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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22 00:00 查看全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5 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4、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5、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2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3、召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 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武

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 F1-103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黄宣泽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8 人,代表股份 363149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91604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3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2 人,代表股份 7154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57 人,代表股份 71670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52 人,代表股份 7154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3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4、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

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96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8%;反对1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7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反对 1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7%;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本次发行上市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7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1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9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2%;反对 1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3%;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2 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7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1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8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1%;反对 1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5%;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3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反对1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弃权 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8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9%;反对 1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4%;弃权 2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4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5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反对1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6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3%;反对 1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5%;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5 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4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反对1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5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1%;反对 13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6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2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9%;反对1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弃权 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3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4%;反对 1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5%;弃权 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0%。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7 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5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8%;反对1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

弃权 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6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0%;反对 13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9%;弃权 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1%。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5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8%;反对1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弃权 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6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9%;反对 1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7%;弃权 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09 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1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5%;反对1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2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6%;反对 1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3%。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10 筹资成本分析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65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1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弃权 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486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0%;反对 1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3%;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7%。

本子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3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反对1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弃权 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4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7%;反对 1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7%;弃权 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93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反对1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弃权 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5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6%;反对 1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1%;弃权 2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94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弃权 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5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9%;反对 1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1%;弃权 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94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反对1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5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2%;反对 13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1%;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78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1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弃权 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0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7%;反对 1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2%;弃权 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95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

弃权 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6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 1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8%;弃权 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1%;反对1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弃权 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7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3%;反对 14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2%;弃权 2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6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1%;反对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弃权 2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7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4%;反对 1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6%;弃权 2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8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反对1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9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7%;反对 1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3%;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0866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14%;反对 225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0%;弃权 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387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48%;反对 2251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15%;弃权 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陈嘉丽女士的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82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1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弃权 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03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0%;反对 1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6%;弃权 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4%。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91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5%;反对1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弃权 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13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8%;反对 1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2%;弃权 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77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反对1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弃权 318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498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 14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9%;弃权 318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99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反对1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20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7%;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2%;弃权 2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003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反对1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24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9%;反对 1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4%;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4653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04%;反对 8345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80%;弃权 151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174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453%;反对 8345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437%;弃权 1511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9%。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7294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76%;反对 5822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4%;弃权 324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815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303%;反对 5822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44%;弃权 324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3%。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6 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589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6%;反对52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3%;

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110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77%;反对 52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4%;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3019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1%;反对1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弃权 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540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9%;反对 1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2%;弃权 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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