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天武)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以审慎严谨、尽职尽责的态度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郭天武,中国国籍,1970年生,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目前兼任中华司法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广东省粤澳合作法律咨询委员会粤方专家、广州市人民政府
法律顾问、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东广
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11次董事会,列席股东会2次。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审核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卓嘉欣女士的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是否委任的建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审核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田杨明的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是否委任的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董、高薪酬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审议了以上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与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审议了以上议案,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4、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四)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情况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关注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与管理层对话、听取管理层汇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约18天,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积极履职。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关注中小股东利益,监督决议执行。同时,严格审查分红政策的合理性,确保股东合理回报;对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审查其必要性和公允性,履行审议程序,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通过上述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行履职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供详细、充分的会议资料,使本人能够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不适用。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和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不适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提名卓嘉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审查了上述候选人资历和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拟提名田杨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审查了上述候选人资历和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议案》。本次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框架下制定的。董事和高管的薪酬与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和个人业绩挂钩,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管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未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2025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天武
二〇二六年四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