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8证券简称:神开股份公告编号:2025-067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46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128266股,每股发行价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9999999.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4028301.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5971697.8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年12月17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1772号《验资报告》。
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设备”)、上海神开石油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科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江支
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江支行上级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
1行1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专户用途
(元)
1.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制
造基地项目
公司31050178480000003521217299999.722.并购蓝海智信51%股
(注)中国建设权银行股份
3.补充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上海浦江
310501784800000035200.00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神开设备支行
项目
神开科技310501784800000035230.00并购蓝海智信51%股权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本次发行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丙方: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甲
方“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并购蓝海智信51%股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可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江支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上级
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作为协议签约主体。
2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冬梅、张改红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
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3神开设备、神开科技分别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由公司及神开设备、公司及神开科技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其中公司作为甲方,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开设备、神开科技分别作为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作为丙方,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丁方。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乙方神开设备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神开科技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并购蓝海智信51%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乙方可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乙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丁方。乙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对甲方、乙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冬梅、张改红可以随时到丙方
查询、复印甲方、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甲方、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甲方、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5、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
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乙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
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邮件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丁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五、备查文件
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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