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春德)
本人作为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姚春德先生:195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安徽工学院(现合肥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天津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工信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专家
委员会副主任,中汽协标准法规工作委员会甲醇汽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瀚宇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会3次,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本报告期应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是否连续两次未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出席股东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参加董事会亲自参加董事会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次数数次数会议姚春德114700否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战略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1次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721审议《关于收购山东阿尔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年月日
2025年第一次会议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5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审议《关于董事、高管符合任职资格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会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审议《关于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资格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11月19的议案》2025年第三次会议日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12月10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5年第四次会议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亲自出席,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报告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深入交流。
—2—(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15日,本人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考察、高层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独立性良好。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议案》,—4—本次议案内容和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丛建臣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认为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该候选人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七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经审
阅本次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认为候选人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治理要求,始终以独立判断、专业审慎、客观公正为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审慎把关,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履职底线,持续深化专业学习,不断提
升专业履职能力与治理水平。立足专业视角,聚焦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与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化、前瞻性、可落—5—地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支撑与监督制衡作用,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姚春德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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