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9证券简称:久其软件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
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路26号公司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福君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25123743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
129.0566%;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27532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1.8823%。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708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01571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
0.8114%。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708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01571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0.8114%。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22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5825314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29.868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710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29104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4647201股的比例为2.6937%。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57330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428%;
反对43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77%;弃权4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895%。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57321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392%;
反对4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55%;弃权504600
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954%。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57175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26%;
反对72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22%;弃权34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351%。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257104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552%;
反对7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17%;弃权4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7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142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0676%;
反对7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0123%;弃权44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9201%。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257178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38%;
反对53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77%;弃权5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85%。
6、审议通过了《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关联股东北京久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赵福君、董泰湘、施瑞丰、党毅、曾超、石磊、肖兴喜、刘文圣、朱晓钧、王海霞、丁丹合计持有的234962102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2194417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2172%;
3反对1173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380%;弃权
17347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4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944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2172%;
反对117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380%;弃权
173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44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股东李纪洲持有的592092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566620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23%;
反对421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37%;弃权
577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2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99953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5989%;反对421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8578%;弃权577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5433%。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56988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103%;
反对948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673%;弃权3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026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5701%;
4反对948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723%;弃权3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3576%。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57077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448%;
反对46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794%;弃权71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11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9522%;
反对46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9887%;弃权71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059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57185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67%;
反对4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26%;弃权64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508%。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与会股东做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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