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天源评报字〔2025〕第0834号
共一册第一册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3333020139202500552
合同编号: 1000108354
报告类型: 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天源评报字(2025)第0834号
报告名称: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
评估报告日: 2025年63
评估机构名称: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梁雪冰- 正式会员编号:33030091页产,计占中产刘小明 (资产评估0) 正式会员编号:33180129
梁雪冰、刘小明已实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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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5年08月19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目录
声明 2
摘要 3
资产评估报告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5
二、评估目的 .9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9
四、价值类型 .15
五、评估基准日 .16
六、评估依据 .16
七、评估方法 .1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23
九、评估假设 .24
十、评估结论 .2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7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29
附件.... .31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前提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摘要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及结论摘要如下:
一、委托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神开)
二、被评估单位: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蓝海)
三、评估目的:为收购股权提供价值参考。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北京蓝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北京蓝海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蓝海账面资产总额31,337,508.55元,账面负债总额2,081,595.79元,所有者权益29,255.912.76元。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
七、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八、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选取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12,323.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叁佰贰拾叁万元),评估价值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相比增值9,344.27万元,增值率为313.70%;与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净资产相比增值9,397.41万元,增值率为321.21%。
评估结论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应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来确定,当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较小时,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
九、特别事项说明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为了正确使用评估结论,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和本次经济行为的影响。
十、资产评估报告日: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
天源评报字〔2025〕第0834号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1.企业名称: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开)
2.企业住所: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
3.注册资本:36,390.9648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芳英
5.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3385776B
7.经营业务范围: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企业名称: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蓝海)
2.企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11号楼(R座)8层807室
3.注册资本:1,01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刘冠德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8W842H
7.历史沿革:
北京蓝海成立于2017年11月20日,由自然人宿孝龙出资设立,北京蓝海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自然人宿孝龙出资人民币5,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0%。
2019年4月24日,经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同意,由高祝军、马光春、宿孝龙组成新的股东会。股东宿孝龙将其持有的出资400.00万元转让给高祝军;股东宿孝龙将其持有的出资650.00万元转让给马光春。
2020年9月3日,经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同意,股东宿孝龙将其持有的出资850.00万元转让给马光春。
2023年3月8日,经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同意,原股东宿孝龙退出股东会,高祝军:马光春成立新的股东会,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90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1,9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高祝军认缴出资400.00万元人民币,马光春认缴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减资后北京蓝海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比例(%)
高祝军 400.00 21.05%
马光春 1500.00 78.95%
合计 1,900.00 100.00%
2023年3月31日,经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同意,高祝军;马光春;刘冠德成立新的股东会,注册资本由1,9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高祝军认缴出资400.00万元人民币,马光春认缴出资1.500.00万元人民币,刘冠德认缴出资3,100.00万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北京蓝海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比例(%)
高祝军 400.00 8.00%
马光春 1500.00 30.00%
刘冠德 3100.00 62.00%
合计 5,000.00 100.00%
2024年3月1日,经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同意,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减少至1,010.00万元,刘冠德认缴出资额由3,100.00万元减少至626.20万元,高祝军认缴出资额由400.00万元减少至80.80万元,马光春认缴出资额由1,500.00万元减少至303.00万元。本次减资后,北京蓝海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比例(%)
高祝军 80.80 8.00%
马光春 303.00 30.00%
刘冠德 626.20 62.00%
合计 1,010.00 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蓝海的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比例(%)
高祝军 80.80 8.00%
马光春 303.00 30.00%
刘冠德 626.20 62.00%
合计 1,010.00 100.00%
8.经营业务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近两年及一期北京蓝海的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合并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营业收入 17,173,936.66 31,769,739.69 3,976,475.47
营业成本 3,214,445.04 4,789,424.25 1,790,443.75
利润总额 3,064,947.62 11,622.182.80 -2,711,689.90
净利润 3,070,357.73 10,297,191.73 -3,154,321.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70,357.73 10,297,191.73 -3,154,321.31
项目名称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06月30日
资产总计 31,411,958.52 36,674,942.37 29,964,544.01
负债合计 15,591,102.51 4,262,494.63 177,217.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20,856.01 32,412,447.74 29,787,326.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20,856.01 32,412,447.74 29,787,326.43
上述会计数据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其中:2023年数据摘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5010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4-2025年数据摘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10438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10.近两年及一期北京蓝海的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单体报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营业收入 17,035,257.41 31,769,739.69 3,976,475.47
营业成本 1,370,347.82 4,417,548.41 555,717.00
利润总额 433,505.51 12,952,300.95 -737,536.14
净利润 419,678.64 11,668,761.63 -990,833.08
项目名称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06月30日
资产总计 31,270,478.20 36,830,259.78 31,337,508.55
负债合计 19,516,093.99 7,112,713.94 2,081,595.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54,384.21 29,717,545.84 29,255,912.76
上述会计数据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其中:2023年数据摘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5010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4-2025年数据摘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110438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专注于能源技术服务,提供钻井优化、地质导向等解决方案。公司结合智能算法与大数据分析,提升钻井
效率和地质决策精准度。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多项知识产权,致力于技术创新,推动能源行业智能化发展。
(三)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上海神开拟收购北京蓝海股权,本次评估目的系为该经济行为提供北京蓝海股东全部权益参考。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北京蓝海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北京蓝海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蓝海账面资产总额31,337,508.55元,账面负债总额2,081,595.79元,所有者权益29,255,912.76元。财务报表反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流动资产 27,280,043.83
其中:存货
非流动资产 4,057,464.7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83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10,346.70 25,847.03
其中:建筑物类
设备类 210,346.70 25,847.03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617.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资产总计 31,337,508.55
流动负债 2,081,595.79
非流动负债 0.00
负债合计 2,081,595.79
所有者权益 29,255,912.76
北京蓝海于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业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数据摘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10438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除上述资产外,北京蓝海申报了如下表外资产:
序号 名称 类型 登记号 取得日期 专利权人 权利状态
1 Pi1otGS领航员地质导向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5SR0036630 2025年1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2 LogMeter工程录井衍生实时计算模拟参数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4SR1334700 2024年9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3 工程录井衍生实时计算模拟参数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4SR1162041 2024年8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4 蓝海迅捷FastDri11钻井优化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4SR0577042 2024年4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5 蓝海远传We11Touch井场数据传输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4SR0577575 2024年4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6 We1ink井场数据智能采集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4SR0579064 2024年4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7 蓝海方舟UniHori水平井地质工程一体化云平台 软件著作权 2024SR0394561 2024年3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8 Pi1otGS领航员地质导向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3SR1810531 2023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9 蓝海远传We11Touch井场数据传输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3SR1348751 2023年11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10 SeisSim地球物理仿真云计算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3SR1203050 2023年10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11 GeoSeis地球物理数值仿真云计算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3SR1066673 2023年9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12 Dri11Ofc定向井设计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3SR0752405 2023年6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13 WeLink井场数据智能采集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3SR0704818 2023年6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14 Dri11Guide旋转导向监控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3SR0659131 2023年6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15 Dri11Pro钻井优化网络版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3SR0624437 2023年6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16 SeisPro地球物理裂缝预测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2SR1203330 2022年8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17 蓝海远传We11Touch井场数据传输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2SR1199269 2022年8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1819 Pi1otA1ert领航员钻井风险智能预警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2SR0967366 2022年7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19 Pi1otDD领航员定向井设计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2SR0967367 2022年7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20 Pi1otPressure领航员随钻压力监控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2SR0967353 2022年7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21 Pi1otGS领航员地质导向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2SR0647622 2022年5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22 Pi1otDO领航员优快钻井干预软件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2SR0270679 2022年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23 ExDri11ing钻井MSE实时监控软件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2SR0266897 2022年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24 Pi1otGS领航员地质导向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1SR1915233 2021年11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25 Pi1otRtm领航员实时数据传输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1SR1870177 2021年11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26 Pi1otOu1a领航员油气数据智能分析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21SR1870176 2021年11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27 Pi1otNewton 三维地质力学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1SR1439624 2021年9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2829 Pi1otPoisson一维地质力学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1SR1439623 2021年9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29 Pi1otFraca领航员压裂设计与分析建模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0SR1771943 2020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30 Pi1otGS领航员地质导向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0SR1770902 2020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31 Pi1otDri11ing领航员智能钻井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0SR1770903 2020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32 Pi1otDFP领航员地质工程一体化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0SR1775088 2020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33 三维碳酸盐岩地震解释与断裂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52924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34 SLIDERR0LL顶驱扭摆控制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55392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35 SMARTDRILLING智能钻井控制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55532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36 CriterionWe11boreGuidance轨迹控制参数自动计算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47932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3738 油气藏勘探开发一体化综合研究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46154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38 三维地质力学建模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45922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39 重点区块断裂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45814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40 页岩气地质导向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47938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41 断裂及裂缝描述与建模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45360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42 地球物理综合评价与区块优选平台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45699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43 一体化支撑与跟踪优化系统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45930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44 压裂模拟与技术优化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19SR1439319 2019年1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45 Sha1ePro页岩气生产动态演示内容检测平台 软件著作权 2024SR0676010 2024年5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4647 AntiC定向井轨迹设计软件 软件著作权 2023SR1190793 2023年10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47 钻井工程参数的确定方法、系统、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 发明专利 202410387198.7 2024年4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48 一种地质导向建模方法、系统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发明专利 ZL202110816794.9 2021年7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49 一种扭转严重程度估计指数计算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发明专利 ZL202310898145.7 2023年7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50 一种井眼清洁状况分析方法、装置及计算机存储介质 发明专利 ZL202110818055.3 2021年7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51 i℃ 商标 58705025 2022年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52 ℃ 商标 58711430 2022年2月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有效
四、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本评估项目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
9.《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11.《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12.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 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2.《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3.《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4.《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三)权属依据
1.北京蓝海及其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
2.机动车行驶证;
3.与资产或权利取得与使用相关的经济业务合同、协议及发票等;
4.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四)取价依据
1.北京蓝海提供的评估申报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10438号审计报告;
3.北京蓝海提供的历史经营资料;
4.北京蓝海编制的盈利预测与规划资料;
5.《企业会计准则》;
6.《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中国证监会);
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8.《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9.互联网查询价格信息;
10.相关资产的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
11.同花顺iFinD金融终端数据库;
12.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与估价相关的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的基本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分为市场法、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
1.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其使用的基本前提有:
(1)必须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的交易案例或可比上市公司;
(3)交易案例或可比上市公司与评估对象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相关资料可以搜集。
2.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基本前提有:
(1)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
(2)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
(3)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3.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通过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对整体的贡献价值,合理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前提条件有:
(1)被评估资产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设定处于持续使用状态;
(2)可以调查取得购建被评估资产的现行途径及相应社会平均成本资料。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了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经查询国内资本市场和股权交易信息,由于难以找到足够的与北京蓝海所在行业、发展阶段、资产规模、经营情况等方面类似或可比的上市公司,也难以收集到评估基准日近期发生的可比公司股权交易案例,故不宜采用市场法。
北京蓝海自成立以来已经营多年,其管理和技术团队、销售和采购渠道已基本稳定,技术已比较成熟。公司所提供的地质导向软件及服务已在我国八大页岩气资
源区包括四川木盆地、鄂尔多斯盆地、渤海湾盆地、松辽盆地、江汉木盆地、准葛尔盆地、塔里木盆地、贵州广西页岩区等均有应用。根据北京蓝海提供的历年经营数据和未来经营预测资料,结合对管理层的访谈,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评估。
在评估基准日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北京蓝海提供的委估资产及负债范围明确,可通过财务资料、购建资料及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并逐项评估,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综上分析,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北京蓝海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
(三)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基础法的原理,具体资产及负债评估过程如下: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对各项货币资金未发现影响净资产的重大未达账项,以核实后的账面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2)债权类流动资产
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等。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在分析账龄、核实权益的基础上,按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或预计能够实现相应的权益确定评估价值。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账,收集有关的投资协议和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等资料,并与评估申报表所列内容进行核对,以核实评估基准日实际出资和股权比例;了解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和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对被投资单位的实际控制权情况。
3.固定资产—- -设备类
根据设备的实际利用情况和现状,分析了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定成本法作为本次设备评估的主要方法。
设备评估的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设备的重置成本和设备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或在综合考虑设备的各项贬值
基础上估算综合成新率,最后计算得到设备的评估价值。本次评估选用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重置成本的确定
对于车辆,通过市场询价取得车辆的购置价(不含增值税),加上车辆购置税及其他费用确定车辆的重置成本。
对于电子设备,根据当地市场近期市场询价,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电子设备购价,因一般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故其重置成本即为设备购置价。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重要设备通过现场勘查结合使用年限确定综合成新率:普通设备以年限法为主确定综合成新率;车辆根据行驶里程、使用年限和现场的勘察情况确定其成新率,根据熟低原则,选择三个成新率中最低的成新率作为综合成新率。
4.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利用情况和资料收集情况等,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1)收益法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收益法,从无形资产在一定的规模条件下能够为被评估单位带来的收益角度,通过合理方法,确定归属于评估对象的收益净流入,并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得出该评估对象在一定的经营规模下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根据可收集的资料,对于归属于这些无形资产的收益净流入采用收入提成法确定。
具体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1)确定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预测在经济寿命期内无形资产相关的收入;
2)分析确定无形资产对收入提成率;
3)采用适当折现率将归属于评估对象的现金流折成现值;
4)将经济寿命期内现金流现值相加,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其基本公式为:
式中:P:委估资产的评估价值
R,:第t期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收入
K:第t期的收入提成率
m:第t期折现期
n:经济寿命年限
t:收益期
r:折现率
(2)成本法
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资产的更新(或复原)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来确定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其基本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一各项贬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过程进行了复核,对于计提坏账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应收款项评估值与纳税基础的差异,按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确定评估值。
6.流动负债
对于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负债,在核对明细账、总账,抽查原始凭证及函证的基础上,以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被评估单位预计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四)收益法简介
1.收益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本次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一企业价值》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对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将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时价值,估计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
2.评估模型和各参数的确定
(1)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对象为北京蓝海的股东全部权益,结合北京蓝海的经营情况及资产负债结构,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股东全部权益=企业整体价值一付息负债价值
公式2: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现值十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一非经营性负债价值
公式3:企业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1一所得税率)十折旧与摊销一资本性支出一营运资金净增加额
经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竞争优劣势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判断评估对象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本次评估取其经营期限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年期;在此基础上采用分段法对现金流进行预测,即将预测范围内公司的未来净现金流量分为详细预测期的净现金流量和稳定期的净现金流量。
由此,根据上述公式1至公式3,设计本次评估采用的模型公式为:
公式4:
式中:P:评估值
F,: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r:折现率
t:收益预测期
i,: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折现期
n:详细预测期的年限
∑C: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负债)的价值
D:基准日付息债务价值
(2)各参数确定方法简介
1)Ft的预测主要通过对北京蓝海的历史业绩、相关产品的经营状况,以及所在行业相关经济要素及发展前景的分析确定。
2)收益法要求评估的企业价值内涵与应用的收益类型以及折现率的口径一致,本次评估采用的折现率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WACC=KE× D+Kp×(1-T)D十E 1--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E:权益资本成本
Kp: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D/E:目标资本结构
3)详细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对北京蓝海管理层的访谈结合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市场调查和预测,综合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营运能力、行业的发展状况,取5年作为详细预测期,此后按稳定收益期。即详细预测期截至2029年,期后为永续预测期。
4)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经营情况及账务情况的分析判断,分别确定评估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并根据各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确定其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核实资产与查验资料、评定估算、编写资产评估报告、内部审核及提交报告等,具体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1.在与委托人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及评估基准日等基本事项,并确认评估独立性不受影响、评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公司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了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2.委派项目负责人并组建评估项目组;
3.编制工作计划和拟定初步技术方案。
(二)核实资产与查验资料
1.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向北京蓝海提供所需资料明细清单;
2.选派评估专业人员指导北京蓝海相关人员编制评估申报明细表;
3.辅导北京蓝海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按评估申报明细表的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和填报,同时按评估资料清单的要求收集准备相关的审计报告、产权证明、历史经营状况、资产质量状况、收益预测资料(含溢余和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其他财务资料等相关评估资料;
4.现场调查、核实资产与查验相关评估资料
(1)听取北京蓝海有关人员介绍被评估单位及所涉及的资产的历史和现状;
(2)对北京蓝海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填报的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账账、账物核实;(3)北京蓝海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申报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以签字、盖章等方式确认;
(4)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勘查,对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评估对象权属证明、财务信息和其他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并通过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方式进行核查和验证。
(5)收集分析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谈等方式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
(三)评定估算
对从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通过公开市场信息或专业数据提供方、政府机关、供应商、互联网、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我公司数据库等渠道,开展调查、询价和核实等工作,根据本次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及所收集到的资料选择相适应的评估方法和估值模型,评定估算评估对象价值。
(四)编写资产评估报告与内部审核
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对各分项说明进行汇总,得出总体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增减值原因进行分析。汇总编写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明细表;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分级审核,并在不影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和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沟通,听取意见。
(五)提交报告
向委托人提交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公开市场假设
(1)有自愿的卖主和买主,地位是平等的;
(2)买卖双方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交易行为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待估资产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
(4)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或折价。
3.宏观经济环境相对稳定假设
任何一项资产的价值与其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直接相关,在本次评估时假定社会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和宏观环境保持相对稳定,利率、汇率无重大变化,从而保证评估结论有一个合理的使用期。
4.持续经营假设
假设北京蓝海的经营业务合法,在未来可以保持其持续经营状态,且其资产价值可以通过后续正常经营予以收回。
5.假设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原地原用途持续使用。
6.假设资产的技术、结构和功能等与通过可见实体所观察到的状况及预期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
7.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采用收益法的假设
1.假设北京蓝海所属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假设北京蓝海可以保持持续经营状态,其各项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质在到期后均可以顺利获取延期。
5.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北京蓝海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北京蓝海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7.假设北京蓝海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8.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本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9.假设北京蓝海可以获取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
10.假设北京蓝海的资本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11.假设北京蓝海保持现有生产规模,不考虑后续新增投入带来的生产能力。
12.假设北京蓝海所有与营运相关的现金流都将在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发生的同一年度内均匀产生。
十、评估结论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4,102.71万元,具体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为3,133.75万元,评估价值为4,310.87万元,评估增值1,177.12万元,增值率37.56%;
负债账面价值为208.16万元,评估价值为208.16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925.59万元,评估价值为4,102.71万元,评估增值1,177.12万元,增值率40.24%。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A B C=B-A D=C/Ax100
流动资产 2,728.00 2,728.00
非流动资产 405.75 1,582.87 1,177.12 290.1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83.00 455.42 72.42 18.9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58 12.33 9.75 377.91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0.00 10,949,600.00 1,094.96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6 20.16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3,133.75 4,310.87 1,177.12 37.56
流动负债 208.16 208.16
非流动负债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A B C=B-A D=C/Ax100
负债合计 208.16 208.16
所有者权益 2,925.59 4,102.71 1,177.12 40.24
(二)收益法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如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2,925.59万元,评估价值为12,323.00万元,评估增值9,397.41万元,增值率为321.21%。
(三)评估结果分析
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8,220.29万元,差异率为66.71%。经分析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过程和参数选取均较为合理。
考虑到一般情况下,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北京蓝海各项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北京蓝海的整体价值,并且采用资产基础法也无法涵盖诸如管理能力、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经营资质、商业模式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经过对北京蓝海财务状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及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北京蓝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选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北京蓝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四)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12,323.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任叁佰贰拾叁万元),评估价值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相比增值9,344,27万元,增值率为313.70%:与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净资产相比增值9,397.41万元,增值率为321.21%。
评估结论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应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来确定,当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较小时,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了以下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机构名称 报告名称 报告编号 出具日期 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5]10438号 2025年8月14日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上述审计报告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重要评估依据之一,如上述报告失真将会影响评估结论。
(二)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考虑非流动资产评估增减值可能涉及的所得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三)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10438号与北京蓝海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评估范围内长期股权投资志留纪尚未完成办理工商变更,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四)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849.16万元人民币;蓝海智信(成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383.00万元人民币;四川志留纪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0.00万元人民币。上述被评估单位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为实际出资情况下的市场价值。
(五)本次评估结论是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特提请报告使用人在引用本评估报告结论作为股权交易参考时,需在本评估结论基础上考虑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或缺少控制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的影响。
(六)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底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和本次经济行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受以下限制:
(一)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认真阅读和正确理解本报告的各组成部分(包括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等),单独或部分使用均无法全面、合理反映评估结论;并应特别关注本报告的价值类型、依据、假设、特别事项说明及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承诺函的相关提示。
(二)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用于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未征本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四)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次资产评估报告日为二O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金八月十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