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公告编号:(2026)02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主持人:董事长黄宣泽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53人,代表股份350990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1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
293001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2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23人,代表股份57988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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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52人,代表股份59511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152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23人,代表股份57988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86%。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912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反对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433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1%;反对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弃权3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1%。
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917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794%;反对9549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70%;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917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794%;反对9549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470%;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
关联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829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反对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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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35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3%;反对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3%;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812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1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333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9%;反对1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9%;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
5、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6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493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反对434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8%;
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014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60%;反对434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9%;弃权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
6、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81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反对10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弃权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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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335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7%;反对10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弃权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6%。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544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377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5%;
弃权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06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9%;反对377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2%;弃权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9%。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8、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5083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弃权7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353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0%;反对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5%;弃权7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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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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