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广法
本人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维护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钟广法,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历任江汉石油学院物探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副教授;德国汉堡
大学访问学者;国际大洋钻探(IODP)368航次船上科学家;“深海勇士”号载人
深潜器西沙航次下潜科学家。现任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2025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1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召集并
组织了1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列席股任职期间报告期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事会次东会次内会议次数事会次数数次数数数数钟广法6240011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
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在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
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专委会会议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0000战略委员会1100审计委员会4400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委托出席或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情况请参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应内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认真审阅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会议资料,为会议讨论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
2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参与讨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会后
监督执行,了解进展情况,确保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落实。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和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公司专项内部审计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出席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实时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公司现场调研、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业绩说明会、公司业务研讨会、行业交流
会等多种形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现场累计工作时间为15日。
公司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条件,及时回复本人问题,听取并落实本人提出的意见与建议,
3保障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之间的良好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需要单独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对于尚存在的少量
小额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均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交易原则进行,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体系稳步实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作出了谨慎的分析与评估,表决同意了该议案。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除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叶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根据公司《职级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及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并通过了
2025年度的经营目标责任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发放符合当年度
业绩考核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及另外两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了该项议案。
2025年,公司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按该制度的相关规
定对相关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
(七)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及该预案修订稿,《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以及该分析报告修订稿等议案,通过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八)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
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
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
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审慎、客观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以专业角度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件进展等情况,为公司在战略规划、研发方向、创新驱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效敦促公司的落实,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
5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钟广法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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