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在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中审华2024年业务收入为8.0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5.4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88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600.8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81.70万元中审华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且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华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中审华近三年有1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共计11人次。其中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0人次、行政监管措施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
次、纪律处分2人次、行业惩戒2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随后,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和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构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迪航先生、胡子敬
先生和谭光军先生,其中杨迪航先生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中审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年度审计工作中,中审华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报告期内及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华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3、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慎审查,并在审计全过程与之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性,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审计程序规范,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