63%

13龙溪涓1000.001.63%

14爱东1000.001.63%

15浦杰1000.001.63%

16任晓宇1000.001.63%

17朱锁华1000.001.63%

18马志尔1000.001.63%

19龙伯军1000.001.63%

20付涛1000.001.63%

2-1-1-24621田笛1000.001.63%

22杨晓红1000.001.63%

23黄燕1000.001.63%

24廖小莲1000.001.63%

25车颖轩800.001.31%

26左永红800.001.31%中投瑞石浦钰贰期壹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

27626.301.02%

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20.001.01%

29彭锦洲500.000.82%

30深圳市聚合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65%中投瑞石浦钰贰期贰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

31373.700.61%

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61300.00100%

7)2023年10月,苏州聚合第三次出资额转让

2023年10月18日,苏州聚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吸收上海建发造

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湘、深圳市金信联胜投资有限公司为新的合伙人;同意任晓宇将持有的合伙企业3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上海建发造强

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万元转让给梁湘;同意张备兰将其持有的

4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廖小莲将持有的3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将其认缴的999万元认

缴出资额转让给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周样书将其认缴的3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深圳市金信联胜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完成后,苏州聚合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6.31%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9800.0015.99%

3李旺6000.009.79%

4向平4000.006.53%

5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004.89%

2-1-1-2476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4.89%

7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2331.003.80%

8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99.003.26%

9张备兰1600.002.61%

10易芳1050.001.71%

11深圳市众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63%

12于海琦1000.001.63%

13龙溪涓1000.001.63%

14爱东1000.001.63%

15浦杰1000.001.63%

16朱锁华1000.001.63%

17马志尔1000.001.63%

18龙伯军1000.001.63%

19付涛1000.001.63%

20田笛1000.001.63%

21杨晓红1000.001.63%

22黄燕1000.001.63%

23左永红800.001.31%

24车颖轩800.001.31%

25廖小莲700.001.14%

26梁湘700.001.14%

27周祥书700.001.14%中投瑞石浦钰贰期壹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

28626.301.02%

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20.001.01%

30彭锦洲500.000.82%

31深圳市聚合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65%中投瑞石浦钰贰期贰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

32373.700.61%

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深圳市金信联胜投资有限公司300.000.49%

合计61300.00100%

8)2024年9月,苏州聚合第四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9月5日,苏州聚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吸收苏州工业园区

2-1-1-248元禾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的合伙人;同意李旺将其持有的合

伙企业27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车颖轩将其持有合伙企业8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苏州工

业园区元禾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苏州聚合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6.31%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9800.0015.99%

3向平4000.006.53%

4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05.71%

5李旺3300.005.38%

6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004.89%

7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4.89%

8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2331.003.80%

9上海建发造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1999.003.26%

10张备兰1600.002.61%

11易芳1050.001.71%

12深圳市众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63%

13于海琦1000.001.63%

14龙溪涓1000.001.63%

15爱东1000.001.63%

16浦杰1000.001.63%

17朱锁华1000.001.63%

18马志尔1000.001.63%

19龙伯军1000.001.63%

20付涛1000.001.63%

21田笛1000.001.63%

22杨晓红1000.001.63%

23黄燕1000.001.63%

24左永红800.001.31%

25廖小莲700.001.14%

2-1-1-24926梁湘700.001.14%

27周祥书700.001.14%中投瑞石浦钰贰期壹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

28626.301.02%

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20.001.01%

30彭锦洲500.000.82%

31深圳市聚合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65%中投瑞石浦钰贰期贰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

32373.700.61%

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深圳市金信联胜投资有限公司300.000.49%

合计61300.00100%

注: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上海建发造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同。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2022年2月,苏州聚合认缴出资额由32480万元增加至60300万。2022年

5月,苏州聚合认缴出资额由60300万元增加至61300万元。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苏州聚合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5727.0777522.35

负债总额261.150.14

所有者权益75465.9277522.21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9216.335513.55

利润总额9216.395513.55

净利润9216.395513.55

2-1-1-250(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2911.62

非流动资产62815.45

资产总额75727.07

流动负债261.15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261.15

所有者权益75465.92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9216.33

利润总额9216.39

净利润9216.3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聚合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16.31%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9800.0015.99%

3向平4000.006.53%

4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05.71%

5李旺3300.005.38%

6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000.004.89%

7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4.89%

8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2331.003.80%

9上海建发造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99.003.26%

10张备兰1600.002.61%

11易芳1050.001.71%

12深圳市众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63%

2-1-1-25113于海琦1000.001.63%

14龙溪涓1000.001.63%

15爱东1000.001.63%

16浦杰1000.001.63%

17朱锁华1000.001.63%

18马志尔1000.001.63%

19龙伯军1000.001.63%

20付涛1000.001.63%

21田笛1000.001.63%

22杨晓红1000.001.63%

23黄燕1000.001.63%

24左永红800.001.31%

25廖小莲700.001.14%

26梁湘700.001.14%

27周祥书700.001.14%中投瑞石浦钰贰期壹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

28626.301.02%

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20.001.01%

30彭锦洲500.000.82%

31深圳市聚合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65%中投瑞石浦钰贰期贰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

32373.700.61%

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深圳市金信联胜投资有限公司300.000.49%

合计61300.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聚合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2-1-1-252李旺

75%

深圳市聚合资本有限公司

100%

盈富苏州深圳上海苏州泰克工业鹰潭市聚高新国家园区泰科惠州建发榕棠深圳中投瑞石浦钰苏州合三中投瑞石浦钰深圳产业新兴元禾源硕贝造强达鑫市众贰期壹聚合号创贰期贰市金产业鼎盛(深德无投资号私募号私募其他投资企业瀚创股权投鹏展业投股权投信联创业股权圳)线科管理自然发展资母基资母基向平服务业投创业资合胜投投资投资李旺资本技股合伙金(珠金(珠人投企业引导合伙中心资有海横投资伙企海横资有管理份有企业琴)合琴)合资者(有基金企业(有限公伙企业有限业伙企业限公有限限公(有限合限合(有限(有限(有(有司合伙)公司(有公司司限合合伙)司伙)限合限合伙)限合

伙)伙)伙)伙)

GP

16.31%15.99%6.53%5.71%5.38%4.89%4.89%3.80%3.26%1.63%1.02%0.65%0.61%0.49%27.81%

1.01%

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聚合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苏州聚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25AX6F0Y成立日期2021年3月4日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旺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聚合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苏州聚合已于2021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

2-1-1-253备案,备案编码为 SQE976。苏州聚合管理人深圳市聚合资本有限公司已于 2020年 12 月 15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71626。

(三十六)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基石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R90C0Q成立日期2021年5月11日出资额1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所二十四层240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经营范围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1)2021年5月,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基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

2021年5月10日,西藏众星百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芜湖鸿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中小企业发展

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基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基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基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认缴出资额为150000万元。

2021年5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核发了《营业执照》。

2-1-1-254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基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时,各出资人认

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45000.0030.00%

2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5000.0030.00%

3西藏众星百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2500.0015.00%

4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500.009.00%芜湖鸿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22500.0015.00%限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

61500.001.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150000.00100.00%

2)2022年11月,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基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

名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2022年11月25日,经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基

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3)2024年7月,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7月31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吸收深圳

嘉鑫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的合伙人;同意西藏众星百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合伙企业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深圳嘉鑫壹号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45000.0030.00%

2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5000.0030.00%

3西藏众星百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7500.0011.67%

4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500.009.00%芜湖鸿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22500.0015.00%限合伙)深圳嘉鑫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65000.003.33%限合伙)

2-1-1-255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

71500.001.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150000.00100.00%

4)2024年8月,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8月16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深圳嘉鑫

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合伙企业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西藏众星百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后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45000.0030.00%

2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5000.0030.00%

3西藏众星百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2500.0015.00%

4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3500.009.00%芜湖鸿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22500.0015.00%限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

61500.001.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150000.00100.00%

5)2024年9月,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第三次出资额转让

2024年9月24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西藏众星

百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合伙企业225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45000.0030.00%

2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5000.0030.00%

3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24.00%芜湖鸿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422500.0015.00%限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

51500.001.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256合计150000.00100.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认缴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无变更。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7508.11125503.52

负债总额-319.22

所有者权益157508.11125184.29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4949.8811855.72

营业利润2323.818843.14

利润总额2323.818843.14

净利润2323.818843.14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57350.66

非流动资产157.45

资产总额157508.11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157508.11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4949.88

2-1-1-257营业利润2323.81

利润总额2323.81

净利润2323.81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1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45000.0030.00%

2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45000.0030.00%

3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6000.0024.00%芜湖鸿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422500.0015.00%限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

51500.001.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150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张维

GP40.31%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23%

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

乌鲁木齐昆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GP1%芜湖鸿深圳市领深圳市国家中西藏天晟基石信基石股汇通金小企业玑基石股权投权投资基控基金发展基创业投资合伙金管理合投资有金有限资有限企业伙企业限公司公司公司(有限(有限合合伙)伙)

30% 30% 24% 15% GP1%

深圳基石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1-1-258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三章交易对方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十)领汇基石”之“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已于2021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QY902。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人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20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02245。

(三十七)芜湖鼎润

1、基本情况

名称芜湖鼎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2MA8PCY176L成立日期2022年8月23日出资额2000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

所业园内思楼3楼314-79号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经营范围

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1)历史沿革

2-1-1-2591)2022年8月,芜湖鼎润成立

2022年8月23日,乌鲁木齐昆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共同签署《芜湖鼎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成立芜湖鼎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鼎润成立时出资额为5010万元。

2022年8月23日,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芜湖鼎润核发了《营业执照》。

芜湖鼎润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乌鲁木齐昆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099.80%

2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10.000.20%

合计5010.00100%

2)2023年2月,芜湖鼎润第一次出资额变更暨第一次出资额转让

2023年2月21日,芜湖鼎润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出资额由

5010万元增加至20003万元;同意引进新的合伙人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朱筱珊;同意乌鲁木齐昆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合伙企业5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新的合伙人后退伙;同意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减少认缴出资额。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鼎润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朱筱珊11000.0054.99%

2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000.0044.99%

3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3.000.01%

合计20003.00100%

3)2023年4月,芜湖鼎润第二次出资额转让

2023年4月3日,芜湖鼎润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同意西藏天玑基石创业

2-1-1-260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合伙企业9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朱筱珊后退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芜湖鼎润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朱筱珊20000.0099.99%

2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3.000.01%

合计20003.00100%

(2)最近三年注册资金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芜湖鼎润认缴出资额由5010万元变更为20003万元。

3、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芜湖鼎润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不存在发生变更的情形。

4、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072.56971.13

负债总额1.001.00

所有者权益2071.56970.13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01.8827.61

营业利润101.4224.12

利润总额101.4224.12

净利润101.4224.12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072.56

非流动资产-

2-1-1-261资产总额2072.56

流动负债1.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1.00

所有者权益2071.56项目2024年度

营业收入101.88

营业利润101.42

利润总额101.42

净利润101.42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5、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芜湖鼎润各出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序号出资人比例(万元)

1朱筱珊20000.0099.99%

2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3.000.01%

合计20003.00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芜湖鼎润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张维

GP40.31%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23%

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客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GP15%乌鲁木齐凤凰基石朱筱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GP

99.99%

0.01%

芜湖鼎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26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芜湖鼎润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

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6、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芜湖鼎润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576210000Y成立日期2011年6月3日出资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4楼34号房间所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乌鲁木齐昆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相关的经营范围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芜湖鼎润不存在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芜湖鼎润已于2021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为 SXM172。芜湖鼎润管理人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已于2014年4月22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00502。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2-1-1-263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名称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蒋容子鼠咨询

蒋容系子鼠咨询、青鼠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肖胜安、

1青鼠投资

姜峰系蒋容一致行动人(注)肖胜安姜峰创维产投战新五期

基金管理人均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马

2马友杰

友杰为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战新八期战新六期南海成长

3郑州同创基金管理人同受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扬州同创山东尚颀

4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上汽石溪产恒

5基金管理人均为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石溪二期

领汇基石领汇基石、芜湖鼎润的基金管理人受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

6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管理人控制;领汇基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及芜湖鼎

芜湖鼎润润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重投战略重投战略、重投芯测基金管理人均为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7重投芯测有限公司;重投战略、重投芯测及重仁聚力已签署《一致重仁聚力行动协议》华虹投资

8华虹投资系华虹虹芯有限合伙人

华虹虹芯

中车青岛青岛融源合伙人赵华燕、陆建洲、杨云涛分别任中车青岛

9的普通合伙人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青岛融源

董事、董事长、经理注:2025年5月20日,蒋容分别与肖胜安、姜峰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解

2-1-1-264除协议》,同意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即均不再持有尚阳通的股份之日)起解除在尚阳通的一致行动关系。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蒋容及其控制的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均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蒋容及其控制的子鼠咨询、青鼠投资预计将持有上市公司超过5%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重组的其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各自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各自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六)标的资产股东人数穿透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共计37名。参照相关规定,将本次交易的全部发行对象穿透至自然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的法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且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则本次交易对方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不超过200人。

(七)交易对方各层股东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锁定期安排

1、交易对方及其上层权益持有人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主体

2-1-1-26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共有37名,其中,6名为自然人交易对方,31名为非自然人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31名非自然人交易对方的设立时间、取得标的公司权益时间均

早于本次交易停牌(2024年11月27日)前6个月,且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主体。其设立时间、取得标的公司权益的时间、主营业务、除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是否专

交易对方取得标的公司除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外,是为本次设立时间主营业务名称权益时间否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交易而设立

2017年11月、

2018年1月、

2019年12月、标的公司持

子鼠咨询2017年9月否否

2020年12月、股平台

2021年8月、

2022年4月是,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全德学镂科芯二期创投基金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全德学

2017年9月、南通华泓2017年6月股权投资镂科芯创业投资基金(青岛)否

2022年10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

益鑫通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南通智通达微电子物联网有限公司等企业是,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照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米乐为创维产投2017年4月2018年3月股权投资否

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矽凌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是,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绣回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智

2018年8月、南海成长2017年7月股权投资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否

2020年6月

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西安蓝深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是,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华虹虹芯二期创业投资合伙

华虹投资2020年11月2021年10月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虹方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展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2-1-1-266是,埃特曼半导体技术有限

公司、深圳广成创新技术有

2018年3月、深圳鼎青2016年9月股权投资限公司、银河水滴科技(江否

2018年8月

苏)有限公司、通用微(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是,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爱芯元智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码灵微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通锐

石溪产恒2019年9月2020年6月股权投资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否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芯熠微电子有限公

司、深圳市思远半导体有限公司等企业

2020年6月、战新五期2020年3月股权投资否否

2020年10月

青鼠投资2020年11月2021年1月股权投资否否是,新余同创鹏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恒芯远毅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南京同创2014年10月2018年8月股权投资伙)、赣州共创企业管理中心否(有限合伙)、东莞市盛雄激光先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是,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星原基石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科濠基石股权投资合伙

领汇基石2018年6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星景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鸿天基石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是,嘉兴颀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颀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山东尚颀2022年6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伙)、青岛颀宇创业投资基金否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颀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是,嘉兴隽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颀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屹隆产业投资嘉兴上汽2022年6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紫金

矿业上汽紫汽(厦门)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是,郑州同创同赢企业管理郑州同创2021年7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

2-1-1-267瑞城宇航碳材料有限公司、深圳亿韦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扬州同创2022年7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否是,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玺新中车青岛2021年4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南京迪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是,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思锐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环领先石溪二期2021年6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

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是,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迪升动力青岛融源2021年10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

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瀚源半导体有限公司等企业是,山高宝鼎(烟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高(烟台)乐成投资中心(有烟台山高2016年3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限合伙)、枣庄山高畅世领行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是,上海联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联璨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上海联新2020年10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联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否限合伙)、上海联镨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是,君原电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深圳芯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辰卓科技重投战略2022年4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

股份有限公司、阜时科技有

限公司、深圳市至信微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是,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方芯迪企业

华虹虹芯2021年10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否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战新八期2022年9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否是,深圳市重投芯耀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重投芯测2022年5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

伙)、深圳市金石重投智能传感器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

2-1-1-268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芯

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化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

司、阜时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是,君原电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深圳芯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辰卓科技

重仁聚力2021年12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化讯否

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至信微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是,无锡硅动力微电子股份战新六期2020年11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有限公司是,无锡硅动力微电子股份鸿山众芯2021年8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有限公司共青城国

2022年9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否

谦是,东莞市环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坐标系智能科苏州聚合2021年3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

技有限公司、聆思半导体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等企业是,马鞍山金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融煜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

中小企业业(有限合伙)、马鞍山科威

2021年5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否发展基金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基石景华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是,马鞍山盛航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科威基石股权投资合伙

芜湖鼎润2022年8月2022年10月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氢辉能源否(深圳)有限公司、森瑞斯生

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企业

如上所示,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除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扬州同创、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6名非自然人交易对方仅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外,标的公司其他非自然人交易对方均存在除持有标的公司外的其他对外投资。

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扬州同创、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6名非

自然人交易对方经穿透后的上一层权益持有人中的非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成立

时间均早于本次停牌前六个月,且相关主体除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外,还持有其他投资。其设立时间、除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外是否存在其他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2-1-1-269(1)子鼠咨询

序除持有标的资产外是否

合伙人姓名/名称成立时间号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1蒋容不适用不适用

2姜峰不适用不适用

3肖胜安不适用不适用

4刘新峰不适用不适用

5曾大杰不适用不适用

6王剑峰不适用不适用

7罗才卿不适用不适用

8王彬不适用不适用

9陈文君不适用不适用

10艾静不适用不适用

11刘勤不适用不适用

12郑辉不适用不适用

13葛先超不适用不适用

14程卫红不适用不适用

15谭凯归不适用不适用

16陶焘不适用不适用

17高宗朋不适用不适用

18干超不适用不适用

19莫晓晗不适用不适用

20姜源不适用不适用

21张丽不适用不适用

22蒋越炜不适用不适用

23陆紫馨不适用不适用

注:上层权益持有人包括交易对方自然人股东(或出资人)、非自然人股东(或出资人),下同。

(2)青鼠投资序除持有标的资产外是否

合伙人姓名/名称成立时间号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1刘燃不适用不适用

2蒋容不适用不适用

3黄琦不适用不适用

4朱锈杰不适用不适用

2-1-1-2705张敏不适用不适用

6钭献月不适用不适用

7张震不适用不适用

8张海霞不适用不适用

(3)战新五期序除持有标的资产外是否存在其他对外

合伙人姓名/名称成立时间号投资是,安徽创维启航产投股权投资基金合深圳创维投资管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创维天使投

1理企业(有限合2014年12月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

伙)海横琴创维强科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

2张友良不适用不适用

3刘冬梅不适用不适用

4鲁佳不适用不适用

5姚一灵不适用不适用

6吴菁不适用不适用

(4)扬州同创序除持有标的资产外是否存在其他对外

合伙人姓名/名称成立时间号投资是,江西省未来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江西省金控投资限合伙)、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

12018年2月

集团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企业是,允泰尊享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枣庄)上海鼎璋智能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协耀科新2技合伙企业(有限2016年10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扬

合伙)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是,厦门国升增长优选壹号创业投资合厦门国升增长启

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国升增长启航壹号创业投资

32022年3月航信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有限合厦门国升增长启航蜂巢创业投资合伙

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

4朱晓璇不适用不适用是,南通裕丰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安装南通安装集团股

51986年8月集团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南通创新机电

份有限公司安装有限公司等企业是,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杭州同创伟业资合伙)、杭州同创叩问进取股权投资合

62013年10月

产管理有限公司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叩问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

2-1-1-271(5)战新八期

序除持有标的资产外是否存在其他对外

合伙人姓名/名称成立时间号投资

1施驰不适用不适用

2王俊生不适用不适用

3欧文婷不适用不适用

4党雅莉不适用不适用

5范瑞武不适用不适用

6林成财不适用不适用

7黎杰伟不适用不适用

8范小健不适用不适用

9李坚不适用不适用

10顾铿不适用不适用

11张恩利不适用不适用

12吴伟不适用不适用

13刘棠枝不适用不适用

14林劲不适用不适用是,安徽创维启航产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创维天使投深圳创维投资管理

152014年12月资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企业(有限合伙)海横琴创维强科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

(6)共青城国谦序除持有标的资产外是否存在其他对外

合伙人姓名/名称成立时间号投资

1何志怀不适用不适用是,天铖锌铖一期(温州)创业投资合玖钺私募股权基

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大兴福禄数

2金管理(北京)有2021年6月

字经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企限公司业

如上所示,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扬州同创、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经穿透后的上一层非自然人股东(出资人)除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外,还持有其他投资,且其成立时间均早于本次重组申请停牌前(2024年11月27日)六个月,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

此外,前述31名非自然人交易对方的成立时间、取得标的公司权益时间均

2-1-1-272早于本次交易停牌(2024年11月27日)前6个月。同时,前述31名交易对方

已出具相关承诺确认函,确认其均不属于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31名非自然人交易对方不存在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情形。

2、本次交易交易对方的锁定情况

如前所述,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仅投资尚阳通的交易对方的上层权益持有人的成立时间均早于本次交易停牌(2024年11月27日)前6个月,均不属于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的主体,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安排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如下:

(1)交易对方蒋容、肖胜安、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已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交易对方姜峰已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3)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深圳鼎青、领汇基石、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山东尚颀、叶桑、扬州同创、嘉兴上汽、上海联新、

南京同创、石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郑州同创、烟

台山高、华虹虹芯、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马友杰、鸿山众芯、战

新八期、重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芜湖鼎润已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此外,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及扬州同创的合伙人已分别、自愿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前述主体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所持前述主体的出资份额。具体内容如下:

“在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扬州同创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扬州同创出资份额。”同时,蒋容个人还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后续本人受让谭凯归持有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在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

2-1-1-273股份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前述受让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

2-1-1-274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尚阳通。除特别说明外,本章节中交易标的财务数据均取自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标的资产财务报表。

一、基本情况中文名称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Sanrise Technology Co. 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06266389R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5107.325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蒋容成立日期2014年6月17日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注册地

技中心 2 栋 A 座 1701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办公地点

技中心 2 栋 A 座 1701

一般经营项目是:半导体产品、高科技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经营范围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历史沿革

(一)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1、2014年6月,尚阳通有限设立

标的公司前身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4年6月17日,系蒋容、林少安共同出资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00万元,蒋容、林少安分别以货币认缴出资300万元。

2014年4月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014]第81674089号),核准拟设立公司名称为“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7日,尚阳通有限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9604959)。

2-1-1-275尚阳通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姓名(万元)(万元)(%)

1蒋容300.0000050.0000

2林少安300.0000050.0000

合计600.00000100.0000

2、2014年11月,尚阳通有限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1)本次增资

尚阳通有限于2014年11月8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由原来的600万元增加到2200万元,同时引入新股东无锡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赛新”)。

2014年11月25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无锡赛新1500.4000068.2000

2蒋容369.6000016.8000

3林少安330.0000015.0000

合计2200.00000100.0000

(2)本次增资中存在的代持情况

本次增资的新增股东无锡赛新系替南通华达微代持。2014年7月28日,南通华达微与无锡赛新签署《股份代持协议》,约定南通华达微作为实际出资者,委托无锡赛新代持尚阳通有限的股权并以无锡赛新名义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南通华达微由于其控股子公司通富微电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务,认为其直接持有尚阳通有限的股权不利于南通华达微及其控股子公司通富微电拓

展与尚阳通有限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客户,因此南通华达微委托其商业合作伙伴无锡赛新代其持有尚阳通有限的股权,但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全部相关股东权利、义务均由南通华达微实际享有和承担,无锡赛新不享有和承担任何股东权利、义

2-1-1-276务。

3、2015年4月,尚阳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1)本次股权转让前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

自2014年11月尚阳通有限第一次增资至本次股权转让期间,尚阳通有限实缴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变化如下:

*蒋容分别于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30日分别向尚阳通有限实

缴出资125万元、125万元,合计250万元;

*林少安于2014年12月29日向尚阳通有限实缴出资100万元;

*无锡赛新分别于2014年12月26日、2015年2月3日向尚阳通有限实缴

出资375万元、375万元,合计750万元。上述资金由南通华达微分别于2014年

12月25日、2015年2月3日各转账375万元至无锡赛新,由无锡赛新完成实缴出资。

(2)本次股权转让

尚阳通有限于2015年3月16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林少安将其持有的尚阳通有限5.9%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130万元,其中实缴出资

100万元,认缴出资30万元)按林少安实缴金额100万元转让给蒋容。

2015年4月7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无锡赛新1500.4000750.000068.2000

2蒋容499.6000350.000022.7091

3林少安200.000009.0909

合计2200.00001100.0000100.0000

4、2015年9月,尚阳通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尚阳通有限于2015年8月1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林少安将其持有2-1-1-277的尚阳通有限9.09%的股权以0元价格(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认缴出资200万元,实缴金额为0元)转让给蒋容。

2015年9月9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无锡赛新1500.4000750.000068.2000

2蒋容699.6000350.000031.8000

合计2200.00001100.0000100.0000

5、2016年1月,尚阳通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1)本次股权转让

尚阳通有限于2016年1月5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无锡赛新将持有尚阳通有限68.20%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1500.4万元,其中实缴出资750万元,认缴出资750.40万元)无偿转让给无锡馥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馥海”);蒋容将其持有的尚阳通有限9.09%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199.98万元,其中实缴出资99.99万元,认缴出资99.99万元)按实缴金额转让给肖胜安;蒋容将其持有的尚阳通有限2.27%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49.94万元,为认缴出资额,未实缴)以1元价格转让给子鼠技术,并由蒋容继续承担该49.94万元出资义务,该部分股权实质为蒋容将其持有尚阳通有限出资额的10%以1元价格转让给子鼠技术,以作为未来对经营管理团队激励的预留份额。

子鼠技术为蒋容为尚阳通有限经营管理团队未来进行股权激励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25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无锡馥海1500.4000750.000068.2000

2-1-1-2782蒋容449.6800250.010020.4400

3肖胜安199.980099.99009.0900

4子鼠技术49.940002.2700

合计2200.00001100.0000100.0000

(2)本次股权转让中代持情况的变更

由于无锡赛新拟进行注销,因此南通华达微决定改由其合作伙伴无锡馥海代持尚阳通有限股权。2016年1月5日,南通华达微、无锡赛新、无锡馥海签署《三方协议书》,约定无锡赛新于《股份代持协议》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无锡馥海。

6、2016年7月,尚阳通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1)本次股权转让前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银行流水,自2016年1月尚阳通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至本次股权转让之前,尚阳通有限实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如下:

*蒋容于2016年5月4日向尚阳通有限实缴出资250万元。至此,蒋容履行了其承担的所有出资缴纳义务,具体包括:(i)蒋容持有的尚阳通有限出资的剩余实缴出资义务 199.67 万元;(ii)蒋容承担的子鼠技术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2.27%

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49.94万元。溢价部分0.39万元计入尚阳通有限资本公积。

*尚阳通有限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肖胜安根据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中金浩评报字[2016]第

0882号),以其持有的非专利技术“一种超级结器件及其制作方法”作价100万

元向尚阳通有限履行实缴出资义务。2016年5月14日,肖胜安与尚阳通有限签署《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书》,肖胜安将其持有的“一种超级结器件及其制作方法”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尚阳通有限。

基于谨慎性原则,尚阳通有限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并确认肖胜安以货币100万元对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补充投入。根据大华会计师分别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762号”《验资报告》、

2-1-1-279于2022年7月13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467号”《验资报告》验证,肖

胜安已足额以货币100万元对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做补充投入。

标的公司已对前述历史上的出资瑕疵采取整改措施,相关瑕疵已得到弥补,标的公司及相关股东肖胜安未因出资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碍。

*南通华达微于2016年3月10日转账750万元给无锡馥海,无锡馥海于

2016年3月11日向尚阳通有限实缴出资750万元。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之前,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无锡馥海1500.40001500.000068.2000

2蒋容449.6800449.680020.4400

3肖胜安199.9800199.98009.0900

4子鼠技术49.940049.94002.2700

合计2200.00002199.6000100.0000

(2)本次股权转让

尚阳通有限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无锡馥海将其持有的尚阳通有限6.84%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实缴注册资本150.48万元)以1元价格转让给子鼠技术;肖胜安将其持有的尚阳通有限0.89%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实缴注册资本19.58万元)以1元价格转让给子鼠技术;肖胜安将其持有的尚

阳通有限0.02%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实缴注册资本0.44万元)以1元价格转让给蒋容。

本次无锡馥海、肖胜安转让尚阳通出资额至子鼠技术的背景为尚阳通有限股

东无锡馥海、肖胜安将各自持有尚阳通有限10%出资额转让给子鼠技术,以作为未来对经营管理团队激励的预留份额,故本次各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

2016年7月12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1-1-280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无锡馥海1349.92001349.520061.3600

2蒋容450.1200450.120020.4600

3子鼠技术220.0000220.000010.0000

4肖胜安179.9600179.96008.1800

合计2200.00002199.6000100.0000

7、2017年9月,尚阳通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1)本次股权转让

尚阳通有限于2017年9月8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无锡馥海将其持有的尚阳通有限61.36%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1349.92万元)转让给南通华泓。

2017年9月26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南通华泓1349.92001349.520061.3600

2蒋容450.1200450.120020.4600

3子鼠技术220.0000220.000010.0000

4肖胜安179.9600179.96008.1800

合计2200.00002199.6000100.0000

(2)代持情况的解除本次股权转让实质为无锡馥海将代为持有尚阳通有限出资额的还原。

2017年6月7日,南通华达微成立全资子公司南通华泓。南通华达微认为

通富微电发展稳定,其与通富微电已和尚阳通有限的同类客户保持稳定合作,解除尚阳通有限的代持情况不会影响南通华达微及通富微电与其他客户的交易稳定性,因此决定解除尚阳通有限的股权代持情形,由其全资子公司南通华泓直接持有尚阳通有限股权。

2017年9月8日,无锡馥海与南通华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持有

2-1-1-281的尚阳通有限61.36%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1349.92万元)转让给南通华泓。

2018年7月10日,南通华达微、南通华泓、无锡馥海签署《三方协议书》,

明确无锡馥海已按照南通华达微要求将其代持的尚阳通有限6.84%的股权转让

给子鼠技术,已将代持的尚阳通有限61.36%股权转让给南通华泓。本协议签订后,无锡馥海对南通华达微及南通华泓均不存在任何债权和债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尚阳通有限曾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已解除完毕,股权代持及其解除均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8、2017年11月,尚阳通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尚阳通有限于2017年11月11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子鼠技术将其持有的尚阳通有限10%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220万元)转让给子鼠咨询。

本次股权转让实质为子鼠技术将所持尚阳通有限全部股权变更为子鼠咨询持有。

同月,尚阳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南通华泓1349.92001349.520061.3600

2蒋容450.1200450.120020.4600

3子鼠咨询220.0000220.000010.0000

4肖胜安179.9600179.96008.1800

合计2200.00002199.6000100.0000

9、2018年1月,尚阳通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尚阳通有限于2018年1月8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南通华泓将其持有的尚阳通有限1.82%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实缴注册资本40.04万元)以1元转让给肖胜安,同意南通华泓将其持有的尚阳通有限8.18%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实缴注册资本179.96万元)以1元转让给子鼠咨询。

2-1-1-282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为尚阳通有限主要股东南通华泓根据公司核心人员肖胜安及经营管理团队的贡献,转让合计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总额的10%(尚阳通220万元出资额)给肖胜安及子鼠咨询,作为对肖胜安的激励,以及未来对经营管理团队激励的预留份额。

2018年1月30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南通华泓1129.92001129.520051.3600

2蒋容450.1200450.120020.4600

3子鼠咨询399.9600399.960018.1800

4肖胜安220.0000220.000010.0000

合计2200.00002199.6000100.0000

10、2018年3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8 年 2 月 26 日,创维产投、马友杰、深圳鼎青、叶桑(“A 轮投资人”)

与南通华泓、子鼠咨询、肖胜安、蒋容、尚阳通有限签署《增资协议》,约定 A轮投资人以3550万元的价款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88.125万元,具体如下:

(1)创维产投以20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75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马友杰以5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6.875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3)深圳鼎青以10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37.5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4)叶桑以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68.75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尚阳通有限于2018年3月8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并增加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200万元增加到2688.125万元。

2-1-1-283根据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30日出具的“长江验字[2018]第02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3月26日,尚阳通有限已收到股东以货币缴纳的本期新增注册资本488.125万元。

2018年3月27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南通华泓1129.92001129.520042.0338

2蒋容450.1200450.120016.7448

3子鼠咨询399.9600399.960014.8788

4创维产投275.0000275.000010.2302

5肖胜安220.0000220.00008.1841

6深圳鼎青137.5000137.50005.1151

7叶桑68.750068.75002.5575

8马友杰6.87506.87500.2558

合计2688.12502687.7250100.0000

11、2018年8月,尚阳通有限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8年6月26日,南海成长、深圳鼎青、深圳同创(即南京同创曾用名)(“A+轮投资人”)与南通华泓、子鼠咨询、肖胜安、蒋容、创维产投、马友杰、

叶桑、尚阳通有限签署《增资协议》,约定 A+轮投资人以 2300 万元的价款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87.567万元,具体如下:

(1)南海成长以1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87.543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深圳鼎青以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62.515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3)深圳同创以3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7.509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尚阳通有限于2018年8月6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并增加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688.125万元增加到2975.692万

2-1-1-284元。

根据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8年8月7日出具的“深皇嘉所验字[2018]173号”《验资报告》验证,尚阳通有限的新增注册资本287.567万元已足额缴纳。

2018年8月6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南通华泓1129.92001129.520037.9717

2蒋容450.1200450.120015.1266

3子鼠咨询399.9600399.960013.4409

4创维产投275.0000275.00009.2415

5肖胜安220.0000220.00007.3932

6深圳鼎青200.0150200.01506.7216

7南海成长187.5430187.54306.3025

8叶桑68.750068.75002.3104

9深圳同创37.509037.50901.2605

10马友杰6.87506.87500.2310

合计2975.69202975.2920100.0000

12、2019年12月,尚阳通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

尚阳通有限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南通华泓将其持有的尚阳通有限2%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实缴注册资本59.51万元)以400万元价格转让给子鼠咨询。

2019年12月31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南通华泓1070.41001070.010035.9718

2蒋容450.1200450.120015.1266

2-1-1-2853子鼠咨询459.4700459.470015.4408

4创维产投275.0000275.00009.2415

5肖胜安220.0000220.00007.3932

6深圳鼎青200.0150200.01506.7216

7南海成长187.5430187.54306.3025

8叶桑68.750068.75002.3104

9深圳同创37.509037.50901.2605

10马友杰6.87506.87500.2310

合计2975.69202975.2920100.0000

13、2020年6月,尚阳通有限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2020 年 3 月 26 日,创维产投、南海成长、石溪产恒、战新五期(“B 轮投资人”)与南通华泓、子鼠咨询、肖胜安、蒋容、马友杰、叶桑、深圳同创、深

圳鼎青、尚阳通有限签署《B 轮增资协议》,约定 B 轮投资人以 5500 万元的价款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54.619万元,具体如下:

(1)创维产投以10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82.658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南海成长以1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23.987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3)石溪产恒以1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23.987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4)战新五期以1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23.987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述各方签署《B 轮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对上

述增资协议约定作出调整,B 轮投资人以 4900 万元的价款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05.024万元,其中战新五期以9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74.392 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 B 轮投资人投资方案不变。

尚阳通有限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增资事项,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975.692万元增加到3380.716万元。

2-1-1-286根据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6日出具的“深皇嘉所验字[2020]079号”《验资报告》验证,尚阳通有限的新增注册资本405.024万元已足额缴纳。根据深圳万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日出具的“深万轩验字[2021]第3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南通华泓于2020年

3月12日向尚阳通有限实缴出资0.4万元。至此,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

2020年6月4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万元)(万元)(%)

1南通华泓1070.41001070.410031.6622

2子鼠咨询459.4700459.470013.5909

3蒋容450.1200450.120013.3143

4创维产投357.6580357.658010.5794

5南海成长311.5300311.53009.2149

6肖胜安220.0000220.00006.5075

7深圳鼎青200.0150200.01505.9164

8石溪产恒123.9870123.98703.6675

9战新五期74.392074.39202.2005

10叶桑68.750068.75002.0336

11深圳同创37.509037.50901.1095

12马友杰6.87506.87500.2034

合计3380.71603380.7160100.0000

14、2020年10月,尚阳通有限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0 年 9 月 17 日,B 轮投资人与南通华泓、子鼠咨询、肖胜安、蒋容、马友杰、叶桑、深圳同创、深圳鼎青、尚阳通有限签署《B 轮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约定战新五期追加投资6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9.595万元。

尚阳通有限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380.716万元增至3430.311万元。原股东战新五期出资600万元,其中49.595

2-1-1-287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

根据深圳万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日出具的“深万轩验字[2021]第3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尚阳通有限的新增注册资本49.595万元已足额缴纳。

2020年10月9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南通华泓1070.410031.2045

2子鼠咨询459.470013.3944

3蒋容450.120013.1218

4创维产投357.658010.4264

5南海成长311.53009.0817

6肖胜安220.00006.4134

7深圳鼎青200.01505.8308

8石溪产恒123.98703.6145

9战新五期123.98703.6145

10叶桑68.75002.0042

11深圳同创37.50901.0935

12马友杰6.87500.2004

合计3430.3110100.00

15、2020年12月,尚阳通有限第六次增加注册资本

尚阳通有限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430.311万元增至3704.736万元,原股东子鼠咨询以548.85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74.425万元。

2020年12月15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深圳万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日出具的“深万轩验字[2021]第3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尚阳通有限的新增注册资本274.425万元已足额缴纳。

本次增资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1-1-288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南通华泓1070.410028.8930

2子鼠咨询733.895019.8096

3蒋容450.120012.1499

4创维产投357.65809.6541

5南海成长311.53008.4090

6肖胜安220.00005.9383

7深圳鼎青200.01505.3989

8叶桑68.75001.8557

9马友杰6.87500.1856

10深圳同创37.50901.0125

11石溪产恒123.98703.3467

12战新五期123.98703.3467

合计3704.7360100.0000

16、2021年1月,尚阳通有限第七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0 年 11 月 30 日,青鼠投资、洪炜(“B+轮投资人”)与南通华泓、子

鼠咨询、肖胜安、蒋容,马友杰、叶桑、深圳同创、深圳鼎青、创维产投、南海成长、石溪产恒、战新五期、尚阳通有限签署《B+轮增资协议》,约定 B+轮投资人以3000万元的价款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22.284万元,具体如下:

(1)青鼠投资以1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11.142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洪炜以1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11.142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尚阳通有限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增资事项,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704.736万元增至3927.02万元。

根据深圳万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日出具的“深万轩验字[2021]第3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尚阳通有限的新增注册资本222.284万元已足额缴纳。

2021年1月6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1-1-289本次增资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南通华泓1070.410027.2576

2子鼠咨询733.895018.6883

3蒋容450.120011.4621

4创维产投357.65809.1076

5肖胜安220.00005.6022

6深圳鼎青200.01505.0933

7叶桑68.75001.7507

8马友杰6.87500.1751

9南海成长311.53007.9330

10深圳同创37.50900.9552

11石溪产恒123.98703.1573

12战新五期123.98703.1573

13青鼠投资111.14202.8302

14洪炜111.14202.8302

合计3927.0200100.0000

17、2021年8月,尚阳通有限第九次股权转让

尚阳通有限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南通华泓将其持有的尚阳通有限6.01%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236万元)转让给南通富

耀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富耀”),转让价格为3.90元/每一尚阳通有限出资额。本次股权转让实质为南通华泓将其持有尚阳通23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其员工持股平台南通富耀,以作为南通华泓对南通富耀合伙人的股权激励。

2021年8月26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南通华泓834.410021.2479

2子鼠咨询733.895018.6883

3蒋容450.120011.4621

2-1-1-2904创维产投357.65809.1076

5南海成长311.53007.9330

6南通富耀236.00006.0096

7肖胜安220.00005.6022

8深圳鼎青200.01505.0933

9石溪产恒123.98703.1573

10战新五期123.98703.1573

11青鼠投资111.14202.8302

12洪炜111.14202.8302

13叶桑68.75001.7507

14深圳同创37.50900.9552

15马友杰6.87500.1751

合计3927.0200100.0000

18、2021年8月,尚阳通有限第八次增加注册资本

尚阳通有限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927.02万元增至4177.681万元。子鼠咨询以501.322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50.661万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762号”

《验资报告》验证,尚阳通有限的新增注册资本250.661万元已足额缴纳。

2021年8月31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子鼠咨询984.556023.5669

2南通华泓834.410019.9730

3蒋容450.120010.7744

4创维产投357.65808.5612

5南海成长311.53007.4570

6南通富耀236.00005.6491

7肖胜安220.00005.2661

8深圳鼎青200.01504.7877

2-1-1-2919石溪产恒123.98702.9678

10战新五期123.98702.9678

11青鼠投资111.14202.6604

12洪炜111.14202.6604

13叶桑68.75001.6456

14深圳同创37.50900.8978

15马友杰6.87500.1646

合计4177.6810100.0000

19、2021年10月,尚阳通有限第九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1年10月20日,华虹投资与南通华泓、子鼠咨询、蒋容、肖胜安、创维

产投、南海成长、深圳鼎青、石溪产恒、战新五期、青鼠投资、洪炜、叶桑、深

圳同创、马友杰、南通富耀、尚阳通有限签署《B++轮增资协议》,约定华虹投资以32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16.6707万元。

尚阳通有限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177.681万元增至4394.3517万元,新股东华虹投资认缴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16.6707万元。

就本次增资尚阳通有限事宜,华虹投资已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并获得其控股股东华虹集团就华虹投资增资后持有的尚阳通有限股权出具的《企业产权登记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762号”

《验资报告》验证,尚阳通有限的新增注册资本216.6707万元已足额缴纳。

2021年10月26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程序。

本次增资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子鼠咨询984.556022.4050

2南通华泓834.410018.9882

3蒋容450.120010.2431

4创维产投357.65808.1390

2-1-1-2925南海成长311.53007.0893

6南通富耀236.00005.3705

7肖胜安220.00005.0064

8华虹投资216.67074.9307

9深圳鼎青200.01504.5516

10石溪产恒123.98702.8215

11战新五期123.98702.8215

12青鼠投资111.14202.5292

13洪炜111.14202.5292

14叶桑68.75001.5645

15深圳同创37.50900.8536

16马友杰6.87500.1565

合计4394.3517100.0000

20、2022年4月,尚阳通有限第十次增加注册资本

尚阳通有限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394.3517万元增至4724.3517万元,新股东姜峰(中国香港籍自然人)出资330万元认缴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65万元,股东子鼠咨询出资

330万元认缴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65万元。本次增资系尚阳通有限对姜峰

及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股权激励。

就尚阳通有限本次增资事宜,华虹投资已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并获得华虹集团就尚阳通有限本次增资后华虹投资持有的尚阳通有限股权出具

的《企业产权登记表》。

2022年4月11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性质变

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经查询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平台,尚阳通有限已于2022年4月11日完成备案。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22年5月11日出具的

《业务登记凭证》, 尚阳通有限已就本次 FDI 对内义务出资事宜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2-1-1-293根据大华会计师于2022年7月13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467号”

《验资报告》验证,尚阳通有限的新增注册资本330万元已足额缴纳。

本次增资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子鼠咨询1149.556024.3326

2南通华泓834.410017.6619

3蒋容450.12009.5277

4创维产投357.65807.5705

5姜峰165.00003.4925

6南海成长311.53006.5941

7南通富耀236.00004.9954

8肖胜安220.00004.6567

9华虹投资216.67074.5863

10深圳鼎青200.01504.2337

11石溪产恒123.98702.6244

12战新五期123.98702.6244

13青鼠投资111.14202.3525

14洪炜111.14202.3525

15叶桑68.75001.4552

16深圳同创37.50900.7940

17马友杰6.87500.1455

合计4724.3517100.0000

21、2022年10月,尚阳通有限第十次股权转让及第十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尚阳通有限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尚阳通有限股权转让事宜,并同意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724.3517万元增至5107.3257万元。

(1)尚阳通有限第十次股权转让

*2022年10月18日,南通富耀、尚阳通有限与领汇基石、扬州同创、苏州聚合、郑州同创、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石溪二期签署《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i)领汇基石以 11478.3537 万元的价格受让南通富耀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2-1-1-2942.44%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115.3783万元);

(ii)扬州同创以 42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南通富耀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0.89%

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42.2176万元);

(iii)苏州聚合以 2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南通富耀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0.43%

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20.1036万元);

(iv)郑州同创以 13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南通富耀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0.28%

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13.0674万元);

(v)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 15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南通富耀持有的尚阳通有

限0.32%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15.0777万元)。

(vi)石溪二期以 3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南通富耀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0.64%

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30.1554万元)。

*2022年10月18日,深圳鼎青、尚阳通有限与山东尚颀、嘉兴上汽签署《关于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i)山东尚颀以 350 万元的价格受让深圳鼎青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0.07%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3.5181万元);

(ii)嘉兴上汽以 2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深圳鼎青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0.43%

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20.1037万元)。

*2022年10月18日,南海成长、尚阳通有限与中车青岛、山东尚颀、共青城国谦签署《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i)中车青岛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南海成长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0.53%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25.1296万元);

(ii)山东尚颀以 2050 万元的价格受让南海成长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0.44%

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20.6062万元);

(iii)共青城国谦以 1500万元的价格受让南海成长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0.32%

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15.0777万元)。

2-1-1-295*2022年10月18日,蒋容、肖胜安、尚阳通有限与山东尚颀、烟台山高

签署《关于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i)山东尚颀以 675 万元的价格受让蒋容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0.145%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6.785万元),并以675万元的价格受让肖胜安持有的尚阳通有限0.145%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6.785万元);

(ii)烟台山高以 500 万元的价格受让蒋容持有的尚阳通有限 0.105%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5.0259万元),并以500万元的价格受让肖胜安持有的尚阳通有限0.105%的股权(对应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5.0259万元)。

(2)尚阳通第十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2年10月18日,南通华泓、领汇基石、山东尚颀、嘉兴上汽、郑州同

创、扬州同创、中车青岛、石溪二期、青岛融源、烟台山高、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上海联新、重投战略、华虹虹芯、战新八期、重投芯测、重仁聚力、芜湖鼎润、

战新六期、鸿山众芯、共青城国谦、苏州聚合与子鼠咨询、蒋容、肖胜安、姜峰、

创维产投、南海成长、深圳鼎青、石溪产恒、战新五期、青鼠投资、洪炜、叶桑、

深圳同创、马友杰、华虹投资、尚阳通有限签署《C 轮增资协议》,约定增资方以38100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82.9740万元,具体如下:

南通华泓以117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17.6062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华虹虹芯以20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0.1036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战新八期以3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0155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战新六期以3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0155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鸿山众芯以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5.0259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1-1-296郑州同创以12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2.0622万元,其余部

分计入资本公积;

扬州同创以12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2.0622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石溪二期以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5.0259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山东尚颀以325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2.6684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嘉兴上汽以30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0.1554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烟台山高以10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0.0518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领汇基石以16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6.0829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1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5.0777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芜湖鼎润以5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0.5026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重投战略以32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2.1658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重投芯测以10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0.0518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重仁聚力以3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3.0155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上海联新以450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45.2332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1-1-297中车青岛以86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8.6446万元,其余部分

计入资本公积;

青岛融源以140万元认购尚阳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4073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3)本次增资涉及的国资程序

就尚阳通有限本次增资事宜,华虹投资已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程序,并获得华虹集团就尚阳通有限本次增资后华虹投资持有的尚阳通有限股权出具

的《企业产权登记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于2022年11月10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820号”

《验资报告》,尚阳通有限的新增注册资本382.974万元已足额缴纳。

2022年10月28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平台显示尚阳通有限已于2022年10月28日完成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尚阳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子鼠咨询1149.556022.5080

2南通华泓952.016218.6402

3蒋容438.30918.5820

4创维产投357.65807.0028

5姜峰165.00003.2307

6南海成长250.71654.9090

7肖胜安208.18914.0763

8华虹投资216.67074.2424

9深圳鼎青176.39323.4537

10石溪产恒123.98702.4276

11战新五期123.98702.4276

12青鼠投资111.14202.1761

13洪炜111.14202.1761

14叶桑68.75001.3461

15深圳同创37.50900.7344

2-1-1-29816马友杰6.87500.1346

17领汇基石131.46122.5740

18山东尚颀70.36271.3777

19嘉兴上汽50.25910.9841

20郑州同创25.12950.4920

21扬州同创54.27981.0628

22中车青岛33.77420.6613

23石溪二期35.18140.6888

24青岛融源1.40730.0276

25烟台山高20.10360.3936

26上海联新45.23320.8857

27重投战略32.16580.6298

28华虹虹芯20.10360.3936

29战新八期3.01550.0590

30重投芯测10.05180.1968

31重仁聚力3.01550.0590

32战新六期3.01550.0590

33鸿山众芯5.02590.0984

34共青城国谦15.07770.2952

35苏州聚合20.10360.3936

36中小企业发展基金30.15540.5904

37芜湖鼎润0.50260.0098

合计5107.3257100.00综上,标的公司前身尚阳通有限的设立及历次变更均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2、2022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大华审字[2022]001824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10月31日,尚阳通有限账面净资产的审计值为820874926.99元。2022年11月25日,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林评字[2022]441号”《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

2-1-1-299制改制所涉及的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2022年10月31日,尚阳通有限账面净资产的评估值为87010.54万元。

2022年11月25日,尚阳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22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820874926.99元作为折股基数,按照16.07250008:1的折股比例,折合51073257股,折股后剩余净资产769801669.99元作为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同日,尚阳通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

2022年12月2日,尚阳通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12月2日,大华会计师对上述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904号)。

2022年12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尚阳通核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后,尚阳通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量(万股)出资比例(%)

1子鼠咨询1149.556022.5080

2南通华泓952.016218.6402

3蒋容438.30918.5820

4创维产投357.65807.0028

5姜峰165.00003.2307

6南海成长250.71654.9090

7肖胜安208.18914.0763

8华虹投资216.67074.2424

9深圳鼎青176.39323.4537

10石溪产恒123.98702.4276

11战新五期123.98702.4276

12青鼠投资111.14202.1761

13洪炜111.14202.1761

2-1-1-30014叶桑68.75001.3461

15深圳同创37.50900.7344

16马友杰6.87500.1346

17领汇基石131.46122.5740

18山东尚颀70.36271.3777

19嘉兴上汽50.25910.9841

20郑州同创25.12950.4920

21扬州同创54.27981.0628

22中车青岛33.77420.6613

23石溪二期35.18140.6888

24青岛融源1.40730.0276

25烟台山高20.10360.3936

26上海联新45.23320.8857

27重投战略32.16580.6298

28华虹虹芯20.10360.3936

29战新八期3.01550.0590

30重投芯测10.05180.1968

31重仁聚力3.01550.0590

32战新六期3.01550.0590

33鸿山众芯5.02590.0984

34共青城国谦15.07770.2952

35苏州聚合20.10360.3936

36中小企业发展基金30.15540.5904

37芜湖鼎润0.50260.0098

合计5107.3257100.00

(二)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1、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中代持事项的形成、演变及解除情况

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无锡赛新、无锡馥海为南通华达微代为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情形。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相关股权代持均已依法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1)代持形成及其演变情况

2-1-1-301标的成立初期,南通华达微认为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集成电路

经营、管理、业务经验,同时也看好集成电路市场前景,愿意投资支持中国集成电路发展。但鉴于南通华达微及其控股子公司通富微电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务,南通华达微认为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不利于其及通富微电拓展与标的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客户。2014年7月28日,南通华达微与其参股企业无锡中科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赛新签署《股份代持协议》,约定南通华达微作为实际出资者,委托无锡赛新代持标的公司股权并以无锡赛新名义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全部相关股东权利、义务均由南通华达微实际享有和承担,无锡赛新不享有和承担任何股东权利、义务。

2014年11月8日,标的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标的

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600.00万元增加到2200.00万元,同时引入新股东无锡赛新,认缴注册资本1500.40万元。2014年11月25日,标的公司本次增资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无锡赛新分别于2014年12月26日、2015年2月3日向标的公司各实缴出

资375万元,合计750万元。上述资金由南通华达微分别于2014年12月25日、

2015年2月3日各转账375万元至无锡赛新。

2016年1月5日,鉴于无锡赛新计划注销,上述参股企业拟变更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无锡馥海,南通华达微更换代持主体,三方签署了《三方协议书》,约定无锡赛新于《股份代持协议》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无锡馥海。

经标的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无锡赛新将其持有的68.20%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500.40万元,其中实缴出资750.00万元,认缴出资750.40万元)转让给无锡馥海。2016年1月25日,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本次转让系更换代持主体,无实际支付对价。

南通华达微于2016年3月10日转账750万元给无锡馥海,无锡馥海于2016年3月11日向标的公司实缴出资750万元。

(2)代持解除过程

2-1-1-3022017年6月7日,南通华达微成立全资子公司南通华泓。南通华达微认为

其及通富微电已和标的公司的同类客户保持稳定合作,解除标的公司代持情况不会影响其及通富微电与其他客户的交易稳定性,因此决定解除公司的股权代持情形,由其全资子公司南通华泓直接持有公司股权。

2017年9月8日,标的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无锡馥海将其持有的标

的公司61.36%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349.92万元)转让给南通华泓。

2017年9月8日,无锡馥海与南通华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持有的标

的公司61.36%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349.92万元)转让给南通华泓。

2017年9月26日,尚阳通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系

代持还原,无实际支付对价。

2018年7月10日,南通华达微、南通华泓、无锡馥海签署《三方协议书》,

明确无锡馥海已按照南通华达微要求将其代持的标的公司6.84%的股权转让给

子鼠技术,已将代持的标的公司61.36%股权转让给南通华泓。本协议签订后,无锡馥海对南通华达微及南通华泓均不存在任何债权和债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曾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已解除完毕,股权代持及其解除均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截至2017年9月,南通华达微与无锡赛新、无锡馥海均已终止股权代持关系。该等股权代持的形成及解除真实有效,解除代持系各方真实意思,各方就股权代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标的目前的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标的公司历史上非专利技术出资及货币补足情况

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情形,即2016年股东肖胜安以知识产权向公司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5月8日,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拟用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增加注册资本项目评估报告书》(中金浩评报字[2016]第0882号),经评估,非专利技术一种超级结器件及其制作方法以

2016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00万元。

2-1-1-3032016年5月10日,尚阳通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肖胜安以其持有

的非专利技术一种超级结器件及其制作方法作价100万元向尚阳通有限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2016年5月14日,肖胜安与尚阳通有限签署《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书》,

肖胜安将其持有的一种超级结器件及其制作方法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尚阳通有限。

2022年7月14日,基于谨慎性原则,尚阳通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

意并确认肖胜安以货币100万元对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补充投入。根据大华会计师分别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1]000762号《验资报告》、于

2022年7月13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467号《验资报告》验证,肖胜安已

足额以货币100万元对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做补充投入。

综上,标的公司已对前述历史上的出资瑕疵采取整改措施,相关瑕疵已得到弥补,标的公司及相关股东肖胜安未因出资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碍。

3、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如前所述,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代持事项已经解除,历史沿革中存在的非货币资产出资事项已由相关股东通过货币出资方式补足,补足后标的公司非货币出资事项已彻底规范整改完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股权转让及评估、改制情况

1、最近三年增资、股权转让情况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增资、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序时间事项原因作价依据及合理性号本次增资系引进外部高级管理人才而

2022年

1增资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实施的股权激励,按2元/每1元出资

3月额定价,差额部分计提股份支付

2022年股权转为扩大生产经营,需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2

10月让进行融资引入投资者值评估值为198100.00万元,折合41.93

2022年为扩大生产经营,需元/每1元出资额,考虑到当时标的公司

3增资

10月进行融资引入投资者所处行业投资环境及本轮投资者意向,

2-1-1-304经协商,本次增资按市场化作价为99.48

元/每1元出资额,具备合理性。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历次增资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二、历史沿革”的相关内容。

2、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1)与改制相关的评估事项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与改制相关的评估事项如下:

评估基准账面值评估值评估机构评估方法评估原因日(万元)(万元)北京中林资产2022年10整体改制为

资产基础法82087.4987010.54评估有限公司月31日股份公司

(2)与增资相关的评估事项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与增资相关的评估事项如下:

评估基准评估方账面值评估值评估机构评估原因日法(万元)(万元)上海正大资产2021年12非同比例增资涉及国

收益法26384.1198500.00评估有限公司月31日资评估备案

上海正大资产2022年7为扩大生产经营,需进收益法38570.36198100.00评估有限公司月31日行融资引入投资者

(3)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评估事项

标的公司本次交易的评估事项如下:

评估基准账面值评估值评估机构评估方法评估原因日(万元)(万元)北京中企华资

2024年12友阿股份拟

产评估有限责市场法95169.41175682.11月31日收购股权任公司

3、最近三年改制情况

2022年12月,尚阳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节

“二、历史沿革”之“(一)标的公司历史沿革”之“22、2022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内容。

2-1-1-305(四)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作为并购标的的情况

1、最近三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

2023年5月,标的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申请。2023年5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了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了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2、前次申报终止原因

前次申报终止原因主要系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标的公司受行业影响业绩

出现一定波动,科创板 IPO 申请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标的公司历次增资验资情况

标的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增资的验资情况如下:

序验资时验资报告文时间事项验资机构验证事项号间号

尚阳通有限设长江验字[2

2014年深圳长江会

1立,注册资本602018年018]第026

6月计师事务所

0.00万元3月、2号、深万轩

(普通合

021年验字[2021]

伙)、深圳万

2月、2第3006号、轩会计师事注1

尚阳通有限第一021年大华验字[22014年务所(普通合

2次增资,增资至211月、021]000762

11月伙)、大华会

200万元2022年号、大华验

计师事务所

7月字[2022]00(普通合伙)

0467号

尚阳通有限第二深圳长江会长江验字[2验证本期新增488.125

2018年2018年

3次增资,增资至2计师事务所018]第027万元出资额已足额缴

3月3月

688.125万元(普通合伙)号纳

尚阳通有限第三深圳皇嘉会深皇嘉所验验证本期新增287.567

2018年2018年

4次增资,增资至2计师事务所字[2018]17万元出资额已足额缴

8月8月

975.692万元(普通合伙)3号纳

尚阳通有限第四深圳皇嘉会深皇嘉所验验证本期新增405.024

2020年2020年

5次增资,增资至3计师事务所字[2020]07万元出资额已足额缴

6月6月

380.716万元(普通合伙)9号纳

2020年尚阳通有限第五2021年深圳万轩会深万轩验字验证本期新增49.595

6

10月次增资,增资至32月计师事务所[2021]第30万元出资额已足额缴

2-1-1-306430.311万元(普通合伙)06号纳

尚阳通有限第六验证本期新增274.425

2020年

7次增资,增资至3万元出资额已足额缴

12月

704.736万元纳

尚阳通有限第七验证本期新增222.284

2021年

8次增资,增资至3万元出资额已足额缴

1月

927.02万元纳

尚阳通有限第八验证本期新增250.661

2021年

9次增资,增资至4万元出资额已足额缴

8月大华会计师大华验字[2

177.681万元2021年纳事务所(普通021]000762尚阳通有限第九11月验证本期新增216.670

2021年合伙)号

10次增资,增资至47万元出资额已足额缴

10月

394.3517万元纳

尚阳通有限第十大华会计师大华验字[2

2022年2022年验证本期新增330万元11次增资,增资至4事务所(普通022]000467

4月7月出资额已足额缴纳

724.3517万元合伙)号

尚阳通有限第十

大华会计师大华验字[2验证本期新增382.974

2022年一次增资,增资2022年12事务所(普通022]000820万元出资额已足额缴

10月至5107.3257万11月

合伙)号纳元

大华会计师大华验字[22022年整体变更为股份2022年验证全部注册资本(股13事务所(普通022]000904

12月公司12月本)已全额缴足

合伙)号

注1:2018年3月,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长江验字[2018]第026号),确认截至2016年5月4日,尚阳通有限全体股东已缴纳全部注册资本,其中股东肖胜安以经评估的知识产权出资100万元,其他股东以货币出资2100万元,其中名义股东无锡馥海应实缴1500.4000万元,已实缴1500万元,因此尚有0.4万元出资尚未实缴。

2021年2月1日,深圳万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深万轩验字[2021]第3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南通华泓于2020年3月12日向尚阳通有限实缴出资0.4万元,确认截至2020年4月26日,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

2022年7月14日,基于谨慎性原则,尚阳通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并确认肖胜安原以经评估知识产权出资的部分,由肖胜安以货币资金对尚阳通有限注册资本补充投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结合肖胜安实际补充出资情况,分别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6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1年11月4日,肖胜安已以货币20万元对原知识产权出资部分进行了补充投入;于2022年

7月13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46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6月24日,肖胜安已以货币80

万元对原知识产权出资部分进行了补充投入。截至2022年6月24日,验资机构验证肖胜安已足额以货币

100万元对原知识产权出资部分完成了补充投入,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二、历史沿革”之“(二)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之“2、标的公司历史上非专利技术出资及货币补足情况”的相关内容。

2-1-1-307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量(万股)出资比例(%)

1子鼠咨询1149.556022.5080

2南通华泓952.016218.6402

3蒋容438.30918.5820

4创维产投357.65807.0028

5姜峰165.00003.2307

6南海成长250.71654.9090

7肖胜安208.18914.0763

8华虹投资216.67074.2424

9深圳鼎青176.39323.4537

10石溪产恒123.98702.4276

11战新五期123.98702.4276

12青鼠投资111.14202.1761

13洪炜111.14202.1761

14叶桑68.75001.3461

15南京同创(注)37.50900.7344

16马友杰6.87500.1346

17领汇基石131.46122.5740

18山东尚颀70.36271.3777

19嘉兴上汽50.25910.9841

20郑州同创25.12950.4920

21扬州同创54.27981.0628

22中车青岛33.77420.6613

23石溪二期35.18140.6888

24青岛融源1.40730.0276

25烟台山高20.10360.3936

26上海联新45.23320.8857

27重投战略32.16580.6298

28华虹虹芯20.10360.3936

2-1-1-30829战新八期3.01550.0590

30重投芯测10.05180.1968

31重仁聚力3.01550.0590

32战新六期3.01550.0590

33鸿山众芯5.02590.0984

34共青城国谦15.07770.2952

35苏州聚合20.10360.3936

36中小企业发展基金30.15540.5904

37芜湖鼎润0.50260.0098

合计5107.3257100.00

注:2023年7月,深圳同创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南京同创合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同。

标的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其它27名蒋容肖胜安姜峰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深圳鼎青股东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鼎阳通南通尚阳通香港尚阳通上海分公司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标的公司无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无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共计37名股东,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且任何单一股东所持表决权均未超过30%,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故标的公司无控股股东。

2、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蒋容。

蒋容直接持股8.58%,及担任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标的公司22.51%及2.18%的股权,并分别通过一致行动人肖胜安、姜峰间接控制标的

2-1-1-309公司4.08%、3.23%,合计控制标的公司40.57%股权。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容的简要情况如下:

蒋容女士,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安富利(中国)有限公司市场经理、资深市场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 BCD Semiconductor Co.Ltd 中国大陆区资深销售经理、销售总监、高级销售总监;2013 年 6 月至 2014年 5 月,任 DIODES INCORPORATED 中国大陆区高级销售总监;2014 年 6 月至2022年12月,任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历任执行董事、董事、董事长;2015年7月至2019年4月,任深圳市金信谷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5年7月至今,任子鼠技术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深圳尚

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容的一致行动人姜峰、肖胜安基本情况如下:

姜峰先生,1964年6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南京邮电学院工学学士、香港科技大学理学硕士。1989 年 6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 HKUDC RESERCH Co. Ltd 资深研发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奥美(香港)实业有限公司高级系统工程师;1997年 5月至 2006年 1月,任WINBONDELECTERNIC (H.K) LTD 区域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 BCDSemiconductor Co. Ltd 副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 DIODESINCORPORATED 中国大陆区销售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2023年1月,任深圳智通达微电子物联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2年7月,任南通智通达微电子物联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22年12月至今,任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执行总裁。

肖胜安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1997年4月至1997年7月,任上海华虹微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1997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上海华虹 NEC 电子有限

2-1-1-310公司工程师、主任、科长;2006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美国 Sipex 公司总监;

2008 年 4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上海华虹 NEC 电子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技术负责人;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任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总监;

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任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资深总监;2015年 5 月至 2022 年 12 月,历任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 CTO 和监事、董事;2022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CTO。

另根据蒋容与肖胜安、姜峰于2025年5月20日分别签订的附条件生效《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蒋容、肖胜安、姜峰同意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即均不再持有尚阳通的股份之日)起解除在尚阳通的一致行动关系。

(三)标的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

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

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公司章程》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五)本次拟购买资产为标的公司控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尚阳通100%股权,且可通过股东会及董事会控制尚阳通,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控股权。

四、下属企业构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下属共计3家子公司、1家分公司。其中中国境内子公司共计2家,分别为上海鼎阳通、南通尚阳通;中国境内分公司1家,为上海分公司;中国境外子公司共计1家,为香港尚阳通。根据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下属企业不构成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20.0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

2-1-1-311标的公司下属子公司情况如下:

(一)南通尚阳通名称南通尚阳通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MA1XDCMW4Y成立日期2018年10月3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南通市崇川区市北高新路259号30号楼1幢1-3层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蒋容

集成电路、芯片、模块、电子及通信产品研究、开发、设计、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经营范围

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尚阳通持股100%

(二)上海鼎阳通名称上海鼎阳通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D1X5B成立日期2016年6月1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666弄2号401-1室所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蒋容

半导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尚阳通持股100%

(三)香港尚阳通名称尚阳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1万港元

2-1-1-312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中国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17 号海港城环球金融中心南座 13A 楼

所06室董事蒋容主营业务分立器件的境外销售

股权结构尚阳通持股100%

(四)上海分公司名称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C4NUFM5B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1日

注册地/主要经营场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428 号 18H-1 室所负责人程卫红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经营范围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概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负债的主要构成分析”的相关内容。

2、固定资产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无自有房产。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承租用于研发、办公、生产及员工宿舍的房产情况如下:

2-1-1-313序租赁面积主要用

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坐落租赁期限号(㎡)途电子科技大学国家成都科杏投

大学科技园(成都2025.10.1-

1尚阳通资发展有限245.36办公

园)五期 B 区 13 栋 2 2026.9.30公司层203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深圳湾科技

湾创新中心一期2栋研发2024.10.25-

2尚阳通发展有限公1700.00

A 座 17 层 1701、 办公 2029.10.24司

1702、1703A、1704A

杭州古荡湾杭州市西湖区学院

2025.07.15-

3尚阳通股份经济合路58号华星创业大66.74办公

2026.07.14

作社厦6层603室南通市崇川区市北南通荣石车

南通尚高新路259号车创智2022.12.01-

4创汽车科技3132.38办公

阳通车城30#01号1、2、2027.11.30有限公司

3层

南通荣石车南通市崇川区市北

南通尚2024.01.01-

5创汽车科技高新路259号车创智1044.20研发

阳通2027.11.30

有限公司车城30#01号4层上海上海华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

2025.6.1-

6鼎阳置业有限绣东路2777弄2号1318.24办公

2030.5.31

通公司7层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第4-5项租赁房产尚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等有关规定,房屋租赁未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标的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使用租赁房屋。该等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租赁房产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第4、5项租赁房产已依法取得开发建设相关批准文件及证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在标的公司与出租方签署合同之前已被抵押。根据租赁房产所在地主管部门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说明,该租赁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是因为开发建设时土地证已被抵押给了银行,待后续相关方偿还相应贷款、取回土地证后,将按照主管部门的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预计最晚办理时间为

2026年12月。开发区管委会确保南通尚阳通生产经营不会因租赁房产未办理不

动产权证书、抵押事宜受到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因租赁物业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如标的公司或子公司因租赁物业存在的法律瑕疵导致无法继续租赁房产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以使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免于

2-1-1-314遭受损失。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上述房产预计将稳定、持续使用,该等瑕疵房产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重组的实施不会构成实质障碍。

3、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拥有任何土地使用权。

(2)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148项已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知识产权一览表。

(3)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29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知识产权一览表。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76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知识产权一览表。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负债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负债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负债的主要构成分析”的相关内容。

2、或有负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况。

2-1-1-315(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南通尚阳通与深圳市和瑞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和瑞森”)共有

布图设计登记号为“BS.195636007”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根据标的公司与深圳和瑞森于2019年6月12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标的公司与深圳和瑞森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共有创作人,共同享有其专有权,标的公司有权作为双方代表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登记,深圳和瑞森权利主张仅限于标的公司作为双方代表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登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深圳和瑞森之间未就共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除上述情形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许可或被许可使用资产的情况,不存在特许经营权等共享资源要素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曾因“申报报关单与实际部分货物品名、商品编码不符”,被皇岗海关向标的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货值10%(1.52万元)罚款。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标的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属于“一般情形”。

标的公司上述海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即诉讼标的人民币100万以上或公司当期净资产5%以上)诉讼、仲裁案件;

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其他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香港李伟斌律师行已就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香港尚阳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该境外法律意见书,截至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尚阳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香港尚阳通的业务运营符合

2-1-1-316香港法律的规定。

七、尚阳通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尚阳通主营业务为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尚阳通主营业务产品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电子核心产业”之“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中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大类下

的“C3972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尚阳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该部门主要职责为: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拟定技术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与行业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是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政府产业政策、开展产业及市场研究及向会员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咨询服

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单位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构成了半导体行业的管理体系。

各企业在主管部门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自律规范的约束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主承担市场风险。

3、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半导体功率器件制造产业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国家持续大力支持产业发展,近年来国家颁布的支持、鼓励产业发展的重要行业政策如下:

2-1-1-317序

政策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主要内容号

中央网信围绕集成电路关键领域,加大先进计算《信息化标准办、市场监芯片、新型存储芯片关键技术标准攻建设行动计划2024年5

1管总局、工关,推进人工智能芯片、车用芯片、消

(2024-2027月业和信息化费电子用芯片等应用标准研制,促进产年)》部业链协同发展《关于做好

2024年享受国家发改旨在降低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的运

税收优惠政策委、工信营成本,促进其健康发展。延续2023的集成电路企部、财政2024年3年清单制定程序,明确企业需重新申报

2

业或项目、软部、海关总月以享受税收优惠,涵盖集成电路生产、件企业清单制署、税务总设计、材料等企业类型,强化地方部门定工作有关要局联合监管,防止虚假申报求的通知》明确将“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

电路、存储器生产,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含掩模版、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

物集成电路生产,和球栅阵列封装

(BGA)、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芯片规模封装(CSP)、多《产业结构调芯片封装(MCM)、栅格阵列封装整指导名录2023年12

3 国家发改委 (LGA)、系统级封装(SIP)、倒装

(2024年月

封装(FC)、晶圆级封装(WLP)、本)》

传感器封装(MEMS)、2.5D、3D 等一种或多种技术集成的先进封装与测试,集成电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等电子产品用材料列为鼓励类发展的项目将“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器

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等纳入鼓励级

加快建设储能控制芯片重大制造项目,《广东省人民大力发展新型储能用高性能、低损耗、政府办公厅关高可靠的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功率器件于印发广东省

广东省人民2023年3及模块,推动碳化硅、氮化镓等宽禁带

4推动新型储能

政府月半导体功率器件产业化推广及应用。发产业高质量发

展小型化、低功耗、集成化、高灵敏度展指导意见的

的敏感元件,实现集成多维度信息采集通知》能力的高端传感器研发产业化2-1-1-318《关于做好

2022年享受

税收优惠政策为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国家发改

的集成电路企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

委、工信

业或项目、软工作,将有关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部、财政2022年3

5件企业清单制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进行规范。重点

部、海关总月定工作有关要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包括高性能处理器和署和税务总求的通知》 FPGA 芯片、智能传感器、工业、通局

(发改高技讯、汽车和安全芯片等〔2022〕390

号)

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瞄准传感器、国务院关于印

量子信息、网络通信、集成电路、关键发《“十四五”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新数字经济发展2021年12

6国务院材料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发挥我国社规划的通知》月

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

国发〔2021〕

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

29号

研发能力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或技术创

工信部、科《关于加快培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加大基础技部、财政

育发展制造业2021年7零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

7部、商务

优质企业的指月基础材料、基础工艺、高端仪器设备、

部、国资导意见》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

委、证监会

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

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

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中华人民共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和国国民经济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

和社会发展第目。其中集成电路行业包括:集成电路全国人民代2021年3

8十四个五年规设计工具、重点装备和高纯靶材等关键

表大会月

划和2035年材料研发,集成电路先进工艺和绝缘栅远景目标纲 双极晶体管(IGBT)等。集中优势资要》源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在集成电路领域要推进碳化硅、氮化镓等宽禁带半导体发展

实施重点产品高端提升行动、重点发展《基础电子元耐高温、耐高压、低损耗、高可靠半导器件产业发展

2021年1体分立器件及模块等电路类元器件;实

9行动计划工信部

月施重点市场应用推广行动,推动功率器(2021-2023件等高可靠电子元器件在高端装备制造年)》市场的应用《关于促进集财政部、税2020年12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

10成电路产业和

务总局、发月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软件产业高质

2-1-1-319量发展企业所改委、工信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

得税政策的公部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告》《关于扩大战在“聚焦重点产业投资领域”中提出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投资培育壮大2020年9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

11发改委

新增长点增长月件、新型显示器件、关键软件等核心技

极的指导意术攻关,大力推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见》建设,积极扩大合理有效投资”

(二)主要产品的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

半导体功率器件是以电能转换为核心的半导体器件,通过对电流与电压进行调控实现电能在系统中的形式转换与传输分配,将调整后的电能输送到对应的用电终端,为系统运行提供基础保障。

尚阳通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聚焦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形成了覆盖车规级、工业级和消费级等应用领域的多类型产品线。其中,高压产品线包括超级结MOSFET、IGBT、SiC功率器件;中低压产品线主要包括SGT MOSFET;模组产品线包括高压功率模块

和中低压功率模块。尚阳通凭借业内领先的半导体工艺及器件设计能力、优异的产品性能、完善的解决方案和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在供应链安全愈发重要的市场环境下,为细分领域客户提供了核心半导体功率器件的国产替代方案。尚阳通产品示意图及典型应用场景如下:

覆盖参数范产品线产品类别产品示意图产品典型应用领域围

车规级:车载充电机、车身电子以及电驱动等

超级结 300V-900V

MOSFET 2A-120A高压产

工业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光伏品线储能(如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器)、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和通

600V-1700VIGBT 信电源、工控自动化领域(如变频

15A-1000A 器、电机控制器)等。

2-1-1-320SBD:

650V-1200V

SiC功率 6A-40A

器件 MOSFET:

650V-1200V

20-80mΩ

消费级:直流无刷电机、适配器、

中低压 SGT 25V~200V

产品线 MOSFET 5A-400A PD快充、LED大功率照明、TV电源等

100V-1200V

模组产品线

20A-1000A

报告期内,尚阳通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用途未发生变化。

1、高压产品线

(1)超级结 MOSFET

超级结 MOSFET 在传统的 MOSFET 中加入 PN 型柱,通过 P 型柱和 N 型柱漂移横向耗尽,在不降低器件击穿电压的情况下,大幅提升漂移区的掺杂浓度,打破硅器件的一维理论极限,从而实现更低导通电阻。该技术对于 P 型柱的制作,特别是对 P 型柱和 N 型柱漂移区的电荷平衡有严格的要求,对功率器件设计和制造工艺要求较高。

在半导体功率器件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功率损耗是衡量器件性能的重要指标,通常可以通过缩小原胞尺寸(Pitch)实现功率损耗降低。尚阳通在超级结MOSFET的工艺实现和产品设计上深耕多年。在8英寸工艺平台上,尚阳通于2016年实现第二代(11微米Pitch)超级结MOSFET产品量产,于2018年实现第三代(9微米Pitch)超级结MOSFET产品量产,于2022年实现第四代(7微米Pitch)超级结MOSFET产品量产。在12英寸工艺平台上,作为国内最早在12英寸平台量产超级结MOSFET产品的公司之一,尚阳通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率先完成了11微米和9微米Pitch产品的量产,并在2024年率先实现了7微米Pitch的产品量产。

尚阳通在 8 英寸和 12 英寸工艺平台上,运用 7 微米 Pitch 结构研制的击穿电压高于 600V,采用 TO-247 封装的,导通电阻达 14.3 毫欧的超级结 MOSFET产品,相关性能指标国际先进,并已实现大批量出货。尚阳通在 7 微米 pitch 结构上,形成了能进一步改善性能参数的新工艺,在8英寸工艺平台上实现了批量

2-1-1-321供货,并在12英寸工艺平台上完成工艺开发。同时,尚阳通在12英寸生产线上

开发的新的少子寿命控制技术,已经应用于第三代和第四代的系列产品上,该技术显著改善产品的体二极管反向恢复特性和高温特性,将进一步提升产品适应性和可靠性,推动标的公司超级结 MOSFET 产品的应用领域拓展和市场份额提升。

目前国外最先进的技术采用了 5.4 微米 pitch 结构,尚阳通正在布局第五代超级结 MOSFET 的产品,预计可实现 5 微米 Pitch。

尚阳通超级结 MOSFET 产品电压覆盖 300V-900V、电流覆盖 2A-120A,具有低导通电阻、低开关损耗、高开关速度、高可靠性和良好易用性等特点和优势,满足客户不同电源系统对于高可靠、低功耗、小型化的应用需求,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汽车电子、数据中心、服务器和通信电源、LED 大功率照明、TV

电源等产品,形成了覆盖车规级、工业级和消费级应用的相对完备的产品系列和型号。超级结 MOSFET 系列和介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系列产品特点覆盖参数段主要应用产品

电压 300-900V

N 系列 通用型产品,适用范围宽 可用于各种电源场合电流 2-100A

增加 MOSFET 电容,降低开关速度,优化 EMI 性能, 电压 600-700VE/M 系列 TV 电源、适配器等

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开关 电流 4-20A速度和过冲折衷

降低 Cgd,开关速度快,在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OBC、电压 600-650V

F 系列 高频应用中仍具有较高效 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和通

电流 20-120A率信电源等

采用了寿命控制技术,降低适合半桥或全桥电路,利用MOSFET 寄生体二极管反 体二极管导通实现全桥

电压 600-650V

B 系列 向恢复过程中存贮电荷和 ZVS 拓扑,降低开关损耗。

电流 7-110A

最大反向恢复电流,提高了适合光伏储能、工控自动化产品应用的鲁棒性领域等

在 F 系列和 B 系列基础上, 电压 600-650V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OBC、FB 系列

优化开关速度和寄生体二 电流 20-120A 光伏储能、数据中心、服务

2-1-1-322产品系列产品特点覆盖参数段主要应用产品

极管性能,提高了产品应用器电源和通信电源、工控自的鲁棒性同时提高效率动化领域等

在 F 和 B 系列基础上,优电压 600-650V OBC,车身电子以及电驱动车规系列化开关波形,提高器件可电流 20-67A 等靠性

(2)IGBT

作为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器件,IGBT 结合了 MOS 管和双极型器件的优势,具有易驱动、高耐压、低饱和压降、开关频率高等特点。尚阳通 IGBT 产品采用沟槽栅和场截止技术,性能上具有导通损耗低、开关速度快、关断情况下具有更小电流拖尾等优势。

尚阳通2017年开始布局IGBT产品,并于2019年应用公司第一代IGBT技术量产11微米Pitch产品,具有高短路能力,适用于大电流功率模块;作为国内率先实现量产2.4微米Pitch的IGBT芯片设计公司之一,尚阳通于2020年应用第二代IGBT技术完成2.4微米Pitch产品量产后,基于公司第三代IGBT技术,着重布局业内目前最先进的1.6微米Pitch产品,产品可靠性验证均已通过,动静态特性优于第二代产品,预计将在2025年间开始批量生产。同时,更新一代的1.2微米Pitch产品的设计和验证基本完成,正在着力于批量验证,同平台自对准接触孔工艺的IGBT产品已完成设计和流片,首轮流片电学性能正常。

尚阳通 IGBT 产品具有更高的电流密度,通过调节 IGBT 在导通状态下载流

2-1-1-323子的分布,在 650V 电压平台、TO-247-Plus 新型封装形式上实现 160A 电流,使

之适用于 60KHz 以上开关频率的高频应用。尚阳通 IGBT 产品已形成击穿电压

600V-1700V,电流 15A-200A,具有不同特性的多个系列产品,如下表所示:

产品系列产品特点覆盖参数段主要应用产品

高效系列产品,平衡 IGBT 开关速

600V-1700V 光伏逆变器,储能逆变

FSU 度和导通压降 Vcesat,适合在

15A-160A 器,通用型电源产品

30KHz 左右使用

具有短路能力产品,通过优化产品FSS 1200V 60A 变频器,电机控制器结构,使产品具有优异短路能力低导通压降产品,平衡开关损耗的

600V-1200V

FSL 同时导通压降降低,适合低频 变频器,固态继电器

40A-200A

10KHz 频率以下应用

高频产品,降低产品开关损耗,适 1200V 双向逆变器,开关电源FSG

合在 60KHz 以上使用 40A-100A 等高频应用场合

利用了电荷平衡的原理,加速了少双向逆变器,车载充数载流子的抽取,大幅降低产品开 650V-1200VFSX 电、开关电源等高频应关损耗,特别是关断损耗,适合在 40A-75A用场合

100KHz 以上使用

(3)SiC 功率器件

SiC 材料跟硅材料相比具有高禁带宽度、高临界击穿电场强度、高电子饱和

速度等优势,基于此材料开发出来的器件具有更低的优值因子,更高的工作频率和工作结温。

尚阳通于 2020 年开始布局 SiC 相关产品,陆续推出电压覆盖 650V~1200V、电流覆盖 6A~40A 的 SiC SBD 产品,并实现批量出货。同时,尚阳通于 2021 年开始研发平面栅 SiC MOSFET 产品。

近年来,SiC 工艺的迭代加快和 SiC 衬底材料成本的快速下降,SiC 市场波动幅度较大,尚阳通持续追踪前沿技术路线并把握市场形势。2024年第四季度,尚阳通加大 SiC 产品研发投入,采用 6 寸的 3.8 微米 pitch 的当前行业最新工艺开发了覆盖参数段为 650V-1200V 及 20mΩ~80mΩ 的产品,并完成了可靠性评测,预计 2025 年下半年将推出系列 6 寸工艺的 SiC 量产产品。同时,标的公司基于 8 寸平面 SiC 工艺开发的新产品,已进入工程样品的可靠性评估阶段,有望成为国内第一批实现量产 8 寸 SiC 产品的公司。尚阳通正逐步布局基于“6+8”寸工艺的一系列 SiC 单管产品和模块产品,预计伴随下游市场需求的逐渐增长及

2-1-1-324工艺成熟度的提高,尚阳通有望通过高性价比和竞争力的 SiC 产品打开业绩增长空间。

尚阳通 SiC 功率器件产品主要包括 SiC MOSFET 及 SBD,已形成 650V-1200V电压规格的产品。尚阳通将加速开发第二代,更小原胞尺寸的SiC MOSFET,

特别是 1200V 15mΩ 以下的器件。

产品系列产品特点覆盖参数段主要应用产品

开关电源,光伏逆变高温漏电低,反向恢复速度快,存 650V 6A-30ASiC SBD 器,储能变流器,车贮电荷少,以及浪涌能力强 1200V 10A-40A载充电器等

开关电源,光伏逆变SiC 具有较低的栅电荷 Qg,开关频率 650V 20-60mΩ器,储能变流器,车MOSFET 高,导通电阻随温度的变化低 1200V 20-80mΩ载充电器等

2、中低压产品线

SGT MOSFET 在传统的沟槽 MOSFET 基础上,通过在漂移区增加源极场板,降低了栅漏耦合电容,使得器件开关速度更快、开关损耗更低。同时屏蔽栅可以对漂移区的杂质进行横向耗尽,大幅增加漂移区的掺杂浓度,使得器件的导通电阻得以降低,导通损耗更低。屏蔽栅器件在版图设计和制造工艺上更为复杂,对标的公司的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中低压领域,尚阳通于2017-2019年成功开发和量产了第一代100V和150V屏蔽栅MOSFET(左右结构);2018年启动多个新平台开发,于2019年至2022年陆续实现了第二代30V-200V屏蔽栅MOSFET产品的量产。2023年至2025年,尚阳通进行第3代25V~150V短沟工艺平台开发和量产,以30V为例,第三代平台Rsp提升20%,FOM提升30%,实现优异开关速度和低损耗的特性;同时,尚阳通研发的120V/250V SGT电压平台产品接近定型,将进一步丰富客户应用场景。

尚阳通SGT MOSFET工作电压覆盖25V至200V,具有低导通电阻、低栅电荷、良好优值因子、大电流高功率密度,工作温度高达175度的特点和优势。其主要产品系列如下:

产品系列产品特点覆盖参数段主要应用产品

光伏储能、工控自动化、直流

增强雪崩能力,扩展安全工作区,FOMBalance 25V~200V 无刷电机、数据中心、服务器

降低导通电阻,更适合低频及线系列 6A~400A 电源和 LED 大功率照明消费性开关类应用电子

2-1-1-325优化开关特性,降低开关损耗和数据中心、服务器和通信电

LowFOM 驱动损耗;具有低优值因子、低 25V~200V 源、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源、

系列 栅电荷、高工作结温等特点,更 5A~280A 光伏微逆、PD 快充等消费电适合开关电源应用子领域

特殊设计增强 ESD 防护能力,具ESD 加强型 有较高 ESD 等级,同时兼具较低 60VPD 快充等消费电子领域

系列 的开关损耗,适合中小功率电源 30~50A应用

降低体二极管导通压降,优化体Integrated 二极管的反向恢复特性,优化软 40V 数据中心、服务器和通信电SBD 系列 度因子,可降低损耗及开关过充, 100A~186A 源、工控自动化领域更适合中大功率电源应用

3、模组产品线

(1)高压功率模块

尚阳通高压功率模块已形成击穿电压 600V-1200V,电流 20A-1000A,具有不同特性的多个系列产品,如下表所示:

产品系列产品特点覆盖参数主要应用产品

顶部散热,全表贴半桥拓扑,覆盖IGBT、车规塑封

超级结MOSFET、IGBT和SiC MOSFET等 电压650V-1200V 可用于车载OBC,SOP、SOJ系

三种系列,充分满足车载充电机等应用场 电流20A-100A 电驱等应用场景列景系统化解决方案可用于小功率光伏

小功率塑封逆变器、算力电源,顶部散热,全表贴方案,内绝缘,提高工艺 电压600-1200VSOP、SOJ系 工业电源,户外小安装效率,降低系统安装失效率 电流20-100A列功率储能等应用场景中功率塑封可用于中功率光伏

顶部散热,全表贴方案,内绝缘,提高工艺 电压600-1200VSOP、SOJ系 逆变器、储能等应

安装效率,降低系统安装失效率 电流100-300A列用场景

通用驱动器、牵引、

应用先进IGBT技术形成的功率模块产品

标准IGBT功 电压600-1200V 伺服装置、光伏逆系列,拥有不同的电路结构、芯片配置和电率模块 电流30-1000A 变器或风电应用等

流电压等级,适用性较强场景

(2)中压功率模块产品系列产品特点覆盖参数主要应用产品

塑封SOP等系 顶部散热,SGT系列,充分满足电驱、电摩 电压100V-200V 可用于电驱,电摩列 和大电流BMS等应用场景系统化解决方案 电流50A-100A 等应用场景

2-1-1-326(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报告期内,尚阳通专门从事半导体功率器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核心技术主要应用在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和设计环节,不直接从事产品生产,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均通过委外方式实现。通过核心技术应用,尚阳通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产品在导通电阻、优值指标、可靠和稳定性、产品易用性等关键方面具有优势。

功率器件产品生产工序的示意图如下:

(四)主要经营模式

1、经营模式

尚阳通自成立以来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聚焦半导体功率器件产品研发、设计和销售,以客户和产品应用为中心,与国内优质的晶圆代工厂和封测服务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将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服务以委外方式进行,从而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提升研发和设计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并根据市场需求快速调整产品设计和生产计划,具有较高的市场灵活性。

尚阳通专注于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和设计环节,拥有独有的工艺技术研发体系,不完全依赖晶圆代工厂商的一般标准工艺。尚阳通通过设计工艺制程和工艺方案,设定技术指标,并与晶圆代工厂研讨可行性,利用晶圆代工厂的工艺开发

2-1-1-327能力,运用于尚阳通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制造,并构筑起相应技术门槛和工艺技

术代际差异,有效增强了长期竞争力。

2、研发模式

尚阳通制定了严格的研发和评估管理体系,遵循 APQP 五阶段流程管理新品开发,从设计源头预防缺陷,同步建立了 AECQ101 考评体系,相关制度包括《新产品设计和开发程序》《生产计划控制及管理程序》《质量手册》等,以保证设计研发产出符合公司要求,进而提升研发产出效率和成功率。

尚阳通产品研发流程图如下所示:

(1)立项阶段:产品定义和项目启动

基于客户需求或市场调研信息等,分析得出相应产品开发需求进行产品定义,完成可行性研究,包括技术可行性、技术路线、主要制造工艺、产品特性指标、芯片尺寸、封装可行性、测试和系统认证方案、量产目标。

(2)研发设计阶段:产品设计

2-1-1-328新产品研发设计需经历系统验证方案、结构设计、工艺设计和开发、仿真和

版图设计和封测设计等环节。

完善设计方案后需进行流片评估、工程流片、晶圆中测、工程批封测、工程

验证、分析和可靠性测试等环节。

(3)定型阶段

经过初步测试后,可进入小批量验证阶段,并进行一致性和良率的统计。经过小批量认证的产品即可开始进行量产准备,量产文件准备包括《新产品完全发布审查清单》《新产品记录本》和最终《产品手册》等。经过定型评审的产品,方可对外发布。

3、采购和生产模式

尚阳通采用半导体专业化垂直分工模式下的 Fabless 模式,专注于半导体功率器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将产品的生产进行委外加工,同时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加强质量管控。晶圆代工厂依据尚阳通的设计方案完成晶圆制造,并由封装测试厂完成晶圆中测、封装和成品测试等工序。

(1)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

尚阳通基于供应商制造能力、工艺技术成熟和领先度、技术迭代能力、研发

投入、客户服务资源和产能空间等方面的考虑,选择可以相互协同、共同发展的晶圆代工企业和封测厂商进行合作。

尚阳通构建了委外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质量手册》《供应商选择、认证及管理程序》《供应商评分规范》和《供应商审核管理程序》等规定,明确了对供应商的选择、开发、认证和管理,产品质量及绿色环保,产品标识和可追溯等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采购和生产流程

针对工程订单,产品研发中心根据新品开发计划开发出产品后,提出工程订单需求、建立下单料号,生产运营部根据需求提出采购订单,财务部进行预算确认,按流程审批后释放订单。

2-1-1-329针对量产订单,基于销售计划、在手订单、生产中产品数量、成品库存情况

以及产品生产周期等,生产运营部根据晶圆和封测供应商的报价和交货时间,在系统下达下单申请,按流程确认产品、价格、数量等无误后审批订单,并释放订单。

4、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

基于国内产业地理位置的分布,半导体行业特性,尚阳通采用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进行销售。在经销模式下,尚阳通与经销商之间进行买断式的销售;在直销模式下,尚阳通将产品直接销售至终端客户。

尚阳通产品应用范围广,终端客户区域分散,经销商基于客户资源优势与行业服务经验,帮助尚阳通扩大市场覆盖面,提升产品知名度,弥补尚阳通在开拓市场上的资源不足。在该模式下尚阳通可投入更多精力于产品的设计开发、应用、客户需求研究和生产计划制定等环节,保持和提升在产品环节的核心竞争力。

尚阳通与部分客户采用直销模式,有利于缩短销售环节,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及时掌握市场和技术动态。

(2)销售流程

尚阳通建立了《销售管理制度》,对直销和经销客户开发、评估、日常管理、考核等建立了全方位管理机制。具体流程如下:

接受订单:经销商或直销客户向尚阳通销售部发送采购需求,销售部报价和议价,经销商或直销客户发出订单给尚阳通,订单内容包括产品型号、订购数量、单价、金额、交付期限和交货地点等信息。

发货:根据订单条款,经销商或直销客户自行提货或尚阳通安排物流运送至订单指定地点。

开具发票: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尚阳通与经销商或直销客户进行对账,开具销售发票并发送给订单方。

收款:对于款到发货的订单方,发货前会预付货款。对于授信订单方,尚阳

2-1-1-330通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在发货后由销售部根据订单条款跟踪回款情况,以保证按期收款。

(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尚阳通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线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品线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高压产品线25847.8477.67%47752.6678.90%56698.9984.20%

中低压产品线5177.4915.56%11365.9718.78%10535.3215.65%

模组产品线2253.386.77%1405.962.32%104.040.15%

合计33278.71100.00%60524.60100.00%67338.34100.00%

2、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尚阳通主要半导体功率器件成品平均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颗

产品线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高压产品线7.327.219.24

中低压产品线0.840.831.10

2023年至2024年,高压产品线、中低压产品线的销售单价呈现下降趋势,

主要是由于功率半导体海外龙头厂商加大中国市场竞争力度、国内产能的进一步

释放以及下游需求的调整引致供求关系变化导致。2025年1-6月,高压与中低压产品线的平均销售单价企稳并实现小幅回升,主要得益于尚阳通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以及行业整体价格环境逐步回暖。

3、主要客户情况

2025年1-6月标的公司前五名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客户名称客户分类销售金额销售金额占比

2-1-1-331威健经销8734.3526.22%

英能达经销4389.1613.18%

客户A及其子公司 直销 3450.11 10.36%

上海肖克利经销3124.139.38%

三恩利经销2202.656.61%

小计21900.4065.75%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的销售额已合并计算,下同。

2024年标的公司前五名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

客户名称客户分类销售金额销售金额占比

威健经销14574.3924.06%

英能达经销10344.8017.08%

上海肖克利经销5929.579.79%

客户A及其子公司 直销 5136.29 8.48%

新晔电子经销3525.025.82%

小计39510.0665.23%

2023年标的公司前五名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

客户名称客户分类销售金额销售金额占比

威健经销16835.6025.00%

英能达经销13806.2320.50%

客户A及其子公司 直销 9283.78 13.79%

上海肖克利经销5698.158.46%

三恩利经销3458.915.14%

小计49082.6772.8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同期营业收入总额

50%的情况。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

股5%以上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持有权益。

2-1-1-332(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采购情况

尚阳通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专注于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将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委托加工服务环节委外进行。报告期内,尚阳通主要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度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晶圆22188.0077.10%33489.1874.45%49972.8282.84%原快恢复

材692.212.41%987.112.19%1535.742.55%二极管料

其他112.570.39%1.510.00%0.160.00%

委托加工服务5786.2420.11%10502.2023.35%8815.2514.61%

100.00

合计28779.02100.00%44980.00100.00%60323.97

%

晶圆是半导体功率器件生产过程中最为核心的原材料,尚阳通进行晶圆采购时,由尚阳通提供功率器件设计,晶圆制造厂商根据尚阳通的设计资料、工艺器件要求及产品参数等采购硅片等原材料,并生产出制造特定规格、参数的半导体晶圆,并最终向尚阳通供货。报告期内,尚阳通存在委托加工的情形,委托加工服务主要包括封装测试服务和部分电子辐照服务。

报告期各期,晶圆和快恢复二极管采购单价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晶圆采购单价(元/片)3625.183464.294964.52

快恢复二极管(元/片)533.04570.29744.42

注:晶圆采购单价为包含电子辐照费用的采购价。

封装测试服务采购包括晶圆中测、封装和成品测试等工序。报告期各期,尚阳通的封装测试平均采购单价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2023年封装测试服务(元/颗)0.540.460.47

2-1-1-3332025年1-6月,尚阳通封装测试平均采购单价较2024年有所上升,主要系

模组产品采购占比提高所致。该类产品集成度高、结构复杂,封装测试工艺难度较大,相应成本高于普通产品。

报告期内,尚阳通专注于半导体功率器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不涉及自有生产线和厂房,不存在生产用能采购情形。

2、主要供应商情况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尚阳通前五名供应商如下:

单位:万元采购主要序采购

年份供应商名称产品/占比号金额服务

晶圆、晶圆加

1华虹宏力22275.1477.40%

工服务等

2通富微电和华达微封装测试3057.3710.62%

华润润安科技(重庆)有限公

3封装测试947.373.29%

2025年1-6快恢复二极

月4中电国基集团管、封装测863.543.00%

试、晶圆

5深圳市盛元半导体有限公司封装测试734.082.55%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合计27877.4996.87%

采购总额28779.02100.00%

晶圆、晶圆加工

1华虹宏力33111.0373.61%

服务等

2通富微电和华达微封装测试7665.5817.04%

快恢复二极管、

3中电国基集团1681.343.74%

封装测试、晶圆

2024年4深圳市盛元半导体有限公司封装测试598.441.33%

华润润安科技(重庆)有限公

5封装测试483.461.07%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合计43539.8496.80%

采购总额44980.00100.00%

晶圆、晶圆加工

20231华虹宏力50356.5283.48%服务等

2华达微和通富微电封装测试6749.0011.19%

2-1-1-334采购主要

序采购

年份供应商名称产品/占比号金额服务

快恢复二极管、

3中电国基集团封装测试、晶圆1756.942.91%

4深圳市盛元半导体有限公司封装测试410.320.68%

5 供应商R 晶圆、封装测试 331.24 0.55%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合计59604.0198.81%

采购总额60323.97100.00%

注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的采购额已合并计算。

尚阳通报告期内前五名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分别

为 98.81%、96.80%及 96.78%,集中度较高,主要由 Fabless 运营模式所决定。尚阳通基于供应商制造能力、工艺技术成熟度和领先性、技术迭代能力、研发投入、

客户服务资源、产能空间以及与尚阳通优势互补等多方面考量,选择可以相互协同发展的少数晶圆代工企业和封测厂商进行合作,符合行业特性。

(七)境外经营情况

尚阳通通过境外子公司香港尚阳通在中国境外开展经营活动,尚阳通的境外经营主体主要在中国香港,负责分立器件的境外销售。报告期内,香港尚阳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节约能效情况

尚阳通主要从事半导体功率器件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产品的生产和封装测试均外包给专门的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厂商,尚阳通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涉及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的情况。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尚阳通构建了委外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质量手册》、《供应商选择、认证及管理程序》、《供应商评分规范》和《供应商审核管理程序》等规定,明确了对供应商的选择、开发、认证和管理,产品质量及绿色环保,产品标识和可追溯等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尚阳通建设了1500平米的实验室,配备了上百台可靠性测试与电性能测试

2-1-1-335专业设备,满足新品可靠性验证与量产 ORT 的全程监控。实验室获得了 CNAS

和“TUV 莱茵目击实验室”双重认证。尚阳通产品可靠性实验室功能完备,全覆盖 AEC-Q101 可靠性测试项目和 AQG324 等国际车规标准验证,尚阳通持续改善产品性能参数,确保产品设计性能指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报告期内,尚阳通未发生过重大质量纠纷的情况。

(十)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尚阳通自成立起高度重视研发和自身技术积累,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2-1-1-336技术来

序号产品线主要核心技术名称应用产品技术特征专利情况技术所处阶段源

在原胞设计、终端设计和工艺集成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开41项授权发明专发了双层和多层外延结构,改善了电荷平衡,降低了导通电利、42项授权集成阻,提高击穿电压;提出了叠加PN柱的独特设计,减少了光刻 电路布图设计超级结 MOSFET 自主研

1 层数;提出了新的器件结构、改善了器件应用的EMI性能;通

的设计和制作技术发

过对输入电容和米勒电容的调节,降低了开关能耗、改善了开关软度;开发了新的少子寿命控制技术,改善了器件体二极管批量生产:已实超级结的反向恢复特性和高温特性。

现8英寸和12英

MOSFET 针对高可靠性、一致性和零缺陷车规要求,在原胞设计和晶圆 13 项授权发明专寸产线同时量产

制造方面创新运用了击穿电压提升技术、器件耐冲击能力提升利、5项授权集成车规级功率技术和工艺窗口增大的版图设计方案;在终端设计方面创新应电路布图设计自主研

2 高压产 MOSFET 的设计和 用导电材料终端覆盖技术、多层钝化层结构技术和扩大终端尺

品线制作技术寸的版图技术。通过器件结构和掺杂浓度的优化,调节发生碰撞电离时产生的电子、空穴对的位置和抽取的路径,实现更高的雪崩能力。

创新提出输入电容/输出电容/反向传输电容调节技术,高一致3项已授权专利、性沟槽栅FSIGBT的原胞设计和制作技术,降低了器件的导通和 15 项集成电路布IGBT 器件的设计 自主研

3开关损耗,改善开关软度、提升了产品一致性。开发了提高产图设计

和制作技术发批量生产:已实

品可靠性的技术,开发了超高速IGBT的设计和生产技术,扩大IGBT 现8英寸和12英了产品的应用范围。

寸产线同时量产

低应力功率器件制在器件原胞设计、终端的设计和自对准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多个2项已授权专利、自主研

4作工艺和器件设计创新,调整工艺步骤和降低热过程,减小应力。1项集成电路布图

发技术设计

运用了源极多晶硅和栅极多晶硅通用接触孔设计和制造技术、14项已授权发明批量生产:已实

中低压 屏蔽栅 MOSFET SGTMOSF 自主研

5米勒电容/输入电容调整设计技术和屏蔽栅器件的原胞结构和专利、3项集成电现8英寸和12英

产品线 的设计和制作技术 ET 发

制造方法等专利技术简化了制造工艺,减少制造成本,提升了路布图设计寸产线同时量产

2-1-1-337技术来

序号产品线主要核心技术名称应用产品技术特征专利情况技术所处阶段源产品易用性。开发了多层金属技术,改善器件的开关特性并为产品设计提供了便利。

2-1-1-338(十一)研发投入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属于技术驱动型企业,需投入大量研发费用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不断升级迭代,为保证产品的竞争力,标的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逐年增加。标的公司维持较大的研发投入符合自身业务特征。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123.52万元、7149.54万元和3371.82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0.58%、11.80%和10.12%,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6513.09万元、6696.11万元和2916.48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9.67%、11.05%和8.76%。

(十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肖胜安、曾大杰、罗才卿、刘新峰和王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

姓名岗位名称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物理系光学专

肖胜安 CTO 博士研究生 复旦大学业中国科学院苏高级研发总州纳米技术与微电子学与固

曾大杰监、首席科学博士研究生纳米仿生研究体电子学家所中国科学院上罗才卿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材料科学海冶金所产品中心总经南京航空航天电力电子与电刘新峰硕士研究生理大学力传动

第一事业部总电力电子与电王彬硕士研究生燕山大学经理力传动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现有团队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深厚的技术积累,标的公司已形成新老结合、层次全面的研发人员架构。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在职研发人员共计66人,占标的公司总人数的比重为51.56%。

(十三)主要经营资质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1、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报告期末,尚阳通及其境内子公司已取得的与开展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资质(包括行政许可、登记备案、认证)情况如下:

2-1-1-339(1)进出口相关业务资质

序号公司名称海关注册编码检验检疫备案所属海关

1 尚阳通 4403160HHE 4700649889 福中海关

2 南通尚阳通 3206969H2A 3211500246 南通海关

(2)体系认证序号公司名称资质名称证书编号认证单位有效期知识产权管中审(深圳)认证有2022.06.27-

1 理体系认证 49822IP04047R0S

限公司2025.06.26证书

ISO9001 质

艾西姆认证(上海)2024.11.08-

2 量管理体系 24CN34512275Q

尚阳通有限公司2027.11.13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3 AK505573570001 长期

系认证(中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4 AK506019400001 长期

系认证(中国)有限公司

实验室认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2024.09.12-

5 CNASL21570

证书认可委员会2030.09.11

南通 实验室认可 UA 50647358-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2024.09.13-

6

尚阳通证书0001(中国)有限公司2025.09.12

实验室认可 UA 50701714-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 2025.11.03-

7

证书0001(中国)有限公司2026.11.02

2、特许经营权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八、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尚阳通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50802 号),尚阳通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06667.90104597.19108161.85

非流动资产7577.297125.524338.41

资产总计114245.19111722.71112500.26

流动负债12238.9612958.0117196.87

非流动负债1162.09909.21199.12

2-1-1-340负债总计13401.0513867.2217395.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0844.1497855.4995104.27

所有者权益合计100844.1497855.4995104.2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3306.7260572.6667339.36

营业成本24840.0745885.3848749.55

营业利润2125.504347.488701.36

利润总额2121.334336.488701.25

净利润2121.124567.148270.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121.124567.148270.4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4.2118352.17-22094.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6.33-24634.23-15757.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44-2736.68-1820.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70.61-9009.01-39668.04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12月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

项目31日/2023年/2025年1-6月日/2024年度度

流动比率(倍)8.728.076.29

速动比率(倍)7.026.564.93

资产负债率11.73%12.41%15.46%

毛利率25.42%24.25%27.61%

净利率6.37%7.54%12.28%

净资产收益率4.27%4.73%9.1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453.59-4.33

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9.7419.1618.62

股)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1-1-341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5、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6、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0%,2025年1-6月数据已做年化处理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1-6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月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2.95-1.490.38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按照确定

111.97212.38683.48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

519.881161.59734.27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71-9.51-0.1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54.59-202.200.00

非经常性损益利润总额合计数376.511160.761418.02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48.03176.10183.45

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合计数328.47984.661234.57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28.47984.661234.57

九、交易标的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为尚阳通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及员工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阳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尚阳通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尚阳通债权债务转移和员工安置。

2-1-1-342十一、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与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合并报表范围与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尚阳通将南通尚阳通、上海鼎阳通、香港尚阳通合计3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南通尚阳通2018年10月31日1000万元人民币100.00%

上海鼎阳通2016年6月12日500万元人民币100.00%

香港尚阳通2022年11月10日1万港元100.00%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5月12日注销,该公司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尚阳通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

2-1-1-343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尚阳通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尚阳通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尚阳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尚阳通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尚阳通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尚阳通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尚阳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尚阳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尚阳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尚阳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尚阳通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尚阳通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尚阳通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尚阳通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尚阳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尚阳通考虑下列迹象:

*尚阳通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

2-1-1-344现时付款义务。

*尚阳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尚阳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尚阳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尚阳通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尚阳通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尚阳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尚阳通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尚阳通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尚阳通销售的半导体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尚阳通已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尚阳通已按照合同约定发出产品并完成报关手续,实际发货并取得货物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供应商管理库存(VMI)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的 VMI 仓库,当月客户根据实际需要领用公司产品,经双方对账无误并获取对账依据后,确认销售收入。

2、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尚阳通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尚阳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尚阳通对应收票据、

2-1-1-345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应收票据-无风险银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行承兑票据组合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具有一定信用风险的地方性银行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应收票据-其他票据承兑汇票及信用风险较高的商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组合承兑汇票计量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合并关联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方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以应收款项的账龄等作为信用风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险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其他应收款-合并关

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联方组合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坏账准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等作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合为信用风险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其他应收款-押金及

应收的押金及保证金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保证金组合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账龄其他应收款-押金及保证金账龄

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组合预期信用损失(%)

6个月以内(含,下同)1

6个月-1年5

1-2年10

2-3年301

3-4年50

4-5年80

5年以上100

3、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2-1-1-346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固定资产

2-1-1-347(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残值率年折旧率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

(%)(%)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电子及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2-1-1-348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

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尚阳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尚阳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

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1-1-349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

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尚阳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

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尚阳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

2-1-1-350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尚阳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尚阳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尚阳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

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2-1-1-351尚阳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尚阳通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尚阳通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尚阳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尚阳通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五)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

报告期内,尚阳通与上市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业务类型不同,尚阳通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存在一定区别。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尚阳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七)报告期内税收政策

报告期内,尚阳通主要税收政策如下:

1、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法定税率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

税服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13%、9%、6%、3%、1%、增值税

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0%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2.5%、15%、16.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1-1-352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尚阳通12.5%

上海鼎阳通15%

南通尚阳通15%

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16.50%

香港尚阳通16.50%

2、税收优惠

(1)尚阳通

根据国科火字(2020)46号文,2022年,尚阳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 GR202244207128,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优惠政策有效

期为三年(2022年12月-2024年12月),企业所得税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00%计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尚阳通享受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22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尚阳通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2.50%计缴。

(2)上海鼎阳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

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沪科合(2021)21号)

的有关规定,上海鼎阳通通过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编号:

GR202331003584,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企业所得税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00%计缴。

(3)南通尚阳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

2-1-1-353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

195号)有关规定,南通尚阳通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通过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编号:GR202232003038,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优惠政策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企业所得税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00%计缴。

2-1-1-354第五章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概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蒋容、姜峰、肖胜安、子鼠

咨询、青鼠投资、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深圳鼎青、领汇

基石、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山东尚颀、叶桑、扬州同创、嘉兴上汽、上

海联新、南京同创、石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郑州

同创、烟台山高、华虹虹芯、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马友杰、鸿山

众芯、战新八期、重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和芜湖鼎润37名交易对方持

有的尚阳通100%股权,交易对手方本次交易前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子鼠咨询1149.5622.51%

2南通华泓952.0218.64%

3蒋容438.318.58%

4创维产投357.667.00%

5南海成长250.724.91%

6华虹投资216.674.24%

7肖胜安208.194.08%

8深圳鼎青176.393.45%

9姜峰165.003.23%

10领汇基石131.462.57%

11石溪产恒123.992.43%

12战新五期123.992.43%

13青鼠投资111.142.18%

14洪炜111.142.18%

15山东尚颀70.361.38%

16叶桑68.751.35%

17扬州同创54.281.06%

18嘉兴上汽50.260.98%

19上海联新45.230.89%

2-1-1-35520南京同创37.510.73%

21石溪二期35.180.69%

22中车青岛33.770.66%

23重投战略32.170.63%

24中小企业发展基金30.160.59%

25郑州同创25.130.49%

26烟台山高20.100.39%

27华虹虹芯20.100.39%

28苏州聚合20.100.39%

29共青城国谦15.080.30%

30重投芯测10.050.20%

31马友杰6.880.13%

32鸿山众芯5.030.10%

33战新八期3.020.06%

34重仁聚力3.020.06%

35战新六期3.020.06%

36青岛融源1.410.03%

37芜湖鼎润0.500.01%

合计5107.33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阳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371号),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58000.00万元。

(二)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2-1-1-356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及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易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3.432.74

前60个交易日3.032.42

前120个交易日2.862.29

注:“交易均价的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的发行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2-1-1-357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上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需相应调整:调整前发行价格2.29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05元/股,因 A 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按照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的计算结果仍为2.29元/股。因此,上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3、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蒋容、肖胜安、子鼠咨询、青鼠投资、

南通华泓、创维产投、领汇基石、南海成长、山东尚颀、扬州同创、嘉兴上汽、

华虹投资、上海联新、深圳鼎青、中车青岛、石溪产恒、战新五期、郑州同创、

洪炜、石溪二期、重投战略、烟台山高、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苏州聚合、共青城

国谦、叶桑、华虹虹芯、南京同创、重投芯测、鸿山众芯、战新八期、战新六期、

马友杰、重仁聚力、青岛融源、芜湖鼎润共36名交易对方,发行对象将以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

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按照上述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468853599股,具体如下:

序交易对价支付现金对价支付股份对价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号(万元)(万元)(万元)(股)

1子鼠咨询29685.1410389.8019295.3484259141

2-1-1-3582南通华泓24674.229700.6814973.5465386650

3蒋容19318.525270.9214047.5961343208

4创维产投6865.13-6865.1329978713

5领汇基石9677.994577.435100.5622273186

6南海成长4812.42-4812.4221014930

7肖胜安6476.102128.624347.4718984597

8山东尚颀4200.00-4200.0018340615

9扬州同创3240.00-3240.0014148475

10嘉兴上汽3000.00-3000.0013100447

11华虹投资4158.921455.622703.3011804798

12上海联新2700.00-2700.0011790404

13深圳鼎青3385.811185.032200.789610372

14中车青岛2016.01-2016.018803522

15石溪产恒2379.89832.961546.936755143

16战新五期2379.89832.961546.936755143

17郑州同创1500.00-1500.006550210

18洪炜2133.33746.671386.676055313

19青鼠投资2133.27746.641386.626055119

20石溪二期2590.001225.001365.005960708

21重投战略2368.001120.001248.005449781

22烟台山高1200.00-1200.005240168

中小企业发展

232220.001050.001170.005109164

基金

24苏州聚合1360.00400.00960.004192134

25共青城国谦900.00-900.003930126

26叶桑1319.63461.87857.763745683

27华虹虹芯1480.00700.00780.003406109

28南京同创719.97-719.973143985

29重投芯测740.00350.00390.001703054

30鸿山众芯370.00175.00195.00851527

31战新八期180.00-180.00786014

32战新六期180.00-180.00786014

33马友杰131.96-131.96576259

34重仁聚力222.00105.00117.00510909

2-1-1-35935青岛融源84.00-84.00366824

36芜湖鼎润37.0017.5019.5085154

合计150839.1843471.70107367.48468853599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蒋容、肖胜安、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姜峰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深圳鼎青、领汇基石、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山东尚颀、叶桑、扬州同创、

嘉兴上汽、上海联新、南京同创、石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

展基金、郑州同创、烟台山高、华虹虹芯、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

马友杰、鸿山众芯、战新八期、重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芜湖鼎润承诺:

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及扬州同创的合伙人已分别、自愿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前述主体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所持前述主体的出资份额。

2-1-1-360同时,蒋容个人还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后续本人受让谭凯归持有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在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前述受让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

6、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各交易对方根据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占交易对方合计向

上市公司转让的注册资本总数额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亏损,交易对方各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

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上市公司拟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5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2-1-1-361(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上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需相应调整:调整前发行价格2.29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05元/股,因 A 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按照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的计算结果仍为2.29元/股。因此,上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2-1-1-3623、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4、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

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滚存利润分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1-1-363(三)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及必要性

1、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

费等并购整合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使用金额占全部序拟使用募集资金配套资金用途募集配套资金金号金额额的比例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

155000.00100.00%

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

合计55000.00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前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有利于重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作价为158000.00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为50632.52万元。一方面,交易对方考虑交易税费存在获得现金对价的需求,有利于促成本次交易;另一方面,若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方式全额支付,将可能导致利息支出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进而对上市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因此,综合考虑本次交易方案和公司的财务状况,拟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用于支付部分交易对价,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

2-1-1-364(2)优化资本结构,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17654.2122476.5936742.91

应收账款1255.13593.023176.29

存货225583.54229116.13255131.26

流动资产合计287354.33295396.34342615.28

短期借款255598.06254910.00248310.00

应付账款61702.5870000.6173423.95

合同负债47581.6352374.7961245.5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114154.36108936.7865599.74

流动负债合计526646.33536473.28495266.2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170659.11398789.35461855.16

到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5864.15404102.06472135.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142630.12310046.50369011.11

付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0252.02374291.49431603.0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612.1329810.5740532.70

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829.7817485.8228852.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9.2610621.6328576.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220.516864.19275.88

量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0072.06264080.28260653.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9984.33315824.06299822.0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9912.27-51743.78-39168.65量净额

注:上表2023-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市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3.35%,负债总额达790974.9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526646.33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6.58%;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287354.3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7654.21万元,现金储备远低于短期债务金额。

2-1-1-365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经营性现金流较好,投资和筹资现金流较差。上市

公司所处百货零售行业因其业务特性,经营性现金流相对较好,各年(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均高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所处行业竞争加剧等

因素影响,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对外投资更加审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金额快速下降,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小;因历史债务约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小于流出金额,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数,上市公司偿债支出金额较大。除偿还债务外,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暂不存在其他大额资金需求。

相对采用债务融资方式筹集现金对价而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缓解上市公司短期偿债压力,并有利于增强公司后续融资能力。同时,上市公司将借助资本实力提升的有利条件,逐步加大原有百货业务门店升级、业务转型的投入和半导体相关人才的引进,不断加强综合实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活动为2016年的非公开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由于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上市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五)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将依据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1-1-366(六)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如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的资金需求,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付款条件相对宽松

部分交易对方现金对价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对方蒋容、肖胜安、姜峰的现金对价分四期支付,领汇基石、石溪二期、重投战略、基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华虹虹芯、重投芯测、鸿山众芯、重仁聚力、芜湖鼎润、南通华泓的现金

对价分两期支付,其他涉及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一次性支付。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实施且扣除相关费用后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上市公司将于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T日)后分如下四期支付现金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现金对价现金支付对现金对价分期支付情况交易对方占交易对价

价的比例 T日 T+12个月 T+24个月 T+36个月

蒋容5270.9227.28%2108.371054.181054.181054.18

肖胜安2128.6232.87%851.45425.72425.72425.72

姜峰7160.82100.00%2864.331432.161432.161432.16

子鼠咨询10389.8035.00%10389.80---

青鼠投资746.6435.00%746.64---

深圳鼎青1185.0335.00%1185.03---

叶桑461.8735.00%461.87---

华虹投资1455.6235.00%1455.62---

石溪产恒832.9635.00%832.96---

战新五期832.9635.00%832.96---

洪炜746.6735.00%746.67---

领汇基石4577.4347.30%3387.101190.32--

石溪二期1225.0047.30%906.45318.55--

重投战略1120.0047.30%828.75291.25--

基石中小企1050.0047.30%776.95273.04--

2-1-1-367业发展基金

苏州聚合400.0029.41%400.00---

华虹虹芯700.0047.30%517.97182.03--

重投芯测350.0047.30%258.9891.01--

鸿山众芯175.0047.30%129.4945.51--

重仁聚力105.0047.30%77.6927.30--

芜湖鼎润17.5047.30%12.954.55--

南通华泓9700.6839.32%8635.801064.87--

合计50632.52-38407.866400.522912.072912.07

注:上表T日为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之日。

若募集配套资金不及预期,上市公司拥有6个月的筹资缓冲期。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上市公司将于标的资产交割日(T日)起满六个月后开始分期支付现金对价,即于T+6个月、T+12个月、T+24个月、T+36个月分别支付现金对价38407.86万元、6400.52万元、

2912.07万元和2912.07万元。

因此,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现金对价支付条件相对宽松,若募集配套资金不及预期,上市公司有足够的时间筹集资金。

2、若无法足额、及时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并购贷款、质押借款、资产处置等方式筹集资金。由于上市公司目前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现金储备不足,融资方较为有限,能否足额筹集资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将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偿债风险和资金压力,同时给本次交易带来不确定性。

3、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

除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外,上市公司还可采用下述方式筹集资金:

(1)银行借款

公司持有长沙银行(601577)5.69%股份,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持股市值为218804.86万元,公司未来在履行相关程序的情况下,可通过股票质押

2-1-1-368方式向商业银行进行贷款。

(2)资产处置

上市公司持有长沙银行(601577)5.69%股份,目前尚未设定质押,另分别持有资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隆深机器人有限公司9.00%和12.63%的股权,必要时上市公司可通过出售所持长沙银行股份或处置前述对外投资的方式筹集资金。此外,上市公司还持有较多优质物业资产,包括公司总部办公大楼、友谊商店、友谊商城、天津友阿奥莱、常德友阿国际广场、邵阳友阿国际广场、

郴州友阿国际广场等,必要时可出售部分资产筹资。

(七)本次交易评估是否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时,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不涉及对标的公司的投入。因此,预测现金流中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三、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化

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2-1-1-369第六章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1、评估概况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中企华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标的公司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371号),分别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尚阳通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及交易作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评估值净资产账标的资产面价值资产基础增减值增减率市场法评估结论方法法尚阳通

95169.41112377.82175682.11市场法80512.7084.60%

100%股权

根据评估报告,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8000.00万元。

2、评估结果的选取

通过资产基础法评估,尚阳通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5048.66万元,评估价值为122257.07万元,增值额为17208.41万元,增值率为16.38%;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9879.25万元,评估价值为9879.25万元,增值额为0.00万元,增值率为0.0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5169.41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112377.82万元,增值额为17208.41万元,增值率为18.08%。

通过市场法评估,尚阳通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5048.66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9879.25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5169.41万元。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75682.11万元,增值额为80512.70万元,增值率为

84.60%。

尚阳通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112377.82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175682.11万元,两种评估方法确

2-1-1-370定的评估结果差异为63304.29万元,差异率为36.03%。

本次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具体原因如下:

功率半导体行业技术迭代快,市场法能有效反映技术升级和市场需求的动态影响以及市场的预期,并能通过可比公司对国内外政策做出快速反应,更好体现出功率半导体企业的价值。功率半导体行业近年来高速发展,催生了一批上市公司,且我国资本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其公开、充分、可靠的财务数据、交易价格和估值指标为市场法提供了充足且可比的样本。

而资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资产进行了评估加和,不能完全体现各单项资产组合后整体企业的价值,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相互配合和有机结合产生的整合效应,难以有效反映企业客户资源、团队、自创商誉等资产的价值。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即: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175682.11万元。

3、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尚阳通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5048.66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9879.25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5169.41万元。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175682.11万元,增值额为80512.70万元,增值率为84.60%。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被评估单位所处半导体行业发展趋好,资本市场对其行业前景、政策环境、技术趋势等有较好的预期并受到投资者认可,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后,较被评估单位的账面价值溢价较多。

(二)评估方法

1、评估方法介绍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或经营主体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表外可识别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2-1-1-3712、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市场法。评估方法选择采用理由如下: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采用 Fabless 模式,其价值核心依赖于技术研发能力与市场动态。然而,当前半导体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地缘政治摩擦、供应链调整等外部因素影响显著,下游市场发展、行业竞争对手、行业周期性等复杂且不确定性高,难以可靠预测。在此背景下,企业未来收益的现金流规模、增长速率及持续性存在高度不确定性,无法满足收益法对稳定可预测现金流的核心假设要求。因此,基于审慎性原则,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目前上市公司中能够找到数量充足的与被评估单位经营范围、业务规模、发

展阶段类似的上市公司,且评估人员从具有公信力的公开信息渠道中能获得可比上市公司的有关重要参考信息资料,因此,具备市场法评估的条件,故本次评估适合采用市场法。

被评估单位核算规范健全,能够为本次评估如实、完整和准确的申报既有资产及负债的历史状况信息,而且也不存在影响评估人员履行资产清查核实和收集评估所需资料等评估工作程序的相关因素,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内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以及表外重要的资产可被识别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评估,因此,也具备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条件,故本次评估适合采用资产基础法。

(三)评估假设

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1)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

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交易行为都是自愿的、理智的,都能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2-1-1-372(2)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照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等持续使用;

(3)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4)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5)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7)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10)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11)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能持续满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要求,享受

15%的优惠政策;

(12)假设被评估单位办公楼租赁合同保持现状,不发生重大变更。在租赁期满后,被评估单位有优先续租权,且租金保持市场水平。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资产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通过资产基础法评估,尚阳通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5048.66万元,评估价值为122257.07万元,增值额为17208.41万元,增值率为16.38%;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9879.25万元,评估价值为9879.25万元,增值额为0.00万

2-1-1-373元,增值率为0.0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5169.41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

为112377.82万元,增值额为17208.41万元,增值率为18.08%。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199935.78101984.612048.832.05

二、非流动资产25112.8720272.4615159.59296.5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31820.825339.083518.26193.22

投资性房地产4----

固定资产51146.481235.7589.277.79

在建工程6164.78164.78--

油气资产7----

无形资产8148.4811700.5411552.067780.21

其中:土地使用

9----

其他非流动资产101832.311832.31--

资产总计11105048.66122257.0717208.4116.38

三、流动负债129175.859175.85--

四、非流动负债13703.40703.40--

负债总计149879.259879.25--

净资产1595169.41112377.8217208.4118.08

1、流动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277913404.82

交易性金融资产373117298.08

应收票据3528266.22

2-1-1-374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117763393.96

应收款项融资240466.22

预付款项885594.97

其他应收款94115495.68

存货131270924.91

其他流动资产522997.32

流动资产合计999357842.18

(2)评估过程

评估过程主要划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对被评估单位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向被评估单位提交评估资料清单和资产评估明细表示范格式,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指导被评估单位填写流动资产评估明细表。

第二阶段:现场调查核实阶段

核对账目: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流动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各项资料,首先与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核对,相应科目使之相符。凡有重复申报、遗漏未报、错报的项目由被评估单位进行修改或重新申报,做到申报数据真实可靠。

现场查点:评估人员、企业实物管理、财务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对评估基准日的存货进行了现场盘点。

第三阶段:评定估算阶段

将核实后的流动资产评估明细表录入计算机,建立相应数据库。

遵照评估准则的规定,采用成本法,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编制相应的评估汇总表。

提交流动资产的资产评估说明。

(3)评估方法

1)货币资金

2-1-1-375*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221015169.97元,核算内容为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的人民币存款。

评估人员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并取得了对账单,对其逐行逐户核对,经核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各户存款的开户行名称、账号等内容均属实。银行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221015169.97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化。

*其他货币资金

评估基准日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56898234.85元,为保函保证金及票据保证金。

评估人员对其他货币资金进行了函证,并取得了银行对账单并进行核对。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货币资金评估值为56898234.85元。

综上,被评估单位货币资金合计账面值为277913404.82元,评估值为

277913404.82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化。

2)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373117298.08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评估人员核对了评估基准日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清单,取得了相关银行的询证函,并对其逐行逐户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评估值373117298.08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化。

3)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3560975.98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因销售商品而收

2-1-1-376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2709.76元,应收票据

账面净额3528266.22元。

评估人员查阅了被评估单位的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实了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

称、到期日等资料。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评估值,同时将评估基准日计提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应收票据评估值为3528266.22元,无增减值变化。

4)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8700912.97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销售晶圆或功率器件产成品的货款。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937519.01元,应收账款账面净额117763393.96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品销售信用政策、客户构成及资信情况、

历史年度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评估值,同时将评估基准日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经评估,应收账款评估值为117763393.96元,无增减值变化。

5)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240466.22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根据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进行贴现、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

评估人员核对了评估基准日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核对了账面记录,查阅了应收票据登记簿,并对票据进行了盘点核对,对于部分金额较大的应收票据,还检查了相应销售合同和出库单(发货单)等原始记录。经核实,评估人员认为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度较高,可确认上述票据到期后的可收回性。因基准日银行承兑汇票均不计息,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应收款项融资的评估值为240466.22元,无增减值变化。

6)预付账款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885594.97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合同规定预付

2-1-1-377的货款。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了预付款项形成的原因、对方单位的资信情况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预付款项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对于按照合同约定能够收到相应货物或形成权益的预付款项,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收不到相应货物或不能形成权益的预付款项,评估为零。

预付款项的评估值为885594.97元,无增减值变化。

7)其他应收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94128966.15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470.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净额94115495.68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应收单位或个人

的资信情况、历史年度其他应收款的回收情况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评估值,同时将评估基准日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经评估,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94115495.68元,无增减值变化。

8)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137754424.55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发出商品。评估基准日存货计提跌价准备6483499.64元,存货账面净额131270924.91元。

*原材料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原材料主要为晶圆。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48216029.42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30526.56元,账面净值45085502.86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凭证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

2-1-1-378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盘点,并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

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原材料数量一致。

被评估单位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由于原材料周转较快,市场价格变化不大,故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长期滞销且难以有对应产成品销售亦或直接销售的原材料本次以计提跌价准备后的账面值确定。

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为45085502.86元,无增减值变化。

*存货-委托加工物资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在委托加工单位进行加工的进入中测及封装测试环节的晶圆及封装过程中的货品。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30047216.60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0692.16元,账面净值29576524.44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了解了委托加工物资的委托模式并发出函证核实,抽查了评估基准日近期合同。由于委托加工物资账面值已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故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委托加工物资评估值为29576524.44元,无增减值变化。

*产成品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存货-产成品主要为晶圆或功率器件成品。

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57225232.87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82280.92元,账面净值54342951.95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成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产成品进行了盘点,并对产成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产成品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评估基准

2-1-1-379日,被评估单位产成品根据评估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

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销售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

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扣

减率]

相关费率、比率参照基准日报表数据,计算过程如下:单位:元项目计算式或依据计算值

营业收入摘自24年年报数据484974350.11

营业成本摘自24年年报数据386047693.45

销售费用摘自24年年报数据13115231.87

管理费用摘自24年年报数据16706090.40

研发费用摘自24年年报数据46823192.34

销售税金及附加摘自24年年报数据1620441.49

财务费用摘自24年年报数据-3251317.78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摘自24年年报数据-4904754.38

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摘自24年年报数据-204702.23

列)

利润总额摘自24年年报数据33538460.96

营业利润(不扣研发、扣非)注(1)65626754.07

企业所得税率高新技术企业15.00%

毛利率摘自24年年报数据20.40%

销售费用率摘自24年年报数据2.70%

税金及附加率摘自24年年报数据0.33%

销售利润率(不扣研发、扣非)注(2)13.53%

成本利润率摘自24年年报数据8.69%

注:(1)营业利润(不扣研发、扣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2)销售利润率(不扣研发、扣非)=营业利润(不扣研发、扣非)/营业收入

典型案例:

产成品1(表3-9-5明细表序号4929)

账面单价:6.90 元/PCS

2-1-1-380账面价值:139897.42元

核实后的产品结存量:20261.00PCS

根据企业提供的近期销售单价,该产品基准日不含税单位售价为10.14元/PCS,则:

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

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扣减率]

评估单价=10.14*[1-0.33%-2.70%-13.53%*15%-13.53%*(1-15%)*50%]

=9.04(元)

故该项产成品的评估值=9.04×20261.00=183159.44(元)经评估,产成品评估值为74250982.56元评估增值19908030.61元,增值率36.63%。增值原因是在评估时考虑了适当的利润。

*发出商品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发出商品主要为已发货但尚未验收的产成品。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2265945.66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0元,账面净值2265945.66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发出商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进行了抽查。被评估单位发出商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被评估单位发出商品根据评估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发出商品评估值=发出商品数量×发出商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

附加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扣减

率]

典型案例:

发出商品1(表3-9-7明细表序号6)

账面单价:7.20 元/PCS

2-1-1-381账面价值:1273023.74元

核实后的商品结存量:176823.00PCS

经查阅销售合同、发票,该产品不含税单位销售价格为 12.125 元/PCS。

评估单价=发出商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销

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扣减率]

评估单价=12.125*[1-0.33%-2.70%-13.53%*15%-13.53%*(1-15%)*50%]

=10.81(元)

故该项发出商品的评估值=10.81×176823.00=1911456.63(元)经评估,发出商品评估值为2846183.84元,增值额580238.18元,增值率

25.61%。增值原因是发出商品考虑了一定的利润。

综上,存货评估值为151759193.70元,增值额为20488268.79元,增值率为15.61%。

存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计提减值准备金

存货类别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额

原材料48216029.423130526.5645085502.86--

委托加工物资30047216.60470692.1629576524.44--

产成品57225232.872882280.9274250982.5619908030.6136.63

发出商品2265945.66-2846183.84580238.1825.61

存货合计137754424.556483499.64151759193.7020488268.7915.61

存货净额131270924.91-151759193.7020488268.7915.61

2、其他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522997.32元,核算内容为评估基准日的待抵扣进项税和企业预缴的所得税。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流动资产的形成原因并查阅了相关依据及账簿。其他流动资产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522997.32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化。

2-1-1-382(3)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增值率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

(%)

货币资金277913404.82277913404.82--

交易性金融资产373117298.08373117298.08--

应收票据3528266.223528266.22--

应收账款117763393.96117763393.96--

应收款项融资240466.22240466.22--

预付款项885594.97885594.97--

其他应收款94115495.6894115495.68--

存货131270924.91151759193.7020488268.7915.61

其他流动资产522997.32522997.32--

流动资产合计999357842.181019846110.9720488268.792.05

流动资产评估值1019846110.97元,评估增值20488268.79元,增值率

2.05%。评估增值原因主要如下:产成品、发出商品考虑了一定的利润。

3、长期股权投资

(1)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8208241.43元,核算内容为3家全资子公司。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0.00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8208241.43元。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概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时间投资比例账面价值

1南通尚阳通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18-11100%11786951.79

2上海鼎阳通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21-11100%5737549.64

3尚阳通半导体有限公司2023-03100%683740.00

合计18208241.43

(2)评估方法

对全资及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整体评估,首先评估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东

2-1-1-383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由于本次采用合并口径市场法对被评估单位及其全资子公司进行评估,故本次仅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被评估单位的长期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

各被投资单位是否进行整体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最终结论选取的评估方

法、是否单独出具资产评估说明的情况汇总如下:

是否整体最终结论选取的评是否单独出具资产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估方法评估说明南通尚阳通集成

1是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是

电路有限公司上海鼎阳通半导

2是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是

体科技有限公司尚阳通半导体有

3是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是

限公司

(3)评估结论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率%号

1南通尚阳通集成电路有限公司11786951.7937231520.91215.87

2上海鼎阳通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5737549.6415426132.97168.86

3尚阳通半导体有限公司683740.00733162.907.23

合计18208241.4353390816.78193.22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53390816.78元,评估增值35182575.35元,增值率

193.22%。评估增值原因:账面价值为以成本法核算的各子公司投资成本,而本

次评估以被投资单位净资产评估值乘以所持股权比例作为其评估值,估值体现了被投资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故造成评估增值。

本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者折价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

4、设备类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2-1-1-384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13358785.9010989231.30

固定资产—运输设备901250.56280128.57

固定资产—办公设备618350.89195465.28

设备类合计14878387.3511464825.15

(2)评估过程

评估过程主要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构成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制定了初步评估计划;向被评估单位提交评估资料清单和评估申报明细表,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指导被评估单位准备评估所需资料和填写设备类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第二阶段:现场调查阶段

*核对账目: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设备类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首先与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负债表相应科目核对使总金额相符;然后与被评估单位的设备类

资产明细账、台账核对使明细金额及内容相符;最后对部分设备类资产核对了原始记账凭证等。

*资料收集:评估人员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设备类资产的类型、金额等特征收集了设备购置发票、合同;收集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收集了设备日常维护与管理制度等评估相关资料。

*现场盘点: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评估基准日申报的设备

类资产进行了盘点与查看。核对了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生产厂家等基本信息;了解了设备的工作环境、利用情况、维护与保养情况等使用信息;了解了设备的完损程度和预计使用年限等成新状况;了解了设备的技术水平;填写了典型设备的现场调查表。

*现场访谈: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设备类资产的性能、运行、

维护、更新等信息;调查了解了各类典型设备评估基准日近期的购置价格及相关税费;调查了解了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构成、折旧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等相关会计政策与规定。

2-1-1-385第三阶段:评定估算阶段

根据各类设备的特点,遵照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分别采用适宜的评估方法,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并编制相应的评估明细表和评估汇总表,撰写设备类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3)评估方法

根据各类设备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部分采用市场法评估。

1)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成本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杂费。对于符合国家增值税退税或抵扣政策的资产,扣除相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不需安装设备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增值税

A、设备购置价

对于大型关键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置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查询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置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确定。

B、运杂费

运杂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及其他有关的各项杂费。

运杂费计算公式如下: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对于设备报价中已包含了运杂费的,评估时不再重复计取。

C、可抵扣增值税

2-1-1-386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6]36号”、“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相关地方、行业计价依据调整文件规

定计算可抵扣增值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1.13×13%+运杂费/1.09×9%*对于车辆,按基准日市场价格,加上车辆购置税和其他合理的费用(如牌照费)来确定其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购置费+车辆购置税+牌照及其他费-可抵扣的增值税

其中:

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费/(1+13%)×10%车辆购置费主要通过咨询当地销售商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确定;车辆购置

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确定;牌照及其他费依据当地交管部门行政收费标准及车辆实际发生情况综合确定。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电子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对于办公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C、对于车辆,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经济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MIN(经济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评估值的确定

2-1-1-387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2)市场法

对于部分购置时间较长的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等,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资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资产的已知交易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运用市场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搜集交易实例;

*选取可比实例;

*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求出比准价格。

市场法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待估车辆(设备)评估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正常交易情况/可比实例交易

情况×待估车辆(设备)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可比实例交易日价格指数×待估车辆(设备)个别因素值/可比实例个别因素值

(3)评估结果经评估,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电子设备13358785.9010989231.3013281640.0011634301.00-0.585.87

运输设备901250.56280128.57478414.00429768.00-46.9253.42

2-1-1-388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率%

科目名称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办公设备618350.89195465.28574290.00293473.00-7.1350.14

合计14878387.3511464825.1514334344.0012357542.00-3.667.79

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1)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原因为评估范围内的设备主要为仪器仪表等,

近年来的购置价格有所降低;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为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低于

评估所使用的经济寿命年限,所以导致评估增值。

2)运输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主要原因一是近几年车辆有所降价,二是部分

车辆采用市场法评估,以二手市场价确定估值,故造成评估减值;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为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低于评估所使用的经济寿命年限,所以导致评估增值。

3)办公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主要系更新迭代较快,部分设备购置原价下降所致;评估净值增值主要为办公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高于企业折旧年限所致。

5、在建工程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为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1647809.25

合计1647809.25

(2)评估方法

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经评估,在建工程评估值为1647809.25元,无评估增减值。

6、使用权资产

2-1-1-389使用权资产账面值8858734.90元,主要为新租赁准则下,经营性租赁房屋

对租赁期内企业所享受租赁物权益的影响。对于经营性租赁的影响,根据企业的核算方式,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8858734.90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化。

7、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为系统软件、专利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注册商标。

(2)无形资产概况

1)其他无形资产-系统软件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系统软件包括 SAP 软件、文档管理系统、泛微

软件、EDA 工具软件等。系统软件均为被评估单位外购获得,均在正常使用中。

2)其他无形资产-商标、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被评估单位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表内无形资产为1项专利(布图设计登记号 BS.155506471)由被评估单位股东以作价出资方式投入被评估单位。纳入评估范围的表外无形资产为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商标。表外无形资产均为被评估单位自行申请。详见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1项专利已停用。

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事项外,被评估单位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无诉讼、质押、无效请求等情况,未对外进行许可,均能正常使用。

*被评估单位子公司南通尚阳通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尚阳通)申

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表外无形资产为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商标。表外无形资产均为南通尚阳通自行申请。详见南通尚阳通《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

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事项外,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无诉讼、质押、

2-1-1-390无效请求等情况,未对外进行许可,均能正常使用。

*被评估单位子公司上海鼎阳通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鼎阳通)

申报纳入评估范围的表外无形资产为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表外无形资产均为上海鼎阳通自行申请。详见上海鼎阳通《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明细表》。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鼎阳通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无诉讼、质押、无效请求等情况,未对外进行许可,均能正常使用。

(3)评估方法

1)其他无形资产-系统软件

对于正常使用的系统软件,根据软件的特点、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本次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作为重置成本,以扣除贬值后的价值作为评估值。

2)其他无形资产-专利(已停用)

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纳入评估范围的1项专利已停用,且被评估单位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将该项专利评估为零。

3)其他无形资产-商标、专利技术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评估方法的选择

无形资产的基本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成本法是通过估算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和贬值率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研制或取得、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由于其成本存在不完整性、弱对应性、虚拟性等特性,成本法的评估结果往往难以准确反映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不采用成本法评估。市场法是将待估无形资产与可比无形资产的交易案例进行比较修正后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难以收集到类似无形资产的交易案例,本次不采用市场法评估。收益法是通过预测未来无形资产的收益额并将其折现来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经分析,无形资产未来年度的收益额及所承担的风险均可通过适当的方法合理估测,因此本次采用收益法评估。

*评估方法简介

A、收益途径的方法

2-1-1-391收益途径的方法是指分析评估对象将来的业务收益情况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运用收益途径的方法是用无形资产创造的现金流的折现价值来确定委估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折现现金流分析方法,具体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确定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期,预测无形资产在其经济寿命期内相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

分析确定无形资产提成率(贡献率);

分析确定委估无形资产组占全部无形资产组合的比例,再用层次分析法得出委估无形资产组中商标、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具体比例;

计算各年无形资产对销售收入的贡献;

采用适当折现率将无形资产的贡献折成现值。折现率应考虑相应的形成该现金流的风险因素和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

将无形资产在其经济寿命期内的贡献的现值相加,确定各类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

B、无形资产收益期限的确定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其收益期限的确定原则如下:

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收益期限按法定剩余年限和受类似技术更新替

代的影响综合考虑年限确定;商标的续展没有特殊限制,假定收益期是无限期。

C、无形资产收益预测

无形资产各年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由管理层预测确定,评估人员通过向被评估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深入了解了委估无形资产对应产品的历史销售情况,企业近期规划中对未来产品的规划及调整,核实企业预测未来收入实现的可能性。

D、折现率的确定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本次评估的折现率我们采用对比公司的无形资产投资回报率作为委估无形资产的折现率。

2-1-1-392(4)评估结果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1484795.19117005436.00115520640.817780.24

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484795.19元,评估值117005436.00元,评估增值115520640.81元,评估增值率7780.24%。评估增值原因如下:

1)系统软件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是无形资产软件市场价格高于其摊余价值。

2)账面未记录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商标纳入评估范围导致评估增值。

8、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48373.40元,核算内容为邮箱服务费。

对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评估人员抽查了所有的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发票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48373.40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化。

(2)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1114730.6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值准备和租赁负债等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值。评估人员结合相关往来科目坏账准备、减值准备和租赁负债金额等以及评估基准日被评

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核实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过程,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为1114730.60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化。

(3)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企业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8301242.80元,核算内容为被

2-1-1-393评估单位支付的设备款项。

评估人员抽查了相应的凭证,与账面金额核对无误。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8301242.80元,无评估增减值变化。

9、负债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上述流动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应付票据25701098.24

应付账款48609223.95

合同负债783512.74

应付职工薪酬7081516.24

应交税费523845.26

其他应付款3400191.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31335.80

其他流动负债3527760.66

流动负债合计91758484.86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为租赁负债。上述非流动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科目名称账面价值

租赁负债7034035.55

非流动负债合计7034035.55

(2)评估方法

1)应付票据

评估基准日应付票据账面价值25701098.24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购买材料和商品等开出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2-1-1-394评估人员查阅了被评估单位的应付票据备查簿,逐笔核实了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资料。应付票据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票据评估值为25701098.24元,无增减值变化。

2)应付账款

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价值48609223.95元。核算内容为因日常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应付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货款。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业务模式及商业信用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应付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应付账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48609223.95元,无增减值变化。

3)合同负债

评估基准日合同负债账面价值783512.74元。核算内容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富华科技有限公司等预付的货款。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合同负债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凭证进行了抽查。合同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合同负债评估值为783512.74元,无增减值变化。

4)应付职工薪酬

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7081516.24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辞退福利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员工构成与职工薪酬制度等,核实了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职工薪酬支付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的记账凭证。

应付职工薪酬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7081516.24元,无增减值变化。

5)应交税费

2-1-1-395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价值523845.26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税

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

查阅了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完税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的记账凭证等。应交税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523845.26元,无增减值变化。

6)其他应付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3400191.97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应付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敦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保证金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和凭证进行了抽查。其他应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3400191.97元,无增减值变化。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2131335.80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评估人员根据合同条款核实了评估一年之内到期的计算过程。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2131335.80元,无增减值变化。

8)其他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3527760.66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预收款项税金。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流动负债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对相应的凭证进行了抽查。其他流动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

2-1-1-396值。

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3527760.66元,无增减值变化。

9)租赁负债

评估基准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7034035.55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因租赁产生的负债。

评估人员查阅了租赁合同,评估人员根据合同条款核实了租赁负债的计算过程。租赁负债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租赁负债评估值为7034035.55元,无增减值变化。

(3)评估结果

1)流动负债评估结果经评估,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应付票据25701098.2425701098.24--

应付账款48609223.9548609223.95--

合同负债783512.74783512.74--

应付职工薪酬7081516.247081516.24--

应交税费523845.26523845.26--

其他应付款3400191.973400191.97--一年内到期的非

2131335.802131335.80--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527760.663527760.66--

流动负债合计91758484.8691758484.86--

流动负债评估值91758484.86元,无增减值变化。

2)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非流动负债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元

2-1-1-397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租赁负债7034035.557034035.55--

非流动负债合计7034035.557034035.55--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7034035.55元,无增减值变化。

(五)市场法评估情况

1、市场法的定义、原理、具体评估方法选取和实施过程

(1)市场法的定义、原理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2)市场法具体方法的选择和原因

运用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置于一个完整、现实的经营过程和市场环境中,评估基础是要有产权交易、证券交易市场,因此运用市场法评估整体资产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产权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成熟、活跃,相关交易资料公开、完整;

*可以找到适当数量的案例与评估对象在交易对象性质、处置方式、市场条件等方面相似的参照案例;

*评估对象与参照物在资产评估的要素方面、技术方面可分解为因素差异,并且这些差异可以量化。

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为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上与被评估单位在主营业务、主要市场和业务规模上可比的交易案例并不多。同时,评估人员通过公开信息所能获取的并购案例交易标的信息有限,无法达到市场法评估所需的完整资料和信

2-1-1-398息要求,故本次评估不适合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

相较而言,主营业务为半导体分立器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较充分且有规律,能够满足上市公司比较法的信息要求。故本次评估适合选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3)市场法运用的假设条件

1)基本假设前提是政治、经济保持稳定,国家税收和金融政策无大的变化。

2)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4)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模型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这种方式一般首先选择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并且股票交易活跃的

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然后通过交易股价计算对比公司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再选择对比公司的一个或几个收益性和/或资产类参数,如 EBIT,EBITDA 或总资产、净资产等作为“分析参数”,最后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称之为比率乘数(Multiples),选择上述一个或多个比率乘数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的相应的分析参数中从而得到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但上述比率乘数在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相应分析参数中前还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反映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差异。

市场法评估的公式如下:

被评估单位股权价值=(确定的被评估单位价值比率(不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被评估单位相应指标)×(1-缺少流通性折扣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值

+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净值+未纳入合并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其他

(5)市场法评估的实施过程

1)选择可比上市公司

*选择资本市场2-1-1-399在明确被评估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评估对象及其相关权益状况,如企业性质、资本规模、业务范围、营业规模、市场份额、成长潜力等)和该行业的发展状况下,选择中国证券市场作为选择可比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

*选择准可比上市公司

在明确资本市场后,选择与被评估单位属于同一行业、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主营业务所在地区相同或接近的可比上市公司作为准可比上市公司;

*选择可比上市公司

对准可比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包括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主要目标市场、业务结构、经营模式、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所处经营阶段等方面。通过对这些准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情况和财务情况的分析比较,选取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

2)分析调整业务、财务数据和信息

对所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与被评估单位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做必要的调整。首先收集可比上市公司的各项信息,如上市公司公告、行业统计数据、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等。对上述从公开渠道获得的市场、业务、财务信息进行分析、调整,以使可比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尽可能准确及客观,使其与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

3)选择、计算、调整价值比率

在对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调整后,需要选择合适的价值比率,并根据以上工作对价值比率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调整。

4)运用价值比率

在计算并调整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后,与评估对象相应的财务数据或指标相乘,计算得到需要的权益价值或企业价值。

5)其他因素调整

其他因素调整包括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付息债务等的调整。

2-1-1-4002、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及概况

(1)选择准可比公司根据申万行业分类进行查询,在中国资本市场中根据申万分类(电子-半导体-分立器件)板块的可选上市公司共18家。

(2)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标准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市场法评估应当选择与被评估单位有可比性的公司。本次评估确定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原则如下:

*处于同一个行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

*企业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类似;

*企业规模和成长性可比;

*经营市场范围、经营风险类似;

*上市时间较长(2年以上);

*于评估基准日近期无停牌、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无异常波动。

(3)可比上市公司的筛选

根据以上原则,对照准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有如下判断: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板块可比情况分析

1 600360.SH ST华微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

2 600460.SH 士兰微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

3 600745.SH 闻泰科技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

4 603290.SH 斯达半导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

5 605111.SH 新洁能 分离器 可比

6 688048.SH 长光华芯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

7 688167.SH 炬光科技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

8 688172.SH 燕东微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

9 688230.SH 芯导科技 分离器 主营业务、经营市场范围差异大

10 688261.SH 东微半导 分离器 可比

11 688498.SH 源杰科技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

2-1-1-401序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板块可比情况分析

12 688689.SH 银河微电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

13 688693.SH 锴威特 分离器 主营业务、经营市场范围差异大

14 688711.SH 宏微科技 分离器 可比

15 300046.SZ 台基股份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

16 300373.SZ 扬杰科技 分离器 主营业务、经营市场范围差异大

17 300623.SZ 捷捷微电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

18 300831.SZ 派瑞股份 分离器 主要业务模式差异大;IDM模式因此,本次评估所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见下表:

序号公司名称证券代码

1 新洁能 605111.SH

2 东微半导 688261.SH

3 宏微科技 688711.SH

根据本次被评估单位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采用合适的价值比率,并根据公开市场数据分别计算3家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

(4)可比上市公司概况

1)新洁能(证券代码:605111.SH)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 MOSFET、IGBT 等半导体芯片和功

率器件的研发设计及销售。新洁能的主要产品是 MOSFET、IGBT 等半导体功率器件,销售的产品按照是否封装可以分为芯片和封装成品。新洁能产品系列齐全,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电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智能装备制造、

物联网、光伏新能源等领域。新洁能荣获“福布斯2022中国创新力企业50强”称号;荣获“2022年中国企业信用500强”;荣获“2022年中国半导体市场领军企业奖”;荣获华虹宏力半导体“卓越贡献客户”称号。

基准日近三年度财务摘要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报2023年报2022年报报表类型合并合并合并利润表摘要

营业总收入182842.40147656.14181094.68

2-1-1-402项目2024年报2023年报2022年报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23.83-18.4620.87

营业收入182842.40147656.14181094.68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23.83-18.4620.87

营业总成本132702.53111979.83132183.59

营业利润48857.9734960.0450672.35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39.75-31.017.90

利润总额48887.1534937.2850707.95

净利润43104.8031774.8643461.8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57.6032311.6343518.10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

34.50-25.756.02长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

40497.7830436.9341174.38

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

33.05-26.082.47

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非经常性损益2959.821874.702343.72

研发费用总额10374.568731.4211412.23资产负债表摘要

流动资产363512.08361541.40346857.22

固定资产23009.5323123.5122317.82

长期股权投资3393.822675.132482.20

资产合计450291.12433972.04398949.66

流动负债39522.1255336.9448775.38

非流动负债7032.485540.764986.22

负债合计46554.6060877.7053761.60

股东权益403736.52373094.33345188.0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395250.80364255.81336269.46

资本公积181973.27198908.87208429.33

盈余公积20766.6317095.9313786.84

未分配利润154774.35123653.35103362.68现金流量表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9487.6047546.9427330.8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711.591.28额(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74444.42-28638.63-6029.01

2-1-1-403项目2024年报2023年报2022年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5955.74-8939.96146454.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60843.6010004.66167995.21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1.460.347.8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4524.35265367.95255363.2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5253.78164631.02180382.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504.9119150.908645.99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664002.1637300.0024500.0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4742.4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折旧与摊销3395.292995.382514.56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2)东微半导(证券代码:688261.SH)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高性能功率器件研发与销售为主的

技术驱动型半导体企业,产品专注于工业及汽车相关等中大功率应用领域。东微半导凭借优秀的半导体器件与工艺创新能力,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新型功率器件的开发,是国内少数具备从专利到量产完整经验的高性能功率器件设计公司之一,并在应用于工业级领域的高压超级结和中低压功率器件产品领域实现了国产化替代。东微半导的主要产品包括 Green MOS 系列高压超级结 MOSFET、SFGMOS系列及 FSMOS 系列中低压屏蔽栅 MOSFET。东微半导的产品广泛应用于以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5G 基站电源及通信电源、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和工业照明

电源为代表的工业级应用领域,以及以 PC 电源、适配器、TV 电源板、手机快速充电器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应用领域。

基准日近三年度财务摘要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报2023年报2022年报报表类型合并合并合并利润表摘要

营业总收入100322.0097285.03111636.35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3.12-12.8642.74

2-1-1-404营业收入100322.0097285.03111636.35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3.12-12.8642.74

营业总成本97528.5983148.3179968.22

营业利润3317.3315024.2532686.62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77.92-54.0493.65

利润总额3313.4015024.2532710.09

净利润4023.5114002.5028435.6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3.5114002.5028435.63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

-71.27-50.7693.57长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

231.9311941.5126778.76

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

-98.06-55.4190.59

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非经常性损益3791.582060.981656.87

研发费用总额7571.578505.025492.73资产负债表摘要

流动资产280142.66276270.14284234.79

固定资产6580.681918.771054.85

长期股权投资15529.2112873.824034.29

资产合计309988.33301176.35292642.64

流动负债18301.8414046.967941.59

非流动负债1712.13915.291250.67

负债合计20013.9614962.269192.26

股东权益289974.37286214.10283450.38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89974.37286214.10283450.38

资本公积231496.04231591.02234286.34

盈余公积5118.784716.353368.82

未分配利润43700.1641759.5939050.70现金流量表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8831.327054.7214163.0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720.752.10额(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799.54-3782.75-18491.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5990.39-8618.59197420.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16648.53-5343.89193151.42

2-1-1-405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1.36-0.5728.6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8418.52225067.05230410.9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2786.04106740.92111492.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231.187521.021087.6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638428.95175493.30159600.0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3460.4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76.033000.00-

折旧与摊销1804.03781.92514.61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3)宏微科技(证券代码:688711.SH)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 IGBT、FRED 为主的功率

半导体芯片、单管、模块和电源模组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解决方案。主要产品有 IGBT、FRED、MOSFET、整流桥、晶闸管、SiC 模块等。宏微科技曾荣获“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领军企业”、“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PSIC2019 中国新能源汽车用 IGBT 最具发展潜力企业称号”和“中国电气节能30年杰出贡献企业”等荣誉称号。2023年,宏微科技荣获“国家绿色供应链企业”的奖励。宏微科技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与众多知名企业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同时依托龙头客户产生的市场效应不断向行业内其他企业拓展。

基准日近三年度财务摘要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报2023年报2022年报报表类型合并合并合并利润表摘要

营业总收入133136.03150473.9492608.38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11.5262.4868.18

营业收入133136.03150473.9492608.38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11.5262.4868.18

营业总成本134803.98138490.3785984.87

营业利润-3602.7211503.257809.12

2-1-1-406项目2024年报2023年报2022年报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131.3247.317.72

利润总额-3655.0711498.727786.29

净利润-2294.1011420.927853.9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6.7311619.497870.81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

-112.4547.6314.35长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

-3399.0210077.036037.67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

-133.7366.9040.49

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非经常性损益1952.291542.451833.14

研发费用总额10976.1310809.856427.80资产负债表摘要

流动资产128251.09134934.56108349.89

固定资产79506.6458406.7321019.45

长期股权投资-1393.84-

资产合计260150.23248899.09168898.64

流动负债91767.1084597.5057005.58

非流动负债60625.3050022.0915324.40

负债合计152392.40134619.5972329.99

股东权益107757.83114279.5196568.65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07563.76114478.0796568.65

资本公积58068.2264733.5561113.98

盈余公积3827.803789.472596.20

未分配利润24381.8927234.2119069.40现金流量表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2202.04-14765.12-8139.4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57-0.97-0.59额(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2501.68-30532.75-20298.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103.0745643.6218440.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602.63154.31-9756.24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0.030.01-0.7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425.0318822.4118668.1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2114.8884768.3655948.70

2-1-1-407项目2024年报2023年报2022年报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583.1520621.2412991.45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69668.4784955.57103247.12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40.001191.1516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6911.3133193.5928577.65

折旧与摊销6156.793759.242301.38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3、价值比率的选择

价值比率通常包括盈利价值比率,收入价值比率,资产价值比率和其他特定价值比率。

盈利价值比率包括市盈率 P/E、企业价值倍数 EV/EBITDA 等,适用于稳定盈利的企业。收入价值比率包括市销率 P/S、市售率 EV/S 等,适用于收入稳定性较高,高增长、高研发投入的科技企业。资产价值比率包括市净率 P/B 等,适用于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并且账面价值相对较为稳定的企业以及银行、保险和其他流动资产比例高的企业。

由于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非资产密集型行业,且被评估单位经营模式为Fabless,属于轻资产公司,其企业价值与其账面净资产或总资产等资产类指标的倍数关系参考意义不大,故本次市场法评估不适合选用资产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因当前半导体行业受宏观经济和政治环境影响较大,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政治环境波动、库存与产能调整等因素造成市场整体波动较大,因此不适合采用盈利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收入稳定性高于利润,因此适合采用收入价值比率,加之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财务杠杆类似、且行业处于高增长期。故本次选择盈利基础价值比率中的市销率 P/S 作为市场法评估的价值比率。

采用市销率 P/S 的估值公式为:

被评估单位股权价值=(可比上市公司调整后市销率 P(不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S×被评估单位销售收入)×(1-缺少流通性折扣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值+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净值+未纳入合并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其他

4、价值比率的调整

2-1-1-408(1)价值比率影响因素的确定

价值比率是由一些综合因素所影响和驱动的,当这些因素相近时,企业的价值水平也会趋于一致。因此找出这些因素并进行合理的对比分析及相应调整,便可以进一步确定合理的价值比率。

通过分析,影响价值比率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管理规模,主要通过企业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来反映;

2)盈利能力,主要通过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净利率 ROA、净资产净利率 ROE、净利润来反映;

3)成长能力,主要通过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

率来反映;

4)风险管理能力,主要通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来反映;

5)运营比率,主要通过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来反映。

当上述几方面因素调整一致时,由企业内在价值所确定的市销率 P/S 是一致的。

也因此,可比上市公司调整后市销率 P/S=可比上市公司市销率 P/S×资产管理规模调整系数×盈利能力调整系数×成长能力调整系数×风险管理能力调整系

数×运营比率调整系数

(2)价值比率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整计算过程

1)计算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

可比上市公司调整市销率如下:

单位:万元

605111.SH 688261.SH 688711.SH

序号项目备注新洁能东微半导宏微科技

1股价120日均价/元/股33.8645.4918.07

2股数评估基准日/万股41533.2612253.1421288.42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406458.52557377.93384715.22

2-1-1-409605111.SH 688261.SH 688711.SH

序号项目备注新洁能东微半导宏微科技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合

4206330.31208418.5222555.29

5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净值87731.0621849.832308.21

6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调整1112397.15327109.58359851.72

7销售收入182842.40100322.00133136.03

8 P/S 调整 6.08 3.26 2.70

注:数据来源:iFind。

2)综合财务状况修正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计算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上市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各项指标,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尚阳通新洁能东微半导宏微科技

资产管理总资产111722.71450291.12309988.33260150.23

规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7855.49395250.80289974.37107563.76

销售净利率(%)7.5423.574.01-1.72

总资产净利率ROA

4.079.751.32-0.90

(%)盈利能力

净资产收益率ROE

4.7311.101.40-2.07

(%)

净利润4567.1443104.804023.51-2294.10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9.312.68-4.8725.48

(%)净利润平均增长率

成长能力-42.654.38-61.01-37.34

(%)总资产平均增长率

6.386.272.9225.94

(%)

资产负债率(%)12.4110.346.4658.58风险管理

流动比率(倍)8.079.2015.311.40能力

速动比率(倍)6.568.4113.340.96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540.410.330.5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

运营比率5.805.565.262.54转率(次/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2.133.042.452.60

注:根据 iFind 导出的数据调整计算。

3)价值比率影响因素修正系数的确定

2-1-1-410通过对比分析,考虑到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上市公司各项指标间仍有差异,采

取对相关指标进行打分,并对市销率 P/S 进行修正的方式,以消除这些差异。

评估对象作为比较基准和修正目标,因此将评估对象各指标系数均设为100,可比上市公司各指标系数与评估对象比较后确定,低于评估对象指标系数的则打分小于100,高于评估对象指标系数的则打分大于100。

根据上述修正系数确定的方法,各影响因素打分表详见下表:

修正因素指标新洁能东微半导宏微科技

总资产110.00106.00104.00资产管理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110.00106.00100.00

模产

小计110.00106.00102.00

销售净利率110.0098.0094.00

总资产净利率ROA 110.00 95.00 91.00

盈利能力 净资产收益率ROE 109.00 95.00 90.00

净利润110.00100.0098.00

小计110.0097.0093.00营业收入平均增长

103.00101.00110.00

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10.0096.00101.00成长能力

总资产平均增长率100.0098.00110.00

小计104.0098.00107.00

资产负债率100.00101.0090.00

风险管理能流动比率102.00110.0091.00

力速动比率103.00110.0092.00

小计102.00107.0091.00

总资产周转率94.0090.0099.00应收账款及应收票

99.0098.0090.00

运营比率据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110.00104.00105.00

小计101.0097.0098.00

根据上述对调整系数确定的方法,各影响因素调整系数详见下表:

修正因素尚阳通新洁能东微半导宏微科技

资产管理规模1.00000.90910.94340.9804

2-1-1-411修正因素尚阳通新洁能东微半导宏微科技

盈利能力1.00000.90911.03091.0753

成长能力1.00000.96151.02040.9346

风险管理能力1.00000.98040.93461.0989

运营比率1.00000.99011.03091.0204

修正系数1.00000.77140.95611.1048

(3)价值比率的确定

根据上文分析计算得出的价值比率修正系数,计算得出可比上市公司综合修正后的市销率 P/S,计算结果如下表:

序号项目新洁能东微半导宏微科技

1 P/S(修正前) 6.08 3.26 2.70

2修正系数0.77140.95611.1048

3 P/S(修正后) 4.69 3.12 2.99

4中位数3.12

(4)缺少流通性折扣率的估算流通性折扣的定义

流通性定义为资产、股权、所有者权益以及股票等以最小的成本,通过转让或者销售方式转换为现金的能力。

缺少流通性折扣定义为:在资产或权益价值基础上扣除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以体现该资产或权益缺少流通性。

股权的自由流通性是对其价值有重要影响的。由于本次评估的企业是非上市公司,其股权是不可以在股票交易市场上交易的,这种不可流通性对其价值是有影响的。

流通性实际是资产、股权、所有者权益以及股票在转换为现金时其价值不发

生损失的能力,缺少流通性就是资产、股权等在转换为现金时其价值发生一定损失。美国评估界在谈论缺少流通性时一般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1)对于控股股权,一般认为其缺少流通折扣实际主要表现在股权“缺少变现性”

(DiscountforLackofLiquidity 或者 DLOL),即该股权在转换为现金的能力方面

存在缺陷,也就是股权缺少流通折扣就是体现该股权在不减少其价值的前提下转

2-1-1-412换为现金的能力方面与具有流通性的股权相比其价值会出现的一个贬值;2)对

于少数股权,一般认为其缺少流通折扣实际主要表现在股权“缺少交易市场”

(DiscountforLackofMarketability 或者 DLOM),即,由于这类股权没有一个系

统的有效的交易市场机制使这些股权可以方便的交易,造成这类股权交易的活跃程度等方面受到制约,不能与股票市场上的股票交易一样具有系统的市场交易机制,因此这类股权的交易价值与股票市场上交易的股票相比存在一个交易价值的贬值。

一般认为不可流通股与流通股之间的价格差异主要由下列因素造成:*承担的风险。流通股的流通性很强,一旦发生风险后,流通股持有者可以迅速出售所持有股票,减少或避免风险。法人股持有者在遇到同样情况后,则不能迅速做出上述反应而遭受损失。*交易的活跃程度。流通股交易活跃,价格上升。法人股缺乏必要的交易人数,另外法人股一般数额较大,很多投资者缺乏经济实力参与法人股的交易,因而,与流通股相比,交易缺乏活跃,价格较低。

对于流通性折扣,本次评估采用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案例和上市公司市值指标计算流通性折扣。被评估单位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属于: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故通过收集并分析中国资本市场非上市公司“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易案例的

交易价格/S 与上市公司“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P/S 做

对比分析,得到流动性折扣。

非上市公司并购上市公司非流动序号行业名称样本区间样本点市盈率平样本点市盈率平性折扣数量均值数量均值比率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

12022-202415228.3320652.0945.61%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数据来源:Cvsource、Wind资讯、iFinD

应用以上分析成果,结合本次被评估单位的股权分析,确定缺乏流通性折扣率为45.61%。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货币资金。

根据测算,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32715.32万元。

2-1-1-413(6)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所谓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是经过分析剥离出来的与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资产和负债。由于这些资产和负债对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并且在采用市场法进行估算时也没有考虑这些资产和负债的贡献。因此,采用市场法得出的评估结论没有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但这些仍然是被评估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将经过分析、剥离出来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单独评估出其市场价值后加回到采用市场法估算的结论中。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非经营性负债为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备注非经营性资产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39312.0539312.05

预交所得税、待抵扣进项税、增

其他流动资产377.52377.52值税留抵税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920.92914.92

其他非流动资产890.12890.12预付软件、设备款

小计41500.6241494.62非经营性负债

其他应付款470.80470.80往来款、预提费用

其他流动负债22.5822.58待转销项税额

应付账款740.52740.52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应付材料款

递延收益40.000.00政府补助

小计1273.901233.90

非经营性资产净额40226.7240260.72

根据测算,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为40260.72万元。

(7)未纳入合并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根据测算,本次评估不存在企业未纳入合并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

5、市场法评估结果的确定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可比上市公司调整后市销率 P(不含现金2-1-1-414及现金等价物)/S×被评估单位销售收入)×(1-缺少流通性折扣率)+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值+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净值+未纳入合并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其他

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605111.SH 688261.SH 688711.SH

序号项目备注新洁能东微半导宏微科技

1股价120日均价/元/股33.8645.4918.07

2股数评估基准日/万股41533.2612253.1421288.42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406458.52557377.93384715.22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

4206330.31208418.5222555.29

物合计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587731.0621849.832308.21

净值

6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调整1112397.15327109.58359851.72

7销售收入182842.40100322.00133136.03

8 P/S 调 整 6.08 3.26 2.70

9修正系数0.77140.95611.1048

10 P/S(修正后) 4.69 3.12 2.99

11 P/S比率 中位数 3.12

2024年被评估单

12 S 60572.66

13缺乏流动性折扣率45.61%

加:现金及现金等价

1432715.32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1540260.72

净值

16未合并子公司价值0.00

17其他0.00

18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取整175682.11

2-1-1-415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中企华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本次接受公司委托,承担标的公司股东权益的评估工作。

中企华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相关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假设前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市场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中企华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以市场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中企华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中企华在评估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运用了规范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中企华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在评估过程中运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

价以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综合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合理,评估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1-1-416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二)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分析

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内容详见本

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所处行业特点”“三、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四、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分析”“五、交易标的盈利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作价评估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历史年度经营业绩、所在行业发展前

景、行业竞争地位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中政策、宏观环境、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值的影响

在可预见的期间内,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尚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迹象,其变动趋势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董事会将会根据行业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保证标的资产经营发展的稳定。

(四)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在市场法评估模型中,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交易均价及缺乏流动性折扣率对市场法评估结果有较大的影响,故对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交易均价及缺乏流动性折扣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1、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均价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以当前各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交易均价为基准,假设其他测算参数均保持不变,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交易均价变动对市场法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假设各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交易均价均变动幅度一致):

项目股票价格区间

可比上市公司股价变动-5.00%0.00%5.00%

评估值(万元)166937.01175682.11184438.14

评估值变动率-4.98%-4.98%

由上表可知,当可比上市公司股价变动幅度为-5.00%至5.00%,标的资产评

2-1-1-417估值的变动率范围为-4.98%至4.98%。

2、缺乏流动性折扣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以当前缺乏流动性折扣率为基准,假设其他测算参数均保持不变,缺乏流动性折扣率变动对市场法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项目缺乏流动性折扣率变动区间

缺乏流动性折扣率变动-5.00%0.00%5.00%

评估值(万元)179989.93175682.11171377.15

评估值变动率2.45%--2.45%

从上表可知,在其他测算参数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缺乏流动性折扣率变动幅度为-5.00%至5.00%,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变动率范围为2.45%至-2.45%。

上述敏感性分析计算仅为揭示评估参数估计的不确定性对评估值的影响,以及说明评估结论存在的不确定性,供委托人和评估报告使用者参考,但并不影响评估师基于已掌握的信息资料对相关评估参数作出的估计判断,也不影响评估结论的成立。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由于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协同效应受后续整合效果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难以量化,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定价未考虑协同因素对估值的影响。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市场可比案例

根据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和主要业务模式特点,选取了近年来相同或相似行业上市公司的可比交易作为可比收购案例,相关情况统计如下:

评估基

序评估/估值市销率市盈率准日市上市公司交易标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号基准日(倍)(倍)净率

(倍)

森未科技 IGBT 等功率半导体

1高新发展28.51%的股器件的设计、开发2022/5/3111.301043.614.38

权和销售半导体功率器件芯上海芯石

2英唐智控片尤其是肖特基二2020/12/1012.42309.0222.86

40%股权

极管芯片

2-1-1-418评估基

序评估/估值市销率市盈率准日市上市公司交易标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号基准日(倍)(倍)净率

(倍)广微集成功率半导体器件的

3民德电子2020/3/318.97-36.01269.99

73.51%股权设计、研发及销售

中位值11.30309.0222.86

平均值10.90438.8799.08高性能半导体功率

尚阳通100%

友阿股份器件研发、设计和2024/12/312.6134.591.61股权销售

注1:可比公司数据根据公开披露的公告等文件的公开数据计算;

注2:市销率=100%股权估值/评估基准日当年营业收入,市盈率=100%股权估值/评估基准日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市净率=100%股权估值/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因英唐智控未披露截至估值基准日财务数据,其市净率根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计算得出。

本次交易中,尚阳通的市销率、市净率均低于市场可比交易平均值和中位值,处于合理区间(由于上述并购标的基本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市盈率失真,参考意义不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可比公司

尚阳通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销率、市盈率和市净率比较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券代码市销率市盈率市净率

1 东微半导 688261.SH 5.13 127.88 1.77

2 新洁能 605111.SH 7.70 32.41 3.56

3 宏微科技 688711.SH 2.76 -254.27 3.54

4 斯达半导 603290.SH 6.34 42.37 3.22

5 士兰微 600460.SH 3.86 196.93 3.54

6 ST 华微 600360.SH 2.14 34.43 1.31

平均值4.6636.402.82

中位数4.4934.433.38

尚阳通2.6134.591.61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可比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为按照2024年12月31日收盘价计算,由于同行业多家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市盈率失真,上表市盈率平均数和中位数计算已剔除负值及大于或等于100的值。

可比 A 股上市公司市销率平均值为4.66倍,中位数为4.49倍;市盈率平均值为36.40倍,中位数为34.43倍;市净率平均值为2.82倍,中位数为3.38倍。本次交易的市销率、市净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和中位值,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2-1-1-419与可比公司中位值相当。综合来看,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本次交易的总体评估

值符合行业定价规则,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经营中所需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存续发展的情况不会产生较大变化,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持续经营,不会对评估值造成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相关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八)关于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参考评估值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为158000.00万元,交易作价相对评估值低

10.06%,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中企华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本次接受公司委托,承担目标公司股东权益的评估工作。中企华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相关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假设前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市场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2-1-1-420(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中企华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以市场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中企华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中企华在评估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运用了规范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中企华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在评估过程中运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

价以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综合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1-1-421第七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4年12月9日,上市公司与子鼠咨询、蒋容、肖胜安、姜峰、青鼠投资、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深圳鼎青、领汇基石、石溪产恒、

战新五期、洪炜、山东尚颀、叶桑、扬州同创、嘉兴上汽、上海联新、南京同创、

石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郑州同创、烟台山高、华

虹虹芯、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马友杰、鸿山众芯、战新八期、重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和芜湖鼎润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拟购买标的资产的100%股权。

如无特殊说明,子鼠咨询、蒋容、肖胜安、姜峰、青鼠投资合称为“管理层股东”;所有37名交易对方合称为“交易对方”。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

(三)支付方式及相关安排

1、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上市公司以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全部收购对价。

2、股份对价具体安排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份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3)发行对象

2-1-1-422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全部或部分交易对方。

(4)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

案的董事会(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8556元/股)的8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股份发行数量以下述方式确定:

向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对象取得的股份对价÷对价股份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交易对方各方因本次交易可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各方可获得的股份对价/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舍去取整,由此导致各交易对方实际获得交易对价低于双方约定对价的,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

3、现金对价具体安排

(1)上市公司成功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则于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享有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上市公司成功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则上市公司于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享有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各自现金对价占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总额的比例,以扣除相关费用后

2-1-1-423的募集配套资金向享有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支付;不足部分,上市公司应于募集

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后90个工作日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享有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支付完毕。

(2)若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者虽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但特定对象款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到账以及其他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到位的情形,但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监管机构指导意见导致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经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未能成功实施的除外),则上市公司应于标的资产交割日满六个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款前述应付现金对价的100%。双方在前述期限届满前协商一致的,可以对现金支付期限予以延期。

尽管存在上述约定,但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满12个月仍未能成功实施的,上市公司应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满12个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款前述

应付现金对价的100%。

(四)资产交割

1、各方同意,以目标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完成有限责任公司状态下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标的资产交割日。标的资产应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时间内完成交割。交易对方应配合协调目标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手续,上市公司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2、各方同意,应配合将目标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再办理标的资产过户手续。为目标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标的资产过户之目的,交易对方应促使并协助目标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签署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变更后的公司章程等一切必要文件。同时,各交易对方同意放弃其他方拟转让给上市公司的目标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并促使未参与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3、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应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10

2-1-1-424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各方名下的手续,且至

迟应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25个工作日内登记至交易对方各方名下。交易对方各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标的资产交割和股份登记手续。

4、各方同意,如遇相关税务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所相关政府部门及办公机构等原因导致本协议第五条项下的手续未在

上述限定期限内完成的,各方应同意给予时间上合理地豁免,除非该等手续拖延系因一方或多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

5、各方同意并确认,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上市公司即成为标的资产的合

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五)股份锁定期安排

1、管理层股东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本次交易签订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则各方将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一步明确管理层股东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其他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锁定期内,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管理层股东未来质押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时(如有),将

书面告知质权人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4、如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期有其他要求的,交易对方均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2-1-1-425(六)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安排

交易对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

1、交易对方不以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置其它权利负担,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不得签订与标的资产转让或本协议条款有任何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资产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2、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交易对方不得将其所持目标公司的股份转让、质押给上市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目标公司不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不得发行债券、可转债或者设定其他可转换为股份的权利,不得授予或同意授予任何收购或认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权利。

3、交易对方应对目标公司履行善良管理义务,不得从事其他可能对目标公

司的资产结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以及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的事项。交易对方应及时将有关对目标公司股份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交

割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并及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4、交易对方应当履行中国法律、目标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所

规定的股东义务,保证目标公司的正常经营与运转;保持目标公司现有的管理架构、核心团队基本不变,继续维持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保证目标公司资产状况的完整性,使得目标公司的经营不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保证目标公司现有业务将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保持经营的连贯性,不改变和调整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既有的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对目标公司现有业务作出实质性变更,或者中止/终止现有主营业务;不从事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现有许可、资质发生变更或无效、

失效、被撤销的行为。

5、交易对方应严格控制目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往来,避免新增任何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如发生非经营性占用情况,交易对方应

第一时间告知上市公司,并采取上市公司认可的解决措施。因上述原因给上市公

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有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目标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其他财产分配,或者通过分配利润或其他财

2-1-1-426产分配的决议。

7、交易对方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对目标公司章程进行不利于本次交易和损

害上市公司未来作为目标公司股东利益的修改。

(七)过渡期损益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目标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过渡期损益安排

(1)本协议生效后,本次交易所涉全部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

上市公司享有;本次交易所涉全部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中的每一方按照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向上市公司转让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数额

占交易对方合计向上市公司转让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数额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2)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

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亏损,交易对方各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

(3)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过渡期损益的审

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2、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目标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份登记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

所作的陈述、承诺或保证与事实不符,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交易。

2-1-1-427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款,本协议任何一方单方

终止本次交易,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3000万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应继续赔偿。但是,因中国政府机构或证券监管部门的原因(包括新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监管意见等)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

议终止或无法履行的,本协议各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上市公司原因导致逾期未支付交易对价的,上市公司每日应当按应

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交易对方支付违约金,各交易对方之间按拟转让目标公司股份的相对比例享有前述违约金;如因交易对方原因导致逾期未完成标的资

产交割的,负有责任的交易对方每日应当按拟转让目标公司股份的相对比例与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乘积的万分之五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

5、若因本协议第十四条项下之任一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

效并得以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取证

费用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7、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

骚动、暴乱、战争、反倾销调查、流行病疫、黑客袭击、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调整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等。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

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方,并在15日内向其他方提供有权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任何一方由于受到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不

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

2-1-1-428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

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90天或以上并且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

(九)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十)其他重要事项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蒋容、肖胜安、姜峰承诺,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未经上市公司同意,蒋容、肖胜安、姜峰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下同)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从事或协助其他方从事与目标公司、目标公司下属子公司及上市公

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会在与目标公司、目标公司下属子公司及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的实体担任任何职务或为其提供任何服务。如违反上述承诺,违反承诺的人员应当分别但不连带地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或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2、任职期限承诺

(1)交易对方蒋容、肖胜安、姜峰承诺,蒋容、肖胜安、姜峰应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至少36个月内持续在目标公司任职。

(2)管理层股东承诺,努力保持目标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目

标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与目标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3)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上市公司同意由目标公司解聘或调

整工作岗位导致其离职的,不视为违反上述任职期限承诺。

2-1-1-429二、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5年5月27日,上市公司与蒋容、肖胜安、姜峰、子鼠咨询、青鼠投资

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如无特殊说明,蒋容、肖胜安、姜峰、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合称为“交易对方”。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企华评报字(2025)

第6371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资产

基础法评估方法下,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12377.82万元;在市场法评估方法下,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交易双方参考市场法的评估结果,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的对价为158000.00万元。

(三)支付方式及相关安排

1、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同意,上市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和股份的情况如下:

现金对转让目标股份支付对股份对价交易对价现金支付对价占交发行股份数交易对方公司股份价占交易对(万元)价(万元)易对价量(股)比例(万元)价的比例的比例

蒋容8.5820%19318.51655270.921827.28%14047.59476134320872.72%

肖胜安4.0763%6476.09592128.623232.87%4347.47271898459767.13%

姜峰3.2307%7160.81767160.8176100.00%0.000000.00%

子鼠咨询22.5080%29685.143710389.800335.00%19295.34348425914165.00%

青鼠投资2.1761%2133.2652746.642835.00%1386.6224605511965.00%

合计40.5730%64773.838925696.8057—39077.0332170642065—

2、股份对价具体安排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2-1-1-430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份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3)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除姜峰(不符合境外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以外的其他交易对方。

(4)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2.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8556元/股)的

8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以下述方式确定:

向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对象取得的股份对价÷前述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交易对方各方因本次交易可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各方可获得的股份对价÷前述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尾数不足1股的,尾数舍去取整,由此导致交易对方各方实际获得交易对价低于交易双方约定对价的,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本次发行的具体股份数量详见本条第一款“1、支付方式”所述。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2-1-1-4313、现金对价具体安排

(1)上市公司成功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子鼠咨询、青鼠投资的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蒋容、肖胜安、姜峰各自的现金对价则由上市公

司分别按如下进度进行支付:

1)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40%;

2)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3)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满两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4)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满三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2)若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者虽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但特定对象款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到账以及其他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到位的情形,但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监管机构指导意见导致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经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未能成功实施的除外),或者上市公司成功募集配套资金,但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则上市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具体如下:

1)子鼠咨询和青鼠投资的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满六个

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蒋容、肖胜安、姜峰各自的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分别按如下进度进行支

付:

*标的资产交割日起满六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40%;

*标的资产交割日起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标的资产交割日起满两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标的资产交割日起满三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

2-1-1-432(四)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治理结构

1、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建立符合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定位的

治理结构,按照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并配合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2、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前述董事、监事均由上市公司提名。

3、本次交易完成后3年内,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仍由现有的经营团队

主要负责,目标公司总经理由交易对方指定人选担任。上市公司有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向目标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五)交易对方的声明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蒋容、肖胜安、姜峰承诺,在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未经上市公司同意,蒋容、肖胜安、姜峰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下同)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从事或协助其他方从事与目标公司、目标公司下属子公司及上市公

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会在与目标公司、目标公司下属子公司及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业务的实体担任任何职务或为其提供任何服务。如违反本承诺,违反承诺的人员应当分别但不连带地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其因违反本约定获得收益的两倍。

2、任职期限承诺

(1)蒋容、肖胜安、姜峰承诺,蒋容、肖胜安、姜峰应自标的资产交割日

起三个会计年度内(如本次交易在2025年10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交割,则是指2025年、2026年、2027年;如本次交易在2025年10月31日后完成交割,则是指2026年、2027年、2028年,下同)持续在目标公司任职。

若蒋容、肖胜安、姜峰于上述任职期限届满前从目标公司离职的,其在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分别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

1)上市公司尚未向该离职方支付的现金对价不再支付。

2-1-1-4332)蒋容、肖胜安、姜峰如在任职期限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内离职的,上市公司以一元对价回购注销该离职方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100%上市公司股票(本条约定任职期限内,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注销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下同),交易对方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蒋容、肖胜安、姜峰如在任职期限的第二个会计年度内离职的,上市公司以一元对价回购注销该离职方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85%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对方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蒋容、肖胜安、姜峰如在任职期限的第三个会计年度内离职的,上市公司以一元对价回购注销该离职方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70%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对方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经上市公司同意由目标公司解聘或调整工作

岗位导致其离职的,不视为违反上述任职期限承诺。

(2)子鼠咨询承诺确保其截至本协议签署时仍在目标公司工作的合伙人遵

循《关于对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及其合伙人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的全部内容。

3、其他承诺

(1)交易对方确认及同意,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披

露的任何债务、应付款项、或有负债,以及因本次交易完成前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行为、非经营行为导致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被其他权

利人主张权利并最终导致损失的,或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环保、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等处罚,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相应款项的,由交易对方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2)交易对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目标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不低于16500万元(合并报表数据)。具体由上市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并以审计结果作为判断依据。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则交易对方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与上述承诺研发费用金额的差额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交易对方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

2-1-1-434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3)交易对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目标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每年度合计新增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不包括受让其他方的专利)申请不少于15件。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交易对方按照每件100万元的标准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交易对方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4)交易对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每年度研发人员数量(研发人员的认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占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总员工数量的比例不低于25%。当年度的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按每个月末的研发人员占比的平均值确定。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则交易对方按研发人员实际比例与前述承诺比例的差额乘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的标准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交易对方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5)交易对方违反本“3、其他承诺”中的约定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时,交易对方各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以交易对方各自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税后)总额为限。

(六)业绩奖励1、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五个会计年度内(如本次交易在2025年10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交割,则是指2025年至2029年;如本次交易在2025年10月31日后完成交割,则是指2026年至2030年),如任一年度目标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超过6000万元的,上市公司同意将超过部分的30%作为奖励支付给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但前述奖励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本次交易对价总额的20%。

2、业绩奖励的具体分配方案(包括人员和金额)由蒋容制订,经目标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1-1-4353、相关主体因前述业绩奖励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其自行承担,目标公司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奖励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或终止。

三、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5年11月27日,上市公司与蒋容、肖胜安、姜峰、子鼠咨询、青鼠投

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1)双方一致同意终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第六条“业绩奖励”,该条款所有内容不再执行。

(2)除上述内容外,《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3)本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生效或终止。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5年5月27日,上市公司与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深圳鼎青、叶桑、南京同创、马友杰、华虹投资、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如无特殊说明,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深圳鼎青、叶桑、南京同创、马友杰、华虹投资、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等十一名交易对方合称为“交易对方”。

2-1-1-436(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企华评报字(2025)

第6371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资产

基础法评估方法下,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12377.82万元;在市场法评估方法下,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交易双方参考市场法的评估结果,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的对价为158000.00万元。

(三)支付方式及相关安排

1、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同意,上市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本补充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全部收购价款,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和股份的情况如下:

现金对股份支付对股份对价转让目标公交易对价现金支付对价占交发行股份数交易对方价占交易对

司股份比例(万元)价(万元)易对价量(股)(万元)价的比例的比例

南通华泓16.3375%16016.22005605.677035.00%10410.54304546088665.00%

创维产投7.0028%6865.12530.00000.00%6865.125329978713100.00%

南海成长4.9090%4812.41910.00000.00%4812.419121014930100.00%

深圳鼎青3.4537%3385.80831185.032935.00%2200.7754961037265.00%

叶桑1.3461%1319.6332461.871635.00%857.7616374568365.00%

南京同创0.7344%719.97270.00000.00%719.97273143985100.00%

马友杰0.1346%131.96330.00000.00%131.9633576259100.00%

华虹投资4.2424%4158.92141455.622535.00%2703.29891180479865.00%

石溪产恒2.4276%2379.8889832.961135.00%1546.9278675514365.00%

战新五期2.4276%2379.8889832.961135.00%1546.9278675514365.00%

洪炜2.1761%2133.3334746.666735.00%1386.6667605531365.00%

合计45.1919%44303.174511120.7929—33182.3816144901225—

2、股份对价具体安排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1-1-437(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3)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除姜峰(不符合境外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以外的其他交易对方。

(4)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2.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8556元/股)的

8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以下述方式确定:

向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对象取得的股份对价÷前述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交易对方各方因本次交易可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各方可获得的股份对价÷前述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尾数不足1股的,尾数舍去取整,由此导致交易对方各方实际获得交易对价低于交易双方约定对价的,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本次发行的具体股份数量详见本条第一款“1、支付方式”所述。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3、现金对价具体安排

(1)上市公司成功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2-1-1-438的,则由上市公司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2)若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者虽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但特定对象款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到账以及其他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到位的情形,但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监管机构指导意见导致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经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未能成功实施的除外),或者上市公司成功募集配套资金,但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则上市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标的资产交割日满六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四)交易对方的声明承诺

交易对方确认及同意,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披露的任何债务、应付款项、或有负债,以及因本次交易完成前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行为、非经营行为导致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被其他权利人主

张权利并最终导致损失的,或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环保、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等处罚,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相应款项的,由交易对方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五)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或终止。

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5年5月27日,上市公司与领汇基石、山东尚颀、扬州同创、嘉兴上汽、上海联新、石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基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郑州同创、

苏州聚合、烟台山高、华虹虹芯、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鸿山众芯、战新八期、重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芜湖鼎润、南通华泓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1-1-439如无特殊说明,领汇基石、山东尚颀、扬州同创、嘉兴上汽、上海联新、石

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基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郑州同创、苏州聚合、

烟台山高、华虹虹芯、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鸿山众芯、战新八期、重仁聚力、

战新六期、青岛融源、芜湖鼎润、南通华泓等交易对方合称为“交易对方”。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企华评报字(2025)

第6371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资产

基础法评估方法下,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12377.82万元;在市场法评估方法下,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交易双方参考市场法的评估结果,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的对价为158000.00万元。

(三)支付方式及相关安排

1、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同意,上市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本补充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全部收购价款,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和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份对转让目标现金对价股份支付对交易对价现金支付对发行股份数价占交交易对方公司股份占交易对价(万元)价(万元)量(股)易对价

比例价的比例(万元)的比例

领汇基石2.5740%9677.98524577.425447.30%5100.55982227318652.70%

山东尚颀1.3777%4200.00090.00000.00%4200.000918340615100.00%

扬州同创1.0628%3240.00090.00000.00%3240.000914148475100.00%

嘉兴上汽0.9841%3000.00240.00000.00%3000.002413100447100.00%

上海联新0.8857%2700.00270.00000.00%2700.002711790404100.00%

石溪二期0.6888%2590.00421225.002047.30%1365.0022596070852.70%

中车青岛0.6613%2016.00670.00000.00%2016.00678803522100.00%

重投战略0.6298%2368.00021120.000147.30%1248.0001544978152.70%基石中小企

0.5904%2219.99731049.998747.30%1169.9986510916452.70%

业发展基金

郑州同创0.4920%1499.99820.00000.00%1499.99826550210100.00%

苏州聚合0.3936%1359.9983399.999529.41%959.9988419213470.59%

2-1-1-440烟台山高0.3936%1199.99860.00000.00%1199.99865240168100.00%

华虹虹芯0.3936%1479.9983699.999247.30%779.9991340610952.70%

共青城国谦0.2952%899.99890.00000.00%899.99893930126100.00%

重投芯测0.1968%739.9991349.999647.30%389.9995170305452.70%

鸿山众芯0.0984%369.9996174.999847.30%194.999885152752.70%

战新八期0.0590%179.99740.00000.00%179.9974786014100.00%

重仁聚力0.0590%221.9968104.998547.30%116.998351090952.70%

战新六期0.0590%179.99740.00000.00%179.9974786014100.00%

青岛融源0.0276%84.00280.00000.00%84.0028366824100.00%

芜湖鼎润0.0098%37.000717.500347.30%19.50048515452.70%

南通华泓2.3027%8658.00004095.000047.30%4563.00001992576452.70%

合计14.2351%48922.986613814.9231—35108.0635153310309—

2、股份对价具体安排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份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3)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除姜峰(不符合境外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以外的其他交易对方。

(4)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2.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8556元/股)的

8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1-1-441(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以下述方式确定:

向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对象取得的股份对价÷前述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交易对方各方因本次交易可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各方可获得的股份对价÷前述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股份数量尾数不足1股的,尾数舍去取整,由此导致交易对方各方实际获得交易对价低于交易双方约定对价的,交易对方同意放弃该差额部分。本次发行的具体股份数量详见本条第一款“1、支付方式”所述。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3、现金对价具体安排

(1)上市公司成功募集配套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则:

1)如任何交易对方获得的现金对价占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

对价的比例未超过35%的,则由上市公司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该交易对方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2)如任何交易对方获得的现金对价占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

对价的比例超过35%的,则由上市公司按如下进度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1)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交易对方在本次

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的35%;

2)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后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交易对

方的剩余现金对价。

(2)若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者虽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但特定对象款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到账以及其他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到位的情形,但因法

2-1-1-442律法规或政策变化、监管机构指导意见导致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经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未能成功实施的除外),或者上市公司成功募集配套资金,但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则上市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按以下进度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1)如任何交易对方获得的现金对价占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

对价的比例未超过35%的,则由上市公司在标的资产交割日满六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该交易对方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2)如任何交易对方获得的现金对价占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

对价的比例超过35%的,则由上市公司按如下进度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1)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满六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交易对方在本次交

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的35%;

2)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交易对方的剩余现金对价。

(四)交易对方的声明承诺

交易对方确认及同意,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披露的任何债务、应付款项、或有负债,以及因本次交易完成前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行为、非经营行为导致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被其他权利人主

张权利并最终导致损失的,或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环保、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等处罚,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相应款项的,由交易对方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五)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或终止。

2-1-1-443第八章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尚阳通100%的股权,尚阳通主营业务为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尚阳通主营业务产品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电子核心产业”之

“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中的“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大类下的“C3972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尚阳通及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尚阳通主要从事半导体功率器件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产品的生产和封装测试均外包给专门的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厂商,尚阳通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涉及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的情况。尚阳通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尚阳通100%的股权,不直接涉及土地交易。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1-1-444(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营业额水平,本次交易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要求。

(4)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均为境内主体,交易对方除姜峰为香港籍外,其他交易对方均为境内主体,姜峰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交易对价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其中,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下列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

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均超过人民币4亿元,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比例均不低于10%,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标的资产的定价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2-1-1-445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未损害友阿股份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2、发行股份的价格

本次用于认购资产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2.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市公司用于认购资产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尚阳通100%股权。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标的资产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阳通存在2项租赁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详见重组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相关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阳通仍为独立存续的

2-1-1-446法人主体,即本次交易不涉及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或者转移。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以百货零售为主要业务,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消费动能疲软的双重压力下,上市公司所处的传统百货零售行业面临系统结构性变革挑战,叠加线上零售平台的虹吸效应、即时消费模式的场景重构以及中高端客群消费行为变迁等多维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下滑趋势。标的公司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依托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各领域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战略转型,切入到功率半导体领域,打造

第二增长曲线,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且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保持独立,即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2-1-1-447综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

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友阿控股,实际控制人为胡子敬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友阿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胡子敬先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求。

2-1-1-448(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的财务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02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382 号),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变动率变动率变动率

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

资产总额1482626.031671445.4312.74%1501237.391688757.9012.49%1490183.851679764.5112.72%

负债总额790974.94857802.008.45%809211.92876658.888.33%801645.43875480.319.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74330.21796322.5418.09%673598.56793672.1117.83%667995.46783741.2417.33%

者权益

营业收入51702.0085008.7164.42%128279.40188852.0647.22%132434.00199773.3650.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347.746398.9919.66%2801.136404.82128.65%4861.6212175.11150.43%

者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80.034-10.53%0.0200.03470.00%0.0350.06585.71%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80.034-10.53%0.0200.03470.00%0.0350.06585.71%

/股)净资产收益率

0.790.801.27%0.420.8192.86%0.731.55112.33%

(%)注:1、每股收益计算规则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所涉及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均相同;

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以百货零售为主要业务,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

2-1-1-449消费动能疲软的双重压力下,上市公司所处的传统百货零售行业面临系统结构性

变革挑战,叠加线上零售平台的虹吸效应、即时消费模式的场景重构以及中高端客群消费行为变迁等多维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下滑趋势。标的公司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依托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各领域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战略转型,切入到功率半导体领域,打造

第二增长曲线,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规模有较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益率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2023年度至2024年度,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所提升;2025年

1-6月,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小幅下降。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

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将从加快完成标的资产整合、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采取填补措施,具体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于因此新增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仍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将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友阿控股2-1-1-450及其一致行动人聚富投资、实际控制人胡子敬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报告

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友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聚富投资、实际控制人胡子敬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4、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

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尚阳通100%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标的资产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说明并披露最近十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本次交

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上市公司已在本报告书“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七、最近十二个月规范运作情况”充分说明并披露最近十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第九章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九、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第九章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七、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和应对措施”之“(二)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及其有效性”充分

2-1-1-451说明并披露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百分之一百的,一并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超过百分之一百的,一并适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融资(以下简称再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再融资,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不涉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不适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关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比例的规定。

2-1-1-452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

本次交易中,相关交易对方已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做出了股份锁定承诺,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和“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2-1-1-453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符合以下情况:

1、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

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

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因此,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

2-1-1-454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十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尚需履行程序已在《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交易标的

2-1-1-455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交易标的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

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业务类型,切入到功率半导体领域,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六条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六条的规定。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章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之“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三、法律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2-1-1-456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市公司出具的 CAC 证审字

〔2024〕0120 号审计报告、CAC 审字〔2025〕1003 号审计报告以及上市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对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7654.211.19%22476.591.50%36742.912.47%

应收账款1255.130.08%593.020.04%3176.290.21%

预付款项2907.930.20%5192.170.35%5001.530.34%

其他应收款21575.901.46%20146.721.34%22998.081.54%

存货225583.5415.22%229116.1315.26%255131.2617.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44.260.00%42.960.00%218.690.01%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8333.361.24%17828.761.19%19346.511.30%

流动资产合计287354.3319.38%295396.3419.68%342615.2822.9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18728.021.26%21710.141.45%16841.911.13%

长期应收款80172.895.41%80195.355.34%80404.485.40%

长期股权投资396921.9126.77%385722.1225.69%346454.5123.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323.250.43%6323.250.42%8160.010.55%

投资性房地产28040.691.89%28498.001.90%22885.971.54%

固定资产313437.8521.14%322855.6421.51%325148.8121.82%

在建工程10.470.00%--51.690.00%

使用权资产132202.588.92%137163.689.14%121704.108.17%

无形资产26944.961.82%27542.851.83%28597.021.92%

2-1-1-457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待摊费用100313.256.77%102596.596.83%107575.437.22%

递延所得税资产36849.522.49%37855.762.52%34294.422.30%

其他非流动资产55326.333.73%55377.663.69%55450.223.72%

非流动资产合计1195271.7180.62%1205841.0580.32%1147568.5777.01%

资产总计1482626.03100.00%1501237.39100.00%1490183.85100.00%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

1490183.85万元、1501237.39万元和1482626.03万元,整体较为稳定。其

中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342615.28万元、295396.34万元和287354.3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99%、19.68%和19.38%。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1147568.57万元、1205841.05万元和1195271.7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77.01%、80.32%和80.62%。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本次交易前,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述资产合计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

分别为97.55%、98.03%和98.54%。

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

资产、长期待摊费用。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述资产合计占当期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5.51%、85.30%和85.59%。

2、负债构成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5598.0632.31%254910.0031.50%248310.0030.98%

应付账款61702.587.80%70000.618.65%73423.959.16%

预收款项2443.200.31%2439.100.30%2654.120.33%

合同负债47581.636.02%52374.796.47%61245.527.64%

2-1-1-458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职工薪酬1343.180.17%2842.510.35%3275.510.41%

应交税费379.340.05%850.640.11%1383.220.17%

其他应付款37671.014.76%37654.334.65%32069.084.00%

其中:应付利息3484.100.44%3390.490.42%3515.900.44%一年内到期的非

114154.3614.43%108936.7813.46%65599.748.18%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5772.980.73%6464.530.80%7305.120.91%

流动负债合计526646.3366.58%536473.2866.30%495266.2661.7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4777.970.60%4579.670.57%4342.600.54%

长期借款64535.008.16%24785.003.06%33900.004.23%

应付债券0.000.00%44750.945.53%93781.6211.70%

租赁负债135125.3917.08%137818.8417.03%118845.8114.83%

长期应付款24895.143.15%24865.123.07%24808.303.09%

预计负债1753.330.22%1666.600.21%--

递延收益180.070.02%187.980.02%203.790.03%

递延所得税负债33061.714.18%34084.484.21%30497.053.80%

非流动负债合计264328.6233.42%272738.6433.70%306379.1738.22%

负债合计790974.94100.00%809211.92100.00%801645.43100.00%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801645.43

万元、809211.92万元和790974.94,整体较为稳定。其中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

495266.26万元、536473.28万元和526646.33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61.78%、66.30%和66.58%。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306379.17万元、272738.64

万元和264328.6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22%、33.70%和33.42%。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占比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述负债合计占当期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97.05%、97.65%和98.11%。

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述负债合计占当期

2-1-1-459期末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98.52%、97.64%和97.46%。

3、偿债能力分析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情况如

下: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53.3553.9053.80

流动比率(倍)0.550.550.69

速动比率(倍)0.120.120.18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80%、

53.90%和53.35%,流动比率分别为0.69、0.55和0.55,速动比率分别为0.18、

0.12和0.12。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要偿债指标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本次交易前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51702.00128279.40132434.00

营业成本16591.5248616.8047585.77

营业利润4303.281255.342797.87

利润总额4297.311358.592403.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47.742801.134861.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80.0200.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80.0200.035

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2434.00

万元、128279.40万元和51702.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861.62万元、2801.13万元和5347.74万元。2025年上半年度较2024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较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1)上市公司2024年度计提年度绩效奖金1500万元。(2)上市公司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

2-1-1-460评估报告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对2024年末“存货-开发产品”补充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导致2024年度净利润下降2174.31万元;因评估间隔时间较短,2025年6月末上市公司仅参考前述评估结果,未对相关资产做进一步的减值计提。(3)根据2025年1月法院对其控股子公司郴州友谊阿波罗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终审判决结果,上市公司在2024年度计提了该项应支付的利息1666.60万元(包含自2016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利息),而2025年上半年计提该项应支付的利息仅为86.73万元。

近年来,受到国内消费者购物习惯改变及电商新业态与区域实体竞争不断加剧的影响,上市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盈利指标相比上年同期均有所下滑。

2、盈利能力和收益质量指标分析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9%0.42%0.73%

净利率8.20%0.41%1.69%

毛利率67.91%62.10%64.07%

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

别为0.73%、0.42%和0.79%,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比上年下滑同期均有所下滑,2025年上半年相比上年同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0.67%,主要系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滑的影响;净利率分别为1.69%、0.41%

和8.20%,毛利率分别为64.07%、62.10%和67.91%,2024年度净利率、毛利率相比上年分别下滑1.28%、1.97%,2025年上半年净利率相比上年同期下滑6.05%、毛利率相比上年同期上升1.54%。

二、本次交易标的所处行业特点

(一)功率半导体器件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概况

功率半导体是电子装置中电能转换与电路控制的核心,主要用于改变电子装

2-1-1-461置中电压和频率、直流交流转换等。根据 Omdia 数据,2023 年全球功率半导体

市场规模为503亿美元,预计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到59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4.33%,其中功率 IC 市场占 54.8%,功率分立器件占 30.1%,功率模块占

15.1%。

半导体功率器件产业链上游主要涉及原材料、设备等供应环节,包括晶圆、光刻机、引线框架、宽禁带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的供应;中游主要是半导体功率

器件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制造环节;下游的应用市场涵盖不同

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数据中心、服务器及通信电源、工控自动化和消费电子等领域。

半导体功率器件产业链示意图

2、行业发展态势

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国产化替代浪潮及产业投资增加等多重因素合力下,我国功率半导体产业通过大力研发与外延并购,在芯片设计与工艺上不断累积,产业链逐渐完善,并且在高端的 MOSFET、IGBT 等产品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上取得了突破。同时,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功率器件消费国,发展前景广阔,未来中国功率器件行业将继续保持增长。

(1)MOSFET

根据 Yole 统计,2023 年全球 MOSFET 市场规模为 90.75 亿美元,预计 2029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05.37亿美元,2023-2029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中国MOSFET 市场规模也保持稳定扩张趋势,增速高于全球市场增速。2022 年中国MOSFET 市场规模约为 54.0 亿美元,同比增长 15.88%,2023 年达 56.6 亿美元。

预计 2025 年中国 MOSFET 市场规模将增长至 64.7 亿美元。具体如下:

2-1-1-462MOSFET 市场规模

99.43

10094.32

97.11

20.00%

88.5790.75

84.98

15.88%

8069.5

64.715.00%

60.3

5456.660

46.6

10.00%

40

7.30%7.42%

6.54%

4.81%5.00%

20

00.00%

202120222023202420252026

全球硅基MOSFET市场规模(亿美元) 中国MOSFET市场规模(亿美元)

全球硅基MOSFET市场增长率 中国MOSFET市场增长率

数据来源:Yole、芯谋研究。

注:全球硅基 MOSFET 市场数据来源于 Yole 统计,中国 MOSFET 数据来源于芯谋研究,其中2023年至2026年数据为预测数据。

我国为全世界最大的 MOSFET 消费市场,近年来,在政府的政策引导及资金扶持下,国内 MOSFET 市场蓬勃发展,MOSFET 厂商资本支出和研发投入持续提升,国内 MOSFET 品牌与国外品牌的技术差距正在逐渐缩小。超级结MOSFET 为尚阳通销售收入占比最大的产品品类,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占比均超过 60%。根据芯谋研究数据,2021 年中国 MOSFET 市场国产化率达到 30.5%,而超级结 MOSFET 这一细分领域由于技术壁垒较高,国产化率仅为 18.1%,低于 MOSFET 国产率平均水平,超级结 MOSFET 仍为国内厂商未来发力的重要方向。

(2)IGBT

根据 Yole 统计数据,2023 年全球 IGBT 市场整体规模为 76.57 亿美元,预计2029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00.81亿美元,2023年-2029年复合增长率为4.7%。

2-1-1-463全球 IGBT 市场规模

120

100

80

60

40

20

0

20192020202120222023202420252026202720282029

全球IGBT市场规模(亿美元)

数据来源:Yole。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 IGBT 消费市场,约占全球 IGBT 市场规模的 40%,据Yole 数据统计,2025 年中国 IGBT 市场规模预计将达 458 亿元。IGBT 是我国重大科技突破专项中的重点扶持项目,自 2015 年以来我国 IGBT 自给率超过 10%并逐渐增长。基于国家相关政策中提出核心元器件国产化的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我国国内企业加速布局,2022 年时国内 IGBT 的国产化率为 26.5%,2023 年已近 33%,预计后续国产化率还将进一步提升,国内 IGBT 厂商增长空间广阔。

(3)SiC 功率器件

SiC碳化硅是由碳元素和硅元素组成的一种化合物半导体材料,是制作高温、高频、大功率、高压器件的理想材料之一。SiC 材料拥有高击穿电场、高导热率以及高饱和电子漂移速度等特性,制备的器件相较于 Si 产品能够降低 80%损耗的同时将器件尺寸缩小90%,在新能源汽车、光伏以及轨道交通等领域具备广阔的替代空间。

目前而言,成本高、技术难度大是限制 SiC 功率器件需求的主要因素,随着技术突破和成本的下降,SiC器件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将会增加。巨大的市场需求、持续下行的成本和政策支持将为 SiC 发展带来新契机。

全球碳化硅基电力电子器件应用市场快速增长。根据 Yole 预测数据,碳化硅功率器件市场预计将从2022年的17.94亿美元增长至2028年的89.06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31%。

2-1-1-464全球碳化硅功率器件市场规模

100

80

60

40

20

0

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2025202620272028

碳化硅功率器件市场规模(亿美元)

数据来源:Yole。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行业内主要企业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国外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已经经历了近60多年的发展,进入了高集中度的发展阶段。国外头部厂商在技术、研发实力、人才储备和资金实力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目前全球半导体功率器件市场主要被海外行业巨头占据,主要企业包括英飞凌、安森美、意法半导体等。

与此同时,国内厂商也在努力进行错位竞争,并在某些领域展现出明显的崛起趋势。通过持续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国内行业领先企业推动产品升级,与国际厂商展开竞争。凭借销售渠道和成本竞争力,国内厂商已在传统二极管、三极管、整流桥等产品领域以及消费电子、指示灯/显示屏、照明等细分下游应用领域

中取得了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国内功率半导体头部企业亦逐步加大中高端MOS 和 IGBT 产品研发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随着企业规模的持续扩大和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国内厂商的竞争优势在这些细分领域已经逐步呈现,国内龙头厂商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

2、行业内主要企业

目前国内外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概况

1 Infineon 英飞凌(股票代码:IFX.DF/0KED.L),成立于 1999 年,是全球领

2-1-1-465(英飞凌)先的半导体公司之一,已在德国法兰克福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英飞凌专注于为汽车和工业半导体功率器件、芯片卡和安全应用提

供半导体和系统解决方案,业务遍及全球。英飞凌公司采用 IDM 模式,2023财年营业收入为163.09亿欧元,2024年财年营业收入为

149.55亿欧元,2025年三季报营业收入为107.18亿欧元。

安森美(股票代码:ON.O)于 1999 年从摩托罗拉分拆,目前已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产品系列包括电源和信号管理、逻辑、OnSemi 分立及定制器件,主要应用于汽车、通信、计算机、消费电子、工

2(安森美) 业、LED 照明、医疗、军事/航空及电源应用等领域。安森美采用 IDM模式,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82.53亿美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

70.82亿美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29.14亿美元。

意法半导体(股票代码:STM.N)成立于 1987 年,是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公司之一,为纽约证券交易所、泛欧巴黎证券交易所和意大利米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分立器件、手机相机模块和车用集成ST(意法 电路领域居世界前列。意法半导体是业内半导体产品线最广的厂商

3半导体) 之一,产品包括二极管、晶体管以及复杂的 SoC 器件等,是各工业领域的主要供应商。意法半导体采用 IDM 模式,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172.86亿美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32.69亿美元,2025年

1-6月营业收入为52.83亿美元。

富士电机株式会社(股票代码:6504.T)成立于 1923 年,在东京证富士电机

券交易所上市,是日本最大的综合机电产品制造企业之一。2023财4(富士电机年营业收入为75.68亿美元,2024财年营业收入为73.33亿美元。

株式会社)

2025年一季报营业收入为17.18亿美元。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61),成立于2008年,公司是一家以高性能功率器件研发与销售为主的技术驱动型半

5东微半导导体企业,产品专注于工业及汽车等中大功率应用领域。2023年度

营业收入9.73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03亿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6.16亿元。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5111),成立于2013年,公司的主营业务为 MOSFET、IGBT 等半导体芯片和功率器件的研

6新洁能发设计及销售,销售的产品按照是否封装可以分为芯片和功率器件。

2023年度营业收入14.77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8.28亿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9.30亿元。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711),成立于2006年

8 月,一直从事 IGBT、FRED 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

7宏微科技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半导体功率器件的解决方案。2023年度营业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3.31亿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6.80亿元。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90),成立于2005年 4 月,公司长期致力于 IGBT、快恢复二极管等功率芯片的设计和工艺及 IGBT、MOSFET、SiC 等功率模块的设计、制造和测试,公

8斯达半导

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和电源、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白色家电等领域。2023年度营业收入36.63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

33.91亿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9.36亿元。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60),成立于1997年 9 月,作为国内 IDM 功率半导体龙头企业,公司拥有从芯片设

9士兰微计、制造到封测完整的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分立器件、集成电路

及 LED 产品等三大类。2023 年度营业收入 93.40 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112.21亿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63.36亿元。

10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60),成立于1999年

2-1-1-46610月,是集功率半导体器件设计研发、芯片加工、封装测试及产品

营销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17.42亿元,

2024年度营业收入20.58亿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2.47亿元。

注:英飞凌2023年财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2024年财年指2023年

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25年三季报指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

富士电机2023年财年指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财年指2024年4月

1日至2025年3月31日,2025年一季报指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富士电

机财务数据为使用历史汇率换算的结果。

(三)行业利润变动趋势及原因目前,行业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国家政策导向及企业技术能力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行业产品的定价机制主要由市场供需动态调整决定,同时受到各国产业政策的直接或间接引导,企业利润空间与成本控制能力、高端产品研发进展密切相关。

短期来看,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的利润波动主要源于需求结构变化与供给端产能释放节奏的错配。因功率半导体海外龙头厂商加大中国市场竞争力度、国内产能的进一步释放以及下游需求的调整引致供求关系变化,产品价格呈现明显下降趋势,给国内众多公司相关产品持续的市场化推广带来较大压力。当前下游应用领域结构性分化依然存在但稳步提升,AI 相关应用呈现高景气度,汽车电子需求较为强劲,家电需求恢复且消费电子延续温和复苏,工业及光伏需求随着去库存逐步回暖。

长期而言,半导体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延展带动了市场需求的持续旺盛。随着全球能源转型深化,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工业自动化等领域对高效能功率半导体的需求将持续扩张,功率半导体行业长期向好。碳化硅、氮化镓(GaN)

等第三代半导体技术的成熟将打开高压、高频应用场景的增量市场,推动产品结

构与利润率同步优化。借助国产化契机及技术变革趋势,部分技术水平领先并进行了前瞻性研发布局的行业内企业,通过与下游优质客户的深度合作,将进一步巩固盈利稳定性。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大力鼓励半导体功率器件产业的发展2-1-1-46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近年来我国先后推出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等一系列产业政策,对集成电路及其配套产业链的发展予以重点推动支持,半导体功率器件也被列入了鼓励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

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等产业创新发展;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相关政策为尚阳通的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行业发展,将进一步扩大对半导体功率器件的市场需求,推动市场整体产品质量的提升,带动整个行业由中低端产品竞争转向高性能的品质竞争,促进功率半导体行业的良性发展。

(2)“双碳”和“东数西算”相关应用领域快速增长

在我国“双碳”和“东数西算”战略的深入推进下,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发展受益于新能源和大数据相关应用领域的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数据中心、服务器和通信电源等市场对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需求的爆发式增长,为标的公司丰富主营产品种类和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3)新兴产业发展带动市场需求持续旺盛

半导体行业虽然呈现周期性波动的特性,但整体增长趋势并未发生变化。半导体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延展带动了市场需求的持续旺盛。随着近年以物联网为代表的新需求所带动的如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应用的兴起,逐渐成为半导体行业新一代技术变革动力。同时,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不断提升,内部功率半导体使用数量快速增加,并随着电气化程度的提升,单车功率半导体价值量也不断增长。

(3)国产替代与国际化发展新契机

自2018年以来,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严重制

2-1-1-468约了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以新能源汽车所使用的半导体功率器件为代表,国

内市场主要被国外品牌厂商垄断。经过多年追赶,国内半导体功率器件企业在高性能产品上实现技术突破,具备了参与全球竞争的实力。

2、不利因素

标的公司处于半导体集成电路功率器件设计行业,国内半导体企业在顶尖技术积累方面与业界龙头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受宏观经济和政治环境影响,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政治环境波动等因素会造成市场整体波动;另一方面,所处行业企业均受到产业供需关系和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对包括行业内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行业壁垒情况

1、技术壁垒

半导体功率器件设计企业对产品性能的提升,涉及工艺技术、器件结构设计、仿真、器件特性、封装测试方案设计、材料应用和创新应用等多领域交叉知识,对企业的持续开发能力、研发人员的跨学科领域综合素养提出了较高要求。对于行业新进入者而言,短期内难以突破核心技术,行业内企业以此构建了对新进入者的技术壁垒。

2、客户壁垒

标的公司不同应用领域客户尤其是车规级和工业级客户对产品性能指标、可

靠和稳定性提出了较为严苛的要求,整体验证周期较长。以车规级功率器件为例,通常需要完成工程验证、车规级可靠性验证、产品定型和系统级验证、客户端应

用验证等多种、多次反复程序,时间可能长达一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客户认证壁垒。一旦进入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后,合作关系稳定,业务将随着各应用领域客户快速发展而增长,标的公司的管理体系、技术水平同时也会不断完善和提升。新进入者通过客户的认证需要一定的周期以及较高的条件,上述因素对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客户认证壁垒。

3、人才壁垒

半导体功率器件全球市场主要由英飞凌、安森美和意法半导体等国外品牌主

2-1-1-469导,其在研发实力、技术积累、人才体系建设、产品系列、生产制造、营销网络、客户资源、供应链资源等方面具有优势。国内半导体功率器件企业需要在研发人才、行业经验、技术底蕴和技术储备等方面向国外品牌学习并追赶。由于知识和经验的积累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和项目积累,招聘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对于新进入本行业的企业来说具有一定困难,而技术人才的培养又需要较长的周期,因此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存在一定的人才壁垒。

(六)行业技术水平、特点与发展趋势

1、行业技术水平与特点

自上世纪 70年代MOSFET诞生以来,经历了平面MOSFET、Trench MOSFET、SGT MOSFET、超级结 MOSFET 和第三代宽禁带材料的演变过程,功率 MOSFET的技术迭代方向主要为器件结构设计、晶圆制作工艺创新和封测方案创新及材料变更等,以实现器件的高性能特性,如高频率、高功率、低损耗、耐高压、耐高温等。

从行业技术和性能发展来看,半导体功率器件结构朝复杂化演进,半导体衬底材料朝大尺寸和新材料方向发展;由于不同结构和不同衬底材料的半导体功率

器件电学性能和成本各有差异,在不同应用场景各具优势,因此半导体功率器件市场呈现多器件结构和多衬底材料共存的特点。

2、发展趋势

(1)模块化、集成化的技术发展趋势

为应对下游应用对电能转换效率、功率密度及系统可靠性的更高要求,功率器件加速朝着组装模块化和集成化的方向演进。相比单个功率分立器件,集成度更高的功率模块和功率 IC 能够实现高可靠、高集成、高效率的性能,更适应于高压大电流应用场景。功率模块由多个分立的功率单管按特定功能串、并联组成,能简化外部连接电路,可靠性更高。同时,随着工艺技术的不断升级,更高性能、更小体积的功率器件为模块化和集成化创造了技术条件。

(2)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有望实现突破

当前功率器件产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其中新材料成为产业新的发展重心。

2-1-1-470以碳化硅(SiC)、氮化镓(GaN)等材料因其宽禁带、高饱和漂移速度、高临界

击穿电场等优异的性能成为新型的半导体材料,具有极强的应用战略性和前瞻性。

目前标的公司已经实现车规级碳化硅功率器件的量产。

随着硅基功率半导体器件工艺结构提升逐渐接近理论极限值,利用宽禁带材料制造功率半导体器件体现出比硅基材料更优异的特性。相比传统硅基,以碳化硅(SiC)、氮化镓(GaN)等材料具有其宽禁带、高饱和漂移速度、高临界击穿

电场等优异的性能。在宽禁带半导体领域,国内产业生态已形成突破性进展。国内产能扩张较为显著,产能集中释放推动碳化硅价格持续下探,预计2028年我国衬底价格将较全球均价形成近千元价格优势。目前,标的公司自主设计 SiC 功率器件已经实现小批量供货。由于新型半导体材料属于新兴领域,国内厂商与国际巨头企业的技术差距不断缩小,因此包括标的公司在内的国内厂商有望抓住机遇、实现突破并抢占未来市场。

(3)新兴应用领域带来更大的下游需求

*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

随着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不断提升,内部功率半导体使用数量的快速增加,并随着电气化程度的提升,单车功率半导体价值量也不断增长。新能源汽车普遍采用高压电路,需要频繁进行电压变化,对电压转换电路需求大幅提升。

据 StrategyAnalytics 数据统计,纯电动车型中的功率半导体价值占比约为 55%。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4年新能源车销量突破1000万台,渗透率超

40%,新能源汽车销量和渗透率持续提升带动功率半导体迎来增长机遇。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为功率器件另一大增量,充电模块是充电桩的核心部件,成本占充电桩的50%以上,其中,功率半导体是充电模块的最核心组成部分。根据中国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预测,到2026年底,我国充电桩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870.20亿元,2020-2026年复合年均增长率将高达48.38%。极大带动了核心零部件 IGBT、MOSFET 等功率器件的市场需求。

* AI 算力服务器及数据中心

国内外厂商加速布局千亿级参数量的大模型,训练需求及推理需求高速增长,共同驱动算力革命,并助推 AI 服务器市场及出货量高速增长。根据国际数据公

2-1-1-471司(IDC)全球季度服务器追踪报告,服务器市场在 2025 年第一季度达到 952 亿

美元市场规模,与2024年第一季度相比增长134.1%,预计2025年全年将达到

3660 亿美元,较 2024 年增长 44.6%。以超级结 MOSFET、SGTMOSFET 等为代

表的功率半导体在服务器电源供电、CPU/GPU 主板供电、同步整流、PFC、LLC、散热等服务器重要部件中有广泛应用。目前国产服务器厂商在全球市场份额占比超35%,其市场规模及占有率的提升给中高端国产功率器件带来广阔空间。

(七)行业周期性特征

1、周期性

基于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协会数据,全球半导体行业销售额自20世纪90年代起长期处于螺旋式上升的态势。半导体行业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

2、区域性

在全球范围内,半导体功率器件厂商主要聚集在欧洲、美洲及日韩等地区,经过多年的积累,在技术和产品方面存在明显的竞争优势。在国内,半导体功率器件设计企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基础完备的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例如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等。在上述地区,科研资源丰富、资本实力强,同时又贴近消费市场,拥有较为充足的区位优势,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成熟的产业链。

3、季节性

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下游应用领域相对分散,不同下游行业的季节性需求差异较大,因此整体来看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八)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半导体功率器件产业链上游主要涉及原材料、设备等供应环节,包括晶圆、光刻机、引线框架、宽禁带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的供应;中游主要是半导体功率

器件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制造环节;下游应用市场涵盖不同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数据中心、服务器及通信电源、工控自动化和消费电子等。

标的公司产品为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处于产业链中游位置,标的公司在半导体功率器件产品研发、设计和销售环节发挥重要作用。

2-1-1-472三、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一)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

1、良好的品牌形象及优质的客户资源

标的公司深耕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技术力量,“尚阳通”也成为行业前列的知名品牌。标的公司作为国内高性能功率器件的优质供货商之一,拥有强大的全球终端客户基础,凭借优异的技术实力、产业链深度结合能力和客户创新服务能力,标的公司已经与国内外各行业的龙头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各类功率器件应用领域尤其是工业级应用领域中,标的公司的产品获得了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成为了该等客户的少数国内供应商之一。同时,标的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积累了众多的知名终端品牌客户。标的公司进入该等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后能够持续为标的公司带来高粘性,同时也将推动标的公司不断进行技术迭代升级以满足引领行业发展的头部客户需求,为标的公司保持高端功率器件领域的领先地位奠定基础。

标的公司产品覆盖车规级、工业级和消费级应用领域,与各领域的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标的公司已在汽车电子、数据中心、服务器、通信和算力电源、新能源充电桩、工控自动化及消费电子等领域与英搏尔、欣锐科技、比

亚迪、富特科技、中兴通讯、客户 C、长城电源、麦格米特、英飞源、优优绿能、特来电等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2、高效的验证-反馈-迭代的协同机制强化产品壁垒

标的公司基于与各应用领域头部客户的深度合作,形成了高效的验证-反馈-迭代的协同机制,能够迅速触达各应用领域客户的需求,并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产品先进性,稳固长期竞争优势。

功率半导体企业从主营产品系列具体到料号、规格、电压、电流、面积、导

通电阻、封装、技术特点及应用领域,可交叉组合形成数千种产品型号,根据客户定制要求所产生的细分需求多样化,因而企业想要在行业内获得足够的竞争力,对特色化工艺平台的定制化能力要求极高。标的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对标海外品牌持续进行产品升级迭代,积累了深厚的工艺及器件设计经验,目前已形成了从工艺到设计端完整的研发技术体系,并通过与各领域头部客户之间建立的验证-

2-1-1-473反馈-迭代的协同机制,不断迭代出产品性能及可靠性更佳的产品,并能够满足

各领域客户拓展的新需求,建立并不断强化标的公司的产品壁垒。

3、深度合作的供应链体系,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在国际政治局势不确定性对全球半导体供应链体系带来重大不确定性的大背景下,建立稳固、资源聚焦的国内芯片供应体系,已成为国内芯片设计企业所面临的关键问题。标的公司基于自身研发技术体系优势,与国内重要的晶圆代工和封装测试供应商建立了稳定业务合作与工艺技术交流模式,重要产品关键技术指标表现优异。

标的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设计创新能力,与具备先进生产技术及工艺能力、稳定品质管控能力的供应商展开合作,实现强强联合,确保产品的先进性、品质的可靠性、市场的竞争性,最终实现双赢与可持续发展。

4、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打造未来增长空间

标的公司为国内最早在晶圆代工厂 12英寸工艺平台实现超级结MOSFET量

产的企业之一,标的公司积极提升工艺及器件设计能力。在优势产品领域,标的公司实现突破并完成了平面栅、沟槽栅、屏蔽栅、超级结产品和 IGBT 等产品品

类的全覆盖;在产品性能方面,以尚阳通主要产品超级结 MOSFET 为例,目前国外最先进技术可采用 5.4 微米 Pitch 结构,尚阳通第五代技术产品预计可实现

5 微米 Pitch,尚阳通与国外最先进技术水平不存在明显差距。

在第三代半导体技术上,标的公司 SiC 产品布局已进入完善阶段,并积极筹

划 GaN 产品。标的公司自主设计的 SiC 功率器件产品主要包括 SiC MOSFET 及SBD,已形成 650V-1200V 电压规格的产品,目前已实现小批量供货。预计伴随下游市场需求的逐渐增长及工艺成熟度的提高,第三代半导体产品有望为标的公司打开增长空间。

5、专业人才团队优势、持续的研发投入构建技术优势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内部积极培养以及外部引进的方式,组建了一支在半导体功率器件领域具备多年技术研发和管理经验的专业团队,在营销、市场、研发、产品和质量管控等环节经验丰富、优势互补。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为79.69%;在职研发人员共计66人,占总人数2-1-1-474的比重为51.56%。研发团队在功率半导体领域耕耘数年,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

并对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的研判能力。标的公司研发团队的研发能力保证了标的公司的技术敏锐度和研发水平,确保标的公司的产品迭代能够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客户终端产品的创新需求。

在研发投入方面,报告期内,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6513.09万元和、6696.11万元和2916.48万元。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完备的研发体系和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得标的公司成为半导体功率器件领域产品性能领先的本土企业之一。

在大力投入研发的同时,标的公司也持续完善专利布局以确保核心技术先进性,为业务开展及新业务的拓展打下坚实基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拥有境内外专利共计148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03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9项、国际专利6项,并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6项。

6、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保障产品品质水平

标的公司建设了1500平米的实验室,配备了上百台可靠性测试与电性能测试专业设备,满足新品可靠性验证与量产 ORT 的全程监控,实验室获得了 CNAS和“TUV 莱茵目击实验室”双重认证。标的公司产品可靠性实验室功能完备,全覆盖 AEC-Q101 可靠性测试项目和 AQG324 等国际车规标准验证,标的公司持续改善产品性能参数,确保产品设计性能指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标的公司建立了体系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实际执行,报告期内,产品质量稳定,能较好的适配下游应用领域需求。

(二)标的公司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功率器件设计企业之一,为国内最早在12英寸平台实现超级结 MOSFET 量产的企业之一。通过持续创新和积累,公司形成了以“超级结 MOSFET 的设计和制作技术”等为代表的 5 项核心技术,拥有境内外专利共计148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03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9项,国际专利6项,并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6项。公司荣获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第十一届“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奖、深圳市企业创新纪录审定委员会“第十六届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奖和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第六届深圳市自主

2-1-1-475创新百强中小企业”奖等多项殊荣。

在市场地位上,标的公司依托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口碑,与各领域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新能源和工控自动化领域实现市场份额大幅提升,并已成功进入汽车电子、光伏储能、数据中心、服务器和通信电源等应用领域,与各领域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技术实力上,标的公司构建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完备的研发体系并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发明专利数量及研发费用率均为行业领先水平。标的公司不同代际技术各有特性优势和适用场景,各代技术发展随着 Pitch 尺寸缩小,产品性能指标参数得以优化和提升,重要产品关键技术指标表现优异,产品性能具备竞争力。

四、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分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尚阳通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50802 号)。本次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分析如下:

(一)资产、负债的主要构成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9943.3726.21%32715.3229.28%59161.0252.59%交易性金融资

40203.8035.19%39312.0535.19%15030.0413.36%

应收票据888.220.78%552.320.49%44.180.04%

应收账款11110.339.72%11387.0910.19%8901.957.91%

应收款项融资42.070.04%163.900.15%220.000.20%

预付款项3141.662.75%264.410.24%373.900.33%

其他应收款353.470.31%274.970.25%171.350.15%

2-1-1-476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存货20735.5218.15%19549.5917.50%23442.8520.84%

其他流动资产249.450.22%377.520.34%816.560.73%

106667.9104597.1108161.8

流动资产合计93.37%93.62%96.14%

09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3800.693.33%3249.562.91%2383.662.12%

在建工程--164.780.15%55.140.05%

使用权资产1439.521.26%1177.141.05%295.110.26%

无形资产218.010.19%281.730.25%226.010.20%

长期待摊费用594.390.52%441.270.39%430.270.38%递延所得税资

1129.790.99%920.920.82%668.370.59%

产其他非流动资

394.880.35%890.120.80%279.860.25%

产非流动资产合

7577.296.63%7125.526.38%4338.413.86%

114245.1100.00111722.7100.00112500.2100.00

资产总计

9%1%6%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总资产分别为112500.26万元、111722.71万元和

114245.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14%、93.62%和93.37%。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结构较为稳定,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及固定资产等。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主要资产情况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存款23306.5577.84%26777.1681.85%35786.1760.49%

其他货币资金6636.8222.16%5938.1618.15%23374.8539.51%

合计29943.37100.00%32715.32100.00%59161.0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9161.02万元、32715.32万元

2-1-1-477和29943.3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2.59%、29.28%和26.21%。尚阳

通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定期保函保证金。受限货币资金分别为23374.85万元、5938.16万元和6636.82万元,主要系定期保函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未到期应收利息、冻结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理财产品40203.80100.00%39312.05100.00%15030.04100.00%

合计40203.80100.00%39312.05100.00%15030.0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15030.04万元、39312.05万元和40203.8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3.36%、35.19%和35.19%。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交易性金融资产为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减值风险低,未对标的公司资金正常使用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应收票据余额888.22552.3244.18

应收款项融资42.07163.90220.00

合计930.29716.22264.18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264.18万元、

716.22万元和930.2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23%、0.64%和0.81%。

尚阳通的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均为客户用于支付货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收取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2024年末应收票据金额较2023年末金额增长

508.14万元,主要由于部分客户2024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结算比例增加所致。

2-1-1-478(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账面余额11222.5611502.128991.87

减:坏账准备112.23115.0289.92

账面价值11110.3311387.098901.95

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10.42%10.89%8.23%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901.95万元、11387.09万元和11110.3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23%、10.89%和10.42%,占比相对较低,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相符。

1)应收账款客户前五名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收账款客户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单位名称余额账龄占比性质

2025.06.30

威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3643.446个月以内32.47%货款

客户H 1589.21 6个月以内 14.16% 货款

客户A 1088.34 6个月以内 9.70% 货款

客户B 1016.62 6个月以内 9.06% 货款

客户A-1 832.21 6个月以内 7.42% 货款

合计8169.8272.80%

2024.12.31

威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3530.886个月以内30.70%货款

客户B 1587.86 6个月以内 13.80% 货款

客户C 1465.41 6个月以内 12.74% 货款

深圳市英能达电子有限公司1147.606个月以内9.98%货款

客户A 849.41 6个月以内 7.38% 货款

合计8581.1674.61%

2023.12.31

客户A 2869.71 6个月以内 31.91% 货款

2-1-1-479威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1940.756个月以内21.58%货款

客户B 1214.26 6个月以内 13.50% 货款

深圳市豪拓电子有限公司625.986个月以内6.96%货款

客户D 464.82 6个月以内 5.17% 货款

合计7115.5379.13%

注:单位名称对应应收账款余额均为单一主体,而非同一控制下合计数据。

尚阳通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基本都是标的公司长期合作的大客户,账龄均在

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尚阳通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组合构建

东微半导 新洁能 宏微科技 斯达半导 士兰微 *ST华微 尚阳通情况6个月以内(含

5.00%5.00%5.00%5.00%5.00%0.91%1.00%

6个月,下同)

6个月至1年5.00%5.00%5.00%5.00%5.00%0.91%5.00%

1年至2年20.00%10.00%10.00%10.00%10.00%11.73%10.00%

2年至3年50.00%30.00%50.00%20.00%30.00%52.97%30.00%

3年至4年100.00%100.00%100.00%50.00%100.00%90.55%50.00%

4年至5年100.00%100.00%100.00%80.00%100.00%99.76%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来自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其中*ST 华微系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数据。

尚阳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总体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尚阳通应收账款账龄均处于6个月以内,尚阳通根据该等应收账款特点,构建账龄为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组合以及账龄为6个月至1年的应收账款组合,分别按照1%及5%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尚阳通的实际经营情况。

尚阳通与上市公司业务类型有所差异,故双方的坏账计提政策亦有所不同。

3)应收账款波动性分析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222.5611502.128991.87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43%27.92%110.46%同比增幅

2-1-1-480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3306.7260572.6667339.36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16.85%18.99%13.35%

注:2025年1-6月数据已做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尚阳通与客户主要采用款到发货及赊销的结算方式,给予客户30-

90天的信用期。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991.87万元、

11502.12万元和11222.56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

为13.35%、18.99%和16.85%。

2024年末,在尚阳通营业收入小幅下滑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反向增长

27.92%,主要原因系2024年四季度市场环境好转,主营业务收入增加,较2023年四季度收入增长38.89%,赊销客户应收款项相应增加。

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2024年末小幅减少2.43%,波动相对较小。

4)标的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尚阳通根据客户资质、资金实力、年度采购量及长期合作意愿,一般给予客户30-90天的信用期。尚阳通制定了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和客户信用管理政策,保证应收账款及时收回。

5)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账龄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1222.56100.00%11502.12100.00%8991.87100.00%

其中:6个月以

11222.56100.00%11502.12100.00%8991.87100.00%

账面余额11222.56100.00%11502.12100.00%8991.87100.00%

减:坏账准备112.231.00%115.021.00%89.921.00%

账面价值11110.3399.00%11387.0999.00%8901.9599.00%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均在6个月以内,标的公司应收

2-1-1-481账款的质量较高。

6)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222.5611502.128991.87

期后回款金额11133.5011502.128991.87

回款比率99.21%100.00%100.00%

注:上表系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回款情况。

2023-2025年6月,尚阳通对客户信用政策执行良好,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

司应收账款不存在信用期外金额,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良好,2023年年末和2024年年末应收账款均在期后100%收回。截至2025年9月30日,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为99.21%。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尚阳通预付款项金额及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账龄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060.4497.41%264.41100.00%312.5083.58%

1至2年81.222.59%----

2至3年----61.4016.42%

合计3141.66100.00%264.41100.00%373.9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373.90万元、264.41万元和

3141.66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33%、0.24%和2.75%。预付款

项余额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款项。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中账龄1年以上的金额较小,主要系预付供应商的期末尚未抵扣的款项。2025年6月末,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新增供应商前期合作需预付货款,随着合作的深入后再陆续转为月结模式,符合公司与新增供应商合作的历史惯例和行业惯例,截至

2025年9月底,该供应商期后入库金额为2203.82万元,已结转完毕。另外长

期合作供应商新增合作项目,预付加工费用,亦使得期末预付款项增加。

2-1-1-482(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的其他应收款的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押金及保证金150.47140.38104.84

往来款200.18127.7958.53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10.3211.2710.06

小计360.97279.45173.43

坏账准备7.504.482.08

账面价值353.47274.97171.35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73.43万元、279.45万元和360.97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0.15%、

0.25%和0.31%。尚阳通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主要系深圳、南通、上

海办公室的租房保证金、押金。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存货按项目分类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06.30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883.44954.545928.90

库存商品8164.141614.706549.45

发出商品107.83-107.83

委托加工物资8191.5642.218149.34

合计23346.972611.4520735.52

2024.12.31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7598.04630.226967.82

库存商品8795.52460.298335.22

发出商品226.59-226.59

委托加工物资4104.0884.134019.95

合计20724.231174.6419549.59

2-1-1-4832023.12.31

项目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917.23272.339644.90

库存商品9824.11225.979598.14

发出商品190.56-190.56

委托加工物资4105.9096.664009.25

合计24037.80594.9523442.85

尚阳通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负责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将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环节委外进行。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构成。原材料是指从外部采购、存放于标的公司仓库或委外加工厂,尚未进入封装测试环节的晶圆等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是指进入中测及封装测试环节的晶圆及封装过程中的货品;库存商品是指已达到销售状态的晶圆或功率器件成品;发出商品是指已发货但尚未验收的在途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3442.85万元、19549.59万元和20735.52万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0.84%、17.50%和18.15%。

2024年年末,尚阳通存货账面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3313.57万元,下降13.78%,

系在积极优化库存管理,应对市场环境变化。2025年6月末,尚阳通存货账面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2622.74万元,增幅12.66%,系市场环境有所好转,标的公司积极备货应对。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待抵扣/留抵增值税249.45376.14629.65

预缴企业所得税-1.39-

IPO发行费用 - - 183.02

待摊费用--3.89

合计249.45377.52816.56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的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816.56万元、377.52万元和249.45万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73%、0.34%和0.22%。

2-1-1-484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留抵扣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等。

(9)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固定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账面原值合计5432.644450.352963.68

其中:运输设备187.05187.05187.05

电子设备5160.984164.412688.24

办公设备84.6298.8988.40

累计折旧合计1631.951200.79580.03

其中:运输设备124.51113.9979.71

电子设备1443.851015.18444.47

办公设备63.5971.6155.8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3800.693249.562383.66

其中:运输设备62.5473.05107.34

电子设备3717.123149.232243.77

办公设备21.0327.2832.55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83.66万元、3249.56万元和3800.69万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2%、2.91%和3.33%,尚阳通固定资产规模较小,主要系尚阳通采用 Fabless 经营模式,集中资源投入产品的设计和研发,固定资产以专用设备和研发设备为主,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采用委外方式。报告期内,尚阳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陆续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外购研发设备所致。

(10)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55.14万元、164.78万元和

0.00万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5%、0.15%和0.00%。在建工程

主要由装修工程构成,尚阳通在建工程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

2-1-1-485工程减值准备。

(11)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使用权资产余额分别为295.11万元、1177.14万元和

1439.52万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6%、1.05%和1.26%。根据

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尚阳通对租赁的房产确认使用权资产。2024年末较2023年末使用权资产余额增长主要为新增深圳湾科技中心的办公场所租赁,2025年

6月末较2024年末使用权资产余额增长主要为新增上海锦绣中江的办公场所租赁,报告期各期末使用权资产主要为租赁的办公场所及仓库等。

(12)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的无形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账面原值合计613.23609.69435.84

其中:软件513.23509.69335.84

非专利技术100.00100.00100.00

累计摊销合计317.71250.46132.33

其中:软件295.21227.96109.83

非专利技术22.5022.5022.5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7.5077.5077.50

其中:软件---

非专利技术77.5077.5077.50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18.01281.73226.01

其中:软件218.01281.73226.01

非专利技术---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26.01万元、281.73万元和218.01万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0%、0.25%和0.19%。报告期内尚阳通无形资产主要为购置软件及股东前期投入的非专利技术出资。截至

2025年6月末,尚阳通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7.50万元,主要系2020年尚阳通非

专利技术“一种超级结器件及其制作方法”已无使用价值,尚阳通对剩余账面价值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软件无形资产均处于正常

2-1-1-486使用状态,无减值迹象,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3)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装修费594.39441.27430.27

合计594.39441.27430.27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的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430.27万元、441.27万元和594.39万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8%、0.39%和0.52%,主要为待摊销的办公室装修费用。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内,尚阳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递延所得时性差异税资产时性差异税资产时性差异税资产

信用减值准备128.6919.33125.0818.7992.4513.87

资产减值准备2688.95403.341252.14187.82672.45100.87

可抵扣亏损4839.09725.864763.68714.553717.84557.68

租赁负债1485.06222.761247.60187.14298.1844.73

递延收益33.335.0040.006.00--

合计9175.131376.297428.501114.304780.92717.1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递延所得时性差异税资产时性差异税资产时性差异税资产

使用权资产1439.52215.931177.14176.57295.1144.27交易性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203.8030.57112.0516.8130.044.51动

2-1-1-487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递延所得可抵扣暂递延所得时性差异税资产时性差异税资产时性差异税资产

合计1643.32246.501289.20193.38325.1548.77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递延所得抵销后递递延所得抵销后递递延所得抵销后递项目税资产和延所得税税资产和延所得税税资产和延所得税负债互抵资产或负负债互抵资产或负负债互抵资产或负金额债余额金额债余额金额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46.501129.79193.38920.9248.77668.37

递延所得税负债246.50193.3848.77

报告期内,尚阳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事项主要为可抵扣亏损、资产减值准备等。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79.86万元、890.12万元和394.88万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25%、0.80%和0.35%。尚阳通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供应商设备款。

2、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3040.3022.69%3207.9123.13%16.100.09%

应付账款6606.5649.30%6626.0547.78%14887.2085.58%

合同负债177.001.32%173.711.25%86.330.50%

应付职工薪酬430.823.21%1054.357.60%802.034.61%

应交税费110.050.82%65.970.48%532.743.06%

其他应付款1494.9311.16%884.656.38%719.404.14%

2-1-1-488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356.302.66%378.392.73%99.060.57%

其他流动负债23.010.17%566.984.09%54.010.31%

12238.912958.0

流动负债合计91.33%93.44%17196.8798.86%

61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128.768.42%869.216.27%199.121.14%

递延收益33.330.25%40.000.29%--

非流动负债合计1162.098.67%909.216.56%199.121.14%

13401.013867.2100.00

负债总计100.00%17395.99100.00%

52%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负债总额分别为17395.99万元、13867.22万元和

13401.05万元。尚阳通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流动

负债总额分别为17196.87万元、12958.01万元和12238.96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98.86%、93.44%和91.33%。

报告期内,尚阳通主要负债情况分析如下: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的应付票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3040.30100.00%3207.91100.00%16.10100.00%

合计3040.30100.00%3207.91100.00%16.1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6.10万元、3207.91万元和

3040.30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09%、23.13%

和22.69%。2023年底尚阳通开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向重要供应商支付货款,故

2024年底应付票据增加。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2-1-1-489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应付材料及加工费6415.705885.5314460.72

应付设备款120.72651.03284.38

应付工程款及其他70.1489.48142.11

合计6606.566626.0514887.20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付账款分别为14887.20万元、6626.05万元和

6606.56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58%、47.78%和49.30%。报告

期各期末,尚阳通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及加工费、应付设备款项。应付材料款主要为向供应商采购晶圆款项,加工费主要系应向委外加工厂商支付的封装测试费。2024年末,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合计余额降幅较大,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向重要供应商的票据开具有所延迟,导致应付货款逾期支付,2024年底恢复正常。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的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86.33万元、173.71万元和

177.00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50%、1.25%和1.32%。合同负债

为尚阳通收到的客户预付货款。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802.03万元、1054.35万元和430.82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1%、7.60%和3.21%。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工资和奖金。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付职工薪酬总体较为稳定,主要由短期薪酬、辞退福利等构成。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增值税--299.52

企业所得税64.50-133.58

2-1-1-490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个人所得税32.8452.3855.78

城市维护建设税-0.9121.36

教育费附加-0.399.15

地方教育费附加-0.266.10

印花税12.7112.027.25

合计110.0565.97532.74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应交税费金额较小,分别为532.74万元、65.97万元和110.05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6%、0.48%和0.82%。2024年末,尚阳通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5年6月末,尚阳通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尚阳通其他应付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押金及保证金1008.77413.85342.00

往来款388.39286.41306.17

预提费用97.77184.3971.23

合计1494.93884.65719.40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19.40万元、884.65万元和

1494.93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4%、6.38%和11.16%。尚阳通

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系向经销商客户收取的保证金。2025年6月末,押金及保证金大幅增加主要系部分客户为了争取更大的信用额度向标的公司支付了保证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56.30378.3999.06

合计356.30378.3999.06

2-1-1-491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99.06万元、378.39万元和356.30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57%、2.73%和2.66%,

均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的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待转销项税额23.0122.589.38

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544.3944.63

合计23.01566.9854.01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的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54.01万元、566.98万元和

23.01万元,其他流动负债为待转销项税额及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9)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199.12万元、869.21万元和

1128.76万元,占其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4%、6.27%和8.42%。根据

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尚阳通对租赁的房产确认使用权资产的同时确认租赁负债。

(10)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尚阳通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0.00万元、40.00万元和33.33万元,占其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0.29%和0.25%。系南通尚阳通收到的装修补贴款。

(二)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尚阳通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本结构

资产负债率(合并)11.73%12.41%15.46%

流动资产/总资产93.37%93.62%96.14%

非流动资产/总资产6.63%6.38%3.86%

2-1-1-492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资本结构

流动负债/总负债91.33%93.44%98.86%

非流动负债/总负债8.67%6.56%1.14%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倍)8.728.076.29

速动比率(倍)7.026.564.93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尚阳通的流动比率分别为6.29、8.07、8.72,速动比率分别为4.93、6.56、7.02,尚阳通流动资产超额覆盖流动负债,具备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流动性风险较低;尚阳通合并层面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5.46%、12.41%、

11.73%,资产负债率低,偿债能力良好。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尚阳通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年)2.252.052.4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5.865.9110.15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

3、2025年1-6月数据已做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尚阳通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4次/年、2.05次/年、2.25次/年,无重大异常波动。

报告期内,尚阳通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15次/年、5.91次/年、5.86次/年,整体上应收账款回款期限在标的公司制定的信用期限内,应收账款回款质量良好。2024年度相比2023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

(1)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行业内竞争加剧影响,致使收入有所下滑;(2)2024年期末应收账款因2024年四季度市场环境略有好转,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在账期范围内呈现增加趋势。2025年1-6月相比2024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无重大异常

2-1-1-493波动。

(四)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阳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0203.80万元,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相关产品投资期限均在一年以内。尚阳通的现金流状况较为良好,在保证正常经营及业务扩张所需的留存资金后,出于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虑,对闲置资金进行了理财投资。尚阳通已安排专人随时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资产及收益变化情况,均未发生减值。加之尚阳通留存资金均为流动性较强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且留存充足,因此上述财务性投资不会对其生产与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交易标的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50802 号)。报告期内,尚阳通损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3306.7260572.6667339.36

减:营业成本24840.0745885.3848749.55

税金及附加25.52171.09128.02

销售费用734.091552.811473.88

管理费用1165.682514.652450.39

研发费用3371.827149.547123.52

财务费用-62.30-372.77-603.96

其中:利息费用19.4713.8437.46

利息收入131.22431.11722.83

加:其他收益346.00490.74699.78

投资收益316.081049.53704.5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203.80112.0530.0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61-32.62-48.6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72.03-944.18-702.4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41-0.05

营业利润2125.504347.488701.36

2-1-1-494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0.08-0.45

减:营业外支出4.2511.000.56

利润总额2121.334336.488701.25

减:所得税费用0.21-230.66430.78

净利润2121.124567.148270.47

报告期内,尚阳通营业收入分别为67339.36万元、60572.66万元、33306.7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270.47万元、4567.14万元、2121.12万元。

(一)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尚阳通营业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营业收入比例营业成本比例

2025年1-6月

主营业务33278.7199.92%24840.07100.00%

其他业务28.000.08%--

合计33306.72100.00%24840.07100.00%

2024年度

主营业务60524.6099.92%45885.38100.00%

其他业务48.070.08%--

合计60572.66100.00%45885.38100.00%

2023年度

主营业务67338.34100.00%48749.55100.00%

其他业务1.010.00%--

合计67339.36100.00%48749.55100.00%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0%、99.92%和99.92%,占比高且较为稳定,其他业务主要为技术服务收入及废品收入,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2-1-1-495(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线划分

报告期内,尚阳通按产品线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品线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高压产品线25847.8477.67%47752.6678.90%56698.9984.20%中低压产品

5177.4915.56%11365.9718.78%10535.3215.65%

线

模组产品线2253.386.77%1405.962.32%104.040.15%

合计33278.71100.00%60524.60100.00%67338.34100.00%

尚阳通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线的收入结构相对稳定,主要来自于高压产品线,报告期各期高压产品线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4.20%、78.90%和

77.67%。

(3)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形态划分

报告期内,尚阳通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形态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品形态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功率器件成品32156.5596.63%56630.5093.57%61979.6192.04%

晶圆1122.173.37%3894.096.43%5358.737.96%

合计33278.71100.00%60524.60100.00%67338.34100.00%

报告期内,尚阳通销售的产品以功率器件成品为主,各年度销售功率器件成品产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04%、93.57%和96.63%。尚阳通会依照客户的需求,将产品以功率器件成品或晶圆的形态出售给客户,报告期内销售的晶圆是经尚阳通完成相关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流程后,委托晶圆制造商制造、中测厂测试后的产品,通常以“片”作为计量单位;功率器件成品即为在晶圆基础上进行封装测试后的成品,通常以“颗”作为计量单位。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

报告期内,尚阳通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1-496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模式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经销26419.4179.39%45752.3875.59%49720.9673.84%

直销6859.3020.61%14772.2224.41%17617.3826.16%

合计33278.71100.00%60524.60100.00%67338.34100.00%

报告期内,尚阳通采用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符合集成电路行业惯例和企业自身特点。报告期内,经销模式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3.84%、75.59%和79.39%,呈小幅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尚阳通产品覆盖的应用领域和终端客户类型不断丰富,终端客户数量不断增加,但区域分散,尚阳通利用经销商资源及服务能力建立更为完善的销售网络。

(5)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

报告期内,尚阳通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地区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31858.9295.73%59658.9098.57%66706.7599.06%

境外1419.794.27%865.701.43%631.600.94%

合计33278.71100.00%60524.60100.00%67338.34100.00%

报告期内,尚阳通产能聚焦境内市场,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66706.75万元、59658.90万元和31858.9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9.06%、98.57%和95.73%,整体相对稳定。

(6)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营业成本分别为48749.55万元、45885.38万元和

24840.07万元。报告期内,尚阳通的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成本,各期

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100.00%、100.00%和100.00%,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尚阳通按产品线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2-1-1-497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品线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高压产品线19564.7378.76%36279.5479.07%40742.7583.58%

中低压产品线3377.0613.60%8343.7718.18%7933.0816.27%

模组产品线1898.287.64%1262.072.75%73.720.15%

合计24840.07100.00%45885.38100.00%48749.55100.00%

报告期内,尚阳通各产品线营业成本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尚阳通主营业务成本按性质的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材料成本19681.8979.23%38843.2584.65%40891.7483.88%

封测费用5158.1820.77%7042.1315.35%7857.8116.12%

合计24840.07100.00%45885.38100.00%48749.55100.00%

报告期内,尚阳通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是材料成本,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3.88%、84.65%和79.23%。尚阳通的材料成本以定制化晶圆成本为主,封测费用以委外封装测试费为主。2025年1-6月材料成本占比较2024年度下降

5.42%,主要系8寸晶圆采购成本下调使得整体材料成本占比下降,部分中低压

产品因封装转厂使得封测费用亦有所降低,但降幅低于材料成本,具体情况参见下文“毛利率分析”中关于中低压产品线毛利率波动的分析说明。

2、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的综合毛利分别为18589.81万元、14687.28万元和

8466.64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61%、24.25%和25.42%。报告期内毛利

率呈先降后升趋势,先降主要是受到了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以及行业内竞争加剧的影响,后升主要系中低压产品的晶圆采购单价下降和部分中低压产品封装转厂的影响,使得毛利率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尚阳通的综合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2-1-1-498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33306.7260572.6667339.36

营业成本24840.0745885.3848749.55

综合毛利8466.6414687.2818589.81

综合毛利率25.42%24.25%27.61%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尚阳通按产品线划分的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产品线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高压产品线6283.1124.31%11473.1224.03%15956.2428.14%

中低压产品线1800.4334.77%3022.2026.59%2602.2324.70%

模组产品线355.1015.76%143.8910.23%30.3229.14%

合计8438.6425.36%14639.2124.19%18588.7927.61%

报告期内,尚阳通主营业务毛利主要由高压产品线产生,报告期各期高压产品线毛利分别为15956.24万元、11473.12万元和6283.11万元,各期毛利贡献占比为85.84%、78.37%和74.46%,是标的公司最主要的毛利来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61%、24.19%和25.36%,呈先降后升趋势。先降主要受高压产品线影响,该产品线2024年毛利率较2023年下降

4.11个百分点。高压产品线销售单价和成本单价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受行业

原因影响,随着半导体行业进入下行周期、市场竞争加剧,尤其是海外厂商加大中国市场竞争力度,尚阳通相关产品价格出现下调趋势,市场销售价格的下调会部分传导至上游晶圆厂商,相应的晶圆采购价格会出现一定程度的降幅。

受行业竞争影响,主要单品的销售单价降幅明显,而部分单品前期备货成本相比较高且部分单品成本降幅略低于销售价格降幅,故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后升主要受中低压产品线影响,该产品线2025年1-6月毛利率较2024年上升8.18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单位成本的下降,同期销售单价随市场情况正常波动。单位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中低压产品线下的SGT产品的晶圆采购以8寸为主,占比约70%,基于对晶圆厂商阶段产能供给情况的了解和下游客户

2-1-1-499订单需求的预判,标的公司在2024年四季度和2025年初增加了SGT产品的8寸晶圆采购,平均采购成本下降,2024年10月-2025年3月的平均采购价格相较于

2024年1-9月,降幅为14.81%,相应产成品于2025年上半年陆续出货,最终使

得该产品线单位成本下降以及毛利率提升;*自2024年下半年以来标的公司

陆续完成了部分产品的封装转厂,使得SGT产品的平均封装价格有所下降,降幅为5.01%;而2025年1-6月中低压产品线的封装费用占比为27.55%,高于整体封装费用占比的20.77%,故中低压产品线封装价格的下降对整个产品线毛利率的提升产生了一定影响。

(3)同行业毛利率水平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东微半导16.00%14.29%22.73%

新洁能35.80%36.42%30.75%

宏微科技15.79%15.39%22.18%

斯达半导29.74%31.55%37.51%

士兰微20.42%19.09%22.21%

*ST华微 28.33% 26.26% 23.62%

行业平均24.35%23.84%26.50%

尚阳通25.42%24.25%27.61%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来源于其定期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尚阳通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61%、24.25%和25.42%,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6.50%、23.84%和24.35%,整体变动趋势一致。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主要集中在20%-40%之间,尚阳通毛利率水平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区间之内。

受生产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产品应用领域等因素影响,尚阳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及波动幅度存在一定差异,具备合理性。

(二)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尚阳通期间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1-1-500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占收入占收入占收入金额金额金额比例比例比例

销售费用734.092.20%1552.812.56%1473.882.19%销售费用(剔

507.431.52%1222.342.02%1216.031.81%除股份支付)

管理费用1165.683.50%2514.654.15%2450.393.64%管理费用(剔

977.012.93%2617.924.32%2222.813.30%除股份支付)

研发费用3371.8210.12%7149.5411.80%7123.5210.58%研发费用(剔

2916.488.76%6696.1111.05%6513.099.67%除股份支付)

财务费用-62.30-0.19%-372.77-0.62%-603.96-0.90%

合计5209.2815.64%10844.2317.90%10443.8315.51%

合计(剔除股

4338.6113.03%10163.6116.78%9347.9713.88%份支付)

报告期内,尚阳通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10443.83万元、10844.23万元和

5209.28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5.51%、17.90%和15.64%。剔除股份支付后

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9347.97万元、10163.61万元和4338.61万元,期间费用率(剔除股份支付后)分别为13.88%、16.78%和13.03%。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尚阳通的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404.1355.05%917.9059.11%932.1363.24%

股份支付226.6630.88%330.4721.28%257.8617.50%

办公费69.839.51%91.475.89%80.205.44%

差旅费13.001.77%43.502.80%59.044.01%

广告及推广7.631.04%34.522.22%44.643.03%

业务招待费7.280.99%36.392.34%24.511.66%

其他5.550.76%98.566.35%75.515.12%

合计734.09100.00%1552.81100.00%1473.88100.00%

合计(剔除股

507.4369.12%1222.3478.72%1216.0382.50%份支付)

2-1-1-501报告期内,尚阳通销售费用分别为1473.88万元、1552.81万元和734.0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9%、2.56%和2.20%。剔除股份支付后销售费用分别为1216.03万元、1222.34万元和507.4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1%、2.02%和1.52%。尚阳通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股份支付构成。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尚阳通的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606.2852.01%1487.3359.15%1383.3156.45%

股份支付188.6716.19%-103.27-4.11%227.589.29%

办公费193.2416.58%339.3513.49%333.9813.63%

中介机构服务费--372.0114.79%207.088.45%

折旧与摊销73.196.28%169.996.76%54.282.22%

差旅费49.494.25%75.743.01%83.683.41%

业务招待费6.780.58%50.292.00%45.551.86%

其他48.034.12%123.214.90%114.924.69%

合计1165.68100.00%2514.65100.00%2450.39100.00%

合计(剔除股份

977.0183.81%2617.92104.11%2222.8190.71%

支付)

报告期内,尚阳通管理费用分别为2450.39万元、2514.65万元和1165.6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4%、4.15%和3.50%。剔除股份支付后管理费用分别为2222.81万元、2617.92万元和977.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0%、4.32%和2.93%。尚阳通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办公费和中介机构服务费构成。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尚阳通的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274.4137.80%3025.3642.32%2084.6729.26%

2-1-1-502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股份支付455.3413.50%453.426.34%610.428.57%

材料费801.9123.78%1898.6226.56%3126.3943.89%

折旧与摊销448.7113.31%658.789.21%296.954.17%

办公费209.646.22%373.355.22%277.183.89%

测试费57.401.70%262.243.67%186.252.61%

合作研发费用--231.883.24%329.174.62%

其他124.413.69%245.883.44%212.472.98%

合计3371.82100.00%7149.54100.00%7123.52100.00%

合计(剔除股

2916.4886.50%6696.1193.66%6513.0991.43%份支付)

报告期内,尚阳通研发费用分别为7123.52万元、7149.54万元和3371.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58%、11.80%和10.12%。剔除股份支付后研发费用分别为6513.09万元、6696.11万元和2916.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7%、11.05%和8.76%。尚阳通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和材料费构成。材料费主要包括研发过程中领用的晶圆材料、掩膜版及其他实验耗材等。

尚阳通是新一代功率半导体技术企业,属于技术驱动型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研发费用进行产品的推新和迭代,尚阳通为加强自身研发能力和保证产品的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较高的研发费用率水平,符合尚阳通的业务特征。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尚阳通的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利息支出19.47-31.25%13.84-3.71%37.46-6.20%

减:利息收

131.22-210.61%431.11-115.65%722.83-119.68%

汇兑损益4.02-6.46%-1.990.54%-2.030.34%金融机构手

45.42-72.90%46.50-12.47%83.45-13.82%

续费及其他

合计-62.30100.00%-372.77100.00%-603.96100.00%

2-1-1-503报告期内,尚阳通财务费用分别为-603.96万元、-372.77万元和-62.30万元,

主要由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和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其他构成。

利息收入主要来源于尚阳通银行存款所产生的活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的利息。

(三)其他利润表主要科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其他收益分别为699.78万元、490.74万元和346.00万元,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和个税手续费返还。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投资收益分别为704.57万元、1049.53万元和316.08万元,主要来自于尚阳通购买的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尚阳通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购买了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30.04万元、112.05万元和

203.80万元,系尚阳通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暂未到期而净值变动所产生。

4、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48.60万元、-32.62万元和-3.6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702.42万元、-944.18万元和-1972.0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39-5.13-0.4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80-25.09-47.1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02-2.40-0.96

存货跌价损失-1972.03-944.18-702.42

合计-1975.64-976.80-751.02

注:“-”号表示损失。

尚阳通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尚阳通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存货跌价损失构成,存货跌价损失为尚阳通对存货按照其可变现净值与成本

2-1-1-504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5、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尚阳通营业外收入分别为0.45万元、0.00万元和0.08万元,主要由保险赔偿收入构成;尚阳通营业外支出分别为0.56万元、11.00万元和4.25万元,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产生。

(四)股份支付

尚阳通在发展过程中,为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对主要管理层及核心员工进行了股权激励,并形成了一定的股份支付费用。

1、股份支付的形成

尚阳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部分核心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核心员工直接持有或通过持股平台子鼠咨询间接持有尚阳通权益。

2、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和重估

(1)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

前述股权激励股份授予价格低于同期市场公允价格,同期市场公允价格采用最近一次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要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前述股权激励事项,尚阳通按授予协议约定在授予和确权的期间内分摊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未约定服务期的在当期一次性确认。

(2)股份支付费用的重估

2024年7月,尚阳通撤回IPO申请;2024年11月,上市公司公告筹划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尚阳通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等待期内公司估计其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或其他方式)的时点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重估时点确定等待期,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扣减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

2024年底,尚阳通根据重估时点确定等待期,并差额确认当期股份支付费用。

2-1-1-5053、股份支付费用的分摊

报告期内,尚阳通分别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095.86万元、680.62万元和

870.67万元,并根据授予对象的所属部门及职能分别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或研发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股份支付费用870.67680.621095.86

其中:销售费用226.66330.47257.86

管理费用188.67-103.27227.58

研发费用455.34453.42610.42

合计870.67680.621095.86

六、交易标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尚阳通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4.2118352.17-22094.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6.33-24634.23-15757.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44-2736.68-1820.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70.61-9009.01-39668.04

(一)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094.90万元、18352.17万元和-2294.2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23年,尚阳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支付大额保函保证金以及前期投入逐步转化,为保障产品产能,尚阳通增加对供应商付款及存货储备,导致2023年尚阳通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呈现负值。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除收到部分保函保证金外,存货和供应商款项的有效控制也产生一定影响。2025年1-6月,尚阳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1-1-506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净支出部分保函保证金、部分供应商合作预付货款以及

积极备货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757.10万元、-

24634.23万元和-926.33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赎回所购

的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及购置研发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现金支出。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0.86万元、-

2736.68万元和-240.44万元。尚阳通筹资活动流入主要包括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筹资活动流出主要包括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分配股利和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二)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尚阳通净利润分别为8270.47万元、4567.14万元和2121.1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094.90万元、18352.17万元和-

2294.21万元,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金额分别为

30365.37万元、-13785.03万元和4415.33万元,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调节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净利润2121.124567.148270.47

加:信用减值损失3.6132.6248.60

资产减值准备1972.03944.18702.42

固定资产折旧448.50652.72306.43

油气资产折耗0.00--

使用权资产折旧168.97229.83217.22

无形资产摊销67.25118.1370.9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84.78128.8681.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3.41--0.05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0.461.49-“-”号填列)

2-1-1-507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203.80-112.05-30.04“-”号填列)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23.5011.8473.16

列)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316.08-1049.53-704.57

列)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208.88-252.55-490.52“-”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2622.743313.57-8173.23

列)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2896.67-2678.00-29059.56“-”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1803.5311763.305496.87“-”号填列)

其他870.67680.621095.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4.2118352.17-22094.90

1、2023年度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金额为30365.37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3年末新增受限的保函保证金23000.00万元,即保函保证金的增加使得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减少23000.00万元;(2)尚阳通为了保证

产品及时供应,扩大了采购规模,导致存货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持续增加。

2、2024年度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金额为-13785.03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4年末受限的保函保证金较2023年减少17900.00万元,即保函保证金的变动使得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17900.00万元;(2)应付

账款和应付票据合计较期初减少5069.34万元,系2023年底尚阳通向重要供应商的票据开具有所延迟,导致应付货款逾期支付,2024年底恢复正常。

3、2025年1-6月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金额为4415.33万元,主要原因是:(1)2025年1-6月净支出保函保证金810.00万元;(2)预付款项期末

较期初增加2877.25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2025年新增部分供应商前期合作需预付货款所致,后已陆续转为月结模式;(3)市场环境有所好转,标的公司

2-1-1-508积极备货应对,使得期末存货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尚阳通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勾稽关系合理,尚阳通业务规模保持稳定趋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向好。

七、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上市公司具备跨行业整合能力上市公司以总裁胡硕为领衔的管理团队构成了上市公司跨行业整合的核心引擎。上市公司总裁胡硕本硕均毕业于清华大学物理系,英国牛津大学工学博士学历,历任友阿股份友谊商城分公司总经理、上市公司营运总监、副总裁,具有深厚的理工学术理论积淀和丰富的百货零售运营和管理经验,简历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主要经历胡硕,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湖南长沙人,清华大学物理系本科、清华大学物理系凝聚态专业硕士,英国牛津大学材料系量子信息计算专业博士,先后担任长沙市政协十一、十二届委员,友阿股份董

胡硕被推选为湖南省工商联青年企业家商会会长、长沙市工商联青年

事、总裁

企业家商会会长和长沙市工商联副主席,并获得长沙市电子商务协会颁发的“2015年度最佳风云人物”、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的

第八届湘商风云榜“全球湘商十大新锐人物”等荣誉称号。

胡硕先生2021年2月起担任上市公司总裁,致力于推动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转型升级,主导了上市公司投资入股佛山隆深机器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服务、机器人本体研发销售及氢燃料电池设备)、湖南隆深氢能

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领域)等事宜,具备带领上市公司实现跨行业投资、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上市公司其他主要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

在工作制度方面,上市公司已通过调拨现有骨干员工、引入新质生产力领域的专业管理人才等方式组建了一支具备相关专业和经验背景的专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实施战略转型计划、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推进。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在半导体领域人才引进、客户资源对接、核心技术积累等方面的投入,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整合过渡。

2-1-1-509(二)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及其有效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立“百货零售”与“半导体功率器件”双主业并行发展的战略格局。为确保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及标的资产的深度整合,上市公司已基于对双方行业特性、管理差异及协同潜力的审慎评估,制定了全面、具体且具备可操作性的整合管控方案。该方案覆盖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核心维度,旨在保障尚阳通稳定运营与核心竞争力延续的同时,实现上市公司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风险管控与战略协同。具体整合管控安排如下:

1、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阳通将作为上市公司旗下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及销售的核心子公司,在既定战略框架内保持其业务独立性与经营自主权。上市公司原有百货零售业务将继续深化区域布局,巩固品牌优势。双主业结构将有效分散单一行业周期风险,优化公司整体业务组合和盈利结构。

一方面,上市公司将充分发挥其在融资渠道、融资能力方面的优势,为尚阳通在技术迭代、业务扩张、市场拓展及潜在并购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持续的资金

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利用上市公司在零售领域积累的品牌声誉和公众信任度,为尚阳通拓展客户(尤其是大型终端客户和产业链合作伙伴)、吸引高端人才、参与重大项目竞标提供有力的品牌支撑。此外,在充分尊重尚阳通技术驱动型文化和研发管理体系的前提下,上市公司计划将其在百货零售领域积累的精细化运营管理能力(涵盖供应链优化、成本精益管控、客户关系深度管理、流程效率提升等)逐步、有针对性地导入尚阳通的运营环节(如数智化、采购、客户服务),协助进一步提升其整体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水平。

在战略资源嫁接与生态构建方面,上市公司通过战略合作,将积极引入清华大学等国内院校的尖端技术、高端研发人才及前沿研究成果,为尚阳通的技术升级迭代、新产品开发和专利布局等提供源头活水。同时,依托与长沙国控资管公司合作的半导体并购基金平台,聚焦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加速尚阳通核心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并协助其识别、接洽、链接、开发更多下游行业优质战略客户资源(如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领域的头部企业),进一步提升其市场占有率,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

2-1-1-510为进一步确保尚阳通业务战略的连续执行与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上市公司

已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蒋容、肖胜安及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以及姜峰因本次交易取得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将锁定3年,蒋容、姜峰、肖胜安承诺应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三个会计年度内持续在目标公司任职,该安排为业务整合过渡期及长期技术发展提供了关键的人才保障和稳定性基础。

2、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阳通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继续保持独立的法人企业,上市公司原则上将保持尚阳通资产的相对独立性,确保尚阳通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核心资产(如知识产权、关键设备、客户数据库等)享有完整的

权属和运营自主权,确保其持续经营能力和技术壁垒。同时,标的公司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统一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标准和授权审批流程。对于达到或超越设定标准的重大事项,必须事前提交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在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将立足公司整体战略,统筹协调内外部资源,致力于提升公司整体资产的利用效率、配置效益及投资回报水平。

3、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阳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接受上市公司的管理和监督。上市公司将重点加强其内控建设和合规管理,对其实施统一的财务核算制度、会计政策、财务报告流程及信息披露标准,协助尚阳通全面梳理、评估并优化其现有内部控制流程,确保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并将尚阳通的关键业务流程(如采购、销售、研发支出、资金管理)纳入上市公司的集团化内控监督框架,加强合规培训与监督,确保尚阳通的所有财务活动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会计准则及证券监管法规,显著提升财务运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4、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阳通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名。前述董事、监事均由上市公司提名。本次交易完成后3年内,为维持尚阳

通现有核心管理团队、业务团队的稳定,保持其管理、业务的连贯性,尚阳通的

2-1-1-511日常经营管理仍由其现有的经营团队主导,尚阳通总经理由其原主要管理团队指

定人选担任,经上市公司履行必要程序后任命。双方将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高层战略沟通机制(如季度战略联席会),确保在研发方向、市场策略、重大投资等关键战略议题上达成共识。

同时,上市公司有权向尚阳通委派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其财务管理、预算控制、资金运作工作。此外,在充分尊重半导体行业人才特质的基础上,上市公司将协助尚阳通建立健全市场化、有竞争力的人才管理机制:如设计更具

吸引力的、与业绩强挂钩的薪酬结构和短期激励方案;研究并适时推出面向尚

阳通核心技术骨干和管理层的中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现核心人才与上市公司长期价值的深度绑定;建立覆盖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市场销售等关键岗位的

系统化培养路径。在保留尚阳通原有鼓励创新、技术驱动的企业文化之余,逐步融入上市公司强调的规范化治理、合规经营、风险控制及股东价值导向的理念,通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联合培训等方式促进双方的理解与认同,推动双方企业文化的有序融合;制定专项人才梯队培养计划,通过外部引进(聚焦高端技术、市场人才)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扩充半导体领域的专业人才储备,着重提升在技术资源整合、先进运营管理、新兴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为双主业长期稳健发展构筑坚实的人才梯队。

5、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考虑功率半导体行业技术密集、迭代快速的特点,以及尚阳通作为核心子公司的战略定位,审慎调整并完善其内部管理机构的职责划分及资源配置。重点强化对技术研发管理部门的支持与资源配置,确保其研发活力与效率。此外,上市公司还将细化管控制度与流程,修订并颁布适用于尚阳通的《子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细则,明确母子公司间的权责边界、信息报送要求、绩效考核指标及风险报告路径,确保重组后母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实现有效衔接、高效协同、风险可控,并同时要求尚阳通的所有运营和治理行为,必须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监管规定、《上市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确保其成为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合规运营的有机组成部分。

2-1-1-512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系统性、分阶段地

推进标的资产的深度整合,持续完善其管理制度与内控体系,强化财务监督与内部审计职能,并辅以专项人才发展计划和企业文化融合工程,构建一个既能充分发挥双主业各自竞争优势,又能实现有效资源协同与风险隔离的高效、敏捷、合规的复合型经营管理架构,切实保障本次整合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地,最终实现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价值、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目标。

(三)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和应对措施

1、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相关的整合风险参见本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七)跨行业并购整合风险”。

2、应对措施

为保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战略协同与可持续发展,应对整合风险,上市公司计划从以下方面构建系统化的风险应对机制:

(1)统筹建立完善各标的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内控体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留标的公司原有主要管理团队的经营自主权,继续由标的公司原主要管理团队负责研发方向、生产规划等核心业务决策。

上市公司将通过向标的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定期对接标的公司的技术路线与市场目标;并将通过将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委派财务人员,重点把控标的公司的财务规范、合规运营管理。

(2)统筹加强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察

上市公司未来将加强统筹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财务管理,将标的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统一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内。上市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对标的公司在财务管理、资金运用方面的监管审批职能。同时,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标的公司定期开展审计监察工作。

(3)统筹加强管理和业务人员队伍建设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围绕战略转型方向,制定系统性人才发展蓝图,重点规划人才梯队规模、专业配比(涵盖年龄梯次、学历层次、专业领域分布、

2-1-1-513技术职称等级及复合型人才占比等维度);构建多层次人才供应链,通过完善“引育用留”机制强化储备深度;实施“专业精进+跨界融合”双轨培养机制,定期开展行业技术研讨、跨领域项目实战等多元化培养项目;搭建动态人才资源池,分层分类储备关键技术骨干、战略型专家及高潜青年人才,匹配业务扩张与创新突破需求。

(4)统筹加强交易完成后的企业文化建设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百货零售业务,标的公司从事半导体功率器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针对跨行业整合可能衍生的文化适配风险,上市公司将通过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通过管理团队战略研讨会、跨职能文化交流等形式,吸收提炼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优秀的企业文化特质,最终形成支撑双主业协同发展的复合型文化架构。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以百货零售为主要业务,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消费动能疲软的双重压力下,传统百货零售行业面临系统结构性变革挑战,叠加线上零售平台的虹吸效应、即时消费模式的场景重构以及中高端客群消费行为变

迁等多维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下滑趋势。标的公司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依托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各领域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战略转型,切入到功率半导体领域,打造

第二增长曲线,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1-1-514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备考)(备考)

营业收入51702.0085008.71128279.40188852.06132434.00199773.36

营业成本16591.5242014.5948616.8094502.1847585.7796335.32

营业利润4303.285197.511255.344326.222797.8710223.26

利润总额4297.315187.371358.594418.472403.249828.51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5347.746398.992801.136404.824861.6212175.11净利润净资产收益

0.79%0.80%0.42%0.81%0.73%1.55%

净利率8.20%6.23%0.41%2.19%1.69%4.78%

毛利率67.91%50.58%62.10%49.96%64.07%51.78%

注:1、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3、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4、上表2023-2024年度交易前财务数据经审计,2023-2024年度、2025年1-6月交易

后财务数据经审阅。

交易完成后,公司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均有所提升。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利润规模、净资产收益率均有所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增强。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中的优劣势

(1)上市公司经营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以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将成为上市公司的经营优势。具体参见“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2)上市公司经营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以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资产和人员等都较重组前有较大的变化,对公司的内部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虑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业务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因所属行业不同存在一定差异,上市公司将结合标的公司的业务特点,进一步加强管理能力、完善管控制度以适应重组后的业务变动及规模扩张。但是仍然可能存

2-1-1-515在整合计划执行效果不佳,导致上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重组后上市公司业务

变化或规模扩张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开展业务和提高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后公司偿债能力和财务安全性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与偿债能力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本次交易中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本次交易后公司主要资产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

项目

交易前比例交易后(备考)比例

流动资产287354.3319.38%396009.6323.69%

非流动资产1195271.7180.62%1275435.7976.31%

资产总计1482626.03100.00%1671445.43100.00%

流动负债526646.3366.58%589517.8168.72%

非流动负债264328.6233.42%268284.1931.28%

负债合计790974.94100.00%857802.00100.00%

资产负债率53.35%-51.32%-

流动比率(倍)0.55-0.67-

速动比率(倍)0.12-0.25-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交易前比例交易后(备考)比例

流动资产295396.3419.68%402563.9323.84%

非流动资产1205841.0580.32%1286193.9776.16%

资产总计1501237.39100.00%1688757.90100.00%

流动负债536473.2866.30%600063.8168.45%

非流动负债272738.6433.70%276595.0731.55%

负债合计809211.92100.00%876658.88100.00%

资产负债率53.90%-51.91%-

流动比率(倍)0.55-0.67-

速动比率(倍)0.12-0.25-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交易前比例交易后(备考)比例

流动资产342615.2822.99%453347.5326.99%

2-1-1-5162025年6月30日

项目

交易前比例交易后(备考)比例

非流动资产1147568.5777.01%1226416.9873.01%

资产总计1490183.85100.00%1679764.51100.00%

流动负债495266.2661.78%565595.6564.60%

非流动负债306379.1738.22%309884.6535.40%

负债合计801645.43100.00%875480.31100.00%

资产负债率53.80%-52.12%-

流动比率(倍)0.69-0.80-

速动比率(倍)0.18-0.3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仍然主要由非流动资产构成,但流动资产比例将有所提升;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有所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将得到增强。

(2)财务安全性分析

本次交易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现金支付的部分将通过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获取,如果出现募集资金不足的情况,上市公司将采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支付。标的公司资信和现金流状况良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为基础,参考《企业会计准

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进行编制。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5、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商誉情况及后续商誉减值的应对措施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商誉情况

2-1-1-517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目标公司无商誉。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情况及应对后续商誉减值的措施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50802 号),目标公司股东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00844.14万元。依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

第637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为175682.11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总对价为158000.0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阳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参考尚阳通经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371号)按资产

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作为合并期初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基础,调增2024年1月1日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相应非流动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支付对价与2024年1月1日尚阳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考虑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后)之间的差额确认商誉,并假定商誉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报告期内未发生减值。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商誉占备考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为3.82%、7.8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商誉占备考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为3.78%和7.8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商誉占备考总资产、净资产的

比例为3.80%、7.94%。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本次拟收购的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如发生商誉减值,则会减少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上市公司将按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每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目标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力争通过发挥协同效应,提高目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以持续保持目标公司的竞争力,

2-1-1-518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相对独立运营和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稳定的基础上,对标的公司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的整合,将标的公司统一纳入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当中,以期实现双方协同发展。具体整合管控计划参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和应对措施”之“(二)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及其有效性”。

2、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阳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业务将拓展至功率半导体器件领域,未来将联合标的公司积极进行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的技术研究和前瞻布局,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加快上市公司战略转型,分享半导体行业成长红利。

上市公司未来将继续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抓住市场机遇,密切关注国家支持、时代需要的新质生产力和未来产业赛道,审慎布局,一方面分散经营风险,强化业务板块的风险对冲能力;另一方面完善价值增长逻辑链条,助力上市公司在新质生产力转型发展方向上持续攀登。

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参见本报告书“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九、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单位:元/股

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交易前(备考)(备考)(备考)

基本每股收益0.0380.0340.0200.0340.0350.065

稀释每股收益0.0380.0340.0200.0340.0350.065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2023年度至2024年度,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所提升;2025年1-6月,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

2-1-1-519益有小幅下降。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

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将从加快完成标的资产整合、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等方面采取填补措施,具体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再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2、本次交易职工安置的情况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基本按照原有生产经营计划继续发展,原有岗位将基本保留,不影响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现平稳过渡。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3、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一)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

标的公司以科技创新和为客户带来增值服务为公司核心发展驱动力,是具有新质生产力的科创企业。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依托资本市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赋能,推动标的公司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功率器件供应商,并为上市公司创造业绩增长的第二曲线。

标的公司以“技术创新深化、双技术路线并行”为战略。在硅基功率器件上,一方面,加速新工艺的超级结 MOSFET、SGT MOSFET 和 IGBT 产品的开发,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另一方面,加强围绕 AI 及机器人等应用领域的功率器件和功率模块集成技术及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在化合物半导体上,一方面,加速碳化硅、氮化镓器件的技术积累和产品量产,推进8英寸平台的碳化硅的工程产品在

2-1-1-520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量产,8 英寸平台的碳化硅 Trench 产品在 2026 年第三季度

实现技术突破并形成可量产的工程样品;另一方面,推进车规级8英寸碳化硅模块可靠性测试技术的建立。

标的公司将积极进行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的技术研究和前瞻布局,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通过提升标的公司自身技术研发实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以及协同产业链上下游、各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各方建立深度合作,有效丰富和完善标的公司现有的产品系列,提高产品性能,贴合更多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拓展产品市场,增强标的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实现标的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转型的长期战略规划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消费动能疲软等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发展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绩增长乏力,亟需谋求战略转型。长期以来,上市公司一直致力于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点,不断尝试和探索新的业务领域,包括设立子公司从事小额贷款等金融类业务、投资资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隆深机器人有限公司等。2023年10月,友阿控股与微创英特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承债式收购框架协议书》拟出让上市公司控制权,拟通过由收购方向上市公司注入储能、光伏、新能源、大数据、充电桩等相关业务资产,并将原有业务版块以租赁或承包经营的方式交给原团队运营的方式,实现上市公司的战略转型。2024年2月,因交易双方未能就最终交易方案达成一致,友阿控股与微创英特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债式收购框架协议书》约定事项终止。

近年来,国务院及中国证监会等部委持续出台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同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支持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此外,长沙市及其下辖园区近年来出台了《长沙市加快新一代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19﹞

35号)等一系列产业政策,从设立半导体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置企业落户奖

2-1-1-521励、租房购房补贴,到提供研发补贴、人才引进奖励等,多方位支持和促进长沙

市新一代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鼓励优质半导体企业和项目落地长沙。

在前述一系列政策的支持和指导下,上市公司开始计划通过收购优质标的资产实现战略转型。经过充分行业调研和对不同标的资产的调查筛选,最终选定了所处行业具有长期发展前景并具备竞争优势的尚阳通作为本次并购标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正式切入半导体行业,未来将借助标的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现有优势和长期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逐步吸纳新业务领域的优秀人才、掌握新业务领域的先进技术、拓展新业务领域的优质客户,进一步实施自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的发展战略。

2025年5月19日,上市公司与长沙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国控资管公司”)、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达成战略合作,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合作计划发挥三方在技术、资本和产业资源等方面优势,共同推动半导体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助力上市公司实现从传统零售向“零售+半导体”双主业驱动的战略转型。具体合作内容包括:1、三方拟通过战略合作,依托清华大学的技术、人才和产业资源,形成“以研促产、以产带研”的良性循环,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生态。2、上市公司与长沙国控资管公司拟合作设立半导体领域并购基金,围绕半导体产业链开展投资,并可投向上市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商业化或产业化项目,清华大学为并购基金提供科研、技术、行业等专业咨询。

长沙市国资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国控资管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国控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间接股东,是一家专业从事国有资本投资和产业运营的国有企业,长期致力于新兴产业孵化、以投资赋能产业发展,在新质生产力领域包括半导体行业有丰富的投资经验。长沙国控集团旗下投资的长沙安牧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与测试业务)、湖

南汇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激光器芯片和晶圆的生产和销售)、长沙韶光芯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配套的光掩模材料的研发和生产)等,以及上市公司参股的佛山隆深机器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服务、机器人本体研发销售及氢燃料电池设备)均处于尚阳通所

处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经引荐成为上市公司潜在客户或合作方,为上市公司本

2-1-1-522次重组完成后的业务拓展打下基础。

尽管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尚未有直接的人才储备、核心技术和业务经验,但上市公司已为战略转型和本次重组专门组建了具备相关专业和经验背景的管理团队,并在国有股东的赋能下实现了与高校的三方战略合作,积累了半导体领域的潜在客户资源。

除上述举措外,为进一步保障和推动自身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转型升级,上市公司计划未来通过合资、引入战略合作方等方式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为转型发展争取时间和动能;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还将继续以提高资产收益率、股东回报率为导向,逐步退出或终止转化率较低的项目,为转型发展减轻负担。

(三)本次交易后的业务管理模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尚阳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系,在上市公司整体战略框架内自主经营,尚阳通将保持其独立经营地位,并由其核心管理团队继续经营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具体管理模式参见本章“七、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和应对措施”之

“(二)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及其有效性”。

2-1-1-523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财务会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尚阳通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50802号)。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9943.3732715.3259161.02

交易性金融资产40203.8039312.0515030.04

应收票据888.22552.3244.18

应收账款11110.3311387.098901.95

应收款项融资42.07163.90220.00

预付款项3141.66264.41373.90

其他应收款353.47274.97171.35

存货20735.5219549.5923442.85

其他流动资产249.45377.52816.56

流动资产合计106667.90104597.19108161.8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3800.693249.562383.66

在建工程-164.7855.14

使用权资产1439.521177.14295.11

无形资产218.01281.73226.01

长期待摊费用594.39441.2743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1129.79920.92668.37

其他非流动资产394.88890.12279.86

非流动资产合计7577.297125.524338.41

资产总计114245.19111722.71112500.26

流动负债:

2-1-1-524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应付票据3040.303207.9116.10

应付账款6606.566626.0514887.20

合同负债177.00173.7186.33

应付职工薪酬430.821054.35802.03

应交税费110.0565.97532.74

其他应付款1494.93884.65719.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6.30378.3999.06

其他流动负债23.01566.9854.01

流动负债合计12238.9612958.0117196.8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128.76869.21199.12

递延收益33.334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162.09909.21199.12

负债合计13401.0513867.2217395.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107.335107.335107.33

资本公积68012.0067141.3366460.71

其他综合收益1.174.310.85

盈余公积2553.662544.672207.20

未分配利润25169.9823057.8521328.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0844.1497855.4995104.2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100844.1497855.4995104.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4245.19111722.71112500.26

(二)合并损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3306.7260572.6667339.36

其中:营业收入33306.7260572.6667339.36

二、营业总成本30074.8856900.7059321.39

其中:营业成本24840.0745885.3848749.55

税金及附加25.52171.09128.02

2-1-1-525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费用734.091552.811473.88

管理费用1165.682514.652450.39

研发费用3371.827149.547123.52

财务费用-62.30-372.77-603.96

其中:利息费用19.4713.8437.46

利息收入131.22431.11722.83

加:其他收益346.00490.74699.78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316.081049.53704.57

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203.80112.0530.04“-”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3.61-32.62-48.60“-”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1972.03-944.18-702.42“-”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3.41-0.05“-”号填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125.504347.488701.36“-”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0.08-0.45

减:营业外支出4.2511.000.56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121.334336.488701.25“-”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0.21-230.66430.78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121.124567.148270.47“-”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2121.124567.148270.47以“-”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121.124567.148270.47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3.143.460.45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3.143.460.45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1-1-526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3.143.460.45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143.460.45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117.984570.608270.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2117.984570.608270.92

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232.4859332.6762563.99

收到的税费返还73.6916.76219.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37.4924616.621333.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043.6683966.0464116.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559.1551046.1154003.7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875.984994.195335.54

支付的各项税费175.791792.031406.07

2-1-1-527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726.957781.5425465.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337.8765613.8786211.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4.2118352.17-22094.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3000.00276600.001720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28.131079.57702.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0.11--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428.24277679.57172752.8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54.571513.801459.9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03800.00300800.0018705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354.57302313.80188509.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6.33-24634.23-15757.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77.0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9.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4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500.0014.99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0.44236.68544.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0.442736.682199.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44-2736.68-1820.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9.639.744.81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70.61-9009.01-39668.04

2-1-1-528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777.1635786.1775454.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306.5526777.1635786.17

二、最近两年一期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382号)和《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02号)。上市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备考财务报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7597.5855191.9195903.93

交易性金融资产40203.8039312.0515030.04

应收票据888.22552.3244.18

应收账款12365.4611980.1212078.24

应收款项融资42.07163.90220.00

预付款项6049.595456.585375.43

其他应收款21929.3720421.6923169.43

存货248306.47251236.13281144.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4.2642.96218.69

其他流动资产18582.8118206.2820163.07

流动资产合计396009.63402563.93453347.5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18728.0221710.1416841.91

长期应收款80172.8980195.3580404.48

长期股权投资396921.91385722.12346454.5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323.256323.258160.01

投资性房地产28040.6928498.0022885.97

固定资产317139.09326095.03327700.89

在建工程10.47164.78106.83

使用权资产133642.10138340.83121999.21

2-1-1-529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无形资产35975.3137189.2339285.69

商誉63878.9263878.9263878.92

长期待摊费用100907.64103037.86108005.70

递延所得税资产37974.3138770.6834962.79

其他非流动资产55721.2156267.7855730.08

非流动资产合计1275435.791286193.971226416.98

资产总计1671445.431688757.901679764.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55598.06254910.00248310.00

应付票据3040.303207.9116.10

应付账款68309.1476626.6588311.15

预收款项2443.202439.102654.12

合同负债47758.6452548.5061331.84

应付职工薪酬1774.003896.864077.54

应交税费489.38916.601915.96

其他应付款89798.4589171.5185921.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4510.66109315.1765698.80

其他流动负债5795.997031.507359.13

流动负债合计589517.81600063.81565595.6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4777.974579.674342.60

长期借款64535.0024785.0033900.00

应付债券-44750.9493781.62

租赁负债136254.15138688.05119044.92

长期应付款24895.1424865.1224808.30

预计负债1753.331666.60-

递延收益180.07187.98203.79

递延所得税负债35888.5337071.7133803.42

非流动负债合计268284.19276595.07309884.65

负债合计857802.00876658.88875480.31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96322.54793672.11783741.24

少数股东权益17320.8818426.9120542.96

2-1-1-530项目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股东权益合计813643.42812099.03804284.2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671445.431688757.901679764.51

(二)备考合并损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85808.48190310.83201584.54

其中:营业收入85008.71188852.06199773.36

利息收入767.081385.531732.00

已赚保费32.6973.2479.1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03851.66225957.42231912.68

其中:营业成本42014.5994502.1896335.3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190.00340.00393.66

税金及附加3000.036357.956557.18

销售费用12038.3729999.2432519.89

管理费用26346.7053467.1356310.62

研发费用3924.138247.558220.91

财务费用16337.8533043.3731575.10

其中:利息费用15716.9132528.3531105.28

利息收入141.83471.69830.78

加:其他收益355.912435.652065.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104.7744118.4140157.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24631.3842719.5338964.68

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203.80112.0530.04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443.61-3490.38-2996.08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1974.49-3270.79-1265.58

列)

2-1-1-531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5.7067.862560.81

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5197.514326.2210223.26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23.64450.1697.97

减:营业外支出33.77357.91492.71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187.374418.479828.51“-”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105.59289.69274.36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5292.964128.789554.16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5292.964128.789554.16“-”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98.996404.8212175.11(净亏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1106.03-2276.04-2620.96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051.453920.83-1025.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4051.453920.83-1025.26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1299.76-1693.99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1299.76-1693.99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4051.455220.59668.73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4048.315186.13668.29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143.460.45

2-1-1-532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7.其他-31.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241.518049.618528.9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347.5510325.6511149.86

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1106.03-2276.04-2620.96收益总额

2-1-1-533第十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产生影响。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友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聚富投资、实际控制人胡子敬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在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简称‘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或合伙经营、持有其他公司企业的股权或投资人权益)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从事、

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在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本承诺人及

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将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承诺人应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应促成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本承诺人愿意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4、本承诺函在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2-1-1-534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蒋容及其控制的子鼠咨询、青

鼠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将超过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与标的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之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标的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表所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方与标的公司关联关系

1南通华达微间接持有标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标的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近亲属控制或担

2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标的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近亲属控制或担

3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公司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标的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近亲属控制或担

4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5年1-6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月

采购封测服务、设备及

南通华达微955.432141.922228.56设备维护服务通富微电子股份

采购封测服务、设备2099.715507.144486.57有限公司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限采购封测服务2.0116.5233.87公司合肥通富微电子

采购封测服务0.22--有限公司

(2)关联担保情况

2-1-1-535标的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8000.002021/12/12023/3/22是

南通华达微

8000.002021/12/12023/3/22是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347.68703.81636.14

(4)关联方应收应付等未结算项目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项目名称关联方账面余坏账准账面余坏账准账面余坏账准额备额备额备其他非流南通华

----6.45-动资产达微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应付账款南通华达微422.04521.53402.53

应付账款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92.861539.97699.56

通富通科(南通)微电子有

应付账款1.170.0321.63限公司

(三)其他利益相关方及相关交易

1、其他利益相关方

序号其他利益相关方名称其他利益相关方与标的公司的关系该公司控制方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标

1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东华虹投资20%股权,华虹投资

直接及间接持有标的公司4.40%股权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为同

2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一控制方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为同

3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一控制方

2-1-1-536序号其他利益相关方名称其他利益相关方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为同

4上海华虹置业有限公司

一控制方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为同

5上海华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控制方

2、相关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

其他利益相关方名称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月

华虹半导体(无锡)采购晶圆、晶圆加工服务

11666.1413522.6027879.20

有限公司等

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采购晶圆、晶圆加工服务

10302.6819588.4422477.32

制造有限公司等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采购晶圆、晶圆加工服务

306.32--

锡)有限公司等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

简化简化处理未纳处理未纳的短入租的短入租承担承担出租租赁期租赁负期租赁负的租的租增加方名资产赁和债计赁和债计支付支付的租赁负增加的使赁负的使称种类低价量的低价量的的租金债利用权资产债利用权值资可变值资可变金息支息支资产产租租赁产租租赁出出赁的付款赁的付款租金额租金额费用费用上海华虹

置业房屋--12.72-595.88-----有限公司(续上表)

2023年度

租赁资产种出租方名称简化处理的短期租未纳入租赁负支付承担的租类增加的使用赁和低价值资产租债计量的可变的租赁负债利权资产赁的租金费用租赁付款额金息支出上海华虹置

房屋-----业有限公司

2-1-1-5373、利益相关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25.06.302024.12.312023.12.31

其他利益相项目名称关方名称坏账准账面余坏账准账面余坏账准账面余额备额备额备华虹半导体

制造(无预付账款1996.74-----

锡)有限公司上海华虹宏

预付账款力半导体制----44.65-造有限公司其他应收上海华虹置

40.690.41----

款业有限公司上海华锦物其他应收

业管理有限7.870.08----款公司

2025年6月末,关联方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新增供应商前期合

作需预付货款,随着合作的深入后再陆续转为月结模式,符合公司与新增供应商合作的历史惯例和行业惯例。截至2025年9月底,华虹半导体制造(无锡)有限公司期后入库金额为2203.82万元,预付账款已结转完毕。

2025年6月末,华虹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华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应

收款系上海鼎阳通新增办公室租赁所产生。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其他利益相关方名称2025.06.302024.12.312023.12.31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

应付账款1302.451801.075428.99限公司

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

应付账款2514.191035.507772.09司

租赁负债上海华虹置业有限公司498.69--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上海华虹置业有限公司94.58--动负债

2-1-1-538(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CAC 审字〔2025〕1003号)、上市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802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4年度项目交易后(备交易前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760.82760.82317.46317.46

占营业收入比例1.47%0.89%0.25%0.17%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804.503861.872539.9010205.47

占营业成本比例4.85%9.19%5.22%10.80%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2025年1-6月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未发生变化,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占营业成本比例有所上涨。新增关联交易主要为标的公司向其关联方采购的封测服务、设备等,相关采购的形成具备合理商业背景,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无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履行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友阿控股及其2-1-1-539一致行动人聚富投资、实际控制人胡子敬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1、本承诺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2、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

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依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承诺人将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2-1-1-540第十二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受到多方因素影响,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上市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难以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因此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

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交易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

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资

产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交易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具体请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1-541(三)跨行业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是一家百货零售行业公司,经营业态包括百货商场、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便利店、专业店、网络购物平台。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形成了覆盖车规级、工业级和消费级等应用领域的多类型产品线。百货零售行业与半导体行业在运营模式、人才储备、客户资源、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在半导体领域尚未形成直接的人才储备、核心技术和业务积累。从短期来看,上市公司能否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发挥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长期来看,本次重组整合效果若未达预期,将对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发展的战略规划、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标的资产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因此在本次交易中未对交易对方设置业绩承诺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未来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标的公司经营出现重大战略失误等情况,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由于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补偿机制,上市公司需自行承担标的公司业绩不达预期的不利影响,交易对方没有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账面价值为95169.41万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增值率为84.60%。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

2-1-1-542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

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六)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将产生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募集配套资金不及预期及筹资风险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共计50632.52万元,主要来源于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以及能否顺利完成

发行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在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若募集资金不达预期,上市公司需于标的资产交割日(T日)起满六个月后开始分期支付现金对价,即于T+6个月、T+12个月、T+24个月、T+36个月分别支付38407.86万元、6400.52万元、2912.07万元和2912.07万元,届时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此外,上市公司目前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现金储备不足。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3.35%,负债总额达790974.9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526646.33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6.58%;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287354.3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7654.21万元,现金储备远低于短期债务金额。在前述债务约束下,上市公司可选择的融资方式较为有限,能否足额筹集资金支付现金对价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上述情况下,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者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将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偿债风险和资金压力,同时给本次交易带来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扩大。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2023年度至2024年度,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所提升;2025年1-6月,上市

2-1-1-543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小幅下降。同时,考虑到本次交易拟通过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发行数量及价格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因此存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因为募集配套资金而进一步扩大,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为应对本次交易未来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潜在风险,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作出的保证,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产品集中度较高风险

随着半导体下游终端应用场景不断拓展,相应市场需求变化较快。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超级结 MOSFET 占营业收入比例达 60%以上,尽管超级结MOSFET 目前在新能源充电桩、汽车电子、光伏储能、数据中心、服务器和通信

电源、工控自动化和消费电子等领域中有较为广泛的应用,该产品长期来看仍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其他应用领域的市场拓展需求,且标的公司在 IGBT、SiC 功率器件、模组等品类已逐渐完善产品布局,但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维持并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以巩固目前的核心竞争优势,进而影响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智能电网、物联网、算力以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相关客户的导入及维护,则可能面临竞争对手替代或产品价格下降压力,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随着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维持并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以巩固目前的核心竞争优势,或市场进入者增长过快导致竞争加剧,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存在下降风险,对标的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供应链集中风险

标的公司是半导体专业化垂直分工企业,处于半导体分立器件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行业内,芯片设计企业基于供应商制造能力、工艺技术成熟度和领先性、技术迭代能力、研发投入、客户服务资源、产能空间以及与标的公司优势互补等

多方面考量,选择可以相互协同发展的晶圆代工企业和封测厂商进行合作。

2-1-1-54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能够稳定的获得

产能供应,但如果标的公司主要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供应商未来出现产能严重紧张或者受到其它负面影响,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品无法及时、足量供应,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业绩由于下游需求和市场竞争环境变化,存在一定的波动。预期标的公司产品需求将伴随着新能源、人工智能的下游产业的发展而持续增长,但如果未来宏观形势、行业情况等发生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实现业绩低于预期,将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产品研发的风险

半导体功率器件尤其是高压超级结 MOSFET、大电流 IGBT、SiC 功率器件、

高性能 SGT MOSFET 产品、模组,其设计和工艺技术门槛高,专业研发人才稀缺,研发迭代具有持续性要求,研发所需资金投入强度大。在面临行业技术快速迭代情形下,标的公司只有在产品技术先进性、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完善产品系列、客户易使用性等多方面保持研发投入,才能持续提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当前第五代超级结 MOSFET 产品与第三代 IGBT 产品因晶圆代工厂工

艺窗口稳定性等问题导致量产进度滞后于原规划,预计量产时间延后6-12个月,对标的公司业绩的主要影响在于新产品所带来的收入增量及毛利贡献无法按计划实现。尽管标的公司持续投入优化良率与可靠性,但研发周期延长可能导致技术红利窗口收窄,若标的公司无法在关键窗口期内完成技术突破并量产,将面临产品竞争力稀释风险。如果标的公司未能保持产品研发投入,或大量的研发投入未能取得预期的成果,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89%、65.23%及65.75%,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已建立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如果未来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下降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1-1-545(七)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功率半导体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及应用领域客户需求迭代速度相对较快。标的公司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识别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变化,以开发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近年来下游领域中新能源充电桩、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和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和技术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终端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如果标的公司未能准确把握终端客户需求变化,持续升级迭代现有产品并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竞争力,则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品被赶超或替代,进而难以保持市场地位。

(八)经销商管理不善的风险

标的公司采用“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经销收入占比较高,分别为73.84%、75.59%及79.39%。标的公司产品应用范围广泛,终端客户较为分散,经销商基于渠道资源优势与服务经验可以帮助标的公司快速建立销售渠道进行市场推广,同时可以有效缓解标的公司对终端客户服务和开拓的压力。未来,如果标的公司对经销商管理不善,可能造成经销商无法深刻理解其产品特性和未来发展计划,影响终端客户对标的公司产品的选择,进而对标的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九)标的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标的公司核心技术涵盖工艺平台改进、仿真、模型设计、版图设计以及可靠

性和质量管理等半导体功率器件生产的各个环节,上述核心技术是标的公司保持竞争力、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若标的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善、工作疏忽、外部窃取等因素,导致相关技术外泄,将可能削弱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标的公司未来的市场开拓与业务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十)技术人才短缺或流失的风险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半导体企业数量高速增长,行业优秀技术人才的供给存在较大的缺口,人才争夺日益激烈。如果标的公司无法招聘到足够的人才予以加强研发团队,或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可能影响到标的公司的研发和技术的进步速度,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2-1-1-546(十一)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标的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获授权的专利148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0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9项,国际专利6项。标的公司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研发和保护,由专人负责各项知识产权的申请、取得和维护。标的公司在研发工作中也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但随着功率半导体领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标的公司相关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所获知并效仿,或者标的公司相关知识产权无法取得授权、或者第三方侵犯标的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得不到

及时防范和制止,可能对标的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十二)房屋租赁风险

因跨地区开展业务的需要,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在深圳、上海、南通等多地租赁了办公、研发场所、员工宿舍等。租赁期限到期后,若上述房屋不能及时续租,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需重新选择经营场所并进行搬迁,可能短期内对经营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及债务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份40043024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9.69%,占公司总股本的28.72%;其中39481500股已被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8.84%,占公司总股本的2.83%。。虽然公司控股股东的债务规模是考虑其自身资产状况、投资需求、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后的综合安排,但整体债务压力较大。如若出现控股股东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恶化、市场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处置,从而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二)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公司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心理预期、金融政策调控等。本次交易经监管机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1-1-547(三)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预期”“预测”“计划”“可能”“应”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上市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做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本报告书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完整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四)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给

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1-1-548第十三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交易标的和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违规占用的情形。

2、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联营企业宁波欧派亿奢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亿奢汇”)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对欧派亿奢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2958.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款项形成背景

2017年7月至2022年7月,欧派亿奢汇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

持有其51%的股权,宁波亿奢汇臻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臻品”)持有其49%的股权,宁波臻品不属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控股期间,上市公司为支持欧派亿奢汇业务发展,向其日常经营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总额度累计为25700万元,利率为6%-7%。宁波臻品将其持有的欧派亿奢汇49%的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为欧派亿奢汇所借的财务资助款提供担保,出质手续于2021年9月3日办理完成。

2022年7月,上市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武汉峰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峰轮”)转让欧派亿奢汇24.75%的股权,持股比例由

51%降至26.25%,上市公司不再拥有欧派亿奢汇控制权,但仍可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自2022年8月起,欧派亿奢汇不再被纳入上市公司报表合并范围,上市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被动形成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款。

(2)还款安排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1-1-5491)出让控制权时的还款约定2022年7月,上市公司与武汉峰轮、欧派亿奢汇、宁波臻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本次股权交易受让方武汉峰轮完成本次股权收购后,欧派亿奢汇将进行一轮外部融资(增资),预计最晚于2022年8月31日完成。外部融资(增资)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欧派亿奢汇偿还友阿股份不低于6000万元的借款,且承诺于2022年7月31日前支付给友阿股份欠息1222961.94元。

从2022年10月1日起,欧派亿奢汇对友阿股份给其提供的剩余借款本息按照36个月平均偿付,即每期月末偿付约455万元本金及对应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当月财务计算为准)。

上市公司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最新还款约定2025年5月21日,上市公司、欧派亿奢汇、宁波臻品签署《2025财务资助统一展期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为支持欧派亿奢汇的运营和发展,缓解其还款压力,同时统一财务资助的还款期限,各方约定:剩余财务资助还款期限全部展期至2028年12月31日,即从2025年1月1日起,按照48个月进行偿付,随着经营业务逐步好转,逐年递增还款比例。

上述协议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是否构成违规资金占用上市公司与欧派亿奢汇之间的非经营性往来不属于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形,原因分析如下:

1)对参股子公司欧派亿奢汇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

根据《规范运作指引》第6.1.5条规定:

2-1-1-550“上市公司不得为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

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上市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上市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上市公司是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欧派亿奢汇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法人。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新的财务资助展期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情况符合上述规定。

根据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关于继续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已对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并说明了上市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且上市公司已要求宁波臻品提供相应担保。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对外为欧派亿奢汇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规定。

2)上述非经营性往来的形成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不属于关联方利

益输送或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上市公司为实现 O2O 全渠道运营战略,一直致力于丰富线上商品品类,尤其是友阿海外购奢侈品品类。欧派亿奢汇及其子公司作为奢侈品跨境贸易商,拥有丰富的奢侈品供应商资源,上市公司为其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其进一步开拓市场,从而提高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因此,上述非经营性往来的形成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不属于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欧派亿奢汇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

2-1-1-551武汉峰轮、宁波臻品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非

经营性往来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

3)上市公司已在上述非经营性往来形成时与相关方达成了明确的还款约定,

并持续关注欧派亿奢汇的还款情况和还款能力,在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存在被损害的风险时,将采取必要防范和应对措施。

3、违规担保情况

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新增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后本次交易前变动率本次交易前(备考数变动率本次交易前(备考数变动率(备考数据)据)据)总资

1482626.031671445.4312.74%1501237.391688757.9012.49%1490183.851679764.5112.72%

产总负

790974.94857802.008.45%809211.92876658.888.33%801645.43875480.319.21%

债资产

负债53.35%51.32%-3.80%53.90%51.91%-3.69%53.80%52.12%-3.12%率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变动率=(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绝对值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均有一定上涨,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三、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

2-1-1-552认定的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

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上述议案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外部融资环境及融资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所处行业特点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条

件成就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2-1-1-5532、公司现金分红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可以在年度中期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4、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元;(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

可以进行股票分红。

6、公司拟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时,应当关注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总额、现金流状况、股本规模及扩张速度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是否与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相符合,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实施本规划的决策机制及调整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财务总监会同总裁、董事会秘书共同拟订,达成

初步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征询独立董事、监事(如有)意见后,以议案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如有)审议,经董事会、监事会(如有)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1-1-5542、公司当年盈利但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本规划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时,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留存现金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盈利但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本规划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审核意见,同时对上年度未用于分红的留存现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如有)应当发表审核意见。

3、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但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

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行政主管机关发布新的

规范性文件;(2)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3)为了维护股东资产收益权利的需要。

4、公司在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要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如有)应当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修订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事项时,要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5、董事会在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之前,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应当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与交流,并及时回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

申请股票停牌之日(即2024年11月26日)起前6个月(即2024年5月26日)

至重组报告书(草案)公告日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5月27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上市公司取消监事会前)、高

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1-1-555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重组有关内幕信息的机构和自然人;

7、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根据各方提交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本次自查范围内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签署的说明与

承诺等文件,前述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对象在自查期间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成交数量结余数量

姓名身份/职务交易日期交易方向

(股)(股)

谢红波上市公司原监事2024-12-25买入10001000

2024-06-06买入300800

符鹰上市公司员工

2024-06-20卖出-8000

2024-06-06买入14003000

刘斌思上市公司员工

2024-09-26卖出-30000

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2024-06-20买入2000020000詹佩元

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4-09-27卖出-200000

2024-12-24买入20002000

2024-12-25买入20004000

2024-12-25卖出-20002000

尚阳通监事陶焘之配

黄文龙2025-04-01买入20004000偶

2025-04-07买入20006000

2025-04-08买入20008000

2025-04-08卖出-40004000

2-1-1-556成交数量结余数量

姓名身份/职务交易日期交易方向

(股)(股)

2025-04-09买入40008000

2025-04-09卖出-40004000

2025-04-18卖出-20002000

2025-04-21卖出-20000

尚阳通董事黄建新之2024-12-23买入100100黄甦

子2024-12-25卖出-1000

深圳市重投芯测一期2025-03-14买入300300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

刘钊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2025-03-24卖出-3000代表西部证券员工曾宇轩

曾晓明2025-05-26买入1200012000之父亲

西部证券员工潘少光2025-05-19买入10001000潘俊朝

之父亲2025-05-20卖出-10000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2025-05-13买入300300张宏安

律师张熙子之父亲2025-05-14卖出-3000

注:曾晓明自查期间买入的上市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29日全部卖出。

针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上述主体声明与承诺如下:

(1)谢红波、符鹰、刘斌思、詹佩元、黄文龙、黄甦、刘钊

就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谢红波、符鹰、刘斌思、詹佩元、黄文龙、黄甦、刘钊分别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内交易上市公司股票时

不知悉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事项,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

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2-1-1-5575、自本声明及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止,本人不

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曾晓明、潘俊朝、张宏安

就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西部证券员工曾宇轩之父亲曾晓明、西部证券员工潘少光之父亲潘俊朝、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熙子之父亲张宏安

声明与承诺如下:

“1、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

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

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自本声明及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止,本人不

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曾宇轩、潘少光、张熙子就自查期间其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声明与承

诺如下:

“1、本人亲属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其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发生时,本人对上述交易情况并

2-1-1-558不知情。

2、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

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除上述情形外,自查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等相关人员不存在其他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人承诺前述说明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法律后果及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除上述情况外,在自查期间内,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的其他自然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相关机构买卖股票情况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交易方成交数量结余数量名称身份交易日期

类型向(股)(股)自营其他知悉本次

东方证券股2024-07-10买入1630016300业务重组有关内幕份有限公司

账户信息的机构2024-07-16卖出-163000

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说明、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以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与上市公司签署的保密协议:上市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就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首次会谈;东方证券的工作人员于2024年11月

24日首次参与本次重组商议筹划;上市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首次披露本次

重组相关事宜;东方证券与上市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签署《保密协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东方证券与上市公司未签署其他合作协议。东方证券在自查期间存在通过自营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但交易时间早于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动议时间,亦早于东方证券有关工作人员获悉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时间,因此不具备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条件。

(2)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交数结余数交易方名称身份交易日期量量向

(股)(股)

上海勤学堂投其他知悉本次重组2025-05-15买入500000500000

2-1-1-559成交数结余数

交易方名称身份交易日期量量向

(股)(股)资控股有限公有关内幕信息的机

2025-05-16卖出-5000000

司构

就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杨未然于2024年10月底至2024年12月

9日期间,在本次重组商议筹划和首次董事会决议阶段获知了本次重组预案阶段相关信息。上市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公告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至此,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获知的与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已全部公开披露。2024年12月11日至今,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知悉友阿股份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事项。

2025年5月15日,因本公司相关人员操作失误,通过公司自身开立的证券

账户18800*****买入友阿股份股票合计50万股,成交金额合计278.80万元;当日发现上述情况后,本公司于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5月16日上午将上述股票一次性卖出;经计算,上述买卖股票交易,本公司合计亏损8.30万元(不含相关手续费)。”此外,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杨未然共同承诺:

“1、本公司买入友阿股份股票时间晚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获知的本次重组相关信息的公开时间。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承诺人在自查期间内交易上市公司股票时不知悉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事项,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本公司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操作人员误操作导致,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

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自本声明及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止,本承诺

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严2-1-1-560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自查期间,核查范围内其他机构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自查结论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等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及承诺函等文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等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和承诺函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相关自然人和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况外,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知情人等相关方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7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深证成指(代码:399001.SZ)及证监会零售行业指数(883157.WI)的累计涨跌幅情

况如下:

停牌前21个交易日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4股价/指数涨跌幅

(2024年10月29日)年11月26日)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2.833.3518.37%

深证成指(399001.SZ) 10543.33 10333.23 -1.99%证监会零售行业指数

1539.221656.207.60%

(883157.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20.37%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10.77%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累计涨跌幅为

18.37%;剔除大盘因素(参考深证成指)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证监会零售行业指数)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20.37%和10.77%。

2-1-1-561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

关事宜的过程中,上市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上市公司自申请停牌后,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并在取得相关查询结果后及时进行披露。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期间,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超过20%,公司已在“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说明:“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9日与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转让合同》,约定向其协议转让69848057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1%),除此之外,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承诺人不会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暂无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承诺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说明:“本次交易中,自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关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2-1-1-562“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2-1-1-563第十四章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次交易属于可能影响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就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公司符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法定条件。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业务将拓展至功率半导体器件领域,积极进行半

导体功率器件行业的技术研究和前瞻布局,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有利于加快上市公司战略转型,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分享半导体行业成长红利,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

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预计交易对方蒋容及其控制的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将超过5%。根据深

2-1-1-564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价格的确定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公司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1、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仍符合股票上市的条件。

4、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和股份定价合理,所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2-1-1-5655、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

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6、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

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7、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8、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重组也不会产生上市公司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0、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次交

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11、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制定了切实有效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三、法律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上市公司聘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顾问出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对本次交易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认为: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各方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形式及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2-1-1-566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按照

约定交割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为本次交易提供证券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有必备的执

业资格;本次交易在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1-1-567第十五章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电话:0731-84727099

传真:0731-84727099

经办人员:江武、周驰、王娟娟、陈杰、倪文婷、朱欣、宋增旭、阙雪莉、

张卓、冯晓娟、潘少光、曾宇轩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志怡

住所: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63层

电话:0755-82776990

传真:0731-82953779

经办律师:邹棒、莫彪、达代炎、张熙子

三、标的资产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电话:021-23281358

传真:010-56730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蔡晓丽、修军

2-1-1-568四、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机构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电话:021-23281358

传真:010-56730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蔡晓丽、修军

五、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权忠光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

电话:(8610)65881818

传真:(8610)65882651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朱嘉伟、杨跃宗

2-1-1-569第十六章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胡子敬胡硕陈学文龙桂元谭光军杨迪航汪峥嵘谢红波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1-1-570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崔向东薛宏远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1-1-571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及结论性意见。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已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

徐朝晖

财务顾问主办人:

江武周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1-1-572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及结论性意见。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已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娟娟陈杰倪文婷朱欣宋增旭阙雪莉张卓冯晓娟潘少光曾宇轩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1-1-573法律顾问声明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

相关内容及结论性意见,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已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负责人:

朱志怡

经办律师:

邹棒莫彪达代炎张熙子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2-1-1-574标的资产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50802号】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及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已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

蔡晓丽修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2-1-1-575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机构声明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02号】)

的相关内容及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已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

蔡晓丽修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2-1-1-576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机构出具的《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所涉及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

(2025)第6371号】)的相关内容及结论性意见,本机构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已对

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

权忠光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杨跃宗朱嘉伟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2-1-1-577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友阿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友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3、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5、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9、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一)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友阿总部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胡子敬

联系人:陈学文

电话:0731-82295528

传真:0731-82243046

(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2-1-1-578联系人:江武

电话:0731-84727099

传真:0731-84727099

2-1-1-579附件一:知识产权一览表

一、专利他项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权利

1 尚阳通 低压功率模块及电子设备 实用新型 ZL202420096010.9 2024-1-15 自行申请 无

2 尚阳通 一种功率模块结构及电子设备 实用新型 ZL202420106539.4 2024-1-15 自行申请 无

3 尚阳通 ORing 控制电路及电源系统 实用新型 ZL202323078821.0 2023-11-14 自行申请 无

4 尚阳通 半导体功率器件及半导体模块 实用新型 ZL202321691587.6 2023-6-30 自行申请 无

5 尚阳通 半导体封装器件及功率模块 实用新型 ZL202321695146.3 2023-6-30 自行申请 无

6 尚阳通 测试插座 实用新型 ZL202321690179.9 2023-6-30 自行申请 无

7 尚阳通 一种开关管驱动电路 实用新型 ZL202223281739.3 2022-12-7 自行申请 无

8 尚阳通 载片引线框架、半导体功率器件及功率模块 实用新型 ZL202321716957.7 2023-7-3 自行申请 无

9 尚阳通 引线框架、半导体功率器件及半导体模块 实用新型 ZL202321716873.3 2023-7-3 自行申请 无

10 尚阳通 防分层引线框架、半导体封装器件及半导体模块 实用新型 ZL202321716857.4 2023-7-3 自行申请 无

11 尚阳通 半导体器件及半导体模块 实用新型 ZL202321690183.5 2023-6-30 自行申请 无

12 尚阳通 MOSFET 器件 发明 ZL202010708112.8 2020-7-22 自行申请 无

13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811381201.5 2018-11-20 自行申请 无

14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1443356.2 2017-12-27 自行申请 无

15 尚阳通 IGBT 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811502349.X 2018-12-10 自行申请 无

16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811381197.2 2018-11-20 自行申请 无

17 尚阳通 超结器件 发明 ZL201811600203.9 2018-12-26 自行申请 无

18 尚阳通 沟槽 MOSFET 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811414618.7 2018-11-26 自行申请 无

19 尚阳通 功率模块 实用新型 ZL202223562406.8 2022-12-30 自行申请 无

20 尚阳通 沟槽栅 MOSFET 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811600174.6 2018-12-26 自行申请 无

21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811381169.0 2018-11-20 自行申请 无

2-1-1-58022 尚阳通 超结结构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811546193.5 2018-12-18 自行申请 无

23 尚阳通 超结结构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811546267.5 2018-12-18 自行申请 无

24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1090246.2 2017-11-8 自行申请 无

25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1090001.X 2017-11-8 自行申请 无

26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1090636.X 2017-11-8 自行申请 无

27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1090248.1 2017-11-8 自行申请 无

28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1090256.6 2017-11-8 自行申请 无

29 尚阳通 超结结构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811546185.0 2018-12-18 自行申请 无

30 尚阳通 一种屏蔽栅功率器件及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1466665.1 2017-12-28 自行申请 无

31 尚阳通 LDMOS 器件 发明 ZL201711344090.6 2017-12-15 自行申请 无

32 尚阳通 一种通孔免对位的功率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0211324.3 2017-3-31 自行申请 无

33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810399378.1 2018-4-28 自行申请 无

34 尚阳通 功率器件的终端结构 发明 ZL201711344075.1 2017-12-15 自行申请 无

35 尚阳通 超结 N 型 MOSFET 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810399380.9 2018-4-28 自行申请 无

36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0500206.4 2017-6-27 自行申请 无

37 尚阳通 一种屏蔽栅功率器件及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1478696.9 2017-12-29 自行申请 无

38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0530426.7 2016-7-7 自行申请 无

39 尚阳通 具有屏蔽栅的沟槽栅 MOSFET 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0728971.1 2017-8-23 自行申请 无

40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0500170.X 2017-6-27 自行申请 无

41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0500822.X 2017-6-27 自行申请 无

42 尚阳通 一种超级结器件、芯片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0003578.6 2017-1-4 自行申请 无

43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0500207.9 2017-6-27 自行申请 无

44 尚阳通 沟槽栅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0942417.9 2016-10-26 自行申请 无

45 尚阳通 屏蔽栅沟槽功率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0102757.5 2017-2-24 自行申请 无

46 尚阳通 功率 MOSFET 发明 ZL201710908423.7 2017-9-29 自行申请 无

47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0080090.3 2017-2-15 自行申请 无

48 尚阳通 超结器件的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0080074.4 2017-2-15 自行申请 无

49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0530616.9 2016-7-7 自行申请 无

2-1-1-58150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0080068.9 2017-2-15 自行申请 无

51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0671434.3 2016-8-15 自行申请 无

52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0404835.2 2016-6-8 自行申请 无

53 尚阳通 SGT 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711344076.6 2017-12-15 自行申请 无

54 尚阳通 沟槽栅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0943557.8 2016-10-26 自行申请 无

55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1030289.7 2016-11-16 自行申请 无

56 尚阳通 超结器件的制造方法及器件结构 发明 ZL201611072833.4 2016-11-29 自行申请 无

57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1055539.2 2016-11-25 自行申请 无

58 尚阳通 一种超级结器件及其制作方法 发明 ZL201410392143.1 2014-8-11 受让 无

59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510934730.3 2015-12-15 自行申请 无

60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510791069.5 2015-11-17 自行申请 无

61 尚阳通 屏蔽栅功率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0099360.0 2016-2-23 自行申请 无

62 尚阳通 超结器件的终端保护结构 发明 ZL201510786183.9 2015-11-17 自行申请 无

63 尚阳通 屏蔽栅沟槽 MOSFET 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0288315.X 2016-5-4 自行申请 无

64 尚阳通 屏蔽栅功率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0284903.6 2016-4-29 自行申请 无

65 尚阳通 屏蔽栅功率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0357387.5 2016-5-26 自行申请 无

66 尚阳通 一种超级结终端的设计方法 发明 ZL201610534992.5 2016-7-8 自行申请 无

67 尚阳通 具有屏蔽栅的沟槽栅 MOSFET 的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610280605.X 2016-4-29 自行申请 无

68 尚阳通 超结结构、超结 MOSFET 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510432762.3 2015-7-22 自行申请 无

69 尚阳通 一种超级结器件 实用新型 ZL201521043232.1 2015-12-15 自行申请 无

70 尚阳通 保护环 实用新型 ZL201520903782.X 2015-11-13 自行申请 无

上海鼎阳

71 一种分离式器件 实用新型 ZL202320174221.5 2023-2-10 自行申请 无

72 上海鼎阳通 半导体器件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 ZL202310279233.9 2023-3-22 自行申请 无

73 上海鼎阳通 功率半导体器件的等效输出电容的测试电路 实用新型 ZL202222697595.3 2022-10-13 自行申请 无

74 上海鼎阳通 超结器件 发明 ZL201610664915.1 2016-8-12 自行申请 无

75 上海鼎阳通 平面型 SiC MOSFET 器件 发明 ZL202111498285.2 2021-12-09 自行申请 无

76 南通尚阳通 功率器件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ZL202420598846.9 2024-3-26 自行申请 无

2-1-1-582一种功率半导体器件测试用连接结构及其测试用装

77 南通尚阳通 实用新型 ZL202420593559.9 2024-3-26 自行申请 无

78 南通尚阳通 半导体器件的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910825434.8 2019-9-3 自行申请 无

79 南通尚阳通 平面栅超结 MOSFET 发明 ZL201910905850.9 2019-9-24 自行申请 无

80 南通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911098451.2 2019-11-12 自行申请 无

81 南通尚阳通 超结器件 发明 ZL201911098268.2 2019-11-12 自行申请 无

82 南通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911058984.8 2019-11-1 自行申请 无

83 南通尚阳通 整合肖特基功率 MOSFET 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911098280.3 2019-11-12 自行申请 无

84 南通尚阳通 SGTMOSFET 器件及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911190662.9 2019-11-28 自行申请 无

85 南通尚阳通 一种加固引脚的引线框架 实用新型 ZL202323131516.3 2023-11-20 自行申请 无

86 南通尚阳通 LDMOS 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911148164.8 2019-11-21 自行申请 无

87 南通尚阳通 功率器件 发明 ZL201911148887.8 2019-11-21 自行申请 无

88 南通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911059241.2 2019-11-1 自行申请 无

89 南通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911098287.5 2019-11-12 自行申请 无

90 南通尚阳通 具有屏蔽栅的沟槽栅 MOSFET 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911018116.7 2019-10-24 自行申请 无

91 南通尚阳通 功率模块及电子设备 实用新型 ZL202321679594.4 2023-6-29 自行申请 无

92 南通尚阳通 一种半导体芯片 实用新型 ZL202223597963.3 2022-12-30 自行申请 无

93 南通尚阳通 一种功率半导体器件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ZL202223592528.1 2022-12-30 自行申请 无

94 南通尚阳通 一种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ZL202223522611.1 2022-12-28 自行申请 无

95 南通尚阳通 一种 IGBT 器件结构 发明 ZL202210559635.X 2022-5-23 自行申请 无

96 南通尚阳通 一种反偏测试电路和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ZL202220295527.1 2022-2-14 自行申请 无

97 南通尚阳通 一种半导体器件局域寿命控制方法 发明 ZL202210559291.2 2022-5-23 自行申请 无

98 南通尚阳通 功率器件的封装结构 实用新型 ZL202021623610.4 2020-8-7 自行申请 无

99 南通尚阳通 沟槽栅功率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1910742228.0 2019-8-13 自行申请 无

100 南通尚阳通 SGT MOSFET 器件及制造方法 美国专利 US 11990523 B2 2020-10-13 自行申请 无

101 南通尚阳通 超结结构及超结器件 发明 ZL201911280302.8 2019-12-13 自行申请 无

102 南通尚阳通 一种超结 MOSFET 器件 实用新型 ZL202421555321.3 2024-07-03 自行申请 无

103 南通尚阳通 平面高电子迁移率晶体管 美国专利 US 12302597 B2 2021-11-2 自行申请 无

2-1-1-583104 南通尚阳通 一种半导体测试用夹具 实用新型 ZL.202421906111.4 2024-8-7 自行申请 无

南通尚阳

105 沟槽栅功率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011541693.7 2020-12-23 自行申请 无

通南通尚阳

106 SGT MOSFET 器件及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011369370.4 2020-11-30 自行申请 无

通南通尚阳

107 一种高温下测试半导体元件性能的温控装置 实用新型 ZL202422160478.2 2024-09-03 自行申请 无

通南通尚阳

108 一种半导体回流焊托盘 实用新型 ZL202421676252.1 2024-07-15 自行申请 无

通南通尚阳

109 一种半导体器件平面研磨装置 实用新型 ZL202422165205.7 2024-09-03 自行申请 无

110 南通尚阳通 SGT 功率器件 发明 ZL202111569973.3 2021-12-21 自行申请 无

111 南通尚阳通 沟槽栅功率器件 发明 ZL202011379469.2 2020-12-01 自行申请 无

112 南通尚阳通 平面功率半导体器件 发明 ZL202011518527.5 2020-12-21 自行申请 无

113 南通尚阳通 一种半导体框架结构、半导体功率器件及半导体模块 实用新型 ZL202422700239.1 2024-11-06 自行申请 无

114 南通尚阳通 一种半导体测试板 实用新型 ZL202422721022.9 2024-11-07 自行申请 无

115 南通尚阳通 一种喷胶设备 实用新型 ZL202422701162.X 2024-11-06 自行申请 无

116 南通尚阳通 一种半导体喷胶装置 实用新型 ZL202422502514.9 2024-10-16 自行申请 无

117 南通尚阳通 一种功率器件框架及功率器件 实用新型 ZL202422686791.X 2024-11-04 自行申请 无

118 南通尚阳通 一种引线框架、半导体功率器件及半导体模块 实用新型 ZL202422645863.6 2024-10-30 自行申请 无

119 南通尚阳通 一种功率半导体可靠性试验装置 实用新型 ZL202422962448.3 2024-12-02 自行申请 无

120 尚阳通 半 SGT MOSFET 器件及制造方法 美国专利 US 12027619 B2 2021-11-8 自行申请 无

121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美国专利 US 12136648 B2 2022-1-14 自行申请 无

122 尚阳通 SiC MOSFET 器件及制造方法 美国专利 US 12256561 B2 2021-11-30 自行申请 无

123 尚阳通 SiC MOSFET 器件及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011466220.5 2020-12-14 自行申请 无

124 尚阳通 散热底板 实用新型 ZL202421584102.8 2024-7-5 自行申请 无

Super junction structure and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125 尚阳通 美国专利 US.12336234B2 2022-01-20 自行申请 无

the same

2-1-1-584126 尚阳通 一种顶针式功率模块及其散热结构、电子设备 实用新型 ZL202422704141.3 2024-11-06 自行申请 无

127 尚阳通 超结 IGBT 器件 发明 ZL202311578709.5 2023-11-24 自行申请 无

128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211689597.6 2022-12-27 自行申请 无

129 尚阳通 SGT 器件的终端结构 发明 ZL202411663109.3 2024-11-20 自行申请 无

130 尚阳通 半导体器件 发明 ZL202311606678.X 2023-11-29 自行申请 无

131 尚阳通 功率器件 发明 ZL202411179925.7 2024-08-27 自行申请 无

132 尚阳通 IGBT器件 发明 ZL202411204340.6 2024-08-30 自行申请 无

133 尚阳通 沟槽栅半导体器件及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311425834.2 2023-10-31 自行申请 无

134 尚阳通 超结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110742055.X 2021-07-01 自行申请 无

135 尚阳通 超结 MOSFET 器件 发明 ZL202411445572.0 2024-10-16 自行申请 无

136 尚阳通 半 SGT MOSFET 器件 发明 ZL202411325484.7 2024-09-23 自行申请 无

137 尚阳通 超结器件的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411778131.2 2024-12-05 自行申请 无

138 尚阳通 平面栅功率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411488795.5 2024-10-24 自行申请 无

139 尚阳通 SiC FinFET 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411325488.5 2024-09-23 自行申请 无

140 尚阳通 提升垂直型功率器件可靠性的结构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311625400.7 2023-11-29 自行申请 无

141 尚阳通 SGT器件 发明 ZL202411488796.X 2024-10-24 自行申请 无

142 尚阳通 超结器件的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411778132.7 2024-12-05 自行申请 无

143 尚阳通 超结器件的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411778130.8 2024-12-05 自行申请 无

144 上海鼎阳通 FS-IGBT 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310780215.9 2023-06-29 自行申请 无

145 上海鼎阳通 FS-IGBT 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310780210.6 2023-06-29 自行申请 无

146 上海鼎阳通 IGBT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411031051.0 2024-07-30 自行申请 无

147 上海鼎阳通 FS-IGBT 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310780211.0 2023-06-29 自行申请 无

148 上海鼎阳通 IGBT器件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 ZL202411055990.9 2024-08-02 自行申请 无

2-1-1-585二、商标

序号权利人注册商标国际分类注册号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尚阳通42类设计研究724171072023-06-25自行申请无

2尚阳通42类设计研究724096172023-06-25自行申请无

3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724265602023-06-25自行申请无

4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724206852023-06-25自行申请无

5尚阳通42类设计研究724100112023-06-25自行申请无

6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724286102023-06-25自行申请无

7尚阳通35类广告销售573103482021-06-29自行申请无

8尚阳通42类设计研究573008252021-06-29自行申请无

9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572913412021-06-29自行申请无

10尚阳通42类设计研究572984702021-06-29自行申请无

11尚阳通35类广告销售573020792021-06-29自行申请无

2-1-1-586序号权利人注册商标国际分类注册号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2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573095822021-06-29自行申请无

13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573142832021-06-29自行申请无

14尚阳通42类设计研究465998172020-05-24自行申请无

15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465971372020-05-24自行申请无

16尚阳通42类设计研究414462332019-09-30自行申请无

17尚阳通35类广告销售413732402019-09-28自行申请无

18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413715802019-09-28自行申请无

19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196684582016-04-18自行申请无

20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196685412016-04-18自行申请无

21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177982312015-08-31自行申请无

22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148348222014-07-21自行申请无

23尚阳通9类;35类;42类3066596962024-09-04自行申请无

2-1-1-587序号权利人注册商标国际分类注册号申请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4尚阳通9类;35类;42类3066596872024-09-04自行申请无

25南通尚阳通35类广告销售414389722019-09-30自行申请无

26南通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414244932019-09-30自行申请无

27南通尚阳通9类科学仪器414295612019-09-30自行申请无

28南通尚阳通35类广告销售414133492019-09-30自行申请无

29南通尚阳通42类设计研究414307162019-09-30自行申请无

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序号权利人布图设计名称布图设计登记号申请日创作完成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 尚阳通 SRC65R042BT-GSRC60R042BT-GA BS.235601640 2023-11-29 2019-6-27 自行申请 无

SRC65R100BTC-GASRC65R100BT4-

2 尚阳通 BS.235601667 2023-11-29 2022-5-12 自行申请 无

GASRC65R100BT-GA

3 尚阳通 SRC65R040BT-GSRC60R040BT-GA BS.235601632 2023-11-29 2019-10-30 自行申请 无

4 尚阳通 SRC60R029FBT-GSRC60R029FBST-G BS.235601616 2023-11-29 2020-5-25 自行申请 无

5 尚阳通 SRC60R099SRC60R099BT-GSRC60R099T-G BS.205505686 2020-2-24 2019-4-19 自行申请 无

6 尚阳通 SRE50N75SRE50N075SRE50N065FSUD6T BS.205505848 2020-2-25 2019-4-1 自行申请 无

7 尚阳通 SRE200N120SRE200N120FSLSRE200N120FSH BS.20550583X 2020-2-25 2019-4-30 自行申请 无

SRC80R280SRC80R280TF-ESRC80R280S2TR-

8 尚阳通 BS.205505627 2020-2-24 2019-6-29 自行申请 无

ESRC90R280TF-ESRC90R280S2TR-E

2-1-1-588SRC60R037BSRC60R037BT-GSRC60R037BT-

9 尚阳通 BS.205505708 2020-2-24 2019-3-11 自行申请 无

GASRC60R037T-G

SRC60R120SRC60R120BTC-ESRC60R120BT-

10 尚阳通 BS.205505678 2020-2-24 2019-6-19 自行申请 无

GSRC60R120TC-ESRC60R120T-G

11 尚阳通 SRC60R045SRC60R045FBT-GSRC60R045FT-G BS.205505694 2020-2-24 2019-6-27 自行申请 无

SRC80R900SRC80R900TF-GSRC80R900DTR-

12 尚阳通 BS.205505651 2020-2-24 2019-7-29 自行申请 无

GSRC90R900TF-GSRC90R900DTR-G

SRC60R020SRC60R019FT-GSRC60R19FBT-

13 尚阳通 GSRC60R019BT-GSRC65R024BT- BS.205505716 2020-2-24 2019-10-25 自行申请 无

GSRC65R024FBT-GSRC65R024T-G

14 尚阳通 SRC60R078BT-G BS.19563649X 2019-12-13 2019-1-2 自行申请 无

15 尚阳通 SRC50R2K2-CP BS.195604156 2019-8-8 2017-8-17 自行申请 无

16 尚阳通 SRC60R2K2-CP BS.195604717 2019-8-12 2016-11-20 自行申请 无

17 尚阳通 SRC60R090BT-G BS.195604695 2019-8-12 2018-2-27 自行申请 无

18 尚阳通 SRC50R3K2-CP BS.195604636 2019-8-12 2017-10-7 自行申请 无

19 尚阳通 INF60N003 BS.19560413X 2019-8-8 2018-5-8 自行申请 无

20 尚阳通 SRC60R140BTF-E BS.195604121 2019-8-8 2017-12-22 自行申请 无

21 尚阳通 SRC65R600EDTR-G BS.195604725 2019-8-12 2017-6-16 自行申请 无

22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60R2K2 BS.185574793 2018-12-24 2016-11-20 自行申请 无

23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60R022FB BS.185575218 2018-12-27 2018-7-16 自行申请 无

24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60R090B BS.185574467 2018-12-19 2018-2-27 自行申请 无

25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60R037B BS.185574564 2018-12-19 2018-7-5 自行申请 无

26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50R3K8 BS.185575129 2018-12-26 2018-1-26 自行申请 无

27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50R3K2 BS.18557498X 2018-12-25 2017-10-7 自行申请 无

28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65R2K4 BS.175528519 2017-6-27 2017-2-6 自行申请 无

29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65R1K3E BS.175528489 2017-6-27 2017-2-5 自行申请 无

30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65R900E BS.175528527 2017-6-27 2016-5-25 自行申请 无

31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60R030B BS.175528462 2017-6-27 2016-12-18 自行申请 无

32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60R060B BS.175528470 2017-6-27 2016-8-19 自行申请 无

2-1-1-58933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70R1K1F BS.175528535 2017-6-27 2016-7-4 自行申请 无

34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60R2K1 BS.16551485X 2016-7-26 2016-1-16 自行申请 无

35 尚阳通 SR431 BS.165510927 2016-2-23 2015-9-22 自行申请 无

36 尚阳通 功率 MOSFETT11 BS.155507842 2015-9-21 2015-6-5 自行申请 无

37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2 BS.155507834 2015-9-21 2015-6-5 自行申请 无

38 尚阳通 功率 MOSFETY3 BS.155507850 2015-9-21 2015-6-5 自行申请 无

39 尚阳通 功率 MOSFETY7 BS.155507869 2015-9-21 2015-6-5 自行申请 无

40 尚阳通 功率 MOSFETT8 BS.155507826 2015-9-21 2015-6-5 自行申请 无

41 尚阳通 功率 MOSFETSRC65R950 BS.155507877 2015-9-21 2015-8-24 自行申请 无

42 尚阳通 功率 MOSFETT4 BS.155507818 2015-9-21 2015-6-5 自行申请 无

43 尚阳通 功率 MOSFETT3 BS.155506471 2015-7-30 2015-6-5 自行申请 无

44 尚阳通 SRE75NO65FSU-G1 BS.245592911 2024-11-20 2022-10-10 自行申请 无

45 尚阳通 SRE15ON120FSU-FAB7 BS.245592946 2024-11-20 2023-8-14 自行申请 无

46 尚阳通 SRE5ON120FSUB-1.2 BS.245592954 2024-11-20 2022-3-5 自行申请 无

47 尚阳通 SRW120R040D BS.245595872 2024-11-28 2023-12-3 自行申请 无

48 尚阳通 SRC30R018B BS.245604669 2024-12-24 2023-6-21 自行申请 无

49 上海鼎阳通 SRE75N065FSU-G1 BS.235600962 2023-11-28 2022-11-4 自行申请 无

50 上海鼎阳通 SRE40N065FSUR BS.235600946 2023-11-28 2022-5-4 自行申请 无

51 上海鼎阳通 SRE30N065FSU2R BS.235600938 2023-11-28 2022-7-4 自行申请 无

52 上海鼎阳通 SRE50N065FSUR-G1 BS.235600954 2023-11-28 2022-12-4 自行申请 无

53 上海鼎阳通 SRE200N120FSU-FAB7 BS.235595209 2023-11-15 2023-3-5 自行申请 无

54 上海鼎阳通 SRE300N120FSU-FAB7 BS.235595217 2023-11-15 2023-3-5 自行申请 无

55 上海鼎阳通 SRE80N065SRE80N065FSUSRE80N065FSH BS.215685261 2021-12-25 2019-10-24 自行申请 无

56 上海鼎阳通 SRE30N065SRE30N065FSUSRE30N065FSH BS.215685202 2021-12-25 2021-2-4 自行申请 无

57 上海鼎阳通 SRE40N065SRE40N065FSUSRE40N065FSH BS.215685180 2021-12-25 2021-2-4 自行申请 无

58 上海鼎阳通 SRE15N065SRE15N065FSUSRE15N065FSH BS.215685210 2021-12-25 2021-1-21 自行申请 无

SRC70R2K0ESRC70R2K0E-

59 上海鼎阳通 BS.215685237 2021-12-25 2020-3-6 自行申请 无

CPSRC65R1K8ESRC65R1K8E-CP

60 上海鼎阳通 SRC60R2K2SSRC60R2K2S-CP BS.215685172 2021-12-25 2021-1-8 自行申请 无

2-1-1-590SRC60R017SRC60R017FT-GSRC60R017FBT-

61 上海鼎阳通 BS.21568527X 2021-12-25 2020-3-6 自行申请 无

GSRC60R020FBT-GA

62 南通尚阳通 SRT15N059H BS.215685229 2021-12-25 2020-12-22 自行申请 无

南通尚阳通、深圳

63 市和瑞森科技有限 SRE200N120FSL BS.195636007 2019-12-11 2019-4-30 自行申请 无公司(注)

64 南通尚阳通 SRT03N010LD56TR-G BS.195628292 2019-11-22 2018-11-25 自行申请 无

65 南通尚阳通 SRT04N016LD56TR-G BS.195628306 2019-11-22 2019-2-20 自行申请 无

66 南通尚阳通 SRE200N065FSL BS.195610296 2019-9-20 2018-6-4 自行申请 无

67 南通尚阳通 SRE150N065FSL BS.195610288 2019-9-20 2018-11-13 自行申请 无

68 南通尚阳通 SRE100N120FSL BS.195610261 2019-9-20 2018-9-18 自行申请 无

69 南通尚阳通 SRT03N030LD56TR-GS BS.255532350 2025-5-9 2021-3-21 自行申请 无

70 南通尚阳通 SRT04N016LD56TR-GS BS.255532369 2025-5-9 2021-2-28 自行申请 无

71 南通尚阳通 SRT06P250LD56TR-G BS.255532377 2025-5-9 2021-6-21 自行申请 无

72 南通尚阳通 SRT15N050HTC-G BS.255532385 2025-5-9 2020-12-22 自行申请 无

73 南通尚阳通 SRT20N090HTC-G BS.255532407 2025-5-9 2021-3-22 自行申请 无

74 南通尚阳通 SRT03N013G3LD56TR-G BS.255532326 2025-5-9 2022-3-19 自行申请 无

75 南通尚阳通 SRT025N006LD56TR-G BS.255532334 2025-5-9 2022-3-29 自行申请 无

76 南通尚阳通 SRT15N090HTC-G BS.255532393 2025-5-9 2021-5-22 自行申请 无

注:根据尚阳通与深圳市和瑞森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由双方共同作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共同权利人,深圳市和瑞森科技有限公司权利仅限于登记为权利人。

2-1-1-591附件二:交易对方股权穿透核查情况截至2025年9月16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穿透至最终出资人(包含自然人、上市公司或公众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境外主体、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

社会团体、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等,不包括穿透后直接或间接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比例低于0.01%或穿透后的全部出资人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比例均低于0.01%的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鼠咨询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蒋容是自然人

2肖胜安是自然人

3曾大杰是自然人

4刘新峰是自然人

5罗才卿是自然人

6王彬是自然人

7郑辉是自然人

8刘勤是自然人

9葛先超是自然人

10陈文君是自然人

11艾静是自然人

12程卫红是自然人

13陶焘是自然人

14高宗朋是自然人

15干超是自然人

2-1-1-59216莫晓晗是自然人

17姜源是自然人

18张丽是自然人

19蒋越炜是自然人

20陆紫馨是自然人

21王剑峰是自然人

22谭凯归是自然人

23姜峰是自然人

二、创维产投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持有人性质

1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深圳创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1-1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1-1-1-1创维控股有限公司--

1-1-1-1-1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境外主体

1-1-2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 -

1-1-2-1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序号1-1-1的相关内容

1-1-2-2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境外主体

2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2深圳市龙岗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3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4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4-1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5深圳红树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1-5933-5-1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3-5-1-1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1-1-1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3-5-1-1-1-1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3-5-1-1-1-1-1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5-1-1-1-1-2华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6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7河南国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7-1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8盈富泰克(深圳)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1深圳市鑫海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8-1-1刘廷儒是自然人

3-8-1-2杜惠来是自然人

3-8-1-3汪松是自然人

3-8-1-4周宁是自然人

3-8-1-5李旼是自然人

3-8-1-6葛亮是自然人

3-8-1-7刘维平是自然人

3-8-1-8胡书是自然人

3-8-1-9孟春燕是自然人

3-8-1-10戴雪燕是自然人

3-8-1-11吴功阳是自然人

3-8-1-12吉文杰是自然人

3-8-1-13赵威是自然人

3-8-1-14陶雪翔是自然人

3-8-1-15孙一鸣是自然人

3-8-1-16李笠是自然人

3-8-1-17陈阳是自然人

2-1-1-5943-8-1-18朱珠是自然人

3-8-1-19张磊是自然人

3-8-1-20王俊杨是自然人

3-8-1-21张璐是自然人

3-8-1-22高利文是自然人

3-8-1-23栾包英是自然人

3-8-1-24赵天宇是自然人

3-8-1-25李霄雪是自然人

3-8-1-26赵立伟是自然人

3-8-1-27武泽华是自然人

3-8-1-28刘健是自然人

3-8-1-29于琳是自然人

3-8-1-30王术是自然人

3-8-1-31陈群咏是自然人

3-8-1-32王润楠是自然人

3-8-1-33古萌是自然人

3-8-1-34王干一是自然人

3-8-1-35樊亚丽是自然人

3-8-1-36李哲是自然人

3-8-1-37李华宾是自然人

3-8-2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宁波君成伟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项丽君是自然人

4-2俞根伟是自然人

5裴振华是自然人

6孔健是自然人

7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1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详见序号1的相关内容

2-1-1-5957-2珠海横琴君道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7-2-1王俊生是自然人

7-2-2珠海横琴君道创欣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2-1马亭是自然人

7-2-2-2杜海生是自然人

7-2-2-3陈汶婷是自然人

7-2-2-4张钊是自然人

7-2-2-5曹天辰是自然人

7-2-2-6陈占伟是自然人

7-2-3赵泉勇是自然人

7-2-4薛立夏是自然人

7-2-5马友杰是自然人

7-2-6贾宏伟是自然人

7-2-7鄢红波是自然人

7-2-8侯志龙是自然人

7-2-9马亭是自然人

7-3珠海横琴君道创欣一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3-1马友杰是自然人

7-3-2珠海横琴君道创智科技有限公司-详见序号7-2的相关内容

8朱雪莲是自然人

9高炳义是自然人

三、南海成长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深圳南海成长同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1平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详见本节“领汇基石“的相关内容

1-2青岛同创致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5961-2-1何兼是自然人

1-2-2张春平是自然人

1-2-3曹嘉宁是自然人

1-2-4诸红英是自然人

1-2-5方展铭是自然人

1-2-6武红卫是自然人

1-2-7王亚平是自然人

1-2-8仲伟华是自然人

1-2-9孙承武是自然人

1-2-10刘琳是自然人

1-2-11周若晨是自然人

1-2-12王丽辉是自然人

1-2-13朱卫栋是自然人

1-2-14李学斌是自然人

1-2-15杨明是自然人

1-2-16丁仲麒是自然人

1-2-17罗文佳是自然人

1-2-18周玲是自然人

1-2-19张家港市城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20郝金标是自然人

1-2-21祝春雷是自然人

1-2-22刘汝军是自然人

1-2-23卜青青是自然人

1-2-24唐艺是自然人

1-2-25吴韵芳是自然人

1-2-26李占河是自然人

1-2-27邱晓瑜是自然人

1-2-28顾兴建是自然人

1-2-29曹人梁是自然人

2-1-1-5971-2-30姚琪是自然人

1-2-31芮鹏是自然人

1-2-32徐乐是自然人

1-2-33张玉丽是自然人

1-2-34王柏云是自然人

1-2-35倪建新是自然人

1-2-36熊晨月是自然人

1-2-37陆萍是自然人

1-2-38胡颖是自然人

1-2-39孙卫权是自然人

1-2-40谢中阳是自然人

1-2-41无锡瑞翔贸易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42苏海是自然人

1-2-43新余同创精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44魏龙是自然人

1-2-45周燕是自然人

1-2-46张阳是自然人

1-2-47惠春晨是自然人

1-2-48霍曼是自然人

1-2-49萧大伟是自然人

1-2-50李莎是自然人

1-3上海科创中心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1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3-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3-3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3-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3-5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3-6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3-7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5981-3-8上海浦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青岛同创致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5深圳正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1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1-1邓学勤是自然人

1-5-1-2深圳正中易胜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5-2深圳科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6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7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1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7-2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7-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7-4上海恒大建材市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7-5湖北三峡华翔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7-6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7-7广西名都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8青岛同创致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1新余同创精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8-2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9青岛同创致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0嘉兴航瀚丁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1胡俊是自然人

1-12西藏领先成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12-1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1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1-1宁波福烨贸易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1-2美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5993-1-3福州天策实业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1-4宁波市鄞州鸿发实业有限公司--

3-1-4-1北京忠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4-1-1辽阳忠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1-4-1-2辽宁忠旺科技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1-5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1-6芜湖隆威工贸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1-7福建伟杰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1-8上海垒科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3珠海横琴富华金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3-1北京富华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1-1北京富华永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3-1-1-1北京雅兰创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详见序号3-3-2的相关内容

3-3-1-1-2金建华是自然人

3-3-2北京雅兰创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3-2-1刘雅茹是自然人

3-4珠海横琴富华金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4-1北京富华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序号3-3-1的相关内容

3-4-2吴静是自然人

3-4-3北京雅兰创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详见序号3-3-2的相关内容

3-5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3-6济南峰靖商贸有限公司--

3-6-1齐远望是自然人

3-6-2刘杨是自然人

3-7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8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9深圳市龙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10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2-1-1-6003-11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11-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3-12致诚长泰肆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2-1华融控股(深圳)股权投资并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2-1-1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12-1-2华融控股(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12-2华融控股(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13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14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15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16深圳市新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17李永魁是自然人

3-18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19深圳市银通智汇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0新余市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1深圳市安林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2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3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4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5深圳市福田三硕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6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7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8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9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3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31新兴际华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32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33徐州金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34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013-35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36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37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3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39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40陈韵竹是自然人

3-41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42唐山致行商贸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43石家庄蓝天环境治理产业转型基金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44天津未来科技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45深圳市广顺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46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47郑焕坚是自然人

3-48盘李琦是自然人

3-49河源春沐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50深圳市中孚泰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1-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深圳金晟硕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青岛同创致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1青岛同创致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2深圳同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2-1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5-3青岛同创致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4青岛同创致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5深圳哈匹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6青岛同创致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7青岛同创致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025-8青岛同创致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9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6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7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8安徽建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8-1安徽安诚资本有限公司--

8-1-1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1-1-1亳州市产业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9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亚投银欣(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1-1仲贞是自然人

9-1-2黄江圳是自然人

9-2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0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10-1-1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0-1-2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1-2-1唐山国控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0-1-3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0-1-4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0-1-5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0-1-6唐山曹妃甸渐阑珊实业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0-2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10-2-1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0-3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详见本节“苏州聚合鹏飞“相关内容

10-4厦门港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0-5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0-6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0-7山东港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0310-8远航明华(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深圳云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1-1-1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1-1-1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1-1-1-2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1-1-1-3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1-1-1-3-1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1-1-1-3-2云南省国有股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1-1-4云南溢能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1-1-5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1-1-6云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1-1-7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1-2云南能投电力装配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重庆两江新区金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两江新区战新服务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2-1--

伙)

12-1-1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1-1-1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2-1-2重庆承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2重庆承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3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1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4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4-2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3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5北京市东城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0414-6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7深圳市侨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8上海茗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9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0湖北宏鑫实业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1天津临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2青岛澳科技术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3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4浙江零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6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7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8上海维信荟智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9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5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5-1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1-1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15-1-1-1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1-1-1-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5-1-2珠海焕新方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5-1-3珠海市方正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5-1-4珠海市方正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5-2明治安田生命保险相互会社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5-3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05四、深圳鼎青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2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3北京市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3-1北京咨智隆合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3-2北京咨智创合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3-3北京咨智力合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3-4北京咨智君合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3-5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4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1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5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2-5-1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5-2北京顺义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6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7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7-1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7-1-1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7-1-1-1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2-8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9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10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10-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2-11杭州和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062-12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北京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孙集平是自然人

3-2张秉顺是自然人

4李婉晴是自然人

5张绮丽是自然人

6江苏维尔利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6-1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7张绮琳是自然人

8王强是自然人

9代颖是自然人

10陈照仁是自然人

11深圳鼎青投资有限公司--

11-1北京鼎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序号3的相关内容

11-2深圳市南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五、领汇基石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马鞍山领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湖北万维投资有限公司--

2-1-1苏含懿是自然人

2-1-2韩志慧是自然人

2-1-3韩志芸是自然人

2-1-4宁田是自然人

2-1-5张白宁是自然人

2-1-1-6072-2西藏蓝海基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2-1张效成是自然人

2-2-2张波是自然人

2-2-3黄炳亮是自然人

2-3张飞廉是自然人

2-4上海通圆投资有限公司--

2-4-1王莉是自然人

2-4-2张佳绘是自然人

2-5杨晓航是自然人

2-6李瑞梦是自然人

2-7柯建生是自然人

2-8郭光硕是自然人

2-9陈贞是自然人

2-10上海同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史慧典是自然人

2-12姜海洋是自然人

2-13张益铭是自然人

2-14潘泽富是自然人

2-15赵里兴是自然人

2-16韩道虎是自然人

2-17何国强是自然人

2-18孙小兵是自然人

2-19朱双强是自然人

2-20国脉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2-20-1张燕英是自然人

2-21谢楠是自然人

2-22龚茵是自然人

2-23丁嬿是自然人

2-1-1-6082-24上海斐安和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25上海瓴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26任红晓是自然人

2-27刘薇是自然人

2-28平顶山市乔恩商贸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29张嵩是自然人

2-30朱骏驰是自然人

2-31李桂英是自然人

2-32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33江阴景德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34深圳市中科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35清源正脉(福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36潘峰是自然人

2-37田迎春是自然人

2-38马丹是自然人

2-39高学飞是自然人

2-40鲁贵卿是自然人

2-41刘明明是自然人

2-42杨青是自然人

2-43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广东粤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5-1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6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7长沙澄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1-1-6097-1烟台良信实业有限公司--

7-1-1刘思强是自然人

7-1-2姜丹是自然人

7-2浙江建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7-3苏建国是自然人

7-4程道广是自然人

7-5顾腾飞是自然人

7-6冯建能是自然人

7-7叶振是自然人

7-8孙天戟是自然人

7-9陈彬是自然人

7-10林国美是自然人

7-11周扬铭是自然人

7-12张海华是自然人

7-13孙涌是自然人

7-14张艳是自然人

7-15金周是自然人

7-16杨瀚是自然人

7-17王鹏飞是自然人

7-18姜李是自然人

7-19陈飒是自然人

7-20台州沃田经济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7-21张进礼是自然人

7-22黄英是自然人

7-23张广鑫是自然人

7-24陈学本是自然人

7-25张晓峰是自然人

7-26景军刚是自然人

2-1-1-6107-27范荣是自然人

7-28王福兴是自然人

7-29郭旭鹏是自然人

7-30卢凯是自然人

7-31徐菱玲是自然人

7-32李茹萍是自然人

7-33宋毅士是自然人

7-34方刘苹是自然人

7-35石冉是自然人

7-36罗袁平是自然人

7-37李爱萍是自然人

7-38胡丽月是自然人

7-39张斌是自然人

7-40曾昶是自然人

7-41上海歌斐玛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8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1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1-1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1-1张维是自然人

8-1-1-2林凌是自然人

8-1-1-3王启文是自然人

8-1-1-4陶涛是自然人

8-1-1-5陈延立是自然人

8-1-1-6韩再武是自然人

8-1-2马鞍山北斗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2-1张维是自然人

8-1-2-2林凌是自然人

8-1-2-3王启文是自然人

2-1-1-6118-1-2-4陶涛是自然人

8-1-2-5陈延立是自然人

9珠海横琴嘉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序号8-1的相关内容

9-2平顶山涛华商贸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3经纬是自然人

9-4廖仕澜是自然人

9-5董晖是自然人

9-6上海斐安和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7方渝秀是自然人

9-8叶其伟是自然人

9-9巫双宁是自然人

9-10张飞廉是自然人

9-11徐伟是自然人

9-12朱筱珊是自然人

9-13王启文是自然人

9-14王芙蓉是自然人

9-15胡蓬光是自然人

9-16苏泽晶是自然人

9-17韩再武是自然人

9-18马晓莉是自然人

9-19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序号20的相关内容

10长沙歌榕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朱亚君是自然人

10-2郭卫国是自然人

10-3宋毅是自然人

10-4刘吉民是自然人

10-5张玉琴是自然人

2-1-1-61210-6汪国平是自然人

10-7李岚是自然人

10-8徐蓉是自然人

10-9张鸿是自然人

10-10陈庐怡是自然人

10-11丘凯是自然人

10-12王孟是自然人

10-13郑庆华是自然人

10-14鹿秀珍是自然人

10-15刘杰是自然人

10-16王雪琪是自然人

10-17张云萍是自然人

10-18钱琴是自然人

10-19张轩是自然人

10-20马建伟是自然人

10-21孙维理是自然人

10-22钟志勇是自然人

10-23翟军是自然人

10-24李建新是自然人

10-25左其群是自然人

10-26吴乔金是自然人

10-27陈慰是自然人

10-28郑利是自然人

10-29苏州苏茗泓科技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0-30钱晖是自然人

10-31黄艳阳是自然人

10-32石冬琴是自然人

10-33唐建秋是自然人

2-1-1-61310-34王胜新是自然人

10-35杨晓秋是自然人

10-36林文根是自然人

10-37林惠娟是自然人

10-38薛福金是自然人

10-39上海歌斐玛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2芜湖鸿宇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马鞍山席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1吴建斌是自然人

12-1-2张飞廉是自然人

12-1-3江小雨是自然人

12-1-4马鞍山宏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2李建平是自然人

12-3马晓莉是自然人

12-4深圳市世纪海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5蒲源是自然人

12-6李政颖是自然人

12-7李新强是自然人

12-8林芝市巴宜区尚智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9陈馨是自然人

12-10张云燕是自然人

12-11牟志宏是自然人

12-12深圳维诚汇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13徐翠芳是自然人

12-14张萍是自然人

12-15何培富是自然人

12-16杜璇是自然人

2-1-1-61412-17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12-17-1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详见序号8的相关内容

12-17-2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序号8-1的相关内容

12-17-3上海客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17-3-1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序号8-1的相关内容

12-17-4海南企生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17-4-1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序号8-1的相关内容

12-17-5深圳市波普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17-6深圳市柏拉图控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4马鞍山领皓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1共青城坤元吉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2张飞廉是自然人

14-3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4-4张益铭是自然人

14-5唐凤英是自然人

14-6唐启丽是自然人

14-7孙勇是自然人

14-8庞后锵是自然人

14-9杜浩洋是自然人

14-10车军是自然人

14-11马江戎是自然人

14-12齐晓琳是自然人

14-13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详见序号12-17的相关内容

15北海航锦睿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1闫志刚是自然人

15-2董晶磊是自然人

16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1-1-61516-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7马鞍山信和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1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详见序号8的相关内容

17-2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序号20的相关内容

18青岛陆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9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江苏平陵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9-1-1江苏平陵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9-2溧阳光控君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9-2-1溧阳光控投资有限公司--

19-2-1-1常州光控投资有限公司--

19-2-1-1-1中国光大财务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9-3溧阳光控嘉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0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详见序号12-17的相关内容

20-2乌鲁木齐昆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平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

21-1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

21-1-1深圳平安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1-1-1-1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22江苏疌泉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六、石溪产恒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合肥通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合肥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

1-1-1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2-1-1-6161-1-2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2-1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1-2-2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详见序号5的相关内容

1-3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详见序号7的相关内容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详见本节“创维产投”的相关内容

3合肥产投国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1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3-1-1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1-2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1-3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5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1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6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7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朱正是自然人

7-2北京集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2-1吕炜是自然人

7-2-2闫行是自然人

7-3上海石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详见本节“石溪二期”的相关内容

七、战新五期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张友良是自然人

2刘冬梅是自然人

3鲁佳是自然人

2-1-1-6174姚一灵是自然人

5吴菁是自然人

6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详见本节“创维产投”的相关内容

八、青鼠投资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刘燃是自然人

2黄琦是自然人

3蒋容是自然人

4朱锈杰是自然人

5张震是自然人

6张海霞是自然人

7张敏是自然人

8钭献月是自然人

九、南京同创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张一巍是自然人

2陈悦林是自然人

3深圳润大盛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1丁宝玉是自然人

3-2张震是自然人

十、山东尚颀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2-1-1-6181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4上海颀速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6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十一、嘉兴上汽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上海恒旭创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十二、郑州同创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李贝是自然人

2赵化生是自然人

3广东嘉昱投资有限公司--

3-1广东桦鼎投资有限公司--

3-1-1惠州市桦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3-1-1-1惠州市鼎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1-1-1-1卢修学是自然人

3-1-1-1-2何敏正是自然人

3-1-2惠州市熙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1-1-6193-1-2-1惠州市和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1-2-1-1王盛宇是自然人

3-1-2-1-2黄奕珠是自然人

3-1-2-2王盛宇是自然人

3-1-3范春妮是自然人

3-1-4惠州市嫦颜实业有限公司--

3-1-4-1张敏君是自然人

3-1-4-2张宇妍是自然人

3-2惠州创想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2-1刘汉帆是自然人

3-2-2黄绮莉是自然人

3-2-3洪惠玲是自然人

3-3范春妮是自然人

3-4卢修学是自然人

4郑州航空港兴港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4-1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2-1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2郑州国控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3登封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4新密市财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5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2-5-1郑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2-5-1-1郑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6河南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7郑州市二七政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8郑州牟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9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204-2-10郑州市国有金融资本和政府债务中心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11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12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13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14新郑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15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16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17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18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19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20郑州商鼎置业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21郑州市上街区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22河南省金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23荥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24郑州中原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2-25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26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3-1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4河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5郑州创新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共青城郎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柯幼配是自然人

5-2王静宜是自然人

5-3共青城郎星投资有限公司--

5-3-1王静宜是自然人

5-3-2柯幼配是自然人

6海南中璟辰熙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6216-1海南正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1-1陈大伟是自然人

6-1-2刘正丹是自然人

6-2海南中璟天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2-1海南正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详见序号6-1的相关内容

6-2-2李世华是自然人

6-2-3安仲宁是自然人

6-2-4张颜是自然人

6-2-5北京中璟德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6-3左素玲是自然人

6-4海南金兴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4-1海南弘予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4-1-1张毅是自然人

6-4-1-2张志刚是自然人

6-4-2梁利华是自然人

6-5东莞环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6-5-1世邦有限公司是境外主体

6-6张明林是自然人

6-7张菊平是自然人

6-8聂建生是自然人

7深圳凌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深圳凌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1-1郭丽是自然人

7-1-2凌日强是自然人

7-2凌日强是自然人

8扬州瘦西湖金融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1瘦西湖(扬州)商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1-1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1-1-6228-1-1-1扬州市产业投资国有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9珠海横琴云景智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陈雄鹰是自然人

9-2杨城是自然人

10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详见本节“南海成长”的相关内容

11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2山东财金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2-2上海常春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2-3山东省财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十三、扬州同创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江西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1江西省财政资产中心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1-2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

1-1-2-1江西省财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2-1-1江西省财政厅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1-3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1-4赣州发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5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1-6宜春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1-7吉安市财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8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9萍乡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10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1-1-6231-1-11九江市寻阳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12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上海鼎璋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徐丹丹是自然人

2-2上海贝极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厦门国升增长启航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厦门国升增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1厦门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1-1-1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1-2厦门国升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厦门国升共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3厦门国升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朱晓璇是自然人

5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6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十四、中车青岛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

2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青岛北岸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5北京市丰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6中车(北京)转型升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7山东动能嘉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8安徽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1-6248-1安徽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8-2芜湖银湖实业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8-3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8-4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北京远见接力二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9-2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3北京中关村前沿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十五、石溪二期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合肥溯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2宁波燕创姚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序号7的相关内容

1-3宁波安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3-1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4合肥正典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1朱洪冬是自然人

1-4-2孙正强是自然人

1-4-3纪梅是自然人

1-4-4倪玉伦是自然人

1-4-5吴纯好是自然人

1-4-6安徽正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5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6合肥高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6-1汪泳是自然人

1-6-2赵芳萍是自然人

2-1-1-6251-7上海石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详见序号11的相关内容

2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2-1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2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合肥产投国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详见本节“石溪产恒”的相关内容

4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5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6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7宁波燕创姚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宁波智慧首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1高炎康是自然人

7-1-2岑枫是自然人

7-1-3王跃旦是自然人

7-1-4方叶盛是自然人

7-1-5李仲卓是自然人

7-1-6丰华是自然人

7-1-7叶晓波是自然人

7-1-8王文鉴是自然人

7-1-9张信良是自然人

7-1-10罗建元是自然人

7-1-11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7-1-12孙建达是自然人

7-1-13诸天宁是自然人

7-1-14方海明是自然人

7-1-15孙建立是自然人

7-1-16王姚芳是自然人

7-1-17任照萍是自然人

7-1-18吴利敏是自然人

2-1-1-6267-1-19宋方莹是自然人

7-1-20李永斌是自然人

7-1-21北京正思广厚科技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7-1-22宁波姚商燕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7-2余姚市工业(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2-1宁波舜工集团有限公司--

7-2-1-1余姚市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7-3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7-4宁波姚商燕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8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1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华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9-1天津华北集团有限公司--

9-1-1周文起是自然人

9-1-2凌玉兰是自然人

10北京石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详见本节“石溪产恒”的相关内容

11上海石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1孙坚是自然人

11-2朱正是自然人

11-3王京津是自然人

十六、青岛融源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赵华燕是自然人

2陆建洲是自然人

3杨云涛是自然人

2-1-1-627十七、烟台山高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柳冠青是自然人

3李鹏飞是自然人

4李敬安是自然人

5山高致远(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6上海越亿安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十八、上海联新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太保大健康产业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2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2-3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4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5上海临港先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6太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7上海裕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1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2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3-3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2-1-1-6284苏州恒宇泽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陈雪华是自然人

4-2沈水英是自然人

4-3上海联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6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6-1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6-2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7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7-1-1上海嘉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7-2上海嘉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8上海联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1海南联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1-1尚立娜是自然人

8-1-2曲列锋是自然人

8-2徐海是自然人

8-3吴宗鹤是自然人

8-4朱音是自然人

8-5张楠是自然人

8-6蔡磊是自然人

8-7史君是自然人

8-8刘巍是自然人

8-9楼娅是自然人

8-10张婷是自然人

8-11李宇宁是自然人

8-12朱莉是自然人

8-13朱敏怡是自然人

2-1-1-6298-14余晨怡是自然人

8-15上海联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中科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9-2辽宁沈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3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9-4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5绍兴市柯桥区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6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7绍兴柯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8绍兴市柯桥区石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9-9国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0上海赛高诺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1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

11-1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2海南阳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1刘新军是自然人

12-2徐晓华是自然人

13上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4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4-1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4-1-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4-2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4-3国泰君安君本(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4-4国泰君安源成(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5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6上海上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4-7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3014-8上海市杨浦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9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4-10上海静安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4-11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12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5浙江自贸区掠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1王惠萍是自然人

15-2王小敏是自然人

16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1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6-2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6-3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6-4上海兴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序号7的相关内容

16-5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6-6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16-7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6-8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6-9海南徇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6-10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6-11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6-12上海嘉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7上海联新腾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8上海联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9上海交大菡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注:上海联新的有限合伙人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上海联新33000万元出资额中,有3000万元系代表契约型基金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出资。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系契约制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其已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备案,备案编码为170597,基金管理机构为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唯一出资人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1-1-631十九、重投战略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芯鑫融资租赁(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1-1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2 SinoICTInvestmentHoldingCo.Limited 是 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 0.01%

2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1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5嘉兴鸿鹄芯瑞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6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二十、华虹虹芯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上海静安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5上海虹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32二十一、战新八期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王俊生是自然人

2党雅莉是自然人

3欧文婷是自然人

4施驰是自然人

5范瑞武是自然人

6刘棠枝是自然人

7吴伟是自然人

8张恩利是自然人

9李坚是自然人

10林劲是自然人

11林成财是自然人

12范小健是自然人

13顾铿是自然人

14黎杰伟是自然人

15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详见本节“创维产投”的相关内容

二十二、重投芯测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宜春豪荣牧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李玲波是自然人

1-2刘丽莉是自然人

1-3宜春牧宸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332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3深圳市芯源东方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于冬青是自然人

3-2余震是自然人

3-3邓洪海是自然人

4深圳市重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中基国科(深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二十三、重仁聚力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朱亚军是自然人

2陈俊宇是自然人

3李福保是自然人

4李鑫是自然人

5陈聪是自然人

6汪洪飞是自然人

7李月熙是自然人

8陈泊耳是自然人

9刘钊是自然人

二十四、战新六期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李晓丹是自然人

2张恩利是自然人

3宋勇立是自然人

2-1-1-6344张知是自然人

5王晓晖是自然人

6李乐楷是自然人

7何庚是自然人

8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详见本节”创维产投“的相关内容二十五、鸿山众芯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张旭明是自然人

2海南鸿山众芯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二十六、共青城国谦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何志怀是自然人

2玖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二十七、苏州聚合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1-1苏州金合盛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2苏州高新区枫桥投资发展总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3苏州高新区狮山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4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5苏州浒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6苏州浒墅关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1-1-6351-7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1-8苏州科技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9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详见本节“创维产投”的相关内容

3向平是自然人

4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鼎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2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3-1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2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4-3-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3-5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6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7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8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9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11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1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13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14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15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16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17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18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19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20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1-1-6364-3-21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22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23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24英大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25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3-26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27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28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29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30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31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32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33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本节“南海成长“的相关内容

4-3-34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35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36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37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38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39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40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41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42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43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44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45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3-46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4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5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6苏州恒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374-7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8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9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10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11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4-12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13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耕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5李旺是自然人

6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1冯伟是自然人

6-2刘亚东是自然人

7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8鹰潭榕棠达鑫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8-1许晓明是自然人

8-2武汉鑫百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上海建发造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建发新兴(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1-1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1-1-1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9-1-1-2厦门华益工贸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9-2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10张备兰是自然人

11易芳是自然人

12浦杰是自然人

13龙溪涓是自然人

14朱锁华是自然人

15付涛是自然人

16于海琦是自然人

17田笛是自然人

2-1-1-63818马志尔是自然人

19爱东是自然人

20龙伯军是自然人

21杨晓红是自然人

22黄燕是自然人

23深圳市众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4左永红是自然人

25周祥书是自然人

26梁湘是自然人

27廖小莲是自然人

28中投瑞石浦钰贰期壹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琴)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企业(有限合伙)

29苏州聚合鹏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0彭锦洲是自然人

31深圳市聚合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2中投瑞石浦钰贰期贰号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珠海横琴)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企业(有限合伙)

33深圳市金信联胜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二十八、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2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3中国烟草总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2-1-1-6392-5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6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7成都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8北京赛普工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9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0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2-1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公众公司或上市公司

2-13山高辉石(济南)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4合肥南方国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5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6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3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详见本节“领汇基石”的相关内容

4芜湖鸿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南京领智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1殷华莉是自然人

4-1-2刘石伦是自然人

4-1-3国脉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详见本节“领汇基石”的相关内容

4-1-4康金伟是自然人

4-1-5金凌奇是自然人

4-1-6赵治晖是自然人

4-1-7罗洁是自然人

4-1-8齐晓琳是自然人

4-1-9彭陈果是自然人

4-1-10徐翠芳是自然人

4-1-11谢楠是自然人

4-1-12湖北万维投资有限公司-详见本节“领汇基石”的相关内容

4-1-13苏州赛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穿透后最终受益比例低于0.01%

2-1-1-6404-1-14黄苹是自然人

4-1-15陈贞是自然人

4-1-16何培富是自然人

4-1-17陆益鸣是自然人

4-1-18茅树捷是自然人

4-1-19上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

4-1-20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本节“领汇基石”的相关内容

4-1-21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详见本节“领汇基石”的相关内容

4-2张维是自然人

4-3魏婷是自然人

4-4王飞是自然人

4-5丁捷是自然人

4-6晏韵童是自然人

4-7杨胜君是自然人

4-8林凌是自然人

4-9王启文是自然人

4-10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详见本节“领汇基石”的相关内容

4-11陈书燕是自然人

5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本节“领汇基石”的相关内容

二十九、芜湖鼎润

层级股东名称/姓名是否为最终持有人最终持有人性质

1朱筱珊是自然人

2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是持股比例低于0.01%

2-1-1-641股票代码:002277.SZ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项目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蒋容、姜峰、肖胜安、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购买资产伙)、深圳青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7名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2-1-1-0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

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重组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2-1-2-1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承诺:

1、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承诺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

易所必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和其他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副

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各文件的正本或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4、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承诺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承诺人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1-2-2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已出具声明,同意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出具的相关文件内容及结论性意见,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2-1-2-3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1

交易对方声明................................................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3

目录....................................................4

释义....................................................6

一、普通术语................................................6

二、专业术语................................................9

重大事项提示...............................................12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12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15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7

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21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22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22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23

八、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25

九、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27

重大风险提示...............................................28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28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30

三、其他风险...............................................32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3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34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35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36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52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53

2-1-2-4六、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58

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59

2-1-2-5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友阿股份、上市

公司、公司、本公指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司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

本次交易、本次

指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事项《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重组报告书指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报告书摘要、本《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指报告书摘要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告》

交易标的、标的

公司、目标公司、指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阳通

标的资产、目标

股权、拟购买资指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产

子鼠咨询、南通华泓、蒋容、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肖

胜安、深圳鼎青、姜峰、领汇基石、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

青鼠投资、山东尚颀、叶桑、扬州同创、嘉兴上汽、上海联新、南

交易对方指京同创、石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郑

州同创、烟台山高、华虹虹芯、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芯

测、马友杰、鸿山众芯、战新八期、重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和芜湖鼎润友阿控股指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聚富投资指湖南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员工持股子鼠咨询指平台

南通华泓指南通华泓投资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股东深圳南山创维信息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标的公创维产投指司股东

南海成长指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华虹投资指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股东深圳鼎青指深圳鼎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领汇基石指股东

合肥石溪产恒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石溪产恒指的公司股东

战新五期指深圳创智战新五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青鼠投资指深圳青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

2-1-2-6山东尚颀山高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

山东尚颀指公司股东

扬州同创指扬州同创同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嘉兴上汽指嘉兴上汽创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上海联新指上海联新科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南京同创指南京同创合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深圳同创指深圳同创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南京同创曾用名称合肥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溪二期指标的公司股东中车(青岛)制造业转型升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中车青岛指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深圳市重投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重投战略指伙),标的公司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深圳基石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指金的公司股东

郑州同创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郑州同创指东

烟台山高指烟台山高弘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华虹虹芯指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苏州聚合指苏州聚合鹏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共青城国谦乘波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共青城国谦指股东

深圳市重投芯测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投芯测指标的公司股东

鸿山众芯指海南鸿山众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珠海横琴创智战新八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战新八期指东

重仁聚力指深圳市重仁聚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战新六期指深圳创智战新六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青岛融源指青岛融源轨道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芜湖鼎润指芜湖鼎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公司股东尚阳通有限指深圳尚阳通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前身南通尚阳通指南通尚阳通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鼎阳通指上海鼎阳通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尚阳通指尚阳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分公司指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富微电指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华虹集团指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子鼠技术指深圳市子鼠技术有限公司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威健指威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威健实业国际有限公司

英能达指深圳市英能达电子有限公司和联汇(香港)有限公司三恩利指深圳三恩利电子有限公司和瑞致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肖克利指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晔电子指新晔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和新晔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豪拓电子指深圳市豪拓电子有限公司卓捷电子指江苏卓捷电子有限公司金信谷电子指深圳市金信谷电子有限公司上海颉生指上海颉生机电有限公司

2-1-2-7德贵贸易指德贵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卓品科技指卓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豐樂元器件(香港)有限公司

Wolfspeed Inc.一家专注于碳化硅 (SiC)和 氮化镓(GaN)等宽

Wolfspeed 指禁带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研发和制造的企业。

南芯科技指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484)纳芯微指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052)捷捷微电指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623)大唐电信指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98)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思瑞浦指

688536)

华虹宏力、华虹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和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指半导体司

华达微、南通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南通华达微电子集指达微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中电国基集团指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英飞凌、Infineon 指 Infineon Technologies AG,英飞凌科技公司安森美、OnSemi 指 ON Semiconductor Corp.,安森美半导体公司意法半导体、ST 指 STMicroelectronics N.V.,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富士电机指富士电机株式会社

东微半导指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261)新洁能指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5111)宏微科技指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711)斯达半导指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290)士兰微指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460)华微电子、ST华

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60)微、*ST华微英飞源指深圳英飞源技术有限公司晶丰明源指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优优绿能指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特来电指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集团内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94)富特科技指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1607)英搏尔指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681)欣锐科技指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745)昱能科技指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348)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长城电源指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66)全资子公司中兴通讯指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63)麦格米特指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851)Omdia 指 原IHS Markit Ltd.,一家全球商业资讯服务的咨询公司终端客户 指 B to B的系统或部件厂家及非功率器件设计企业

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1-6月报告期各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发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委

2-1-2-8工信部、国家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业和信息化部独立财务顾问指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所/法律顾问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企指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华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法》《重组审核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5年修指则》订)《注册管理办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法》《股票上市规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则》《上市公司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指

指引第7号》异常交易监管》《上市公司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指

指引第9号》组的监管要求》(2025年修订)

《公司章程》指《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在登记机关完成目标标的资产交割日指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之日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的期过渡期指间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常见的半导体材料有半导体指硅、碳化硅、氮化镓、砷化镓等。硅是各种半导体材料中,在商业应用上最具有影响力的一种。

指采用半导体制备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IC、集成电路 指

质基片上,而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半导体分立器件,与集成电路相对而言的,采用特殊的半导体制备工艺,实现特定单一功能的半导体器件,且该功能往往无法在集成电路分立器件指

中实现或在集成电路中实现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分立器件主要包括功率二极管、功率三极管、晶闸管、MOSFET、IGBT等。

又称电力电子功率器件,主要用于电力设备的电能变换和电路控制,半导体功率器件指是进行电能(功率)处理的核心器件,弱电控制和强电运行间的桥梁。半导体功率器件是半导体分立器件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经过半导体制备工艺加工后的晶圆片半成品,进一步通过封装测试可晶圆指以形成半导体器件产品。每片晶圆包含数百颗至数万颗数量不等的单芯片。

2-1-2-9已经封装好的MOSFET、IGBT等产品。晶圆制作完成后,需要封装

才可以使用,封装外壳可以给芯片提供支撑、保护、散热以及电气连功率器件成品指

接和隔离等作用,以便使器件与其他电容、电阻等无源器件和有源器件构成完整的电路系统。

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是一种典型半导体器件结构,目MOSFET、功率

指前已广泛使用在电力电子电路中,也可以单独作为分立器件使用以实MOSFET或MOS现特定功能。

Super Junction MOSFET,在传统的MOSFET中加入p-n柱相互耗尽来超级结MOSFET 指 提高耐压和降低导通电阻的器件结构,具有工作频率高、导通损耗小、开关损耗低、芯片体积小等特点。

屏蔽栅MOSFET,基于电荷平衡技术理论,在传统的MOSFET中加入SGT MOSFET、指额外的多晶硅场板进行电场调制从而提高耐压和降低导通电阻的器件

SGT结构,具有导通电阻低、开关损耗小、频率特性好等特点。

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同时具备MOSFET和双极性晶体管的优点,如IGBT 指 输入阻抗高、易于驱动、电流能力强、功率控制能力高、工作频率高等特点。

一种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禁带宽度大、临界磁场高、电子饱和迁

碳化硅、SiC 指

移速率较高、热导率极高等性质。

一种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禁带宽度大、临界磁场高、电子饱和迁

氮化镓、GaN 指

移速率较高、热导率极高等性质。

Schottky Barrier Diode,是以金属和半导体接触形成的势垒为基础的SBD 指 二极管芯片,具有反向恢复时间极短(可以小到几纳秒),正向导通压降更低(仅0.4V左右)的特点。

Trench MOSFET、

MOSFET栅极结构通过沟槽工艺制备,具有高原胞密度、低导通损耗沟槽型功率指等特点。

MOSFET

将分立器件或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按一定的电路拓扑封装在一起,形功率模块指成整体模块化产品。该类产品集成度高、功率密度高、功率控制能力强,往往应用于大功率或小体积的电力电子产品。

将晶圆分割成单个的芯片后,焊接在引线框架电极上,加以注塑固化封装指的过程。

测试指对功率半导体功能、电参数等进行测量,以检测产品的质量。

一种具有正向导通反向截止功能特性的半导体器件,如无特殊说明,二极管指本招股说明书所称二极管均指功率二极管。

原胞指原胞是构成芯片的最小重复单元,一个芯片由多个原胞并联而成。

简称步长,一个P型柱尺寸和毗邻的一个N型柱的尺寸之和(即沿着原胞尺寸、Pitch 指PN柱重复排列方向的一个单元的尺寸)。

FRD,是一种具有开关特性好、反向恢复时间短特点的半导体二极快恢复二极管指管,主要应用于开关电源、脉冲宽度调制器、变频器等电子电路中,作为高频整流二极管、续流二极管或阻尼二极管使用。

指垂直一体化模式,半导体行业中从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IDM 指到销售的垂直整合型公司。

半导体行业中流行的业务形态,指公司“没有制造业务、只专注于研Fabless 指 发设计”的一种运作模式,也用来指未拥有芯片制造工厂的IC或功率器件设计公司。

半导体行业中专门负责生产、制造芯片的厂家,其依据设计企业提供Foundry 指的方案,提供晶圆代工服务。

Outsourced Semiconductor Assembly and Testing的缩写,专业封装测OSAT 指试的企业

2-1-2-10芯片设计企业将设计方案完成后,由芯片代工企业通过采购晶圆材

晶圆代工指

料、光刻、刻蚀、离子注入等加工工艺制造出芯片。

Advanced Product Quality Planning的缩写,即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是APQP 指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确定和制定确保某产品使顾客满意所需步骤的结构化方法。

器件处于关断状态下所能承受的最高电压,击穿电压高低决定了功率击穿电压(V) 指 器件所能工作的电压范围。同样系统应用条件下击穿电压越大,在实际应用中系统的可靠性越高,失效率越低。

导通电阻Rdson(m 功率MOSFET完全开启时漏极和源极间的阻值。导通电阻数值越小,指

Ω) MOSFET工作时的导通损耗越小。

为导通(驱动)MOSFET而注入到栅极电极的电荷总量。总栅电荷值栅电荷Qg(nC) 指 较大,则导通MOSFET所需的驱动损耗更高,同时MOSFET在开关过程中的开关损耗也更小。

器件的优值因子,指导通电阻与栅电荷Qg的乘积。栅电荷Qg的大小优值指标(FOM)

可以表征器件的开关速度,栅电荷Qg越小,器件的开关速度越快。

Rdson*Qg(Ω 指因此,FOM值越低,表示器件在相同导通电阻时,其Qg更低,具有*nC)更快的开关速度和更低的损耗

通常定义为,在器件的壳温为100度时,器件完全导通时,两端所能额定电流(A) 指 够承受的最大电流。这个值越大,器件所能够承受的电流越大,器件具有更高的输出功率。

饱和压降典型值

在额定电流情况下,IGBT完全导通时所产生正向压降的典型值。这Vcesat(单位: 指个值越小,IGBT导通时产生的导通损耗越低。

V)

Rsp即比导通电阻值,是指器件的导通电阻与芯片有源区面积的乘Rsp 指积。它代表了在单位面积下,器件导通时所呈现的电阻值。

关断损耗Eoff 在典型工作条件下,器件完成一个关断过程,所产生的损耗。损耗越指(mJ) 低,器件的开关速度越快。

On-Board Charger,固定安装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充电机,其功能是依据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将单相交流电(220V)或三相交流电车载充电机、OBC 指

(380V)转换为动力电池可以使用的直流电,从而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进行充电。

静止无功发生器(Static Var Generator),通过脉宽调制控制技术,SVG 指

使其发出无功功率,或者吸收无功功率。

Lighting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LED 指 件,利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材料,在半导体中通过载流子复合产生光子。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即电磁干扰,是干扰电缆信号并降低EMI 指信号完好性的电子噪音。

ORT 指 Ongoing Reliability Test,即可靠性验证试验与持续可靠性试验。

2-1-2-11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重组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交易方案简介

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不含募

158000.00万元集配套资金金额)名称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易标的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其他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交易性质□是?否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否

本次交易中针对不同的交易对方涉及的差异化定价具体情况如下:截

至评估基准日,尚阳通100.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158000.00万元。本次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交易的差异化定价综合考虑不同交易对方初始投资成本、支付方式选

项择等因素,由交易各方自主协商确定,差异化定价系交易对方之间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商业化谈判的结果。本次交易尚阳通100%股权作价为158000.00万元,不超过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4年12月312-1-2-12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标的公司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371号),

分别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尚阳通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取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及交易作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交易标的评估方本次拟交易的基准日评估结果增值率交易价格名称法权益比例

尚阳通2024年12月31日市场法175682.1184.60%100.00%158000.00

根据评估报告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8000.00万元。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及差异化作价安排

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中的50632.52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的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拟转让权序号交易对方可转其方支付的总益比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债对他对价价

1子鼠咨询22.51%10389.8019295.34--29685.14

2南通华泓18.64%9700.6814973.54--24674.22

3蒋容8.58%5270.9214047.59--19318.52

4创维产投7.00%-6865.13--6865.13

5南海成长4.91%-4812.42--4812.42

6华虹投资4.24%1455.622703.30--4158.92

7肖胜安4.08%2128.624347.47--6476.10

8深圳鼎青3.45%1185.032200.78--3385.81

9姜峰3.23%7160.82---7160.82

10领汇基石2.57%4577.435100.56--9677.99

11石溪产恒2.43%832.961546.93--2379.89

12战新五期2.43%832.961546.93--2379.89

13洪炜2.18%746.671386.67--2133.33

14青鼠投资2.18%746.641386.62--2133.27

15山东尚颀1.38%-4200.00--4200.00

2-1-2-1316叶桑1.35%461.87857.76--1319.63

17扬州同创1.06%-3240.00--3240.00

18嘉兴上汽0.98%-3000.00--3000.00

19上海联新0.89%-2700.00--2700.00

20南京同创0.73%-719.97--719.97

21石溪二期0.69%1225.001365.00--2590.00

22中车青岛0.66%-2016.01--2016.01

23重投战略0.63%1120.001248.00--2368.00

中小企业发

240.59%1050.001170.00--2220.00

展基金

25郑州同创0.49%-1500.00--1500.00

26苏州聚合0.39%400.00960.00--1360.00

27烟台山高0.39%-1200.00--1200.00

28华虹虹芯0.39%700.00780.00--1480.00

29共青城国谦0.30%-900.00--900.00

30重投芯测0.20%350.00390.00--740.00

31马友杰0.13%-131.96--131.96

32鸿山众芯0.10%175.00195.00--370.00

33战新八期0.06%-180.00--180.00

34重仁聚力0.06%105.00117.00--222.00

35战新六期0.06%-180.00--180.00

36青岛融源0.03%-84.00--84.00

37芜湖鼎润0.01%17.5019.50--37.00

合计-100.00%50632.52107367.48--158000.00

注:根据《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80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采取差异化定价。差异化定价综合考虑不同交易对方初始投资成本、支付方式选择等因素,由交易各方自主协商确定,差异化定价系交易对方之间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商业化谈判的结果。本次交易尚阳通100%股权作价为158000.00万元,不超过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2-1-2-142.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市公司拟发行468853599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比例为25.17%。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发行数量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

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

□是?否格调整方案

蒋容、肖胜安、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姜峰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深圳鼎青、领汇基石、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山东尚颀、叶桑、

扬州同创、嘉兴上汽、上海联新、南京同创、石溪二期、中车青岛、

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郑州同创、烟台山高、华虹虹芯、苏

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马友杰、鸿山众芯、战新八期、重

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芜湖鼎润承诺: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

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及扬州同创的合伙人已分别、自愿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前述主体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所持前述主体的出资份额。

同时,蒋容个人还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后续本人受让谭凯归持有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份额,在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前述受让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发行对象发行股份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2-1-2-15使用金额占全部

拟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募集配套资金金金额(万元)额的比例募集配套资金用途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

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55000.00100.00%用

合计55000.00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种类每股面值1.00元

(A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股份发行期首日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发行数量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是否设置发

行价格调整□是?否方案

本次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锁定期安排

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2-1-2-16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以百货零售为主要业务,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消费动能疲软的双重压力下,上市公司所处的传统百货零售行业面临系统结构性变革挑战,叠加线上零售平台的虹吸效应、即时消费模式的场景重构以及中高端客群消费行为变迁等多维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下滑趋势。标的公司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依托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各领域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战略转型,切入到功率半导体领域,打造

第二增长曲线,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94172800股,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数量合计468853599股(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63026399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序号股东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股)(股)

1友阿控股44644874032.02%44644874023.96%

2聚富投资100000.00%100000.00%

3子鼠咨询--842591414.52%

4南通华泓--653866503.51%

5蒋容--613432083.29%

6创维产投--299787131.61%

7领汇基石--222731861.20%

8南海成长--210149301.13%

9肖胜安--189845971.02%

10山东尚颀--183406150.98%

11扬州同创--141484750.76%

2-1-2-1712嘉兴上汽--131004470.70%

13华虹投资--118047980.63%

14上海联新--117904040.63%

15深圳鼎青--96103720.52%

16中车青岛--88035220.47%

17石溪产恒--67551430.36%

18战新五期--67551430.36%

19郑州同创--65502100.35%

20洪炜--60553130.33%

21青鼠投资--60551190.33%

22石溪二期--59607080.32%

23重投战略--54497810.29%

24烟台山高--52401680.28%

中小企业发展

25--51091640.27%

基金

26苏州聚合--41921340.23%

27共青城国谦--39301260.21%

28叶桑--37456830.20%

29华虹虹芯--34061090.18%

30南京同创--31439850.17%

31重投芯测--17030540.09%

32鸿山众芯--8515270.05%

33战新八期--7860140.04%

34战新六期--7860140.04%

35马友杰--5762590.03%

36重仁聚力--5109090.03%

37青岛融源--3668240.02%

38芜湖鼎润--851540.00%

其他上市公司

3994771406067.98%94771406050.87%

股东

合计1394172800100.00%1863026399100.00%2024年12月9日,友阿控股与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上市公司69848057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假设

2-1-2-18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前,友阿股份此次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则本次

发行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序号股东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股)(股)

1友阿控股37660068327.01%37660068320.21%

2聚富投资100000.00%100000.00%

上海勤学堂投

3资控股有限公698480575.01%698480573.75%

4子鼠咨询--842591414.52%

5南通华泓--653866503.51%

6蒋容--613432083.29%

7创维产投--299787131.61%

8领汇基石--222731861.20%

9南海成长--210149301.13%

10肖胜安--189845971.02%

11山东尚颀--183406150.98%

12扬州同创--141484750.76%

13嘉兴上汽--131004470.70%

14华虹投资--118047980.63%

15上海联新--117904040.63%

16深圳鼎青--96103720.52%

17中车青岛--88035220.47%

18石溪产恒--67551430.36%

19战新五期--67551430.36%

20郑州同创--65502100.35%

21洪炜--60553130.33%

22青鼠投资--60551190.33%

23石溪二期--59607080.32%

24重投战略--54497810.29%

25烟台山高--52401680.28%

中小企业发展

26--51091640.27%

基金

27苏州聚合--41921340.23%

2-1-2-1928共青城国谦--39301260.21%

29叶桑--37456830.20%

30华虹虹芯--34061090.18%

31南京同创--31439850.17%

32重投芯测--17030540.09%

33鸿山众芯--8515270.05%

34战新八期--7860140.04%

35战新六期--7860140.04%

36马友杰--5762590.03%

37重仁聚力--5109090.03%

38青岛融源--3668240.02%

39芜湖鼎润--851540.00%

其他上市公司

4094771406067.98%94771406050.87%

股东

合计1394172800100.00%1863026399100.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友阿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子敬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即使考虑协议转让的影响,友阿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子敬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的财务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02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382 号),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变动率变动率变动率

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

资产总额1482626.031671445.4312.74%1501237.391688757.9012.49%1490183.851679764.5112.72%

负债总额790974.94857802.008.45%809211.92876658.888.33%801645.43875480.319.21%

2-1-2-20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变动率变动率变动率

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74330.21796322.5418.09%673598.56793672.1117.83%667995.46783741.2417.33%

者权益

营业收入51702.0085008.7164.42%128279.40188852.0647.22%132434.00199773.3650.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347.746398.9919.66%2801.136404.82128.65%4861.6212175.11150.43%

者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80.034-10.53%0.0200.03470.00%0.0350.06585.71%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80.034-10.53%0.0200.03470.00%0.0350.06585.71%

/股)净资产收益率

0.790.801.27%0.420.8192.86%0.731.55112.33%

(%)注:1、每股收益计算规则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摘要所涉及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均相同;

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规模有较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益率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2023年度至2024年度,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所提升;2025年

1-6月,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小幅下降。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

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将从加快完成标的资产整合、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采取填补措施,具体参见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1、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或出具的声明承诺,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

华虹投资承诺其已就参与本次交易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其他交易对方均已取得了现阶段参与本次交易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2-1-2-21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审批和备案程序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

2024年12月9日,为缓解资金压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友阿控股与上海勤学

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上市公司6984805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1%)转让给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承诺,除上述事项外,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会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亦暂无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自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重组预案公

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

2-1-2-22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

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如下: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

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

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三)严格履行交易决策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2-1-2-23(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多种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资产的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

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摘要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2-1-2-24(六)锁定期安排

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及“(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

八、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标的资产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因此在本次交易中未对交易对方设置业绩承诺和减值补偿承诺安排。但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蒋容、肖胜安、姜峰、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对标的公司重组完成

后的研发费用金额、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研发人员数量占比的实现情况出具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规性承诺

管理层股东确认及同意,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披露的任何债务、应付款项、或有负债,以及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行为、非经营行为导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被其他权利人

主张权利并最终导致损失的,或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环保、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等处罚,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相应款项的,由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二)研发费用金额承诺

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不低于16500万元(合并报表数据)。具体由上市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并以审计结果作为判断依据。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则管理层股东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与上述承诺研发费用金额的差额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2-1-2-25(三)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承诺

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每年度合计新增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不包括受让其他方的专利)申请不少于15件。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管理层股东按照每件100万元的标准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四)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承诺

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每年度研发人员数量(研发人员的认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占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总员工数量的比例不低于25%。当年度的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按每个月末的研发人员占比的平均值确定。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则管理层股东按研发人员实际比例与前述承诺比例的差额乘以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的标准向上市公司支

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管理层股东违反前述承诺中的约定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时,管理层股东各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以管理层股东各自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税后)总额为限。

关于前述相关承诺的合理性,以及未设置业绩承诺或减值补偿承诺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否有利于本次重组交易目标实现相关内容,参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一章本次重组概述”之“三、本次交易方案”之

“(六)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

2-1-2-26九、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本公司聘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二)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重组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重组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2-27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受到多方因素影响,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上市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难以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因此本次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

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交易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

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资

产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交易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具体请见本报告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

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投资者注意投

2-1-2-28资风险。

(三)跨行业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是一家百货零售行业公司,经营业态包括百货商场、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便利店、专业店、网络购物平台。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形成了覆盖车规级、工业级和消费级等应用领域的多类型产品线。百货零售行业与半导体行业在运营模式、人才储备、客户资源、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上市公司在半导体领域尚未形成直接的人才储备、核心技术和业务积累。从短期来看,上市公司能否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发挥标的公司的竞争优势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长期来看,本次重组整合效果若未达预期,将对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发展的战略规划、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标的资产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因此在本次交易中未对交易对方设置业绩承诺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未来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标的公司经营出现重大战略失误等情况,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由于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补偿机制,上市公司需自行承担标的公司业绩不达预期的不利影响,交易对方没有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账面价值为95169.41万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增值率为84.60%。

2-1-2-29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

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六)募集配套资金不及预期及筹资风险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共计50632.52万元,主要来源于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以及能否顺利完成

发行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存在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若募集资金不达预期,上市公司需于标的资产交割日(T日)起满六个月后开始分期支付现金对价,即于T+6个月、T+12个月、T+24个月、T+36个月分别支付38407.86万元、6400.52万元、2912.07万元和2912.07万元,届时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此外,上市公司目前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现金储备不足。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3.35%,负债总额达790974.9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526646.33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6.58%;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287354.3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7654.21万元,现金储备远低于短期债务金额。在前述债务约束下,上市公司可选择的融资方式较为有限,能否足额筹集资金支付现金对价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上述情况下,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者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将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偿债风险和资金压力,同时给本次交易带来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产品集中度较高风险

随着半导体下游终端应用场景不断拓展,相应市场需求变化较快。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超级结 MOSFET 占营业收入比例达 60%以上,尽管超级结MOSFET 目前在新能源充电桩、汽车电子、光伏储能、数据中心、服务器和通信

电源、工控自动化和消费电子等领域中有较为广泛的应用,该产品长期来看仍具

2-1-2-30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其他应用领域的市场拓展需求,且标的公司在 IGBT、SiC 功

率器件、模组等品类已逐渐完善产品布局,但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维持并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以巩固目前的核心竞争优势,进而影响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智能电网、物联网、算力以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相关客户的导入及维护,则可能面临竞争对手替代或产品价格下降压力,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随着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如果标的公司无法维持并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以巩固目前的核心竞争优势,或市场进入者增长过快导致竞争加剧,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存在下降风险,对标的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业绩由于下游需求和市场竞争环境变化,存在一定的波动。预期标的公司产品需求将伴随着新能源、人工智能的下游产业的发展而持续增长,但如果未来宏观形势、行业情况等发生不利变化,标的公司实现业绩低于预期,将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供应链集中风险

标的公司是半导体专业化垂直分工企业,处于半导体分立器件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行业内,芯片设计企业基于供应商制造能力、工艺技术成熟度和领先性、技术迭代能力、研发投入、客户服务资源、产能空间以及与标的公司优势互补等

多方面考量,选择可以相互协同发展的晶圆代工企业和封测厂商进行合作。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能够稳定的获得产能供应,但如果标的公司主要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供应商未来出现产能严重紧张或者受到其它负面影响,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品无法及时、足量供应,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产品研发的风险

半导体功率器件尤其是高压超级结 MOSFET、大电流 IGBT、SiC 功率器件、

高性能 SGT MOSFET 产品、模组,其设计和工艺技术门槛高,专业研发人才稀缺,研发迭代具有持续性要求,研发所需资金投入强度大。在面临行业技术快速

2-1-2-31迭代情形下,标的公司只有在产品技术先进性、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完善产品

系列、客户易使用性等多方面保持研发投入,才能持续提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当前第五代超级结 MOSFET 产品与第三代 IGBT 产品因晶圆代工厂工

艺窗口稳定性等问题导致量产进度滞后于原规划,预计量产时间延后6-12个月,对标的公司业绩的主要影响在于新产品所带来的收入增量及毛利贡献无法按计划实现。尽管标的公司持续投入优化良率与可靠性,但研发周期延长可能导致技术红利窗口收窄,若标的公司无法在关键窗口期内完成技术突破并量产,将面临产品竞争力稀释风险。如果标的公司未能保持产品研发投入,或大量的研发投入未能取得预期的成果,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89%、65.23%及65.75%,集中度较高。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已建立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如果未来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下降可能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功率半导体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及应用领域客户需求迭代速度相对较快。标的公司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识别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变化,以开发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近年来下游领域中新能源充电桩、汽车电子、光伏储能和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和技术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终端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如果标的公司未能准确把握终端客户需求变化,持续升级迭代现有产品并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竞争力,则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品被赶超或替代,进而难以保持市场地位。

三、其他风险

(一)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及债务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份

40043024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9.69%,占公司总股本的28.72%;其中

39481500股已被司法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8.84%,占公司总股本的2.83%。

2-1-2-32虽然公司控股股东的债务规模是考虑其自身资产状况、投资需求、市场状况等多

种因素后的综合安排,但整体债务压力较大。如若出现控股股东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恶化、市场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处置,从而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二)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公司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心理预期、金融政策调控等。本次交易经监管机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1-2-33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重组整合的政策,为资本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2015年8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指出通过简政放权、优化审核流程、鼓励兼并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式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兼并重组。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2024年9月

2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支持运

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

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

通过本次并购重组,上市公司能够实现战略转型,切入到功率半导体领域,分享行业成长红利,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为股东和投资者带来更加稳定和可观的回报。

(二)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半导体功率器件产业的发展

集成电路及其配套产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

战略性产业,对国家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以推动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增强中国半导体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包括《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此外,我国也

2-1-2-34站在国家战略高度对产业发展提出顶层规划,自上而下地从研发项目支持、产业

投资、人才补贴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扶持,促进集成电路产业的规模增长,进一步促进了半导体功率器件产业健康、稳定和有序的发展。

(三)上市公司当前业务市场竞争激烈,需进一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消费动能疲软的双重压力下,上市公司所处的传统百货零售行业面临系统结构性变革挑战,叠加线上零售平台的虹吸效应、即时消费模式的场景重构以及中高端客群消费行为变迁等多维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下滑趋势,需积极调整业务结构,推动战略转型,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研发的半导体功率器件产品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如新能源、汽车电子、数据中心、服务器和通信电源、工控自动化、消费电子等领域。根据 Omida的数据及预测,2023年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达到503亿美元,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到596亿美元。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功率半导体消费国,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良好。标的公司在市场端已经形成了成熟的销售模式和稳定的销售渠道,与诸多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推动上市公司战略转型,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区域性百货零售业务,经营业态包括百货商场、奥特莱斯、购物中心、便利店、专业店、网络购物平台等。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消费动能疲软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原有业务发展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业务将拓展至功率半导体器件领域,积极进行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的技术研究和前瞻布局,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有利于加快上市公司战略转型,分享半导体行业成长红利,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注入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标的公司凭借业内领先的半导体工艺及器件设计能力、优异的产品性能、完善的解决

2-1-2-35方案和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在供应链安全愈发重要的市场环境下,为其细分领

域客户提供了核心半导体功率器件的国产替代方案。依托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口碑,标的公司已在汽车电子、数据中心、服务器、通信和算力电源、新能源充电桩、工控自动化及消费电子等领域与英搏尔、欣锐科技、比亚迪、富特科技、

中兴通讯、客户 C、长城电源、麦格米特、英飞源、优优绿能、特来电等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交易将优质半导体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及持续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蒋容、姜峰、肖胜安、子鼠咨

询、青鼠投资、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深圳鼎青、领汇基

石、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山东尚颀、叶桑、扬州同创、嘉兴上汽、上海

联新、南京同创、石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郑州同

创、烟台山高、华虹虹芯、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马友杰、鸿山众

芯、战新八期、重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和芜湖鼎润3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

尚阳通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尚阳通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

2-1-2-36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

费等并购整合费用。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

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

价格为158000.00万元。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及差异化作价安排

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中的50632.52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的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拟转让权序号交易对方可转其方支付的总益比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债对他对价价

1子鼠咨询22.51%10389.8019295.34--29685.14

2南通华泓18.64%9700.6814973.54--24674.22

3蒋容8.58%5270.9214047.59--19318.52

4创维产投7.00%-6865.13--6865.13

5南海成长4.91%-4812.42--4812.42

6华虹投资4.24%1455.622703.30--4158.92

7肖胜安4.08%2128.624347.47--6476.10

8深圳鼎青3.45%1185.032200.78--3385.81

9姜峰3.23%7160.82---7160.82

10领汇基石2.57%4577.435100.56--9677.99

11石溪产恒2.43%832.961546.93--2379.89

2-1-2-3712战新五期2.43%832.961546.93--2379.89

13洪炜2.18%746.671386.67--2133.33

14青鼠投资2.18%746.641386.62--2133.27

15山东尚颀1.38%-4200.00--4200.00

16叶桑1.35%461.87857.76--1319.63

17扬州同创1.06%-3240.00--3240.00

18嘉兴上汽0.98%-3000.00--3000.00

19上海联新0.89%-2700.00--2700.00

20南京同创0.73%-719.97--719.97

21石溪二期0.69%1225.001365.00--2590.00

22中车青岛0.66%-2016.01--2016.01

23重投战略0.63%1120.001248.00--2368.00

中小企业发

240.59%1050.001170.00--2220.00

展基金

25郑州同创0.49%-1500.00--1500.00

26苏州聚合0.39%400.00960.00--1360.00

27烟台山高0.39%-1200.00--1200.00

28华虹虹芯0.39%700.00780.00--1480.00

29共青城国谦0.30%-900.00--900.00

30重投芯测0.20%350.00390.00--740.00

31马友杰0.13%-131.96--131.96

32鸿山众芯0.10%175.00195.00--370.00

33战新八期0.06%-180.00--180.00

34重仁聚力0.06%105.00117.00--222.00

35战新六期0.06%-180.00--180.00

36青岛融源0.03%-84.00--84.00

37芜湖鼎润0.01%17.5019.50--37.00

合计-100.00%50632.52107367.48--158000.00

注:根据《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80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采取差异化定价。差异化定价综合考虑不同交易对方初始投资成本、支付方式选择等因素,由交易各方自主协商确定,差异化定价系交易对方之间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商业化谈判的结果。本次交易尚阳通100%股权作价为158000.00万元,不超过尚阳通100%股权评

2-1-2-38估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蒋容、肖胜安、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南通华泓、创维产投、领汇基石、南海成长、山

东尚颀、扬州同创、嘉兴上汽、华虹投资、上海联新、深圳鼎青、中车青岛、石

溪产恒、战新五期、郑州同创、洪炜、石溪二期、重投战略、烟台山高、中小企

业发展基金、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叶桑、华虹虹芯、南京同创、重投芯测、

鸿山众芯、战新八期、战新六期、马友杰、重仁聚力、青岛融源、芜湖鼎润共36名交易对方。

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及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

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3.432.74

前60个交易日3.032.42

前120个交易日2.862.29

注:“交易均价的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2-1-2-39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9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上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需相应调整:调整前发行价格2.29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05元/股,因 A 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按照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的计算结果仍为2.29元/股。因此,上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

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2.29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468853599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的25.17%。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股份对价(万元)发行股份数量(股)

1子鼠咨询19295.3484259141

2南通华泓14973.5465386650

3蒋容14047.5961343208

4创维产投6865.1329978713

2-1-2-405领汇基石5100.5622273186

6南海成长4812.4221014930

7肖胜安4347.4718984597

8山东尚颀4200.0018340615

9扬州同创3240.0014148475

10嘉兴上汽3000.0013100447

11华虹投资2703.3011804798

12上海联新2700.0011790404

13深圳鼎青2200.789610372

14中车青岛2016.018803522

15石溪产恒1546.936755143

16战新五期1546.936755143

17郑州同创1500.006550210

18洪炜1386.676055313

19青鼠投资1386.626055119

20石溪二期1365.005960708

21重投战略1248.005449781

22烟台山高1200.005240168

23中小企业发展基金1170.005109164

24苏州聚合960.004192134

25共青城国谦900.003930126

26叶桑857.763745683

27华虹虹芯780.003406109

28南京同创719.973143985

29重投芯测390.001703054

30鸿山众芯195.00851527

31战新八期180.00786014

32战新六期180.00786014

33马友杰131.96576259

34重仁聚力117.00510909

35青岛融源84.00366824

36芜湖鼎润19.5085154

合计107367.48468853599

注:根据《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

2-1-2-41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尚阳通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58000.00万元。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5、锁定期安排

蒋容、肖胜安、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姜峰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南通华泓、创维产投、南海成长、华虹投资、深圳鼎青、领汇基石、石溪产恒、战新五期、洪炜、山东尚颀、叶桑、扬州同创、

嘉兴上汽、上海联新、南京同创、石溪二期、中车青岛、重投战略、中小企业发

展基金、郑州同创、烟台山高、华虹虹芯、苏州聚合、共青城国谦、重投芯测、

马友杰、鸿山众芯、战新八期、重仁聚力、战新六期、青岛融源、芜湖鼎润承诺:

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此外,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及扬州同创的合伙人已分别、自愿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前述主体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所持前述主体的出资份额。

同时,蒋容个人还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后续本人受让谭凯归持有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在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

2-1-2-42份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前述受让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出资份额。

6、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各交易对方根据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向上市公司转让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占交易对方合计向

上市公司转让的注册资本总数额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亏损,交易对方各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

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过渡期损益的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2-1-2-433、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金额及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

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特定对象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股票的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股

份对价的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发行数量以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

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序号配套资金用途额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

155000.00100.00%

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并购整合费用

合计55000.00100.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资金需求量,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届时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

2-1-2-44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5、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和补偿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标的资产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因此在本次交易中未对交易对方设置业绩承诺和减值补偿承诺安排。但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蒋容、肖胜安、姜峰、子鼠咨询、青鼠投资)对标的公司重组完成后的研发费用金额、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研发人员数量

占比的实现情况出具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管理层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

(1)合规性承诺

管理层股东确认及同意,如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披露的任何债务、应付款项、或有负债,以及因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行为、非经营行为导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被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并最终导致损失的,或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

2-1-2-45务、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环保、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

款、滞纳金等处罚,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相应款项的,由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2)研发费用金额承诺

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不低于16500万元(合并报表数据)。具体由上市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并以审计结果作为判断依据。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则管理层股东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与上述承诺研发费用金额的差额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3)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承诺

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每年度合计新增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不包括受让其他方的专利)申请不少于15件。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管理层股东按照每件100万元的标准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4)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承诺

管理层股东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每年度研发人员数量(研发人员的认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占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总员工数量的比例不低于25%。

当年度的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按每个月末的研发人员占比的平均值确定。

如未完成前述承诺,则管理层股东按研发人员实际比例与前述承诺比例的差额乘以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的标准向上市

2-1-2-46公司支付违约金,管理层股东各方分别按其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获得的交易对

价占管理层股东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总对价的比例进行承担。

管理层股东违反前述承诺中的约定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时,管理层股东各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以管理层股东各自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对价(税后)总额为限。

2、研发费用金额、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研发人员数量占比相关承诺的合

理性

(1)报告期研发费用金额、发明专利申请情况、研发人员数量占比等与承诺内容的对比情况

标的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研发费用金额不低于16500万元(合并报表数据)。2023-

2024年度,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123.52万元和7149.54万元,近两年累

计金额为14273.06万元,与承诺金额相比差异较小;标的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每年度合计新增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不包括受让其他方的专利)申请不少于15件。2023-

2024年度,标的公司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分别为29件和41件,高于

承诺件数;标的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每年度研发人员数量(研发人员的认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占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总员工数量的比例不低于25%。

2023-2024年度,标的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分别为40.28%和51.48%(按照月末研发人员占比平均值计算),研发人员占比高于承诺比例。

(2)在业绩下滑情况下维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改善标的资产业绩,相关承诺内容能够充分反映标的资产的研发成效以及管理层履职尽责情况

*维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保持标的公司发展核心动能,改善经营业绩A、研发投入为标的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虽然受宏观经济和行业等因素影响,最近两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但标的公司为研发和技术驱动型企业,下游应用领域快速发展,市场需求

2-1-2-47日新月异,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产品和技术更新较快,行业竞争较为激烈,标的

公司需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并维持一定的研发投入强度,才能推动产品和技术快速迭代,维持产品和技术优势,满足市场和客户产品增值的需求,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保持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推动经营业绩改善。

B、维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改善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绩下滑主要为半导体行业进入下行周期,行业非理性竞争使得产品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下降导致。标的公司维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不断深挖下游市场需求,保持自身产品、技术的行业前瞻性与领先性,进一步推动塑料模块、碳化硅、氮化镓等新产品线的收入增长,逐步带动平均销售单价和综合毛利率提升,从而推动标的公司未来业绩改善。

*相关承诺内容能够充分反映标的资产的研发成效以及管理层履职尽责情况

A、研发费用承诺有利于确保研发投入,维持产品和技术竞争优势标的公司所处的半导体行业具有研发投入大、资金密集、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对研发能力与技术积累要求较高。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多数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处于较高水平,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企业,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东微半导6.86%7.55%8.74%

新洁能5.70%5.67%5.91%

宏微科技8.61%8.24%7.18%

斯达半导11.87%10.45%7.85%

士兰微7.55%9.22%9.25%

*ST华微 6.07% 6.07% 6.09%

行业平均7.78%7.87%7.50%

尚阳通10.12%11.80%10.58%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和产品引领的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构筑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过去两年,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这也是标的公司保持产品和技术先进性的关键。半导体行业

2-1-2-48作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投入大且持续性强,为继续保持行业竞争力

与领先优势,不断适应下游市场的发展需求,标的公司后续仍然需要加大研发投入,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进行研发创新,增强技术储备,保持产品更新迭代,通过产品性能提升及品类的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市场份额。因此,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出具研发费用投入承诺,有利于确保上市公司在收购整合过程中保持稳定且持续的研发投入,以紧跟半导体行业升级迭代与变革创新的需要,确保在研项目的顺利开展,保持产品和技术领先优势,增强市场地位和持续经营能力。

B、发明专利新增申请数量承诺有利于确保研发投入成果

研发投入最直接的成果为新技术突破和产品迭代,而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新增申请数量能够较为直观的反映这一情况,因此,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对发明专利新增申请数量完成情况出具补偿承诺,能够倒逼管理层提高研发的投入产出效应,督促其尽职履责,充分重视研发投入成果,为公司核心技术护城河构建及创新能力持续输出提供坚实保障。

C、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承诺有利于维持标的公司研发团队稳定

半导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技术研发能力上,而研发人才是这一能力的关键载体。因此,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对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出具补偿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在收购整合过程中维持标的公司研发团队稳定,确保研发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在收购整合过程中不受到损害,维持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从而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D、相关承诺安排有利于调动标的公司经营团队积极性

标的公司此前已通过持股平台子鼠咨询实施股权激励,将包括研发、市场骨干在内的核心员工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实现核心员工与企业共进退。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和子鼠咨询作为前述承诺的出具方之一,为避免触发补偿义务,标的公司将更加重视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相关安排能够充分调动标的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实现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

因此,研发投入为标的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业绩下滑情况下维

2-1-2-49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改善标的资产业绩,管理层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内容能

够充分反映标的资产的研发成效以及管理层履职尽责情况。

3、未设置业绩承诺或减值补偿承诺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本次重组交易目标实现

(1)标的资产业绩变动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预期

虽然标的公司2023-2024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下滑状态,但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呈现企稳趋势,2025年1-6月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3306.72万元(已经审计)和1792.65万元(已经审计),相对2024年同期分别增长27.88%和185.87%。随着标的公司新产品逐步推向市场,以及国家加大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力度,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有望企稳回升。

(2)本次交易安排及承诺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安排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在方案上做了一系列安排来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以及确保上市公司战略转型成功,具体如下:

A、延长股份锁定期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蒋容、肖胜安,以及员工持股平台子鼠咨询、持股平台青鼠投资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核心管理层姜峰因本次交易取得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将锁定

3年。

B、核心管理层任职年限要求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蒋容、姜峰、肖胜安承诺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至少36个月内持续在标的公司任职。

C、延期、分期支付管理层股东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中,子鼠咨询和青鼠投资的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蒋容、肖胜安、姜峰等主要管理层股东各自

2-1-2-50的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分四期进行支付,即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完成验资

时、1年后、2年后、3年后分别支付40%、20%、20%和20%。若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则子鼠咨询和青鼠投资现金对价及蒋容、肖胜安、姜峰首期对价支付时间相应推迟6个月。

*本次交易相关承诺安排合理

A、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对方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预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且标的资产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未采用收益法,最终参考市场法估值结果定价,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无需出具业绩承诺和减值补偿承诺。

B、本次交易相关承诺安排符合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长远利益

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对未来三年研发费用金额、发明专利申请数量、研发

人员数量占比等作出承诺,符合标的公司业务特性和发展需要。标的公司作为研发和技术驱动型企业,只有保持一定强度的研发投入,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若设置业绩承诺,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管理层战略短视,将业务重心向净利润等短期业绩指标倾斜,倒逼标的公司放慢研发投入节奏,削减研发投入,不利于标的公司业务长远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构建,进而有损于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3)评估作价公允性本次交易评估作价公允。具体参见重组报告书之“第六章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之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对方已在评估定价上作出较大幅度的利益让渡。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尚阳通100%股权评估值为175682.11万元,最终交易作价为158000万元,相对评估值折价10.06%,折让幅度较大。

2-1-2-51(4)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整合管控以及转型升级的可行性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管控,具体安排参见重组报告书之“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和应对措施”之“(二)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及其有效性”。

上市公司已制定一系列整合管控措施,并对可能面临的整合风险构建系统化的应对机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时,本次交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标的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高管人员委派、股份锁定期安排、核心管理层任职年

限要求等方面的一系列安排,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够实现对标的公司的全面整合和管控,进而实现战略转型升级的重组交易目标。

综上,研发投入为标的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在业绩下滑情况下维持研发投入强度有利于改善标的资产业绩,管理层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内容能够充分反映标的资产的研发成效以及管理层履职尽责情况,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或减值补偿承诺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本次重组交易目标实现。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2024年经审计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计算指标(财务指标占财务指标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作价数据与交易作价比

孰高)

资产总额1501237.39111722.71158000.00158000.0010.52%

净资产额673598.5697855.49158000.00158000.0023.46%

营业收入129738.1760572.66-60572.6646.69%

注:表格中净资产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由于上市公司包含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上表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营业总收入口径。

2-1-2-52根据目前评估结果,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蒋容及其控制的子鼠咨询、青

鼠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将超过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友阿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子敬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友阿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子敬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以百货零售为主要业务,近年来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消费动能疲软的双重压力下,上市公司所处的传统百货零售行业面临系统结构性变革挑战,叠加线上零售平台的虹吸效应、即时消费模式的场景重构以及中高端客群消费行为变迁等多维影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下滑趋势。标的公司专注于高性能半导体功率器件研发、设计和销售,依托技术优势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各领域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战略转型,切入到功率半导体领域,打造

第二增长曲线,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1-2-53(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94172800股,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数量合计468853599股(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63026399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序号股东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股)(股)

1友阿控股44644874032.02%44644874023.96%

2聚富投资100000.00%100000.00%

3子鼠咨询--842591414.52%

4南通华泓--653866503.51%

5蒋容--613432083.29%

6创维产投--299787131.61%

7领汇基石--222731861.20%

8南海成长--210149301.13%

9肖胜安--189845971.02%

10山东尚颀--183406150.98%

11扬州同创--141484750.76%

12嘉兴上汽--131004470.70%

13华虹投资--118047980.63%

14上海联新--117904040.63%

15深圳鼎青--96103720.52%

16中车青岛--88035220.47%

17石溪产恒--67551430.36%

18战新五期--67551430.36%

19郑州同创--65502100.35%

20洪炜--60553130.33%

21青鼠投资--60551190.33%

22石溪二期--59607080.32%

23重投战略--54497810.29%

24烟台山高--52401680.28%

中小企业发展

25--51091640.27%

基金

2-1-2-5426苏州聚合--41921340.23%

27共青城国谦--39301260.21%

28叶桑--37456830.20%

29华虹虹芯--34061090.18%

30南京同创--31439850.17%

31重投芯测--17030540.09%

32鸿山众芯--8515270.05%

33战新八期--7860140.04%

34战新六期--7860140.04%

35马友杰--5762590.03%

36重仁聚力--5109090.03%

37青岛融源--3668240.02%

38芜湖鼎润--851540.00%

其他上市公司

3994771406067.98%94771406050.87%

股东

合计1394172800100.00%1863026399100.00%2024年12月9日,友阿控股与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转让合同》,约定将其持有上市公司69848057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假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前,友阿股份此次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则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序号股东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股)(股)

1友阿控股37660068327.01%37660068320.21%

2聚富投资100000.00%100000.00%

上海勤学堂投

3资控股有限公698480575.01%698480573.75%

4子鼠咨询--842591414.52%

5南通华泓--653866503.51%

6蒋容--613432083.29%

7创维产投--299787131.61%

8领汇基石--222731861.20%

2-1-2-559南海成长--210149301.13%

10肖胜安--189845971.02%

11山东尚颀--183406150.98%

12扬州同创--141484750.76%

13嘉兴上汽--131004470.70%

14华虹投资--118047980.63%

15上海联新--117904040.63%

16深圳鼎青--96103720.52%

17中车青岛--88035220.47%

18石溪产恒--67551430.36%

19战新五期--67551430.36%

20郑州同创--65502100.35%

21洪炜--60553130.33%

22青鼠投资--60551190.33%

23石溪二期--59607080.32%

24重投战略--54497810.29%

25烟台山高--52401680.28%

中小企业发展

26--51091640.27%

基金

27苏州聚合--41921340.23%

28共青城国谦--39301260.21%

29叶桑--37456830.20%

30华虹虹芯--34061090.18%

31南京同创--31439850.17%

32重投芯测--17030540.09%

33鸿山众芯--8515270.05%

34战新八期--7860140.04%

35战新六期--7860140.04%

36马友杰--5762590.03%

37重仁聚力--5109090.03%

38青岛融源--3668240.02%

39芜湖鼎润--851540.00%

其他上市公司

4094771406067.98%94771406050.87%

股东

合计1394172800100.00%1863026399100.00%

2-1-2-56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友阿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子敬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即使考虑协议转让的影响,友阿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子敬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的财务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802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382 号),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2025年6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本次本次交易后变动率变动率变动率

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交易前(备考数据)

资产总额1482626.031671445.4312.74%1501237.391688757.9012.49%1490183.851679764.5112.72%

负债总额790974.94857802.008.45%809211.92876658.888.33%801645.43875480.319.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74330.21796322.5418.09%673598.56793672.1117.83%667995.46783741.2417.33%

者权益

营业收入51702.0085008.7164.42%128279.40188852.0647.22%132434.00199773.3650.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347.746398.9919.66%2801.136404.82128.65%4861.6212175.11150.43%

者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80.034-10.53%0.0200.03470.00%0.0350.06585.71%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80.034-10.53%0.0200.03470.00%0.0350.06585.71%

/股)净资产收益率

0.790.801.27%0.420.8192.86%0.731.55112.33%

(%)注:1、每股收益计算规则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摘要所涉及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均相同;

2、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规模有较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益率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2023年度至2024年度,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所提升;2025年

1-6月,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有小幅下降。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

2-1-2-57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

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将从加快完成标的资产整合、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采取填补措施,具体参见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五)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六、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1、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或出具的声明承诺,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

华虹投资承诺其已就参与本次交易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其他交易对方均已取得了现阶段参与本次交易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授权、审批和备案程序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2-58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本承诺人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相关事项,承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

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关于不存在不得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外;

股票情形的承诺

3、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

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1、本次交易中,自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本次

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上述股份包括本人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

上市公司董事、关于股份减持计

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高级管理人员划的说明生股份。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关于填补被摊薄消费活动;

上市公司董事、

即期回报相关措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施的承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

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2-1-2-59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本承诺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

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

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承诺人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承诺人补充提供相关文件、信息时,本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关于提供资料真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实性、准确性和完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整性的承诺转让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承诺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上市公司及其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董事、高级管理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承诺人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人员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因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关于守法及诚信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情况的承诺函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1、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关于不存在不得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参与上市公司重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截至本大资产重组情形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的承诺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

2-1-2-60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

组》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关于关联关系情

员与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况的承诺函

员、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本承诺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

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

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承诺人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承诺人补充提供相关文件、信息时,本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关于提供资料真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实性、准确性和完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整性的承诺转让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上市公司控股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友阿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及其一致行动锁定;本承诺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人聚富投资、实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际控制人胡子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敬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承诺人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因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关于不存在本次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重大资产重组相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关的内幕交易情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形的承诺函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2-1-2-613、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在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简称“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合资或合伙经营、持有其他公司企业的股权或投资人权益)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从事、直接

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在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

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获得关于避免同业竞

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将发争的承诺函

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承诺人应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应促成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本承诺

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4、本承诺函在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1、本承诺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地

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2、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关于规范和减少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关联交易的承诺

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依法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

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于保证上市公之间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司独立性的承诺面具备独立性。

函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影响上

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

2-1-2-62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带来不利影响。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将积极协助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4、本承诺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9日与

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转让合同》,约定向其转让69848057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1%),除此之外,自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的首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暂无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关于减持计划的的,本承诺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承诺函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

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承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不

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承诺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关于填补被摊薄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

即期回报相关措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施的承诺函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3、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人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关联关系情

与深圳尚阳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况的承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情形而受到行政

关于房地产业务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若上市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存情况的承诺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祁连山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友阿关于不存在本次1、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控股及其一致重大资产重组相员作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行动人聚富投关的内幕交易情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资的董事、监形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2-1-2-63事、高级管理人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

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1、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承诺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

供本次交易所必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复印件或口头

蒋容、姜峰、肖胜证言和其他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安、子鼠咨询、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鼠投资、南通华3、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

泓、创维产投、南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海成长、华虹投印章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各文件的正本或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资、深圳鼎青、领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汇基石、石溪产关于提供资料4、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恒、战新五期、洪真实性、准确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炜、山东尚颀、叶性和完整性的5、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桑、扬州同创、嘉承诺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兴上汽、上海联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新、南京同创、石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溪二期、中车青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岛、重投战略、中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承诺

小企业发展基金、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郑州同创、烟台山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

高、华虹虹芯、苏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州聚合、共青城国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谦、重投芯测、马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友杰、鸿山众芯、形,本承诺人承诺锁定的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战新八期、重仁聚

力、战新六期、青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岛融源和芜湖鼎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润情况。

关于诚信与合2、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法合规的承诺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3、本承诺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

2-1-2-64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亦不存在最近五年内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承诺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关于不存在不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得参与上市公

2、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

司重大资产重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组情形的承诺3、本承诺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承诺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承诺人真实持有拟转让给上市公司的目标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且已经依法对标的资产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等违反本承诺人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情形。

2、本承诺人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

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关于所持目标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权属纠纷;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公司股权权属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的承诺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拍卖等情形。

3、本承诺人依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对

标的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标的资产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律障碍。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承诺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后60个月内,将依法

自主行使股东权利,不会通过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等方式谋求或关于不谋求上协助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市公司控制权

2、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的承诺函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承诺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

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关于所持上市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蒋容、肖胜安、子公司股份锁定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协议鼠咨询、青鼠投资期的承诺函约定进行的股份回购行为)。

如本承诺人参与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协议中关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有其他安排的,本承诺人

2-1-2-65也应当遵守该等锁定安排。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基于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3、本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取

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协议约定进行的股份回购行为)。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关于所持上市基于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姜峰公司股份锁定3、本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

期的承诺函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南通华泓、创维产

投、南海成长、华

虹投资、深圳鼎

青、领汇基石、石

溪产恒、战新五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以目标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

期、洪炜、山东尚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颀、叶桑、扬州同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创、嘉兴上汽、上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海联新、南京同

基于送股、转增而新增的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的约定。

创、石溪二期、中关于所持上市

3、本承诺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

车青岛、重投战公司股份锁定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略、中小企业发展期的承诺函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基金、郑州同创、

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烟台山高、华虹虹

4、若本承诺人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

芯、苏州聚合、共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青城国谦、重投芯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测、马友杰、鸿山

众芯、战新八期、

重仁聚力、战新六

期、青岛融源和芜湖鼎润

子鼠咨询、青鼠投

在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国谦/扬州同创

资、战新五期、战关于股份锁定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

新八期、共青城国

期的承诺函不得转让持有的子鼠咨询/青鼠投资/战新五期/战新八期/共青城谦及扬州同创的

国谦/扬州同创出资份额。

合伙人

2-1-2-66如后续本人受让谭凯归持有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关于股份锁定合伙)出资份额,在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蒋容

期的承诺函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前述受让的深圳市子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

1、本承诺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身份谋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

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

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2、对于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关于规范和减

蒋容、子鼠咨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少关联交易的

青鼠投资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依承诺函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或其一致行动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三)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

2、本承诺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关于诚信与合法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尚阳通合规的承诺函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关于不存在不得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尚阳通及其董

参与上市公司重2、本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

事、监事、高级大资产重组情形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管理人员

的承诺函3、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1-2-671、本承诺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

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本承诺人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资料真

2、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承诺人补充提供相关文件、信息

实性、准确性和时,本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完整性的承诺函

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如因本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1-2-68(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之盖章页)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

2-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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