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年3月)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项。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二条现金分红比例:第一百六十二条现金分红比例:
(一)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一)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与稳健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性与稳健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任何(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低于当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任何三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百分之三十。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四)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第3目规定处理。
第一百六十三条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第一百六十三条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配,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
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明确意见。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
第一百七十三条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第一百七十三条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董事况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会和管理层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
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
注:除上述条款内容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