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证券简称:保龄宝公告编号:2026-009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
暨触及1%刻度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近期,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因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与他人借款合同纠纷,要求渤海证券在收到该执行裁定后,对永裕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平仓和司法处置。经测算,预计强制平仓和司法处置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0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63%)。拟强制平仓和司法执行金额合计不超过7800万元(其中渤海证券强制平仓金额不超过4600万元,因诉讼司法处置不超过3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026年3月4日,公司收到渤海证券出具的成交记录凭证,渤海证券于2026年3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平仓永裕投资持有的保龄宝股票467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强制平仓金额45532508元。永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号投资计划(以下简称“2号投资计划”)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的比例由17.20%减少至15.97%,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渤海证券强制平仓部分已实施完成,未超过减持额度限制。因诉讼司法处置部分目前暂未实施,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强制平仓触及1%刻度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603号楼6层710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3月3日渤海证券于2026年3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平仓永裕
投资持有的保龄宝股票467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强制平仓金额45532508元。永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松径投权益变动过程资、2号投资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7.20%减少至15.97%,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本次强制平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保龄宝股票代码002286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 强制平仓股数(股) 强制平仓比例
A股 4679600 1.23%
合计46796001.2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选)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永裕投资295086537.75%248290536.52%
松径投资187939374.94%187939374.94%
2号投资计划171525564.51%171525564.51%
合计持有股份6545514617.20%6077554615.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545514617.20%6077554615.9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本次永裕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拟被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本次永裕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与永裕投
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一)本次永裕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本次永裕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其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情况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永裕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事项,不会导致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四)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尚未实施完毕,关于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
法强制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渤海证券出具的成交记录凭证;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